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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通知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6-95898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3 17:38: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通知

202_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活动公告

评选活动网络专题: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鼓励广大高校学子勇担使命,深入基层体察国情、民情,凝聚青春正能量,在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政文部指导下,人民网强国论坛面向全国大学生征集社会实践报告,并对成果突出的实践团队进行宣传、表彰。

■ 组织机构指导: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政文部 主办:人民网承办:人民网强国论坛

■ 奖项设置一等奖 5支团队 颁发证书、202_元奖金

二等奖 10支团队 颁发证书、1000元奖金

三等奖 15支团队 颁发证书、500元奖金

优秀奖 70支团队 颁发证书

■ 评选类别

1、社会调研。对基层、农村近年来在科技、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建设成就,或当地群众民生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知识普及。对实用性强、使用范围广的农业技术,以及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卫生、安全等社科知识进行宣讲,增进群众的了解与运用。

3、公益扶助。通过支教助学、助残扶弱、环保宣传、义诊咨询等公益活动的组织,弘扬感恩、奉献精神,为社会奉献出自己的爱心。

4、文体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演出、体育健身运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氛围。

■ 报名要求

1、报名参选的团队须是获得学校批准的实践团队,并已完成实践活动,人数至少5人

2、报名步骤:(1)发报名表:填写报名表(),要求各项内容完整,与团队照片一起发送到 2367473848@qq.com。

(2)论坛发帖:以团队名称为笔名,注册强国社区帐号

(),登录到“”将实践报告发帖展示,帖文中同时上传至少2张团队照片。

3、实践报告:正文字数在202_-5000字之间,可图文结合。更多相关内容可在主帖下继续发表多篇,以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来全面呈现实践过程和成果。

4、各团队需用好论坛,对实践活动多展示宣传,争取更多网友的关注和评论。■ 评选标准

1、实践主题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特色突出;方案考虑全面,完成情况好。

2、实践团队全员参与、分工合理、执行到位,在知识、技能和动手能力方面得到提升。

3、实践活动对实践地或实践单位有实效,起到一定帮助、促进作用。

4、实践报告结构严谨规范,逻辑性强,客观反映社会实践内容;较好运用数据调查分析方法,数据资料充分、真实;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建议或解决方案。

5、实践地、媒体、学校等各方评价好;在论坛发布后,受网友关注,点击及回复量高。

■ 评选进程

1、团队报名(9月16日截止)

2、初选入围(9月中下旬):

选出实践活动有成效,报告内容完整,网上评价较高的100支团队。

3、复选投票(9月下旬-10月中旬):

百支入围团队接受网络投票,最后综合网络和评委投票进行排序,前15支团队进入答辩阶段,排名第16-30名团队为三等奖。

4、网络答辩(10月中旬)

15支团队参加网络答辩,回答评委及网友提问。根据答辩表现评出一、二等奖团队。

■ 蓝皮书汇编汇集社会调研、公益服务类的优秀实践报告,编制“青春使命——大学生国情观察蓝皮书”,向全社会发布。

■ 表彰形式:

1、举办揭晓仪式,公布各奖项得主,发布“国情观察蓝皮书”。

2、举办实践成果展,在全国数十所高校用图文形式巡回展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

3、在线访谈,获奖团队将做客人民网访谈栏目。

第二篇:202_全国大学生人物评选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教学函„202_‟52号

关于做好“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

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决定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印发了《关于举办“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_‟16号)。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报名推荐工作。各高校推荐材料在报送全国组委会的同时,一并报送我厅学生处,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53644431@163,com,联系电话:0451-53644431,联系人:李笑宇。

近期,高校工委、教育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以及龙广高校台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2_全省大学生人物评选工作(活动通知另发,重新组织报名推荐工作)。希望各高校将推荐全国大学生人物与推荐全省大学生人物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重点挖掘和推荐大学生中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建功立业、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等方面的先进典型,抓好大学生

—1—

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加大宣传表彰力度,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附: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2_]16号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_年3月20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3—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_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报名方式

1.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由学校直接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http://vblog.people.com.cn),并将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

—4—

(5)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开设微博讨论区,鼓励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学习交流。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3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于3月20日前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附件内容要小于30M)。

4.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后,请于3月22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

六、其他

1.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

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3.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址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stu.chinacampus.org)专题。

七、联系方式

1.活动组委会联系人:何萌、曹建、周子玉、高丽飒

联系电话:010-65363937,010-64876015

传真:010-65368393,010-64871010

电子邮箱:stu@people.cn

—5—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邮编:100733)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张濠,010-66096328

附件: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6—

第三篇:关于优秀大学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2_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_届三年制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系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梯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梯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方可参评。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5、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

2、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被评选为省级、校优秀毕业生。

四、时间

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请与202_年3月22日前把申请书传给我,申请书上请写明申请的级别和名字、学号。

党荣敏202_/3/19

第四篇:202_大学生人物评选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举办 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_‟16号)的文件要求,决定举办“202_云南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_年3月15日

二、参选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202_云南省大学生人物”10名,若干部“202_云南省大学生人物提名奖”。

四、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_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报名方式

1.请各高校直接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链接地址发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邮箱dxsgzb@163.com。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3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将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发送至大学生工作部邮箱:dxsgzb@163.com(附件内容要小于30M)。

4.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在各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于3月22日前传真至教育部活动组委会,参加“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

六、其他

1.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2_云南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3.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址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专题(stu.chinacampus.org)、教育思政司网站()、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

通讯地址: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大学生工作部 邮编:650223

附件:《202_中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第五篇: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

沈阳大学关于做好 “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根据《沈阳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有关条款,学校决定评选 “十佳大学生”,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大一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四爱”教育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执着的共产主义信念、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热心公益;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精神,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无处分纪录。

4.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勤奋学习,作风

严谨,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08年两学期

和09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

5.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

环境。紧密的将自己的前途与学校、国家的前途联系在一起,关心学校建设、爱护学校名誉,积极为学校发展作贡献,协

助老师完成各项工作,是老师的得力助手。

6.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在本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

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中产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组织(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班级、年级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院“十佳大学生”

并择优推荐其中2人为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并在学院

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

推荐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沈阳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

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于11

月26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处。

第三阶段:学院公示(11月27日至12月11日)

校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

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确定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各

学院通过校内宣传报栏、报纸、网络、条幅、展板等宣传媒

体广泛进行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

第四阶段:评选(12月13日)

召开全校“十佳大学生”评选大会。“十佳大学生”

候选人,采取上台演讲,现场投票的形式,现场选出沈阳大

学“十佳大学生”。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12月末)

学期末,学校召开202_学生优秀个人、优秀集体

表彰大会,对第五届“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及其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生处具体负责本次

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

件和程序,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指

派一名学生工作人员负责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按照公

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投票

工作,要通过校“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当优秀学生”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制作“十

佳”候选人事迹宣传板,在学校指定位置统一摆放予以宣传。

同时利用学校设立的宣传橱窗,对各学院“十佳”候选人事

迹进行宣传。校报分期报导“十佳大学生”事迹,广泛宣传,树立学习榜样,发挥“十佳大学生”的榜样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各院要确保把印有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照片、事迹

和发到本院学生班级。

(四)现场投票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学生比例,选出代

表投票。严禁投票过程中出现截留选票、涂改选票等违规操

作,对查证属实的问题,将全校通报。

(五)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沈阳大学十佳大学生

候选人登记表》以及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A4纸纵向打印)

和3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科信箱

xscjygl@126.com

六、表彰奖励

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确认后后,对评选出10名沈阳大学

十佳大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沈阳大学学生处

202_年11月17日

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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