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勤工俭学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校外勤工俭学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代表学校与本院校外勤工俭学学生签订《学生校外勤工俭学安全协议书》。此协议共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学校责任
1、学校有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并且帮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2、学校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勤工俭学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用人单位与学生发生纠纷,学校应出面调解双方的争议。
第二部分:学生责任
1、大学生都已经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俭学有关协议的各项义务,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学生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媒体获得勤工俭学的信息和推荐,但要由学生本人注意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生应详细了解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
3、学生个人自行到校外从事勤工俭学活动,应主动到学院申请、登记,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如不申报备案,一旦与用工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应注意交通安全、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学生在勤工俭学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应由用工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应将本人在外勤工俭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第三部分:其它责任
由其它外在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附则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学院(盖章):年月日
第二篇: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校外勤工助学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代表学校与本院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签订《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此协议共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学校责任
1、学校有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并且帮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2、学校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用人单位与学生发生纠纷,学校应出面调解双方的争议。
3、学校在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时,须避免有害、有危险的岗位。
第二部分:学生责任
1、大学生都已经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有关协议的各项义务,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也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媒体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但要由学生本人注意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生应详细了解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
3、学生个人自行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主动到学院登记、申报,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如不申报备案,一旦与用工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应注意交通安全、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5、学生应将本人在外勤工助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第三部分:其它责任
由其它外在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附则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生签名:班级:
学院(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校外勤工助学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助学中心代表学院与本院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签订《音乐学院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1、学生外出工作的前提是不影响学业,遵守学院一切规章制度,住校的同学必须按时回寝。
2、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不能借此缺席上课和学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影响上课和参加活动,必须出具相关证明,由学院勤工助学中心上报院学生科批准,并通报课任老师和辅导员同意后方可,否则按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3、由院勤工助学中心作中介介绍的岗位,学院有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并且帮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4、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校外工作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都由学生自己负责。
5、学院在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时,须避免有害、有危险的岗位。
6、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有关协议的各项义务,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7、学生可以通过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也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媒体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但要由学生本人注意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
8、学生个人自行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包括学生演出),应主动到学院登记、申报,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
9、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应注意交通安全、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10、学生应将本人在外勤工助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由其它外在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备注: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2、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生签名:
学院(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学生姓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编号:专业班级:学号:单位地址:学生身份证号码:
单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通过乙方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或各学院勤工助学分中心)申请,并经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学院勤工助学分中心)推荐,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介绍自身情况,并愿意到甲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二、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单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收乙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1、工作性质
2、工作内容
3、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工作时间;
2、为保证乙方的学习时间,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寒暑假除外),每月不超过30小时(寒暑假除外),且不能和乙方正常学习上课时间冲突。
五、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元/小时(元/天),试用不超过一周,正式录用后元/小时(元/天、元/月)。甲方支付的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绵阳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电〔202_〕87号):绵阳市城市规划区范
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每日 24.38 元),绵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0元。
2、工资支付方式(现金、打卡)。
3、工资支付时间,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如果违反,则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延期一天50元计算,直至全部支付完工资时止。
六、劳动保障(经协议双方协商):
七、协议解除条件:
八、协议有效期限:
九、违反协议的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西南科技大学学生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备查。
十二、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生勤工助学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用工单位乙方:勤工助学学生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本职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也可以监督乙方工作,必要时进行考核;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所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分中心)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或相关证明;
三、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押金或其他预付费用,甲方应按协议书规定按时支付学生劳动报酬,不得克扣乙方的合法劳动报酬;
四、甲方在录用期间不得无故辞退。但如果乙方确有违反公司规定之行为或者不遵守本协议义务,甲方可以适当采取措施,严重者可以报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分中心)备案后开除乙方;
五、在对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甲方比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补偿,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一)没有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导致损害的;
(二)乙方在工作中生病或者发生事故,没有及时告知学校,或者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导致损害加重的;
(三)甲方的个人行为导致学生遭受损害的;
(四)擅自安排两方协商确定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导致损害的;
(五)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应对乙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除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外)负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行为若无不当之处,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二)乙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的;
(三)乙方自杀、自伤等。
七、甲方不得聘用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禁止的特殊工种工作和非法工作,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有上述非正当要求,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解除之日起至本协议期满之日止乙方应得工资额的双倍计算。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性质,有权拒绝甲方的协议外要求,有权拒绝参加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勤工助学活动;
二、乙方有权要求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分中心)协调解决与甲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履行与甲方达成的协议,认真、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如果某一天确有急事,应向甲方请假,甲方应予以同意。如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由于学校、学院或自己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有其他要求,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予以同意;
四、乙方在往返学校路上,应注意交通安全、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乙方承诺担任此项工作不致影响自己的学业,同时乙方应将本人在外从事勤工助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一)擅自与甲方从事两方协商确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导致损害发生的;
(二)个人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
(三)未告知甲方擅自终止工作,导致用人单位受损失的;
(四)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知甲方导致损害发生的;
(五)不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导致损害发生的。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日年 月日
第五篇:海南大学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协议书
海南大学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编号: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学生): 学号: 联系电话: 院系专业: 身份证编号: 地址: 由于人数较多,请见附表
丙方: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了规范海南大学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明确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学生(以下简称乙方)和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2_〕7号)等有关法规,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协议仅适用于海南大学校方组织下由协商三方确定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
二、甲、乙、丙方三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约定(一)甲方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向丙方了解乙方的情况;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协助做好面试及培训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工作中遵守甲方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告知丙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 ①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②严重失职,导致甲方重大损失; ③被责令退学或开除 ④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义务:(1)甲方应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乙方的要求及使用意图; ①甲方招收条件为: ②甲方确定乙方的工作内容或任务为:
③工作时间: ④工资待遇: ⑤工资发放时间: ⑥工作地点: ⑦乙方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充分考虑乙方“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应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及内容,保证乙方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等;
(3)甲方安排乙方参加工作的时间不能与乙方正常学习上课时间冲突;(4)甲方应按照协议书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
(5)甲方不能无故辞退乙方,如确需辞退乙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乙方与丙方。(6)甲方应保障乙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甲方责任条款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①没有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导致损害的;
②乙方在工作中生病或者发生伤害事故,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并及时告知丙方,导致损害加重的;
③甲方的不当行为导致乙方遭受损害的;
④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安排三方协商确定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导致乙方利益损害的。(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行为若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乙方损害,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2、乙方自杀、自伤的。(二)乙方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丙方了解勤工助学信息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2)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工作意图、工作纪律等与勤工助学活动有关的信息;(3)乙方有权按时获取协议约定的工作报酬;(4)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源,如办公室、电脑等;(5)乙方有权拒绝参加协议书规定以外的劳动。2.乙方义务:
(1)乙方需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工作;(2)乙方应将本人在外勤工助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3)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及甲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4)乙方必须诚实、认真、负责,做到努力完成协议书规定的工作任务。若因正常原因不能参加甲方安排的工作,需提前请假;
(5)乙方若想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与丙方。3.乙方责任条款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1)未经丙方同意,擅自与甲方从事三方协商确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导致甲方、乙方一方或者甲乙双方损害发生的;
(2)乙方个人不当行为导致甲方损害发生的;
(3)乙方未与甲方和丙方协商擅自终止工作,导致甲方受损失的;
(4)乙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知甲方和丙方导致甲方损害发生的。(三)丙方 1.丙方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的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2)丙方有权审核甲方的勤工助学岗位和相关工作条件、环境以及所提供报酬等;(3)丙方有权对甲方和乙方的协议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丙方义务:
(1)丙方向甲方无偿做好推荐工作;
(2)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面试及培训工作,并尽力提供相应帮助;(3)丙方应在必要时应协助乙方处理好对甲方的投诉。3.丙方责任条款
丙方在履行上述列举的多项职责时并无过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使甲方或乙方受到损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2)乙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丙方不知情或者难以知情的;(3)乙方自杀、自伤的;(4)甲方和乙方实施三方约定的勤工助学内容以外其他活动的;(5)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三、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终止协议,须征得其他各方同意。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 起至______ 结束;签约地:海南大学。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丙方(盖章)海南大学 见附件 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丙方信息及签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联系电话 院系专业 身份证编号 联系地址 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