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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办法(试行)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6-105470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18:03: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黄河水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办法(试行)

黄河水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办法(试行)

1、评选对象

参加当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所有重点团队

2、评选条件

(1)团队有队旗;队员统一服装;分工合理、各尽其责,队员关系融洽,共同协作,具有团队凝聚力;

(2)实践具有特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达到实践预期效果;

(3)实践团队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安全有专人负责,无安全事故;

(4)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实践活动取得积极的社会效应;

(5)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工作,且符合材料上交要求;

(6)必须有在实践地点队员及指导教师集体合影、实践活动图片,有条件的要有DV材料,且人员变化少。

(7)指定一名同学作为信息员,及时将活动简报、简讯、活动照片、随队日记、实践感想等成果报团委信箱。

3、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实践成果突出,实践总结报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

(2)团队在实践过程中,注重宣传,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相关媒体的正面报道(依照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

(3)团队的实践活动服务于当地,在实践地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建立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实践活动具有传承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4)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困难,团队事迹感人,充分体现黄河水院的优良校风,树立良好形象。

4、评选办法

(1)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申报团队必须是当年立项团队。

(2)提交社会实践团队上报材料。主要包括:活动简介、媒体报道、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照片等;照片需至少提供10张典型活动数码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媒体报道需提供清晰的报道页面截图或报道剪辑(VCD或DVD格式),一份不少于202_字的总结材料。

(3)符合评比条件的院级团队,在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前将材料交院团委评审;

(4)评选出的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院团委将予以的资金奖励。

202_年7月6日

第二篇:202_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办法26号

202_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办法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项类别:

1、团体奖项:优秀团队(1个)、优秀班组(1个)、进步团队或进步班组(1个)。

2、个人奖项:优秀员工(4名)、进步员工(8名)。

三、评选条件:

1、个人奖:评选优秀员工(含:进步员工)的基本条件(注:以下条件,缺一不可):①正式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②遵章守纪,年出勤率在99.5%以上。

③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公司整体安排,完全胜任本职工作。

④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说明:在以上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优先参与评比。详见附表)

2、团体奖:评选条件详见附表——各种奖项的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

三、考评职责: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评选职责及程序如下:

1、各部门负责初评(推荐)工作,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细化、充实和完善初评(推荐)工作。

2、公司考评小组负责最终考评工作。(注:考评小组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

3、总经办负责组织整个优秀团队(个人)的评选,并负责制定、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组织评选等具体工作。

希望各部门积极评选(推荐)出本的优秀团队及个人的候选名单(须简单列述评选依据),并于202_年12月25日前统一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组织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评选结果进行统一汇总考评。

第三篇:优秀团队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团队、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

为了表扬在集团公司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及个人,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展现公司优秀员工的风采,增强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开展优秀团队、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每年12月将评选出当的“优秀团队”、“优秀员工”。具体说明如下:

一、优秀团队:

1.评选范围:面向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

1)经营业绩突出,表现在业绩比比上有较大规模的提升,业务经营模式有创新,团队建设较好;

2)服务质量突出,表现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了超值服务,服务质量较高得到了服务对象好评;

3)管理有所创新,表现在管理模式、理念有创新,管理水平上有显著提高,对于经营或服务有显著促进。

2.评选名额:评选名额为3-5个团队。3.评选时间:圣诞节前完成。4.评选方式:

1)部门推荐并填写先进事迹表;

2)人力资源部汇总,审计部、财务部进行复核。3)由行政例会审查、评比,报集团总裁批准。

5.奖励方式:由集团总裁授予“优秀团队”奖状,并颁发3000元现金奖,先进事迹发表在集团公司企业内刊上。

二、优秀员工:

1.评选范围:面向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所有在册的工作时间满半年的正式员工,并在日常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

1)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

2)员工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敬业、负责,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防止和挽救突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免受损失者; 4)在节约公司资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者;

5)个人业绩、服务质量突出,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认可及好评者。2.评选名额:每评选名额限10名公司级先进个人。3.评选时间:圣诞节前完成。

4.评选方式:

1)各部门推荐并填写个人先进事迹表。2)人力资源部汇总,审计部、财务部进行审核。3)由行政例会审查、评比,报集团总裁批准。

5.奖励方式:集团总裁亲自授予“优秀员工”奖状及授带,并奖励现金202_元。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而未被选为公司级先进个人者,公司将授予其部门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500元。

第四篇:070729优秀员工及优秀团队评选办法

优秀个人及优秀团队评选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全体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2、原则

2.1 违规必究原则: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即予以惩处。2.2奖惩公开原则:奖惩应公开透明,以激励和警示全体职员。2.3实事求是原则:任何奖励与惩罚都要实事求是。2.4申诉复议原则:

对奖惩有异议的,可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分管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区域管理委员会复议。2.5 奖惩可空缺原则:

如奖惩周期内未达到该项奖惩的条件,该项奖惩可空缺,真正做到奖励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3、评选范围

3.1月度优秀员工:仅限于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员工。3.2优秀员工:仅限于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员工。3.3优秀管理者:仅限于部门负责人。3.4优秀团队: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5特殊贡献专项奖:适用于B级(不含)以下员工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评选的组织、奖励、宣传等工作,并负责制订、修订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4.2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由公司C级以上管理团队(以下简称“评选组”)评选,特殊贡献专项奖由地区管理委员会评定。4.3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评选结果进行最终确定。

5、评选事项:

5.1优秀员工评选:

5.1.1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基本条件

(1)能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月度无迟到、早退记录;(2)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无违纪记录;(3)在工作中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在工作中能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工作计划性强,能出色地完成月度内各项工作任务;

(5)努力进取,能不断学习新知识,工作中敬业爱岗。

5.1.2优秀员工评选基本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记录,当年累计事假在5天以内(含5天);

(3)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无违纪记录;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大局,无工作失误;

(5)工作计划性强,能出色地完成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且年内季度绩效考核系数均在0.8及以上。

(6)为人正直诚实,作风正派,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执行力;(7)努力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有创新精神,敬业爱岗。

5.1.3优秀员工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列为候选人:(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部门及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对推动开发项目的手续办理、产品策划、质量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商品房营销工作方面做出显著贡献;(4)为公司取得社会荣誉、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5)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5.1.4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原则及程序

(1)月度优秀员工于次月6日前评选,每月产生2名优秀员工。(2)候选人推荐:

A、各部门在每月工作结束以后,部门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结合本部门员工的综合表现及评选标准,确定本部门优秀员工候选人1名,并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在次月1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B、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推荐的人员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3)投票表决:

A、人力资源部于次月6日前组织公司评选组对当月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B、人力资源部负责宣读和讲解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评选组依据优秀员工候选人的事迹,在每张选票上确定二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未确定2人或确定2人以上的选票将作为废票处理。(4)开箱唱票

A、人力资源部现场对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当场确认最终结果,由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及总经理在得票统计表上面签字,以对结果进行确认,保证公正性。

B、根据得票统计情况,按得票高低选出2名,作为月度优秀员工候选人,结果由公司总经理进行最终确定。5.1.5事迹采访及奖励

(1)市场营销部负责对优秀员工进行事迹采访,采访情况记录于《优秀员工上报对象事迹采访记录》;(2)月度优秀员工公布及奖励:

 由地区总经理从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出奖励基金,对月度优秀员工奖励现金500元;

 先进事迹在公司OA系统上、通告栏上公布、表彰,树立榜样。

5.1.6优秀员工评选原则及程序:(1)优秀员工评选

评选于次年3月评选产生,具体评选时间、人数以评选之前公司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2)优秀员工评选方法

评选方法除具体评选时间、人数与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法不同外,其他内容相同。

5.1.7优秀员工公布及奖励:

 由地区总经理从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出奖励基金,对优秀员工奖励现金1000元;

 先进事迹在公司OA内、通告栏上公布、表彰,树立榜样;  作为每“集团优秀员工”评选候选人上报。

5.2优秀管理者评选 5.2.1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记录,当年累计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

(3)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无违纪记录;(4)工作计划性强,能出色地带领团队完成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地区计划考核体系中,部门月度计划全年平均分在地区名列前列;(5)个人年内季度绩效考核系数均在0.8及以上;

(6)团结同事,为人正直诚实,作风正派,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善于指导、培养和激励下属。

5.2.2优秀管理者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于次绩效考核结束后进行,具体评选时间、数量以评选之前公司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2)优秀管理者评选方法

评选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优秀管理者的评选方法除具体评选时间、人数与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法不同外,其他内容相同;

(3)如出现当选人得票数相同的前两名则共同当选。

5.2.3优秀管理者公布及奖励

 由地区总经理从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出奖励基金,对优秀管理者奖励现金202_元;

 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布;先进事迹在公司OA内、通告栏上公布、表彰,树立榜样。

5.3 优秀团队评选 5.3.1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部门预算在控制范围内,在地区计划考核体系中,部门月度计划全年平均分在地区名列前列;

(2)工作计划周密,对工作有良好的指导作用,差错极少,成本控制有效,计划完成率高;(3)与其他部门沟通顺畅,团队协作精神强,积极维护公司声誉,得到其它部门的好评;

(4)员工团结、互助,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能不断创新提升工作业绩;(5)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无违纪记录。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3.2优秀团队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于次年绩效考核结束后进行,具体评选时间、数量以评选之前公司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2)评选方法

评选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A、地区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的综合表现、部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第三方盖洛普公司的调查数据,向地区管理委员会提议确定四个候选部门供评选组评议;

B、评选方法除具体评选时间、人数与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法不同外,其他内容相同。

(3)如出现当选人(团队)得票数相同的前两名则共同当选。

5.3.3优秀团队公布及奖励:

 由地区总经理从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出奖励基金,对优秀团队奖励现金3000元;

 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布,先进事迹在公司OA内、通告栏上公布、表彰,树立榜样。

5.4特殊贡献专项奖: 5.4.1奖励条件:

(1)地区重点瓶颈工作难度较大的前提下,超计划目标或提前突破;

(2)在难度明显较大的情况下,项目关键节点提前完成;

(3)为企业成本节约作出重要贡献,在CS02表成本标杆的基础上,单项成本节约在50万元以上;

(4)为企业寻找新项目作出重要贡献,项目确权成功(非投资类岗位人员);

(5)超CS02表销售均价15%以上;

5.4.2评选原则及程序:(1)结合个人或部门在专项工作突破工作的表现,及时奖励。(2)评选方法:

A、总经理、专业副总、部门高经均可根据以上奖励条件提出申请,填报《特殊贡献奖申报审批表》

B、地区人力资源部于2日内提报地区管理委员会,并提请召开评审会议;

C、地区管理委员会于5日内召开会议,确定奖励方式和金额,并报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知识管理部备案;

D、人力资源部于评审完成后5日内提起网上流程审批,并在地区范围内公布奖励结果;

5.4.3特殊贡献专项奖公布及奖励

 根据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由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确定;  先进事迹在公司OA内、通告栏上公布、表彰,树立榜样。

6、附则:

(1)在有职务晋升、薪资上调机会时,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应优先被列入职务晋升、薪资上调对象。

(2)优秀个人及团队的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公司内表现优秀的员工和部门,评选组人员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与评选过程。(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解释。(4)本办法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人物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一: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结合新时期的新特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面向全省大学生征选先进人物,举行颁奖晚会,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通过公开投票选出人物,颁发奖项。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开展“感动南粤校园”人物评选活动。为使评选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评选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指一个自然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道德风尚人物:树立正确荣辱观,积极倡导社会道德,通过自己的行动,在助人为乐,舍身救人等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道德做出贡献。

(二)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三)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四)领袖人物: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

(五)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校期间在著名学术机构或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巨大深远的影响。

(七)环保人物:环保意识强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环保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甚至是社会上营造绿色环保的和谐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对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八)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九)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十)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凡广东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有成为评选对象的资格和参与评选表决的权利。

第四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目的在于通过广大学生“自己评,评自己”的方式,树立先进学生典型,并通过他们的榜样作用加强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广泛性、民主性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评选程序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民主推荐,联名推荐。由各高校团委或学生团体、个人(包括学生组织推荐),填写《“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评选推荐表(联名推荐表)》,将原件和电子版交到评选委员会。

第二步:酝酿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推荐评选。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表决的方式,筛选出每类别8人,共80位预备候选人。第三步:二轮筛选。由主办方、评选委员会以通知方式对80名预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布及收集候选人个人事迹视频,并将80人事迹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手段进行宣传,并进行网络投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由评选委员会筛选出每类别2人作为候选人,共20人。

第四步:预备候选人答辩会。每类别2位候选人分别进行5分钟个人展示并接受评委和现场学生代表及观众的提问,时间为1分钟。答辩结束后,由评委及各高校代表依据候选人现场工作汇报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候选人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成员互评分数之平均值。

第五步:公示。20名候选人名单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广大学生对候选人名单有意见的,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并递交相应说明材料,必要时可调整候选人名单。

第六步:公开投票中每类别得票数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授予“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称号,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授予“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人物提名奖称号。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主办方

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黄河水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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