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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6-1015108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9 23:36: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知识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2_〕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_年1月17日23时19分,湖北省武汉市武胜路康宏实业公司服装厂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起火建筑共三层,一层为商铺,二至三层储存服装,其中二层局部作为员工住宿场所,经营、储存和住宿区域未有效分隔,属于“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1月13日0时55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一路303号的西娜湾宾馆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宾馆设置的室外疏散楼梯仅有一个出入口,影响了人员逃生,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1月3日15时40分,重庆市秀山县一个木材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1月6日23时40分,四川省广安市一个建材商店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月13日23时31分,广东省东莞市一个临街五金店铺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1月17日22时40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一个小型宾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1月18日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_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_〕3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_〕26号)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办、居委会、社区的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地要根据春节即将来临,公众场所人员流量增加的特点,重点加强公共娱乐、餐饮酒店、商业购物

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针对近期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对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小型公共餐饮场所、小型公共休闲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于严重超员、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燃放烟花、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三、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严肃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事故预防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已将今年以来发生的两起重大火灾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的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同时,要认真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交通事故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

6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2_〕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7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6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共造成54人死亡、148人受伤,其中湖北省仙桃市发生一起26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惨重,教训十分深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1日7时40分,一辆号牌为湘U62362的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30人),从湖南省龙山县靛房镇苏竹村前往镇政府,行驶至龙两线(县道)35公里800米处一转弯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撞断防护墩后,翻下边沟,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在转弯下坡路段车速过快,车辆刹车失效。

7月2日4时28分左右,河南省郑州市翔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豫AL3639的大型卧铺旅游客车(核载32人、实载31人),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开往河南开封,当行至太长高速827公里200米处一转弯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撞断右侧护栏后,翻入路外沟内,造成9人死亡、22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在转弯下坡路段未减速行驶,加之大雨路滑,导致车辆失控翻车。

7月2日8时28分左右,广东省云浮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粤W01200的大型客车,由广东省云浮市往肇庆市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广肇高速63公里360米处时,与紧急停车带内因故障停车的桂R65976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3人死亡、28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客车驾驶员违反安全驾驶规定,帮乘客捡矿泉水瓶,致使车辆失控所致。

7月2日13时40分,河南省鸿运旅游汽车公司一辆号牌为豫AL6358的大型旅游客车(核载47人、实载35人),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开往忻府区,当行至忻武旅游公路40公里处一转弯下坡路段时,翻入路外沟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初次在该路段行驶,对路况不熟悉,加之大雨路滑,导致车辆失控翻车。

7月4日3时48分,湖北省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鄂AE3892的大客车,行驶至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300米处(仙桃市毛嘴镇珠玑村)时停车下客,被襄樊市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鄂F1N210 的半挂货车(挂车号牌为鄂FEA30)追尾相撞,导致大客车撞断右侧波形护栏和护栏外交通标志立杆后,翻入路侧排水沟,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客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下客,半挂货车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

7月4日5时50分,一辆号牌为粤BK9688的大客车(核定载客59人、实载9人),在行驶至湖南省永连公路105公里(永州市宁远县境内)附近一处路口时,与一辆号牌为湘LA1467的大客车(核定载客35人、实载25人)发生侧面碰撞,造成4人死亡、28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两车行驶至事故路口时未按有关规定让行通过,超速行驶,且在通行时疏于瞭望。

上述事故不仅暴露出客运车辆超速超载、高速公路违规停车下客、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到位、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货运车辆监管有漏洞等薄弱环节。

针对近期道路客运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2_〕97号)要求,在4月至6月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梳理、总结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突出整治的重点、集中解决的问题、巩固专项行动成效的工作意见和措施。针对7月至9月继续开展的专项行动,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继续健全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之间的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严格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精神,加大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所属客运车辆沿途违规上下客等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要依法收回线路牌。要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企业对营运客车驾驶员强化培训,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对于安全意识薄弱、屡次发生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吊销其运营驾驶资质。

三、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列为管控和整治重点,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务,完善勤务制度,改进勤务方法,严格路面巡查,提高执勤效能。尤其要针对当前客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抬头,连续造成多起较大以上事故的情况,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超速、超载行为,严格查处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对于因客运车辆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还应及时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及驾驶员所属营运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汽车运输企业尤其是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载人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生产等情况作为主要记分考核依据,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且考核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要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

四、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特别是做好暴雨和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公路的巡查和养护工作,及时排水防滑,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路面积水、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要依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

五、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确保按期结案。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道路运输企业因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撤销职务的,在5年之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事故发生后12个月内不得批准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第三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情

况的通报

安委办〔202_〕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_年3月11日13时2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一艘“石咀客渡035”号渡船违规严重超载(核载30人,实载50人),从桂平市城区四清渡口沿浔江下行驶往桂平市南木镇,当渡船行至白沙洲尾水域时,与一艘由梧州市藤县沿浔江上行驶往桂平的桂平市锐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锐丰329”号货船(核载1998吨,实载1900吨)发生碰撞并翻沉,造成渡船上14人死亡、6人失踪。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3月13日12时25分,四川省阿坝州四川九寨运业公司一辆号牌为川U20777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5人,实载21人),从成都市驶往阿坝州马尔康县,当车辆行驶至马尔康县境内国道317线295公里连续转弯下坡路段时,失控冲上道路外侧土丘防护带并坠入防护带外的山沟,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驶制动、转向性能不良的车辆,在连续转弯下坡路段超速行驶。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上述事故不仅暴露出客船超载、客车超速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船舶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_〕40号)精神,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尤其是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于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意义,把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安全生产考核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紧紧抓住当前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仍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精心谋划,细化措施,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要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影响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的长远性、根本性、基础性和源头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

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增进部门联动,努力营造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渡口渡船专项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和国家海事局202_年全国客渡船舶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渡口渡船的整治验收和安全管理。要严格渡口审批条件,规范渡口审批程序,确保渡口设置、渡船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标准。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对检查和执法中发现客渡船舶存在超载、装载不当导致影响航行安全,未配备足以保证航行安全的船员或渡工,船舶航行、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明显不符合要求,遇有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客渡船舶不适航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船舶,依法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未经审批、非法渡运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渡口,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在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时段,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重点查禁非渡船载客行为,严禁超载和冒险航行,确保渡运秩序良好。

三、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2_〕33号)要求,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进一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不进站经营和带病车上路等情况的发生。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相应经营资质。

四、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2_〕14号)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参照国家标准,对现有道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针对连续下坡、长大隧道、隧道群、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积水暗冰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全面梳理路面风险点段。要逐步完善路面风险点段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中央隔离设施、防护栏和防撞墙建设,最大限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提高道路安全防护水平。要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和督促整改,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提升效果。

五、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搞好交通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四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2_〕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3月份,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4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2人,同比增加5起、21人,分别上升55.6%和41.2%。其中:3月1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境内,由中铁十二局承建的集包第二双线新旗下营隧道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下落不明。

进入4月份,又发生1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4月2日,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探伤房土建施工工地,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发生高支模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近期建筑业较大事故多发,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铁路隧道和拆除等行业(领域)建设工程,且均为坍塌事故,主要暴露出的问题: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一些建设工程没有纳入政府行政监管范围,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

严格,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四是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实,安全操作技能和防护常识缺乏。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操作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装备,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坚决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做好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隧道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深基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工序、工段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协作联动,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依法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尤其要强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要通过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事故查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及时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要重点做好对上岗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第五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_年3月18日15时15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云C22729的双排座轻型货车,载12人和花椒树苗,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大兴镇驶往莲峰镇万和村,当行至毛大县大兴镇河口村时,车辆从公路左侧翻下80余米深的公路坎下坠入金沙江中,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

202_年3月19日16时左右,一辆车辆牌号为京Y29102的本田轿车沿同三(黑龙江省同江市至海南省三亚市)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辖区K447+680M处时,失控撞在右侧护栏,随后,牌号为黑D29033的货车与该车追尾,货车停在道路中间并在距事故地点236米内连续放置5块停车警告示意牌。16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黑L49970的大客车(核载42人,实载46人)撞到黑D29033货车尾部,造成19人死亡、27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

初步分析,云南省昭通市“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云C22729货车司机2月20日刚刚申领驾驶证,在连续拐弯下坡时处置不当,同时存在货车非法载人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黑L49970大客车司机在结冰下坡路段,因车速过快,发现前方故障车后盲目紧急制动,致使客车失控、整车被货车内载满的水泥电线杆穿入,同时发现存在大客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大客车资质、客车超员和运输企业对个体挂靠车辆管理不严等问题。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非法载人、超载现象严重,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召

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坚决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措施,狠抓贯彻。认真组织研究今年以来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对客运企业,驾驶人等源头管理,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是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尤其是个体运输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对存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聘用的司机无相应车型驾驶资质等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要切实加大对驾驶员教育、车辆管理的力度。严格对驾驶员的培训,强化对驾驶员的日常管控,发现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要严格进行再教育、再培训。要将各种危险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列为重点培训内容。要完善车辆源头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状态档案,严禁车辆带隐患运行。

三、加大路面监控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路面巡查,严格查处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辆载客等违法现象,坚决遏制上述因素造成事故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当

前,正值春季农忙之际,春耕春种活动频繁,群众出行需求增加,加之春季雨雾天气较多,给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各地要结合春季交通运输特点,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规定,依法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有关

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对发生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事故查处结案文件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律知识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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