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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渠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6-922451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4 00:0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灵渠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灵渠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周会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

四、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学生使用的饮水机保证每月清洗一次。

五、坚持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经常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同时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六、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同时要建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见预案细则)

七、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保证厕所经常冲洗、无臭味。

八、按要求做好碗筷、水杯及教室、宿舍等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严禁学生在校购买零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九、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健康档案。卫生教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

学生建立卫生防疫专项组织机构

组长:王艳琼

副组长:王景伍

成员:刘水英王秀琼唐艳蒋玉琼王红英韦金田万凤玲段海燕

第二篇: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健康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2、1—6年级学生应坚持上好“三操”(早操、大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要经常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年级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流动红旗”。学期结束后,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条件。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两洒(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无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异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科学的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楼层卫生保健箱,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小卖部

1、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小卖部经营活动。

2、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做好卫生工作。

3、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

4、采购的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5、严把进货渠道,严禁“三无”食品进入小卖部,提高卫生防范意识。卫生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第三篇: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推荐)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春秋两季到来,天气变化,正是多种呼吸道传染病的好发季节。风疹、麻疹、流感、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因其传播速度快,易造成局部或较大范围的集体性爆发流行,我校特制定以下措施,注意防范。

1、经常开窗通风,保持教室和办公室的空气流通。

2、保持校内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个人卫生习惯。

3、注意饮食,不吃零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4、一旦出现发热等的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以免延误病情。

5、尽量少去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不到有病人的家庭串门。

6、可接种麻腮风,流感,流脑的疫苗预防相应的疾病。

7、学校检查学生防疫情况,并督促接种预防。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隔离,并上报联校与防疫站,及时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8、配合医院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第四篇: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大力构建和谐校园,建设和保持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园卫生管理发范围:是指校园内围墙之内的地面和地面上所有绿化和建筑物、水面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第三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总要求:

1、环境卫生:道路平整、水面清澈无漂浮物、下水畅通、无垃圾污物、无卫生死角。

2、教室内卫生窗户洁净、玻璃明亮、四壁无尘、陈设整齐、地面清洁。厕所无蝇、无臭。

第四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后勤处,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并对所分管的责任地段负主要责任,实行后勤为主,各部门为辅,专兼结合,人人有责,层层有责。

第二章 卫生公约 第五条 教职工卫生公约:

1、人人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废物,不乱倒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2、各处室应坚持每天小扫,每周未大扫;做到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墙壁及天花板无积尘、蜘蛛网,工作场所无杂物。并做到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3、各部门所属卫生责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杂草、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每周末组织人员彻底清扫,平时安排人员巡视保洁。第六条 学生个人卫生制度:

1、讲究文明风貌,着装整洁清爽;

2、每天刷牙洗脸,经常洗澡理发;

3、不喝生水陈水,不酗酒,不吸烟;

4、搞好寝室卫生,保持教室整洁;

5、维护公共卫生,不损花草树木;

6、不乱丢废弃物,不随地乱吐痰。

第七条 学校爱卫会应经常督促各部门清扫室内外卫生,每周各部门自查,爱卫会每月集中检查1次。检查按抽查和普查两种形式进行,并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评分表”认真评分,及时公布。第三章 卫生宣传

第八条 认真贯彻有关卫生及保健保洁的法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洁意识,共同努力把学校建设为一个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工作和学习场所。制定卫生宣传工作以总务处为主,各部门尤其是校医室、团委、政教处等部门要做好各自的卫生宣传工作。

第九条 认真做好卫生宣传咨询工作,校医室利用学生就诊,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校系两级学生心理咨询室,也可结合开展卫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十条 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 后勤处经常到食堂,边检查食品边讲解有关食品的卫生知识,认真做好食品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按照市卫生局有关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要求,教务处可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健康教育课程;各有关部门与附属学校,应结合本职工作,适时地开展健康教育。

第四章 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第十七条 广大师生要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及时制止不文明和不卫生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 校办公室楼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教学楼卫生由所属班级负责,学校为各部门配备专职卫生员承办卫生保洁工作,并负责公共地段和公用场所卫生保洁,卫生保洁和绿化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到各处室或各班级,并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第十九条 各部都要做好垃圾袋装化管理和收集工作,校内垃圾集中倒入垃圾屋,一日一清。

第二十条 后勤处做好道路、绿化带和信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责任到人,定期考核。第五章 教学卫生

第二十一条 班级教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清扫保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公用教室及多媒体教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卫生大清扫。

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板书规范,符合标准,语言清晰、生动,带头讲究文明风貌。

第二十三条 教室室内环境清洁、宁静,黑板、讲台、课桌椅清洁、无灰尘。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且听课认真,注意力集中,学生听课时,无疲劳感。

第二十五条 后勤处必须保证教室内灯光照明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六条 班委会要负责教室定时开关门窗,更换空气,保持空气清新。第二十七条 后勤处和学生处不定期的对教室卫生进行测评,记录教室卫生状况。第二十八条 班级卫生要求:

1、门窗干净明亮。

2、地面无纸屑、痰迹等污染物。

3、物品摆放干净整齐。

4、室内用具干净整齐,工作场所无杂物。

5、墙壁无随意张贴、乱画现象。第六章 宿舍卫生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的卫生由政教处负责,每个宿管员要确保所管楼层卫生整洁。

第三十条 学生宿舍应有优美整洁的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清新、舒适、雅观的学习、生活场所。

第三十一条 宿舍卫生的要求:

1、宿舍地面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污染物。

2、日用品清洁,排放整齐。

3、门窗干净明亮。

4、床上用品清洁干净,衣被叠放整齐。

5、宿舍走廊清洁,专人负责每日两次打扫。

6、水沟畅通,杜绝污水泄漏现象。第七章

厕所卫生

第三十二条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的厕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停积。

第三十四条 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十五条 校爱卫会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六条 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校内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专人定时清扫垃圾,并组织车辆将其运至垃圾场。

2、各垃圾点每天清理二次;厕所化粪池,每学期清除一次,杜绝粪便积存、外漏等现象的发生。

3、后勤处指派专人对垃圾、粪便进行消毒处理,并作好记录。

4、校内的厕所、垃圾、粪便卫生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和监督。第八章 奖惩及罚则

第三十七条 校园是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保持校园安静、整齐,设备设施完好是每个教职员工应尽的职责。学校对破坏校园卫生状况的要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罚款,并将卫生状况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第三十八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园卫生,特作如下规定:

1、不准在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汽车不得在校内鸣笛,非公务车不准入内。

2、校园内经营承租户不得占道和超时经营,并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禁止校外小贩入内推销物品。

3、禁止在建筑物上张贴广告,乱写乱画。所有通知须在指定位置书写张贴,事毕由总务部门负责清除。

4、禁止乱倒垃圾、污水、废物,做好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工作。

5、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园内停放汽车,自行车停在存车处。不准在校园内乱堆放物资、器材。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轻者给予批评,直至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元—100元罚款并承担有关清理费用。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后勤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晨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学生晨检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 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负责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

4、程序

4.1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晨检内容有: 1)统计本班缺勤学生的姓名查问缺勤原因等,发现情况,立即报告本周值周领导。

2)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

3)观察学生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发现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皮珍、腹泻、呕吐、黄痘等症状的患者,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

4)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

4.2 班主任应对早上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学生因病请假期间要做好家庭电话联系。在学生病愈返校上课后,要对学生患病情况进行询问并做好补充记录,如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及时和医务室联系进知排查。

4.3 告知每位学生,若晨起后赶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性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学习。

4.4 对已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不得边上课边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给学校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院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乡医院进行查验,班主任见到乡医院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4.5 上早课的老师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每天须认真填好晨检记录并如实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值周领导要根据每天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各班报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特殊导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6 要求班主任、科任教师、值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如有晨检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酿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是学校工作的窗口,是体现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校卫生、防疫保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师生身体的健康,影响着师生生命的安全。为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和防疫保健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健全职能机构及组织,按职位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组织,由主管后勤工作的行政副院长分工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学校卫生委员会,分设学校环境卫生组、饮食卫生组、体育卫生组等,分工负责各自所辖的卫生工作。

2、完善学校各类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检查评比标准,使卫生工作有章可循,工作的好坏有标准可查。

3、学校医务室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大医院取得密切联系,争取在业务技术上给予协助和指导。

4、抓典型、树榜样,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5、有计划地开展卫生防疫保健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注意培养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建立全面的师生卫生保健档案,注意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对本院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卫生宣传以及技术手段等方法对校园内食品的卫生问题进行科学管理,保障师生日常饮食卫生安全。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1)任务

①保证供给师生员工优质、卫生的食品以防止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掌握学校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以及销售部门的现状,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食物污染。

③对食品中毒事件、食品污染事件及影响食品质量、危害师生健康的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事件的蔓延和扩散。

④通过预防性和经常性食品卫生鉴别、监督,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条例和标准,确保食品卫生的质量,促进师生身体健康。

(2)内容

①健全学校内食品经营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卫生档案工作。掌握管辖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总结食品卫生管理经验,对卫生问题严重的进行处罚并限期改进、定期复查。

②对校园内销售的食品进行卫生和质量方面的管理。检查项目可按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项目全面进行,也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进行检查。

③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学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时,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必要时通知附近的医院抢救中毒者;及时处理造成中毒的剩余食品(未查明中毒原因者,应封存),及时对有关的污染器具进行消毒。

④加强对校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体检,检查中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要隔离并进行治疗,治愈前必须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卫生知识、食品卫生法规及从业人员守则等方面的培训,还要特别重视对校内个体饮食店铺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卫生宣传。

2、对校内食品销售部门(包括食堂)、店铺的主要卫生要求

(1)不准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部门或店铺必须先取得经营许可证照,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食品暂存室以及餐具、用具消毒处理后的保洁柜,并做好防蝇、鼠、霉、虫等工作。

(2)批量购入食品应索取该批食品的检验单或合格证,无检验单或合格证不得销售,或经主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所购食品必需做到“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新鲜食品与变质食品隔离的要求。

(3)不出售超期、霉变、生虫、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准出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注册商标、无产品合格证)产品。

(4)出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钱货要分开。

(5)从业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保持环境整洁。

3、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防治

食源性疾病是指进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所致的重要传染病和中毒性疾病。

(1)食源性疾病的种类

①有毒化学物质,②细菌及细菌毒素,③有毒动植物。

④霉菌及霉菌毒索。

(2)食物中毒的种类

健康的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的可食状态的食品,因该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称为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按病原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一般夏季发生较多),有毒动植物中毒,化学物质中毒,霉菌毒素中毒。

(3)学校内食源性疾病的预防管理

①加强对师生食品卫生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师生识别、选择安全性食品的能力,形成师生勇于和善于监督食品卫生的风尚。

②加强对校内食品生产、经营部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训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严禁无证上岗。

③要求校内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加强自身管理,按行业规范程序进行生产经营,把住卫生质量关。

④加强与政府食品卫生监督机关的联系,争取他们对校内食品的监督检查,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的、民事的或刑事的责任。

⑤学校要重视食品卫生,特别是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食品的加工、运输、采购和分发销售等关键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对校园内无卫生许可证的食物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教育师生在校外进食要注意食品的卫生质量。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治:

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下协同进行,通过对校园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掌握传染病在学校发病和流行的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规划和对策,组织广大师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减少直至杜绝人员死亡,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1、一般措施

(1)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消、杀、灭工作。

(3)对不同的疾病采用不同管理办法。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接触人员的检疫,疫点、疫区的封存、销毁等措施,均按政府规定强制执行。

2、对传染源的预防与控制

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理发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开学,特别是新生入学体检时,应加强对传染病方面的检查及预防免疫。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规定给予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或上课学习。

3、对传播途径进行预防与控制。

4、保护易感人群。

5、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采取紧急措施。

四、学校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办公环境,整洁院容院貌,以月卫生检查形式开展全院性卫生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1、检查方式:由总务处负责对各系部处室办公室、图书馆、课室、实验室、实训室、值班室、活动中心、舞厅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学校的其他各部门随时可以派人参与检查活动。

2、检查时间:

(1)正常检查:每个教学月分区完成全院卫生检查一次,检查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具体安排如下表:

(2)临时检查:如遇学校重大活动需要,将安排临时卫生大检查,检查范围和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一并参加考核。

3、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门窗、防盗网、墙壁、地面、天花板、室内设施设备的卫生整洁情况等。

4、食堂卫生检查工作由膳食科日常检查与医务室安排专人采取每周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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