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二次平时作业及答案(范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平时作业
(二)一、填空
1、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则只限于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应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
3、公务员的外事纪律。就是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在外事活动活动中不得从事 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的活动。
4、受记过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5、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期限是,警告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半年; 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一年;撤职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两年。
二、名词解释
1、国家公务员纪律的涵义
答:公务员的纪律是机关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戒作为执行的保障。
2、行政惩戒
答:行政惩戒是指由主管行政首长对其所属各个职员的过失或枉法失职事实,自行予以相应或应得的处分。
3、行政处分变更
答: 行政处分变更是指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向有关机关申诉,受理机关认为给予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不当或者错误的,即做出变更原行政处分的申诉处理决定,包括予以减轻、加重或者撤销处分。
4、职务升降制度
答:职务升降制度是指对公务员晋升职务或降低职务的规定。
三、简答题
1、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答: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2、降职三项基本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答:降职的条件:①前提是“有职可降”;②“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③“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
程序:①所在单位根据降职条件,提出降职安排意见;②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公务员的意见;③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3、升职的三种条件与四个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升职的条件:
程序:①公布职位空缺与任职条件,民主推荐预选对象;②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④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任免。
4、任职、免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某人所担任职务的行为。
四、问答题
六种任职情形、七种免职情形以及五种不需免职的情形是什么?
答:六种任职情形:①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②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的;③转换职位任职的;④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⑤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⑥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可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对初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的任职;第二种类型,当国家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任职。
七种免职情形:①转换职位的;②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③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④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⑤退休的;⑥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⑦因其他原则需要免职的。可分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当国家公务员转任、轮换、挂职锻炼、晋升或降低职务,或者因其他原则职务发生变化时,需要免掉其原任职务,重新任命新的职务;第二种类型,当国家公务员本人实际上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再履行职务时,需要对国家公务员予以免职。
五种不需要免职情形::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②受到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③辞职和被辞退的;④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⑤死亡的。
第二篇: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公务员培训
2.在职培训
3.任职培训
4.公务员交流
5.调任
6.转任
7.轮换
8.挂职锻炼
9.回避制度
10.公务员工资
二、填空题
1.西方国家的培训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每种培训都有不同的方式与内容,而是培训的主要形式。
2.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是:。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大方面:一是。
4.挂职锻炼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二);(三(四。
5.回避的种类一般包括
7.确立公务员工资制度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 原则;
(二(三原则;(四
8.公务员的工资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9.、和
10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这项制度于年月正式建立。
三、简答题
1.公务员培训的意义是什么?
2.公务员培训有哪些种类?
3.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4.公务员调任有什么目的与意义?
5.公务员转任的条件与要求是什么?
6.公务员的轮换与转任有哪些共同点
7.公务员轮换的目的与意义是什么?
8.公务员挂职锻炼工作应注意什么问题?
9.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三个方面?
10.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有什么意义?
11.确立公务员工资制度应遵循什么原则?
12.公务员正常增加工资的途径有哪几个?
第三篇: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国家公务员
2.国家公务员制度
3.《彭德尔顿法》
4.公务员在职期间的义务
5.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
6.作为的义务
7.不作为的义务
8.服务规则
9.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
10.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
11.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利
12.政治权利
13.公务员的经济权利
14.文化教育权利
15.职位分类
二、填空题
1.英国文官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推行
2.我国的科举制,肇始于朝末年废止,历史达多年。
3.唐代科举分为和两类。常科由部每年定期举行,是生徒和乡贡参加的科举考试;制举是不定期下诏举行的,旨在选拔“非常之才”的考试。
4.明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四级,即:
5.殿试为科举最高级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经过殿试的便是名为,第二名为,第三名为。
6.新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一(二)(三)段。
7.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原则;
二、原则;
三、原则;
四、原则。
8.根据权利来源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的权利;(2)的权利;(3)的权利。
9.根据权利行使期间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权利;(2)的权利。
10. 根据权利内容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2);(3)权利。
11.公务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2.人事分类制度,就其分类方法而言,主要是两种:一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分类,二是以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分类。
三、简答题
1.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过了哪三个阶段?
2.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3.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5.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6.公务员义务的涵义是什么?
7.公务员的权利的涵义是什么?
8.规定公务员义务权利有什么意义?
9.外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0.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1.公务员的“职权”或“权力”有什么区别?
12.外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3.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4.公务员与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义务权利的有什么区别?
15.职位分类的长处和优点是什么?
16.职位分类的短处和缺陷是什么?
17.品位分类的长处和优点是什么?
18.品位分类的短处和缺陷是什么?
19.建立职位分类制度有什么意义?
20.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1.职位调查的内容应包括哪几个方面?
22.职位说明书的应包括哪些内容?
23.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依据哪些条件?
第四篇:重庆大学网络学院202_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二次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二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0分,共 20 小题,每小题 3 分)
1.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国家公务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
A.三个实职
B.多个实职
C.一个实职
D.两个实职
2.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亦标志着()
A.我国干部管理制度的确立
B.我国人事流动制度的确立
C.我国干部子女培训制度的确立
D.我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
3.实践中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负伤正治疗期间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被辞退,其中患有严重疾病是否包括精神疾病?()
A.不应包括
B.应该包括
C.可以包括
D.可以不包括
4.负责国家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的机关是()
A.政府人事部门
B.政府教育部门
C.用人单位
D.党委组织部门
5.当今研究国家公务员高素质等问题的学问,被称为()
A.属性知识
B.心理学知识
C.技术知识
D.哲学知识
6.我国公务员招录的年龄限制一般为()
A.18-35岁
B.18-40岁
C.16-35岁
D.无年龄限制
7.国外公务员的职务晋升,相当一部分国家如日本、美国等,围绕三个内容进行,这三个内容不包括()
A.社会背景
B.年资
C.考试成绩
D.考核成绩
8.命令国家公务员强制退休的机关是()
A.各级政府
B.各级人大
C.任免机关
D.所在地单位
9.对于受降职的公务员再重新晋升其职务和级别,实践中一般应在()
A.半年之后
B.一年之后
C.两年之后
D.三年之后
10.“地区回避”规定于()
A.《国家公务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B.《国家宪法》
C.《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D.《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11.当前所的论著中被忽视的基本素质是()
A.业务精通
B.身心健康
C.廉政风尚
D.知识水平
12.国家公务员复核案件的管辖机关是()
A.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B.国家公务员任免机关
C.原处理机关
D.受理申诉机关
13.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确认为有合格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可调换岗延长试用期,但最多不超过()
A.3个月
B.半年
C.9个月
D.一年
1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后,可任命为副主作科员,定为
()
A.十四级
B.十三级
C.十二级
D.十一级
15.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中,具有录用审批权的机关是()
A.市(地)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
C.市(地)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
16.以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方式是否采用竞争上岗方法来划分升职程序,可分为竞争上岗的程序和()
A.《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程序
B.《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程序
C.非竞争上岗
D.人大选举程序
17.国外公务员的职务晋升,相当规模一部分国家如日本,美国等,可以概括为相互关联的三种结构,其中“点密度型”()
A.以考核为主
B.以社会关系为主
C.以考试成绩为主
D.以年资为主
18.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审理的基础环节为()
A.调查
B.立案
C.审理
D.处理
19.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一般包括()
A.两个环节
B.三个环节
C.四个环节
D.五个环节
20.实现 晋升条件,真正选拔到合格的,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的重要保证是()
A.民主测评
B.个人报名
C.组织考察程序
D.升职程序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分,共 10 小题,每小题 4 分)
1.国家公务员纪律的工作纪律所禁止的行为包括()
A.决策失误
B.玩忽职守
C.徇私舞弊
D.贪污、挪用公款
E.谎报成绩、隐瞒问题
2.在公务员的范围内上属于大范围型的国家有()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E.日本
3.国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包括()
A.提出免职建议
B.审核
C.审批
D.反馈意见
E.发布免职令
4.调入的条件中相应的资格条件是指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确定的,适合在划框某个职位任职的()
A.实绩
B.专业知识
C.学历
D.资历
E.年龄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有()
A.不具有城镇户口的B.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C.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D.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处分未解除的E.E 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6.不适用《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国家公务员有()
A.国务院组成人员
B.省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C.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D.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E.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7.奖励以其施奖机关的性质不同,可分为()
A.国家奖励
B.行政奖励
C.政府奖励
D.社团奖励
E.国家公务员奖励
8.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有权()
A.提出复核申诉
B.提起诉讼请求
C.提出申诉请求
D.提出控告
E.提出仲裁请求
9.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国家公务员兼职的陈述属于正确的是()
A.可以国家行政机关中兼任一个职务
B.不得在企业中兼任职务
C.不得在营利性事业单位中兼任职务
D.不得在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中兼任职务
E.可以在行政机关党组织中兼任领导职务
10.国家公务员晋升的具体情形包括()
A.晋升职务同晋升级别
B.不晋升职务晋升级别
C.晋升职务不晋升级别
D.可单独晋升工资档次
E.晋升职务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60分,共 20 题,每小题 3 分)
1.C 2.D 3.B 4.A 5.A 6.A 7.A 8.C 9.B 10.C 11.B 12.C 13.C
14.C 15.C 16.B 17.C 18.B 19.C 20.D
二、多项选择题(40分,共 10 题,每小题 4 分)
1.ABCE 2.CDE 3.ABCE 4.BCDE 5.BCDE 6.ABCDE 7.BD 8.AC 9.ABC 10.ABD
第五篇:中山大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二次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2次作业
一、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
1、简述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答: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是:逐级晋升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公开、民主、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简称为“功绩制原则”。
2、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原则和种类是什么?
答: 应该是四个原则,即:①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②学用一致的原则;③按需施教的原则;④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的种类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临时培训、专门业务培训
3、我国公务员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答: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4、简述我国公务员回避的类型。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5、简述辞职和辞退的概念。
答: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职务,解除与国家行政机关关系的行为。公务员的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二、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方式有哪些?举例说明之。
答: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方式主要有:
1、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比如省人大任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2、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比如省人民政府任命省交通运输厅的副厅长
3、聘任: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来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任职方式。比如省交通运输厅聘任负责港珠澳大桥建设工作的项目总工程师
2、试述我国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和管辖。
申诉是指公民或者社会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或者组织章程享有的权益受到受到侵害时,依照一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说明和陈述,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要求机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后重新予以处理。
申诉的范围是指公务员对哪些事项可以提出申诉。我国《公务员法》以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的实践经验,明确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事项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⑴处分;⑵辞退或者取消录用;⑶降职;⑷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⑸免职;⑹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⑺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此外,还规定了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为进一步充实申诉范围提供了可能。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复核,由原处理机关管辖。公务员对本人所在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公务员对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木级党委、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其冲,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按照管理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辖。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对县级、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上一级公务损主管部门管辖;对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电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本级党委、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对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上一级机关管辖。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管辖。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申诉的管辖,参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其中,对省垂直管理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行政机关公务员对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由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任免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由受理机关管辖。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同时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前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