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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三中学生会章程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6-482075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3 03:04: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徐州三中学生会章程

徐州三中学生会章程(草案)

2003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徐州三中学生会系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引导和帮助广大同学进步、成长。

3、发挥党和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全校学生的正当权益。

4、组织、引导学生加强学习,在实践中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

5、组织和带领学生广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发展同其他学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合作,加强交流学习。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工作有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4、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

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八条: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1、审查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校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下一届校学生会

第九条: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届内补选

第十条: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下设秘书处,可聘请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一条:校学生会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实施学校及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开展学习、宣传、文艺、体育、劳动卫生、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 班委会

第十二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会的领导下、在班主任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班级实际情况,开展一些有益于同学成长的活动。

第五章 学生会经费

第十四条:学生会经费采取学校资助和自筹相结合的办法。

1、采取学校财政资助

2、通过组织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服务活动和集资、募捐等途径自筹。

第六章 校学生会组织机构及干部编制

根据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下列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主席(1名)

学生会副主席(1名)

秘书长(1名 团委干部可兼任)

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纪检部、生活部、卫生部设立正、副部长各1名。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全委会研究部署工作。

二、代表学生会向学校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团委的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学生会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负责主管各职能部的工作。

三、参加职能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在工作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

四、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部职责

一、开展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与校报编辑部等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宣传工作的重点,利用黑板报的、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和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三、指导各班委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文艺部职责

一、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篇:南宁三中学生会章程Beta1.0

南宁三中学生会章程

2009年6月第一次修订

南宁三中学生会章程

总则

南宁三中学生会自创校成立,是校内最具影响力的学生社团;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得力助手;是组织各类学生课余活动的优秀团队;是三中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的摇篮;也是一个相亲相爱的温暖大家庭。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宗旨,以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以自律自强为基本要求,同时会内本着相亲相爱一家人的理念共事。为了更好地实现学生会的职能,学生会成员要不断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温暖团结的大家庭气氛,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学生会建设成同学们的坚强核心。

经过多届学生会领导人的努力,学生会目前正蓬勃发展,在学校中负责举办新蕾文化艺术节、元旦晚会之“K歌之王”、爱心信使、图书义卖和高一男子篮球联赛等五大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学生会还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学校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现阶段学生会发展极其不全面,注重加强活动成效之时,内部没有得到很快的发展,以造成众多方面的工作出现执行了低、协调缓慢等严重问题,因此,经过07届领导层的总结,提出学生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学生会。其内容为:对内坚持并深化相亲相爱一家人的会内理念,完善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各部门均衡向上发展,加强内部精神文化建设;对外高质、高效、创新的搞好学生会的全部活动,团结三中全部社团,确立学生会领导地位。为此,需要每一个学生会成员发扬团结奉献创新精神,为把学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更美好的社团而奋斗。

根据学生会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具体形势和学生会多届的实践得出的结论,特制定以下章程。

第一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学生会是由学校直接管理的学生社团,一切行动准则以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条:学生会由外企部、文体部、宣传部、文秘部、纪律部、技术部六个部门构成。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外企部:主要负责为学生会活动以拉赞助的形式筹集资金,负责履行赞助合同中的全部条款;负责起草赞助企划书、合同书,管理合同、公章、赞助商资料;负责在各活动中邀请并接待领导、嘉宾、赞助商;负责与外校和校内其他社团联系、交流;兼负责协同其余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参与学生会活动的策划工作。

(2)文体部:负责学生会各大活动的广告宣传和下班宣传,负责广告剧本的撰写;负责

各大活动中文艺板块的管理与组织;负责主要活动资料收集、汇总、编排;负责活动中司仪人员的安排与训练;负责学生会内部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兼负责协同其余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参与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3)宣传部:主要负责学生会各大活动的海报宣传;负责学生会活动现场艺术设计和布

置;负责学生会工作中各类艺术内容的设计、制作;负责监管学生会工作室;负责学生会内部精神文化建设的策划、管理;兼负责电子图片的制作与编辑;同时参与各项活动的策划工作。

(4)文秘部:主要负责学生会各大活动的文字、广播宣传;负责各大小型活动、会议的记录与总结;负责学生会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掌管,撰写学生会历史档案、内部资料;负责学生会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会财务的计划与管理;兼负责板报制作和内部电子资料整理;同时参与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5)纪律部:主要负责维持学生会各类活动现场秩序,保障活动顺利进行;负责在组织

活动前准备相关物品、器材,布置会场;负责组织活动后场地的整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管理学生会章程、制度,汇总各部门成员考勤记录;负责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中的工作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参与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6)技术部:主要负责学生会广告剧本的修改,广告的拍摄和编辑;负责各大活动中的一切技术设备操作和管理;负责电子文档、图片的制作;负责学生会活动的摄像摄影工作;负责学生会电子资料的整理和管理;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网络宣传;负责建设管理学生会联系群、博客并发布消息;同时参与学生会活动的策划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是相互独立,具有平等权利的,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允许剥夺各部门的权利或解除各部门。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南宁三中高

一、高二的在校生。

(2)承认本社团的章程。

(3)自愿为同学们和本社团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于每年的9月份开始新一届成员的招新工作,申请加入过程如下:

(1)填写并递交学生会招新报名表。

(2)参加学生面试。

(3)学生会会在面试一个星期之内公布新一届学生会预备成员名单。

第七条:预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会预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学生会内部活动。

(2)向领导层提建议、出谋划策的权利。

学生会预备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学生会无偿奉献。

(2)坚决服从社团的安排。

第八条:学生会于每年的11月底举行学生代表大会,预备成员上台演讲,各班代表投票,并综合学生会领导层的意见,对预备成员进行选拔,通过者晋升为正式成员。未通过的预备成员则自动脱离学生会。

第九条:学生会正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会正式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学生会内部事务、活动、决策、组织活动。

(2)向领导层提建议、出谋划策的权利。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会正式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学生会无偿奉献。

(2)坚决服从社团的安排。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或预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相关规定,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信念,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主动工作、积极出谋划策的精神。意志不坚定、工作不认真的,经常缺席学生会工作、活动的,拒不执行学生会安排的工作的,经领导层同意,学生会将对这个成员或预备成员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或预备成员拥有自由退会的权利,由于各种原因希望退出学生会的同学,可以向领导层提交退会的申请,进过领导层同意后,对该同学予以除名。

第三章 学生会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最高管理机构为学生会领导层。

第十三条:学生会领导层设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职位。另设财务管理、公物管理、执勤队长职位。

第十四条:各领导层职责:

(1)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

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负责学生会各重大活动决策的制定;负责安排或参与同外校社团的交流活动。主席对学生会及全体学生会成员负责。主席是学生会的主心骨。

(2)副主席:负责与主席配合协调工作,参与学生会各重大活动决策的制定与整体工作的安排。负责领导层工作的同步,各部门的管理协调,监督各部门的组织管理情况,同时参与校内社团交涉。副主席是整个学生会内部的桥梁。

(3)部长:负责与主席团配合,参与学生会各重大活动决策的制定与整体工作安排;重

点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定部门内部的重要决策;负责召开部门会议,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安排本部门的分管工作,组织部门内部活动,领导本部门人员开展工作,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部长是各部门工作的核心。

(4)副部长:负责与部长配合,参与部门内部重要决策的制定。负责部门内部的团结、创新、创优工作;负责部员的指导工作;同时参与部门内部的分管工作,监督本部成员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部门成员的考勤记录。副部长是各部门工作的强有力的臂膀。

(5)财务管理:负责掌握学生会的财务,主要负责管理资金,统计资金流向和内部报销

工作。

(6)公物管理:负责统计学生会内部的公物情况,维护学生会的公务,负责学生会工作

室的管理。

(7)执勤队长:负责安排校运会中学生会成员的执勤工作。

第十五条: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财务管理、公务管理、执勤队长的任期为一年。第十六条:学生会领导层的选举采用任命制,领导层的人选必须为在学生会参加了全年工作的正式成员。学生会将以现任学生会领导层的投票结果为主,以学生会成员的投票为辅,于每年5月底对新一届领导层进行任命,并在6月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领导层任命的最终解释权归前一届学生会领导层所有,前一届领导层对现任领导起到监督的作用,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前任领导层有权取消或者罢免现任领导层的职务。

第四章 学生会活动

第十八条:新蕾文化艺术节(10月至11月)

新蕾文化艺术节是南宁三中一年一度的艺术盛会,是由南宁三中学生会倾情主办的大型校园文艺活动。新蕾文化艺术节于1986年由当时的团委书记现南宁三中副校长张红兵老师所创,旨在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生艺术素养,是三中学生展现自我的绚烂舞台。新蕾文化艺术节现已成为南宁市各中学参赛者素质较高,组织水平较高,现场秩序较有序,影响力较高的学生活动。新蕾文化艺术节全方位的体现了南宁三中浓厚的文化底蕴,创新自由的校园文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学们的艺术才华。

第十九条:“爱心信使”(12月底)

“爱心信使”在每年十二月中旬开始,持续到新年。由南宁市十几所中学学校学生会在校内收集同学们欲寄往其他学校的信件和礼物,不收任何费用。由外企部前往交换信件。在送出本校学生会寄往其他学校信件的同时,外企部的同学也将其他学校同学寄往本校的信件带回学校,并一一把信件送到收件同学手中。随着近几年来“爱心信使”的成功举办,其影响力也在南宁市各中学校里逐年扩大,成为各学校学生新年传递祝福的重要途径,深受学生的好评。

第二十条:元旦通宵晚会之“K歌之王”(元旦通宵晚会中)

“K歌之王”在校文艺晚会结束后开始,利用原有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创设一个老师、同学们可以一展歌喉与个人魅力的舞台。想要参加活动的同学可以先到工作人员处报名,工作人员会按先后顺序依次排序,参加活动的同学只需在台下做好准备,稍等片刻就可以登台演出了。活动人数不限,同学们可以单独献唱,也可以男女对唱、双人飚歌,甚至可以集体大合唱。另外,舞台下方还设有观众席,供同学们观看表演或组成亲友团为上台演唱的同学呐喊助威。

第二十一条:高一男子篮球联赛(3月至4月)

南宁三中高一男子篮球联赛是南宁三中学生会倾情打造的顶尖品牌,是南宁三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最受同学和老师关注的活动之一,为爱好篮球运动的同学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丰富校园活动的同时,也加强了各班在友好竞争中的相互团结。从活动创办至今,南宁三中越来越多的同学参与到篮球运动中来,使篮球成为了南宁三中最热门的体育运动,为学校的体育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二是二条:内部活动

学生会除负责以上重大活动组织外,每年必须举行两次以上内部活动,各部门也应该举行若干次部门活动,以此丰富学生会生活,加强学生会内部的凝聚力,以上活动根据规模由学生会和成员共同支付活动经费,成员缴纳的活动费最高为10元每人。

第五章 财务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的经费来源社会赞助或学校拨款,用于进行宣传、活动等各种工作和学生会日常开支。

第二十四条:财务工作由财务管理主管,学生会财务工作为学生会机密,不允许任何人外泄。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的各项开支,应具有发票或证明,交由财务管理员存档记录。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持发票或证明说明其为工作投入个人资金的,学生会可以予以报销,如无发票或证明的,需要有各部长以上级领导签字证明方予以报销。(只有以下项目可以予以报销:学生会购买的活动用品、资料费、活动经费、宣传部用品。)

第二十七条:开展工作时应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领导层务必做好资金计划,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支出。

第六章 学生会纪律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校规等有关规定,同时接受学生会的纪律约束,遵守学生会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领导层必须起到先锋带头作用,严厉禁止挪用公款,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腐败行为。

第三十条:每一个成员都必须遵纪守时,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缺席必须向部长请假。对预备成员,三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或工作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对外代表学生会的整体形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与其他社团的交往和交流合作中,做到热情大方,自信谦和,平等合作。不要引起矛盾,要巧妙处理矛盾,维护好整个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十二条:确定自己在社团中的工作定位和人际定位,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提高认识和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成为学生中的优秀者。

第三十三条:维护和传承学生会温暖团结的氛围,自信谦和,主动沟通,积极合作,做个受欢迎的人。

第三十四条:学会从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习惯,积累经验,对照计划抓落实,依情况调整计划,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对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由学生会领导层提出,并召开全体领导会议,主席和副主席必须参加,由当天到会领导表决决定,至少三分之二的到会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修改。第三十六条:前一届的学生会领导有权对章程的修改提出抗议,并参对章程修改的讨论和表决。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进过2009年6月日,2007级学生会领导层会议表决通过。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南宁三中学生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会章程

3.及时把广大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4.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情况。按学校章程的规定,在学校组织的帮助下,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5.选出新一届学生会。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是处理本会文秘工作负责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管理事宜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要求及方针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的资料、档案。负责本院学生会会的办公室值勤及处理日常事务。

按照学生会的工作动态起草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根据学生会工作的要求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

负责跨部门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学生会系统物资,资金及内部信息的职能部门 作为办公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几种素质: 学习成绩优良,有能力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有较强的交流能力和驾驭文字的能力

会使用最基本的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录入能力 有较强的经济意识和财务、物品管理的能力 有出众的协调工作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

组织部 :

依照有关的规定制度,解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学生会,统一管理学生会固定资产。

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活动计划,总结和学生会成员考勤,奖惩情况的备案。负责学生会每月工作和学生会成员的考评统计。负责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整理、制定。

监督,跟踪了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进展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负责收集,整理学生会议题,提交给主席团,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将议题提交到例会中讨论。

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好各部门工作。担负起“上情下达,下情上送”的职能。负责组织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小组。负责各部例会的请假制度。

文明纠察队

组织并开展各项纪律检查工作,参与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校园文明状况配合学生会各部护校保安处的工作,维持校园秩序。

查处违纪现象,调节学生内部矛盾,维持学生正当权益。

协助主席团对学生会干部及附属机构的学习、工作、生活的管理,行使监督和考核权。

宣 传 部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并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其工作简介如下: 宣传政策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负责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其它设计,承办落实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报道校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

通过多种途径,向全院师生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促进学生会和全体师生的联系与交流 培养实干的宣传干部队伍,充实和壮大宣传队伍,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宣传能力。

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重大节日或重要纪念日活动的宣传,组织创作反映大学生生活题材的节目,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并积极有效的做好学校的各项宣传活动及时快速宣传校内信息,创建校园文明窗口,配合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拟发所需通知、通报、海报等,真正发挥其宣传作用。(有绘画和毛笔字特长的同学优先)。

1、围绕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和学院的院区建设,对学生进行德育方面的自我教育和宣传工作。

2、负责同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等部门密切联系,反映同学在德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思想热点,配合这些部门给同学以思想上的指导。

3、及时了解新闻界理论界的宣传重点和各院校的宣传动向,强化信息意识。

4、负责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召开本院各项宣传委员会议,汇报工作,布置任务。

6、负责拟订本部工作计划,对学生会负责,执行其决议,接受其监督,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7、部长不在,由副部长负责全面工作。

班委工作部:

1、配合班主任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组织有关学习活动,介绍学习方法,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完成学习任务,提高学习质量。

2、协助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校和班级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顺利进行。

3、协助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同学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各种能力,增强劳动观念。

4、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5、关心同学的生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帮助家庭困难和学习基础差的同学解决学习和活动的困难,共同进步。

6、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7、组织好班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积极主动完成好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安排的各项工作。

9、每月对班长和班主任进行考核

10、对奖学金进行调查

勤工俭学部:

1、为同学服务,努力为学生会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及时掌握和反映学生后勤工作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同学利益。

3、负责生活、纪律、卫生和公益劳动的自我管理工作和自我服务工作。

4、开展有关生活技能、卫生防疫等方面宣传和竞赛活动。

5、负责召开本院生活委员会议,汇报工作,布置任务。

6、负责拟订本部工作计划,对学生会负责,执行其决议,接受其监督,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7、部长不在,由副部长负责全面工作。

一、宗旨

新加入学生会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须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四 考核和任免

1学生会考核由组织部依照该制度

四请假及处罚 确有原因不能与会者,应在会前做出书面请假,不得会后请假或口头请假。全体会议的请假条应交至组织部由部长签字方可生效.假条由组织部制定。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组织部追究相关责任人;4具体处罚措施参看

4、在职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者,由本人向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加2-6分;

5、以书面形式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被采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4分;

6、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部门成员扣分由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部门部长则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团提出,但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7、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1)一学期内有2门必修课未通过者;(3)在学生会工作明显不积极者;

8、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1)故意损毁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污蔑学生会荣誉的;(2)一学期内有3门或3门以上必修课未通过者;

(4)在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6)任职期间,提前解约或无故毁约的;(7)连续1周无故未至学生会工作者;(8)受到校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9、违反其它各项者,扣1-3分,如与本章所列重复,参照本章标准执行;

10、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加分,但累积加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2、部门考核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评比和奖励

1、组织部每月评选一次“月度之星”,主要依据即为考核分数;

2、学生会成员、部门的其他任何评比考核,都将参考本考核分数。

第八章考勤制度

1.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2、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 两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3、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4、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组织部,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组织部补假,并说明原因,由组织部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不在,由办公室副副主席代替。

5、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6、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7、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席处理,并写检讨一份,如有第二次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8、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组织部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9、以上考勤制度各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10、此制度解释权归校学生会组织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

二、该制度已经主席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有主席团研讨决定。

第四篇:学生会章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2009.10.1

第五篇:学生会章程--讨论稿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

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 执行。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做斗争 ;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学生会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及学生的利益,及时反映 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 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 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 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 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 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 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 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 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 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 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 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 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 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 三月

徐州三中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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