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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6-98146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30 12:30: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2.1、公司设立财务部。

2.2、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2)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3)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4)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

(5)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

2.3、财务部下设:出纳、会计。

(1)出纳职责:负责办理企业的存款和结算业务;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检查;负责日常资金的划拨和费用报销;负责工资奖金的审核和发放。协助会计人员针对经济事项所对应的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会计职责:根据会计准则准确填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内部程序进行记账、对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编制银行调节表。建立财务成本控制系统,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对进销存各环节成本有效地监控;对产品的价值进行分析;挖掘降低目标成本的潜力。

2.4、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5、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6、采购人员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性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质量要求,且价格低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将按节约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如果采购原材料价格高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不支付超额部分的货款;如果违反公司采购程序擅自采购(所有资金往来活动均有财务部门具体实施,严禁采购人员经手采购资金款项),由采购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严重违规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2、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根据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2)财务人员必须对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完整、合法负责;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以现金202_元为标准)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4)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5)公司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将营业收入等款项及时交付资金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支票管理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或具体项目)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或项目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如发现私自挪用货款不交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公司要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员工调离时资金管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未经财务部人员及总经理在《员工离职结算单》上签字,人力资源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财务人员审核并注明用途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相关合同要复印备份、编码、登记)

(6)本公司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2)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电脑及其配件、打印机及其耗材、电话安装及话机等)各种工具(生产、安装、维护等工具),必须由具体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公司财务部人员审核,总经理批准才能采购。办公用品由财务部人员统一管理,采取先调配再采购的原则,任何非财务部人员不得自行购买,任何人员不得超标准领用办公用品。

(3)低值耗品建立档案,具体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异动时办理交接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自行负责,工作异动时办理归还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2_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2、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非生产类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

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记账价格。

(2)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法定)

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3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法定)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管理部牵头、生产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五、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六、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七、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

7.2、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

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3、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4、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5、公司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法定!)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八、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12号前上报总经理及有项目负责人。

8.2、应分别独立核算的项目,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核算有关经济业务,公司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公司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会计人员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

8.6、公司业根据《会计准则》建立会计科目。

九、会计档案管理(法定)

9.1、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资金管理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公司财务人员、采购业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相关费用、账目的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十、罚则

1、对现金出纳会计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而造成的现金短少,付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2、项目负责人要配合财务人员对往来账会计要建立双方定期(半年和一年)对账制度,违反往来对账要求,使往来帐超过有效追偿期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渎职责任,并予以相应赔偿。(法定)

十一、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不完善之处另行发文补充。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XX有限责任公司

X年X月X日

第二篇: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

第三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公司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由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一支笔签批后,方可报销;总经理外出时,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特殊情况应以电话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据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印鉴及支票必须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会计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并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个别小额工程、劳务费用等特殊情况应附清单并在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费用的列支原则;公司所需购置物品应由综合部编制计划清单,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购回后凭正式发票按程序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⑵ 涉及交际等非正常费用,由经办部门经理提前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事后凭票报销。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上述费用包干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

(4)市内因公需要,打的费用凭票报销,当月限额,部门经理不超过二百元,一般员工不超过一百元。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使用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经财务审核后据实结算;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综合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 财务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4)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各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综合部审核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交际费用借支、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需借支的,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签字,由财务支付并挂帐,事后凭正式发票按上述程序报销后冲销借支单据。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凭正式发票,由经办人员签字注明事由,公司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由财务报销。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按上述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4)支票领用,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5)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约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配合综合部进行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负责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⑶ 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人员、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设备、车辆、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2_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2_元以下或价值在202_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仪器、设备、工具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财务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综合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综合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四篇: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3、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 财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二)出纳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2、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3、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 3000 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并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章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经理印鉴分别由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3、发票专用章必须由出纳管理。

六、发票的保管

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公司保险柜。

2、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3、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4、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5、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

第五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年限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每月末由非出纳人员进行与银行的对帐工作,登陆网银进行复核,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月末与业务部门核对,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五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严格借款审批程式,员工借款及外单位借款需经相关部门直属领导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十七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程序取得批复后,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中及每年末由综合管理中心会同财务部全面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取得批复后,进行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进行筹资方案选择,努力降低筹资成本,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融资程序取得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二十一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费用的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定期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月度预算表,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并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等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及质抵押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登记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三十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从事股票、基金、期货、外汇等高风险业务事项,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相关事项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登记并办理,并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第三十一条

财务软件及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需设置密码。并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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