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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6-1090588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4 00:20: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5:

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本团队为西安邮电大学202_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准立项团队,本团队全体成员自愿参加202_年西安邮电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团队成员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在本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团队所有成员在实践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证团队所有成员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遵守实践地的民族风俗及当地政策。在实践中保证团队集体行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成员个人不擅自行动,保证每个成员严格遵守实践团队的组织纪律。做好安全保障、交往礼节、社会调查等各方面的工作。

如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团队成员本人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团队成员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团队成员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团队成员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与学校及时取得联系。

保持与学院、校团委的联系,随时汇报团队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保证带队老师随时掌握团队的实践进程。实践期间,出现意外事件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在实践中,队员需听从带队教师的指导、遵循团队的统一安排;

三、保证实践中所有的经费均用于合理的团队开支。

所有经费均应在学校要求的范围内开销,并开具符合学校要求的正规发票、票据证明。经费报销将严格遵守学校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否则不予报销。

四、保证各团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获准立项的“学院骨干队伍”和“学生自组团队”须在校团委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各实践团队成员需全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学院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和该团队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于不按要求购买保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团队负责人和成员自行承担。

五、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此责任书一式三份,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和实践团队负责人各执一份;

4.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2_年7月13日至202_年10月1日;

5.校团委保留对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我们同意并赞成以上规定,并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们本人负责。

团队性质:□学院骨干团队□学生自组团队

所属学院:

团队名称:

实践团队负责人签字:

时间:202_年月日

第二篇: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

附件4:

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

甲方:(校团委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为了督促社会实践各项目成员按时、按质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取得高质量的活动成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协议。

第二条:经过立项审核,确定以乙方为负责人的社会实践项目:为(学院骨干团队●学生自组团队)项目,甲方同意资助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对乙方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做出相应的答复。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按资助标准及评审结果对该项目活动提供资助资金,资金一次性发放,乙方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全部发票。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组织实施该项目,保证项目能按计划及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六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无故中止项目的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须变更项目内容,或中止项目实施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方可变更或终止项目。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活动期间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项目完成后按时反馈活动情况,并按文件要求提交总结材料。

第八条:所有立项团队须有社会实践服务地的接收函;鼓励实践团队在做好项目的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在活动总结和经费报销阶段,校团委有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结项情况对报销资金重新作出评定。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其实施项目达到的阶段目标及产出成果等不低于预期计划。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节约、节俭的原则有计划的使用资助资金,严禁将资助资金挪作他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甲方公开乙方的实践活动成果(包括文字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甲方保证实践成果的公开是用于宣传、借阅、评优、汇编出版等正当活动。

第十二条:违反本协议约定,故意造成实践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违反本协议条款,到期不提交任何形式项目(学术、科研)成果或抄袭成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此协议一式三份,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和实践团队负责人各执一份;

4.校团委保留对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三篇:202_年西安邮电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附件7:

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附件8:

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单位回执单

第四篇:西安邮电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我的中国梦”教育活动部署为契机,在实践中学党史、知党情,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落实学校教研统一、开放办学、人文与科学并重的办学理念,推进实践育人工作,按照校党委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校团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正能量 共筑美丽中国梦”

二、总体思路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2_年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以“凝聚青春正能量 共筑美丽中国梦”为主题,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学习、宣传、践行十八大精神,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服务学校发展,培养个人品格,把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服务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构建美丽中国、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要把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与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与高水平邮电大学建设发展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切实增强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三、活动内容

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到基层开展通过开展政策宣讲、社会调查、科技支农、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结合各单位实际,采用点面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主题实践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等方法具体开展工作,实现促进学生成长、服务基层发展双向受益。

(一)“高扬旗帜·文化宣讲”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国情,宣传党的十八大主要内容和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宣传、服务等活动,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并以当代青年大学生独特的视角和理念展望未来,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提高公民意识。

(二)“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 “中国梦”——实现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用脚走,用眼看,用心去体会,才能真正感受“中国梦”的广度、深度和难度。中国梦寻访活动通过在广大学生中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通过鲜活生动的实践让团员青年把自己的梦想与伟大的“中国梦”自觉而紧密地结合起来。

(三)“建设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关注残障人士、低保人群、农民工子女及震区灾民等社会弱势群体,深入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的实践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起青年使命。

(四)“青春建功·科技惠农”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科技支农、知识助农、科研促农、法律援农、支教兴农等实践服务活动,帮助当地群众掌握先进生产力,寻找致富渠道,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重点发挥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探索利用互联网平台举办农产品营销活动,协助解决基层农产品销售的具体困难。通过建立“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的途径,不断激励在校大学生深入农村、了解农村、服务农村,“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在基层锻炼实践能力,培养与农村大众的朴素感情,服务农村建设。

(五)“关注家乡·返乡调研”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暑期返乡大学生关注、关心家乡发展,主动参与家乡开发建设,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返乡学生可以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利用假期走进工厂、社区和农村,实地调查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现状,为家乡各项建设事业出谋划策。

(六)“专业见习·创业就业”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大学生走进创业园、软件园、高新开发区,走访创新创业领域的成功典型,通过调查、座谈、访谈、参观等方式,学习创新创业典型的成长故事。通过走访调研了解所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掌握社会就业岗位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同时积极联络相关单位,进一步开拓和巩固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增进学识、增长才干、增强本领,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

(七)“绿色环保·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要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生态保护、节能宣传、环境美化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渭河流域治理、汉江综合整治、关爱大秦岭及西安四城联创等工作大局,组织学生以校园内部、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中村”等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植树护绿、卫生清扫等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大学生和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四、组织方式

(一)组建重点团队——突出社会影响。为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学校将重点组建一批校级骨干团队,以提升活动实效和影响力。全校将组织“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西安邮电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加强专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实效。

(二)规范学院团队——突出专业实践。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技能优势等集中组织一支有规模的实践服务团队,其中队员不超过20人,不少于8人,必须配备一名以上带队老师,并可选择指导教师一名。要结合学生专业实践和基层需求,有针对性地申报立项,注重活动的实效和高水平实践成果的产出。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省级重点团队”的申报工作,在总结表彰阶段,学校将会根据团队产出成果,积极推荐获批的“省级重点团队”参与申报“省级标兵团队”。

(三)支持学生自组团队——突出项目成果。学校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跨学历组队,其中队员不超过10人,不少于5人,团队必须配备一名带队老师,并可选择指导教师一名;跨学院组队时,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为项目申报学院。鼓励社会实践立项与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结合,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要积极为学生自组团队联系专业指导老师,并负责其上报校团委的相关工作,力求产出一批高水平的学生实践成果,不断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鼓励个人实践——突出全员参与。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要积极动员一、二、三年级未参加组队实践的同学就近就便开展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或开展调查研究,或从事志愿服务,并结合实践,撰写150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填写并上交《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单位回执单》(附件7、8)。

(五)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实效。各学院骨干团队、学生自组团队、学生个人在社会实践形式上要力求创新,深入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发挥本学院师生的潜力,借助各种社会渠道,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与实践服务地区有关部门建立充分的沟通,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大力支持,进而服务基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把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五、活动安排

(一)前期动员、组队、立项阶段(6月13日—6月19日)各级团学干部要认真学习校团委相关文件,广泛宣传,调动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要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充分论证,撰写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特别是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学生自组团队,认真做好学生自组团队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论证阶段(6月20日—7月2日)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社会实践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社会实践立项材料(含学院团队、学生自组团队)报校团委组织部。项目名称统一为“西安邮电大学赴**(地点)**(主题)团队”,上报材料包括①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1);②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登记表(附件2);③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申报立项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要求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委组织部,附件3以“**学院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命名,邮件名发至tuanwei@xupt.edu.cn)。6月27日校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评审论证委员会,对上报项目的可行性与活动预期效果进行科学论证,并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确定立项团队。

(三)活动启动、实施、开展阶段(7月13日—8月15日)

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各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队伍要在校团委备案。根据活动需要,可以向校团委申请开具介绍信。各学院要积极聘请骨干教师指导学生在实践中开展调查研究,安排得力人员担任社会实践的带队老师;校团委届时将跟踪督促检查各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实践团队要与校团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活动信息,确保实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后期总结、评优、表彰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实践团队要认真撰写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和实践报告(科技论文),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实践项目的结项工作;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要将学生撰写的优秀调查报告(科技论文)于9月15日前报校团委。10月上旬,学校将举行202_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交流大会,交流实践经验、展览实践成果、刊发优秀论文集、表彰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六、经费保障

(一)学校匹配。学院骨干团队和学生自组团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在通过校社会实践项目论证小组的评审论证获批后,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根据评估情况匹配活动经费,予以扶持。

(二)经费使用。学校匹配经费重点解决全队的交通、住宿、宣传及安保等费用(交通费、住宿费应占学校匹配经费的70%左右,宣传及安保等费用应占学校匹配经费的30%左右;届时校团委统一为实践团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用不列入划拨经费),随队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还将按照学校差旅规定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动员工作,从立项申报、实践培训、经费支持、带队指导、监督考核等环节积极做好暑期实践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实践活动要突出专业特点、发挥学生个人特长,结合学术课题研究和城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要认真研究新情况,增强工作主动性,激发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大胆探索新方式,在活动的载体、途径、方法、领域等方面探索创新,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确保本单位今年的社会实践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制定具体措施,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工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学院团组织官方微博平台,在活动策划、动员、实施、总结各阶段进行广泛宣传和互动参与,动员学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将社会实践中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作所为进行分享展示,积极加入团中央“青春三下乡”新浪官方微博和微博群、陕西省学联新浪官方微博“三秦学子”,并加强互动,展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同时各学院要积极争取社会媒体支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三下乡”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注重管理,确保安全。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暑期社会实践安全预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自组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的监督力度,制定相应的监督办法,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实践团队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校团委上报相关信息。

(五)探索创新,总结提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并通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摄影大赛等方式,充分展示暑期实践的成果,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做好表彰工作。同时,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从内容设计、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总结提高。

第五篇: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校级重点团队

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加以说明。

本人自愿参加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校级重点队组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心理及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在本人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要求,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1、出发前应办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

2、在整个社会实践中队员应遵守团队要求,服从带队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中途退队;

3、实践地人员较多,务必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4、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

5、由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6、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7、活动中应注意安全,不在危险地区(如河边、湖边、山崖等处)逗留,如有实践活动需要,必须确保安全并有专业人士陪同;遇到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

8、乘车时应上下有序,不要拥挤,在统一行活期间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不许私自更乘其他车辆。

9、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不得夜不归宿,按照提前安排好的房间住宿。

10、严禁队员下江、河、湖、海游泳,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11、对于个人不注意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2、整个活动队员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队长应及时了解每名队员活动情况,返回时队长应与队员保持联系,确保每名队员安全返回。

13、外出期间要注意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作出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

14、学院统一为参加学校重点实践团队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及学院团总支各执一份。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及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团队名称: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 ___________

本人签字: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班级: _________

202_年___月____日

西安邮电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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