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高校稳定,倡导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的重要工作。2007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安徽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耐心细致、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国家奖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0月我院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2007‟78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学生资助经费的落实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校相关会议召开和文件下发后,我院按照要求,2009年10月27日及时召开辅导员会议,及时传达学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2009年11月2日党总支又专门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详细安排和布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认定工作。
此后,各班级成立了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和选举产生的多名学生代表(学生人数的10%以上)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开展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
二、操作规范、方法适当
1、深入细致地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各班级认定评议工作主要是根据学生本人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申请学生平时的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客观公正地做好奖助学金的审定工作。在做好困难学生在班级认定评议的基础上,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我院2007年对63个班级8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6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34名,2008年对在校的61个班级7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1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203名,2009年又对在校的56个班级66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2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87名。
3、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规范有序。我院的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王振其负责审批,党总支秘书负责登记盖章,然后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几年来,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我院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特别注意方式方法,比如要求各班级分两次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文件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面的文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学生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投机取巧,客观上避免了不贫困的学生申请认定,从操作层面做到了客观公正。
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档案
1、对所有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对2007级学生和2008级学生还要求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出
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
3、要求平时要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建议。
四、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按照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我院在第一时间内落实好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上报和发放工作,使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有效地缓解了他们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
1、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情况:我院2007年10月有6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8万元,81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0.5万元,52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5.6万元。我院2008年10月有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万元,94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7万元,547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9.4万元。我院2009年已经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93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562名,正等待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审批。
2、安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发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情况:我院2007年9月有974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9480.00元,我院2008年3月有591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80.00元,总计47280.00元,2008年11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1120.00元,2009年6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 200.00元,总计111200.00元。
3、学校临时补助情况: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原党总支副书记李有志审批了一部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07年有90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7520.00元(其中3人由学生处审批800.00元),2008年有64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0650.00元(其中1人由学生处审批400.00元)。2009年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党总支书记王
振其审批了60人次获得学院的临时补助12200.00元(其中2人由学生处审批600.00元)。
4、勤工助学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工作,2006年4月就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指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学院每学期都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公布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认真选拔、积极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2007年9月至今,经济管理学院根据院办公室、实验室实际需要,设臵了4个勤工助学岗位,先后有11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007年至今,我院已经推荐48人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勤工助学活动,三年来,总计发放了31483.00元的工资,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都能及时并足额领取到勤工助学工资,没有发生拖欠、少发现象。通过勤工助学活动,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暂时困难,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有利地保障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学生在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存在不真实的成分,有些学生虚构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者是恣意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建议学校能够给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专项经费,以便对学生进行大范围的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多少少存在各种心理负担,建议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社团,使贫困生在这一集体中相互关心、照顾、督促学习。
3、抓好奖助与教育相结合是重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在工作过程中要把促进他们的成长、成才,教育他们学会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作为重点。我院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让广大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另外,由于每年的奖助学金的名额有限,对于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也要加强教育,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在利益面前要经得起考验,真正实现“见困难就上、见利益就让”的崇高境界。
4、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关键。国家颁发奖助学金的初衷是出于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上奖励和生活上扶助,要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学金和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完全必要的。建议以后在工作中采取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来有效地监控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防止学生把奖助学金留作它用,失去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2009年12月14日
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为巩固“普九”成果,使全体适龄儿童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救助贫困学生。现就我校2013年春季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做的: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组织人员到信用社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存折,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信用账号,存折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本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3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6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61人,共预计发放总金额6100元。
四、努力拓宽贫困生资助渠道
我校在认真落实省、市、县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团体对贫困学生予以救助。我校从2008年开始通过多方联系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为学校17名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学生每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的80%,本期资助款18,489.68元已汇到学校帐号上,学校4月28日将召开助学金发放会;我校还联系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资助7名贫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时学校分别还利用“3.8”“9.8”助学日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方救助。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小学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2013年4月20日
第三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一、关于高校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委、省政府历来对贫困学生资助高度重视,特别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将资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厅与中国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各高等学校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困难多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保证了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能按时入学。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规程,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工作。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学生助学工作。各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各高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校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本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其配足了人员、提供了办公场所,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省、市和高校三级较为完备的工作格局,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深入透彻学习新政策新办法,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校、本地与国家资助政策相配套的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管理规程,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为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项资助的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和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普通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各高校还普遍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渠道,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首先明确了工作思路。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山西省利用开行教育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规模、生源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差别较大的实际,确定了分批稳步拓展贷款覆盖面的工作思路。其次完善了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我省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延伸模式,即贷款风险由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三家分担,同时建立风险金返还奖励机制。确立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高校学贷中心两级管理操作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两级平台进行贷款管理与操作,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从而形成了银行、省助贷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模式。第三加强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资助数据时效性、规范性、安全性的有效途径。随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为加强管理能力和提高管理质量,我们重点建设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系统。新学年将使用管理系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此外,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我们每年都要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和地市进行表彰奖励。据统计,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75亿元,累计贷款学生12.6万人次。平均每学年贷款额度约1.15亿元,贷款人数约25000人。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还款总额已达到1.65亿元,已还款总人数约35000人。
二是积极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后,省政府很重视,每年都及时将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公平,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我们根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对各高校评审过程中的推荐、选举、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靠。2007-2008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46人,发放金额共计6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3689人,发放金额共计6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6万元,省级资金2401.2万元,市级资金129.8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98390人,发放金额共计197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08万元,省级资金6827.9万元,市级资金386.2万元
2008-2009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36人,发放金额共计66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4534人,发放金额共计72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5.2万元,省级资金2575.1万元,市级资金156.7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06800人,发放金额共计213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40万元,省级资金7372万元,市级资金448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工作。各高校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资助政策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资助方法和机制。除了将国家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体系中相应的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自筹资金、积极争取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资助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近几年,我省高校每年校内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达4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杂费等多种途径,为困难学生减轻求学压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优秀人格。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每年减免学生学杂费约1050万,受益学生7000多人。仅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近两年来就合计减免学生学杂费470余万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入学无忧。为使经济困难的新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我省所有高校均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各高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得近年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入不了学。自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约有14000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2008年在我省逐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稳妥起见,我们首先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经验,我们在2008年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08]137号)。该文件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管理、贷款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同时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和 《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两份文件。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008年8月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协商,安排部署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了试点县(市、区)上报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工作。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资助中心会同省开行客户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赴9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工作座谈和现场指导,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两千多份,并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以及代理结算行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保障了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及各试点县(市、区)资助中心的建议,200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两批发放。第一批于11月13日发放,第二批于11月27日发放。11个试点县(市、区)的7个试点县(市、区)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两批共计发放贷款256.59万元,共有457名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4个试点县(市、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放贷款。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去年试点工作进展还比较顺利。多数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我省去年各试点贷款额度不多,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试点县(市、区)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我省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方案,决定2009年在去年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教育部把山西省列为今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教育部资助中心领导对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非常关注,精心指导。
按照马主任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提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做到七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县机构到位,摸底到位,贷款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山西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
2、组织119个县(市、区)进行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3、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晋教财[2009]94号文件)
4、召开具体工作会议促进落实
5、加强督查和批评通报。
三、关于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行是促进教育公开和社会公正的有效举措,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能够了解和熟悉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我省下大力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所有考生不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今年,突出抓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时,我们都要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开设专栏宣传相关国家资助政策,我们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专门到电视台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在教育厅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有关政策解答的热线电话,针对具体助贷政策、助贷流程和在受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均有专人负责在线或者电话解答。同时设立了“厅长信箱”栏目,多渠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地认真解决,通过及时反馈处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和家长对助贷政策的了解。三是在每年给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全省119个县,由各县发放到学生手中。四是在省资助中心设立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宣传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市、县设立同样的举报电话,解答有关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反映的问题。五是专门举行全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扩大宣传影响。这些措施和办法,正在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
第四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多年来,我校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为目标,健全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贷、奖、助、补、减”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一、基本情况
(一)畅通“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解决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害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是资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较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
(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开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可以拿着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止办理,已签订合同的学生,明年将办理结束。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17%。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现在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约30万元。
(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服务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能力,缓解了自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帮助学校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
(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自身遇到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
(七)严把学费减免关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影响,对学费减免进行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
(八)注重资助育人
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服务队以“心怀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践成才”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服务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同学组成。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鼓励优秀”活动,通过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重视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立了心理护航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
XX年年,国家施行了新的资助政策,资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大大加大,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学校资助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贷款(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在试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建议
针对无法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开展校内助学贷款。建议从学校收费奖励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资金。
第五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内容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主要做好政策解读、典型宣传等工作。
1、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
2、要把抓好典型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
3、大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以及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宣传的方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制作标语、接受媒体专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各学校具体举措,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组织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且将资助工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个乡镇和学校。
3、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群众,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同时组织新闻工作者深入农村、农户和学校实地采访,及时报道学生、家长、教师和群众的心声。
4、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报到、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报效祖国。
5、编印学生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并将报道刊登在学校门户网站的专题中。
6、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深入挖掘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学生典型。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发布会、知识
抢答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收集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学生的典型。
四、宣传工作的要求
1、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亲自抓;要主动争取宣传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要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和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层层布置,逐级落实,直至各校全部教学覆盖范围。
2、各校要及时组织有关工作部门学习本方案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教育局将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同时对各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校要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材料,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工作情况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