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清明节假期期间,因回家扫墓、探亲访友、外出踏青的人很多,加之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差,易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学生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对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作如下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各学院对本院学生中有行为违纪(打架、旷课、偷盗、考试舞弊或因其它行为受到校规处分)、心理困扰(身体有重大疾病、正服用精神病类药物、恋爱受挫、人际交往障碍、睡眠障碍等)、家庭困难(经济紧张,父母离异或家庭关系紧张、亲人有重大健康问题或家庭有法律或其它重大纠纷、丧失至亲等)几个方面的对象进行一次彻底的重点排查,建立排查对象的信息资料档案,并针对排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干预、辅导和帮教。
2、各学院对本院学生校外住宿及其他宿舍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增强学生防火防盗意识。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在外住宿学生要劝其尽快搬回学生宿舍。加强宿舍管理,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宿舍的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本院学生宿舍纪律、卫生的检查,对违纪学生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学生外出管理。各学院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学生外出、回家必须在学院登记,以便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学生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请学院批准,对擅自外出活动的学生,学院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回家或外出要结伴而行,禁止下河(湖、海)游泳和参加其它危险性的活动。
4、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强调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控制野外用火,严防火灾。
5、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教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坚持学生谈心制度,并做好记录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6、各学院要在宿舍、班级、学院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各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首的学生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立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干预方案,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尽可能将安全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做到程序得当,信息通畅,处理及时,措施得力。
7、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毕业生本学期主要是以见习、实习为主,相对自由,各学院切不可放松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尤其加强毕业生对非法传销活动的认识,严格防止我校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在清明节假前,召开一次各学院学生辅导员会议,利用以往安全事件为典型教材,要求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学生假期回家、返校的途中或旅游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意识和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意识,强调安全祭祀、文明祭祀。
2、召开校区学生会及团工委学生干部会议,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及时了解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3、加强与各学院的联系,及时通报学生信息,如有异常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4、清明节假期落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移动电话24小时不关机,保证信息畅通。
张家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第二篇: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端午节假期期间,因探亲访友、外出踏青的人很多,加之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差,易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学生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对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作如下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各学院对本院学生中有行为违纪(打架、旷课、偷盗、考试舞弊或因其它行为受到校规处分)、心理困扰(身体有重大疾病、正服用精神病类药物、恋爱受挫、人际交往障碍、睡眠障碍等)、家庭困难(经济紧张,父母离异或家庭关系紧张、亲人有重大健康问题或家庭有法律或其它重大纠纷、丧失至亲等)几个方面的对象进行一次彻底的重点排查,建立排查对象的信息资料档案,并针对排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干预、辅导和帮教。
2、各学院对本院学生校外住宿及其他宿舍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增强学生防火防盗意识。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在外住宿学生要劝其尽快搬回学生宿舍。加强宿舍管理,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宿舍的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本院学生宿舍纪律、卫生的检查,对违纪学生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学生外出管理。各学院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学生外出、回家必须在学院登记,以便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学生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请学院批准,对擅自外出活动的学生,学院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回家或外出要结伴而行,禁止下河(湖、海)游泳和参加其它危险性的活动。
4、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教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坚持学生谈心制度,并做好记录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5、各学院要在宿舍、班级、学院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各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
为首的学生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立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干预方案,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尽可能将安全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做到程序得当,信息通畅,处理及时,措施得力。
6、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毕业生本学期主要是以见习、实习为主,相对自由,各学院切不可放松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尤其加强毕业生对非法传销活动的认识,严格防止我校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在端午节假前,召开一次各学院学生辅导员会议,利用以往安全事件为典型教材,要求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学生假期回家、返校的途中或旅游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意识和端午期间文明祭祀意识,强调外出安全。
2、召开校区学生会及团工委学生干部会议,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及时了解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3、加强与各学院的联系,及时通报学生信息,如有异常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4、端午节假期落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移动电话24小时不关机,保证信息畅通。
张家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稳定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假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全面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意向,认真排查、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引导学生做好假期安全防范。
2、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故的防范意识。放假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伤害,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与任何不文明及有伤风雅的活动;提醒学生结伴出行,注意安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或以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党团支部等名义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和参加校外其他各种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校外集体活动,须报请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亲自带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4、准确掌握学生动态,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摸清假期学生活动动态,详细记录学生假期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将离校学生分年级、按班级登记造册,做好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5、清明节放假期间学工系统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出现任何突发事件,立即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妥善处置。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4月1日
第四篇:清明节安全工作通知
清明节安全工作通知
(通讯员:周端胜)4月3日下午六点,由物理学院辅导员张军涛主持的清明节安全工作会议在主教1401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有物理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年级的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会心育部,生活部的二十多名学生。
会议上,辅导员张军涛首先对各干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各干部继续努力,创造更大的价值。随后,张军涛报告了化工院学生死亡事件,提醒各班做好安全工作,清除各种隐患。清明节放假期间,学院将从五个方面做好安全工作:一,学生213值班室安排学生值班,并对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巡查。如有学生集体外出,通宵不归要及时上报学院。二,清明节放假期间,所有学生外出离校均需办理离校手续,做好登记。三,各班要提醒学生防止电信诈骗。四,4月7号晚各班要清点学生返校人数,做好收假后续工作。五,学生会和各班级需做好假期安全检查,并将工作上报学院。此外张军涛还认真布置了心理安全工作,要求各班团支书上交班级需要进行心理访谈的学生名单,各班学生和院系老师将对其进行追踪访谈。最后张军涛还提到周汇表情况,要求各班务必详细填写,让学院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相信在各领导,班级的组织展开下,安全工作将会顺利展开顺利进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让学生老师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第五篇:李敏《清明节前夕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清明节前夕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校园萌水镇中心小学在“清明”节前,组织了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加强防火教育,禁止学生带火种到野外活动。并给学生发了《关于学生安全及清明节放假告知书》并在告知单的后边附《家长阅后回执单》,要求所有的家长签字后交学校。让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通讯员:李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