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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6-542217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4 14:51: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几条规定: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为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生活俭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2010-2011学年无违纪行为。

根据贫困生认定标准确定贫困学生,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一)、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提供的生活供养费低于400元/月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二)、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困难学生: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在治疗的;

5、家庭遭受较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三)、特殊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25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

4、直系亲属是危重病人,需要长期自费治疗的;

5、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注:困难鉴定可参照附表一。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安排

(一)、10月14日到10月21日15:00点:片区审核阶段。

1、10月14日—10月17日下午6点之前,申请人向各班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表三)、以及贫困证明、受灾证明等(复印件即可)、成绩单。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籍贯、家庭成员及各自的现状、家庭经济来源及收入、是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等。申请书后面一定要留下学号、姓名、片区支部、联系方式。

(2)、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即可,原则上要求贫困证明为2011年开具的三级证明。

(3)、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申请书、贫困证明、受灾证明、成绩单等依次装订。

2、10月18日—10月20日,各班辅导员牵头,各班班委和学生代表以及片区勤工部(写了申请的同学不可以参加评议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要在5-7名,其中包括1名片区勤工部同学)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筛选。把筛选出的申请人信息制成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详细完善《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10月21日,由片区书记牵头对提交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片区为单位,在下午3点前将电子汇总表和纸质材料交勤工助学中心秦老师处。

(二)、10月24日—10月25日: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复审阶段。

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将根据上交资料进行复查,并访问每个同学的辅导员老师,再次核对成绩、思想、行为等表现是否符合条件,确定名额,并将最终名额返还给辅导员对其认定。再将名单交予学院领导小组签字。

(三)、10月26日—10月27日:名单公示阶段。

公示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手写形式送至济民楼209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反映,也可以拨打学生发展中心黄老师0816-6354260或勤工助学中心秦老师电话0816-6355512进行反映。邮箱:hl@tf-swufe.net,84112458@qq.com。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举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团委勤工助学中心

2011-10-14

第二篇:评选国家助学金要求

评选地矿学院2013~2014学年

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要求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上一个学年的挂科数不得超过一门 5.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是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单亲家庭,低保户)

(三)重要要求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二至四等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3.各学院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助学金充作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不得安排学生平分助学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助学生。

4.如有上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申请书(限500字,手写)、3.《新疆大学国家助学金统计表》(excel格式)

第三篇:新闻学国家助学金评选

国 家 奖 学 金 评 选 申 请 书

姓名: 2010级新闻

尊敬的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我校10级新闻,很荣幸能够参加这次“学院奖学金”的评选。最近2年,父母双双下岗,除了供我读书外,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需要照顾,我想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我的个人情况基本如下:

在政治方面,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时刻关注时政,认真学习这方面的内容,从思想政治方面,增强自己加入共产党的基本政治素质。并于2011年3月,提交了入党申请书,正在十二期党课培训中。但是在平时的学习的过程中,我时时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在学习中做到最好。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电视、网络、报纸等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我认真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时时以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标准来要求自己。

在思想道德方面,我热爱学校,遵守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遵守公共秩序,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规范严格要求,坚持做一个思想道德合格的大学生。

在生活中,能够用心的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不利于同学们健康成长的言论和行为,并以身作则。我还能真诚倾听同学的心声,积极配合任课老师维护好上课秩序,课后积极同任课老师进行沟通。积极鼓励同学参加各类等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活动等。大学一年级,我担任班级XX委员一职,有着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成功的组织本班同学参加各类活动,学校的各种活动,我们班的同学都榜上有名。

在学习方面,通过一个学期的专业课学习,我逐渐拥有了自己对新闻专业了觉悟,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们一起创办了我校第一份新闻类杂志,从策划到采编再到排版,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新闻的采访流程,更多的是新闻人的执着和对梦想的坚守。

大一学年,我成为了校通讯社的一员,通过一年的学习,在学校网站、校刊发表稿件50余篇,并获得了博雅社正式记者的聘书,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新闻的采写和图片拍摄任务。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在这一年中,记忆最深刻的便是几次大型活动以及校报、院刊的策划报道和今年暑假报社的实践经历。也正是这些机会,让我的身心得到了锻炼。暑假实习的一个半月,时间不长,但是这次实习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做一名记者的辛苦和快乐,同时让我对这一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也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

在实习期间,我真正的了解到了一篇新闻稿需要花费多少心血,也体会到了发稿后的喜悦感。记得在发表这篇稿子时,由于事情发生在西安我不得不进行电话采访,为了文章能够第一时间上稿,我早上六点起床来不及刷牙就打开电脑改稿子,从这篇稿子上我也发现了自己对新闻的执着,为了稿子能在第二天见报,我赶在定稿时把稿子交给了老师。我领悟到只有全身心的投入去做一件事才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除了实习,本学期我还很荣幸的成为了必胜客欢乐餐厅光谷店的一名服务员,利用课余时间到店里兼职,虽然工资比较少,但是,至少能够解决自己的生活费用,也给父母减轻一些负担。当然在工作中,我也逐渐变得开朗。

要是能获得这次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在今后的学习的过程中我会更加的努力的,我会意识到“我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现在的我是国家的了,”国家给了我帮助,我也一定要回报国家,哪怕是威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现出点微薄之力。这也是值得骄傲的,自豪的。在此我提出“学院奖学金”的申请,不管我能否选上,我相信:奋斗和追求是我人生的主旋律,我依然执着,相信我会成功,因为我会努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1年11月24日

第四篇: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学生成员应具有代表性,不少班级总人数的10%。

11月10日之前将国家助学金材料完整报送到学工办,报送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打印,签名均需手写,一式两份)、申请书(打印,签名均需手写、一式两份)、班级汇总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也需要交过来)和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意见表(一式两份)。

申请国家助学金须符合下述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校园文化、学风、校风建设中表现积极;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下列情况均不能申请助学金:

1、两年之内受过处分的;

2、家不在本地而在校外住宿的;

3、国防奖学金获得者;

4、西部开发助学金获得者;

5、上一挂科(补考通过不算挂科)三门以上的;

6、本学费未缴清的;

7、学校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不详事宜请联系学工办。

第五篇: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及苏教助函〔2012〕47 号《关于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标准

1.资助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档次可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总名额和总经费均不能突破指标。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通报批评及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评价等级为优;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为我院201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在专业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提出当年院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报省教育厅备案。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和预算指标,结合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名额比例。

四、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我院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国家助学金经费后,将国家助学金分秋、春两学期发放给获资助学生。2.辅导员应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助学金的合理使用。

3.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程序,遵循评选标准,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凡属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国家助学金者,一经发现即追缴所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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