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志愿者协议书
依据团队关于志愿者的管理规定,根据本人意愿,本人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风俗文化。
2、认真学习团队计划及实施要求,接受团队志愿者培训,接受团队实施总培训。
3、接受老师指导,服从团队统一指挥。
4、秉承志愿服务精神,踏实努力,无怨无悔,协助团队成员完成公益项目实施。
5、实施期间,关于安全、后勤、支出等等方面,完全服从团队安排,不单独行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本人保证实施成果归团队所有,不私自偷窃、引用等。
7、服从团队关于违规行为的各项处罚。
8、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并接受团队监督。
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志愿者协议书
衣恋“阳光家教”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性别: 年龄: 性别: 年龄: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为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支援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为甲方的“阳光家教”提供志愿者服务。; 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现结合甲方自身现实需要及乙方申请、自身专长级服务能力等服务条件,共同协商并确认一下内容: 1.服务条件
乙方承诺具备一下志愿服务条件:
(1)衣恋阳光班毕业生;参加过3次以上自愿者活动的学生;(2)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3)具有爱心、耐心、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4)无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
(5)有参与服务的时间,具有志愿奉献精神。2.服务内容
(1)服从本项目管理组织的安排,自觉到指定的服务地点提供志愿服务;(2)秉承自愿、负责的精神,确保及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志愿者服务;
具体的服务内容为:无特殊情况下每周至少参加一次,为家访提供 “阳光家教”服务,对孩子进行学习指导。3.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周2小时 4.服务地点: 5.家访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有认真负责的态度。(2)有权要求乙方孩子进行积极、正确的指导。(3)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义务:
(1)有义务协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2)有义务报销志愿者路费(30元以内)。(3)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应有的服务证明。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协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2)有权拒绝增加辅导时间的要求,有权拒绝甲方赠予的物品或钱财。(3)有权要求甲方报销路费。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应有的服务证明。
义务:(1)有义务遵照协议规定,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幼稚的服务,服务目的单纯,不素取任何报酬。
(2)有义务给预孩子积极向上的,正确的指导。(3)有义务保护孩子在不到期间的安全。7.志愿服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有违志愿服务精神,有损岳池志愿者
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3)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4)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及时向相关部门
反映并征求相关意见后,有权中止本协议。(5)本协议至实习期结束自动终止。8.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志愿者协议书
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地址:网址:
乙方姓名:性别:
年龄:电话:
邮箱:住址:
甲方作为民间公益团队,接受乙方作为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乙方自愿作为志愿者,为甲方提供无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保障双方目标顺利实现和达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下,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服务条件
乙方承诺具备一下志愿者服务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在具有民事监督能力人员带领下服务不受年龄限制。
(2)具备相关的服务技能(区别不同的志愿者类型而定),并自愿参加志愿服务;
2、服务内容
2.1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志愿者,无偿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现结合甲方自身现实需求及乙方申请、自身专长及服务能力等服务条件,确认以下内容:
(1)服从本项目管理组的安排,自觉到指定的服务地点提供志愿者服务;
(2)秉承自愿、负责的精神,确保及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志愿服务;
2.2具体的服务内容,依据所报志愿者类型的不同,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具体约定。
3、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小时。
4、服务地点
4.1甲方要求的、出于执行公益的活动场所。一方自愿选择()作为自己的服务地点。
4.2出于团队整体利益和确保公益活动有效实施的需要,甲方保留对乙方服务地点作出必要调整的权利。
5、甲方权利与义务:
5.1权利:
(1)有权按照自身需求和选用标准对乙方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和考查;
(2)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3)有权按照志愿服务的内容和乙方的相关能力,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调配和管理;
(4)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予以劝退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5.2义务:
(1)有义务应乙方要求对其作为志愿者进行登记,并向乙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2)有义务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范围内为乙方从事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3)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4)在特定情况下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权利:
(1)有权得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2)有权要求作为志愿者在甲方登记;
(3)有权要求参加甲方基于志愿服务所进行的必要教育和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5)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6)有权获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必要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6.2义务:
(1)有责任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
(2)有责任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甲方提供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者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有责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4)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5)有责任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6)有责任在志愿活动中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甲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做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
7、服务津贴及补助
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统一安排交通和用餐,不另行给予服务津贴及补助。
8、教育与技能培训
在乙方志愿者服务之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和教育,保证志愿者达到相关的服务水平。
9、不可抗力与责任免除
9.1不可抗力:
乙方作为志愿者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中,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提供无偿志愿服务期间,因地震、台风、水灾、暴风雪、瘟疫、政治**、**、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解除协议的责任。
9.2其他免责事由:
(1)基于志愿服务的质量要求与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甲方根据统一部署及服务对象反馈,无需乙方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甲方应至少提前()日向乙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基于志愿服务的自愿原则,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应至少提前()日向甲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妥善处理完毕其当次志愿服务,不致因此给甲方或服务对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为一方未提前告知,而导致甲方正常的志愿服务活动难以开展,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协议变更
10.1本协议履行中,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相关知识技能条件及个人兴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方式予以调整和变更,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单方擅自变更,否则即构成违约。
11、协议解除和终止
(1)协议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议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a甲方组织乙方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活动的;b甲方组织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的;c甲方违反国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规定的。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a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b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c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其服务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或达标的;d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开展任何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用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e乙方其他与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性质明显不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4)本协议履行中,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协议。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a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的;b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c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产、解散、注销等形式不复存在的。
12、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在履约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性规定,或者擅自变更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均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之承担,以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13、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任何争议,在协商无效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15、协议文本及效力
15.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
15.3本协议履行中,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了修订或变更,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志愿者协议书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协议书
志 愿 者:(以下简称甲方)服务县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服 务 单 位:(以下简称丙方)
经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审定确认,甲方将在丙方(岗位)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规范各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此前签定的招募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在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岗位开展服务,并享有与丙方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享受与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
3.服务期间,享有一定的生活补贴(在往年600元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同时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4.参加乙方组织的相关交流、慰问、联欢等活动。
5.及时了解全国项目办、相关省(区、市)项目办及乙方发布的有关西部计划的重要信息。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得本人服务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和待遇。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按照本协议书和乙方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并服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3.服务期间,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尊重民风民俗,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4.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向丙方、乙方提出申请,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确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须经乙方同意;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地期间,应与丙方、乙方保持联系。5.服务期满,递交工作总结,参加相关总结、考核工作;离岗时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2.对丙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在甲方服务期满时对甲方进行考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4.发现甲方隐瞒协议签订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负责落实上级项目办相关工作要求,对甲方进行管理和服务,对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及时向甲方和丙方传达上级项目办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
3.做好接送工作,确保甲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服务;服务期满后按时结束服务并离岗返家(校)。
4.监督、协调和指导丙方为甲方提供适合的服务岗位、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免费的住宿条件。
5.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6.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甲方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工作、生活情况,对甲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经常开展交流、慰问、联谊和培训等活动。
7.在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协助甲方按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五条 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丙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进行日常管理。2.按照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考核与服务鉴定。3.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建议乙方对甲方进行表彰或处分。第六条 丙方义务
1.作为甲方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级项目办的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为甲方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确保甲方享有与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和休假待遇,在甲方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3.因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伤害的,丙方应按照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待遇,承担照料、补偿等相应责任。4.服务期间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妥善安排、及时治疗,并尽力给予帮助,并及时报告乙方。
5.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乙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期间,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一方无故中止协议,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受害方有权追究其责任;给其他两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并由全国项目办备案一份。甲方服务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第十条 因本协议书约定事项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志愿者支教协议书范文
源创国际研究院公益事业部支教协议书
甲方:源创国际研究院公益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财富广场2号楼140
1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丙方: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新协力冬妹小学
地址:
负责人:
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本着真诚合作,责权明确的原则,开展支教活动,特拟订以下协议,以期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赴指定学校开展小学阶段义务教学和研究活动,丙方负责乙方的接待、食宿,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乙方安排适量的教学工作。三方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共同促进当地教育的发展。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丙方合理的教学安排及质量标准按时按量开展教学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丙方的实际需求,派送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志愿者到丙方提供义务服务,志愿者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当地返聘老师除外),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专业资格。
3、甲方有义务在支教前如实向乙方介绍丙方的情况,如工作、生活条件等,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协调好有关支教的具体事宜再派乙方到支教的地点。
4、甲方在整个支教期间,有义务积极协调乙丙双方的工作。甲方作为组织方,应该尽力支持乙方的支教工作和生活等,并尽力协助、协调丙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教学的物资或精神援助。
5、甲方有权在源创国际研究院的网站上跟踪报道乙方在丙方的支教情况,乙方不得擅自将支教期间掌握的学校、学生的资料(个人日志等除外)公布或做他用,若实有需要,需经过三方认同方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出义务支教决定前已经经过充分考虑,已充分认识到支教将会给个人生活、工作等带来的各种影响,乙方的决定完全属于自愿行为,与他人无关。
2、乙方在前往丙方支教之前应到市级甲等医院做一次全身体检,确保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传染性疾病、甲亢、颠痫病等病症。
3、乙方在丙方支教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丙方统一安排,与丙方搞好教学协作;如有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民俗习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带来的各种后果,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享有接受丙方所给予的生活相应物质资助及教学奖励的权利,乙方享有与丙方现任教师的平等权力。
5、乙方承诺在支教期间内不进行危险性的非教学活动,如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尽心尽责参与支教,必须根据丙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教学任务.不得在支教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未经与甲方、丙方协商擅自离开支教岗位,否则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7、乙方有权提出合理教学教研建议,丙方要充分尊重乙方建议,积极与乙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8、乙方有义务及时反馈支教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甲方长期义务支教项目规划的相关问题。
9、乙方在甲方网站被确认为支教志愿者身份时,乙方须在通过志愿者审核前将其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体检报告等复印件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报至甲方指定地址,乙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得将其资料用于支教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
10、乙方在支教活动进行中,若有个人亲戚、朋友探望,乙方有义务提前知会甲方和丙方。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义务把学校的实际需求在每学期期末前一个月向甲方反馈,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相关安排。
2、对于由乙方提出的需要丙方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的教学活动,丙方有义务同乙方进行积极协商和配合,丙方有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利,并且在作出最终决定后的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丙方所做的教学相关的决定应符合该校的实际情况。
3、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支教活动的一切场地和设施、设备。
4、丙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支教地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乙方免责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丙方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外力因素引起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则由乙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丙方有义务就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明确的书面说明,若因丙方未尽到履行此项义务的责任,以致乙方在未知情形下违反其规章制度的,丙方不应追究乙方之过错。
6、乙方在当地教学、生活等非经济方面确有需丙方协助时,丙方有义务给予帮助及协调。
第四条:薪资待遇
1、乙方到达支教点后,由丙方负责提供接待。对于到校后乙方在支教期间产生的其他一切与教学活动有关的交通费用,由乙丙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2、丙方按当地教师生活基本标准为乙方提供支教期间在支教地点的(合作期限内)基本食宿,要求能够保障乙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3、该条款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丙双方就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的支教津贴为 1000元/月;寒暑假800元/月(一年共3个月);每学期期末成绩在同类学校为第四名且教师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则酌情发放1000元的奖金;
4.1、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三名,则发放1300元的奖金;
4.2、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二名,则发放1500元的奖金;
4.3、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一名,则发放1800元的奖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丙方对乙方的教学安排课程与课时若有明显超常分配教学任务的,丙方应在甲方或乙方提出意见后给予合理的调整。否则,甲方在该学期结束后,有权决定是否对该支教点继续进行支教助学项目。
2、本协议中合作内容的确定以及费用总额的变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终止需经三方书面确认。
3、乙方到达支教点后,丙方未能及时安排教学任务以至于拖延教学工作的,由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4、丙方未能履行其提供支教期间志愿者基本食宿问题时情况下,需经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三方需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三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提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并将纠纷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阊胥路130号)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