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育法学3
教育法学作业
3一、填空题
1、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某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2、我国学校目前实行的内部领导体制主要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制、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包括: 国籍要求、思想道德要求、业务要求、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
4、教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的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和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5、学生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注册并由其记录学生档案的受教育者。
6、我国《教育法》对中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
二、选择题
1、我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实行登记注册和审批两种程序性管理制度。其中。审批制度一般包括审核、批准和(C)三个环节。
A、登记B、注册C、备案D、测评
2、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是《教育法》中列举的学校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之一?(D)
A、招生权B、学籍管理权C、教师聘任权D、设施占有权
3、在《教师法》中,将教师身份明确表述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D)”,从而在法律规定上确立了教师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
A、工作人员B、人类工程师C、技术人员D、专业人员
4、教师聘任制的运行是指教师聘任合同具体发生法律(B)的过程。
A、影响B、效力C、作用D、功能
5、在《教育法》中,规定了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D)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起诉讼”的权利。
A、生命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隐私权D、人身权、财产权
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D)的违法行为。
A、严重危害社会B、严重危害社会,需要进行弄事处罚
C、需要进行刑事处罚D、严重危害社会,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
三、简答题
1、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教育法》为保证学校的公益性,规定了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简述教师考核的基本内容。
答:《教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汉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得考核。”
(1)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道德观念两个方面。
(2)业务水平: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两方面要与所任职务相称。
(3)工作态度:主要指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中所具有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工作成绩:是指教师在本职岗位上从事教育学和科研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业绩。
3、未成年学生犯罪的成因主要有哪些?
答:未成年学生犯罪有其深刻的自身及社会背景,具体归因如下:
(1)自身的原因
未成年学生在生理和心理发育上的主要特点有:(!)生性活泼好动。(2)容易冲动。(3)好奇心强。(4)性的需求逐渐增加。(5)需求与获得需求的方法矛盾。
(2)学校教育的原因
学校教育在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如果学校教育不利,也会影响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3、社会的原因
第一,家庭影响。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和生活最为重要的场所。第二,传媒影响。信息通路的开阔使未成年学生获得了知识的广阔资源但同时也对未成年学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第三,不良交往。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对家庭的依赖、依附心理逐减弱,独立意识增强,走向社会、与他人交往、建立友情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
四、论述题
1、结合实际,阐明你对学校应如何依法收费的看法。
答:虽然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督促下,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目前,有些学校的借读、转读、附读费等乱收费的现象仍然较严重。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谈谈学校收费的看法。学校作为公益性组织,公民在依法实现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也应按照所入学校的不同性质依照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我国现行关于学校收费的法规、政策文件的基本精神,国家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但可酌情收取杂费,杂费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非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适当收取学费。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般由省一级教育、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高等学校以及一部分部属、省属中等专业学校,一般由各中央主管部门或省一级教育、物价主管部门具体确定。幼儿园一般由县、市级教育、物价主管部门确定收费标准。
学校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用,甚至把办学当和标准,必要时还应公开所收费用的账目,以便于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
2、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享有的“管理学生权”的理解和认识。
答:目前,有些教师在履得自己职责权利时,不敢管学生,这种现象主要是对《教师法》和《教师法》不理解的表现。作为教师应明确管理学生是自己履行《教师法》的一项基本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具体来讲,(1)教师有权对学生有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2)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3)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的这一权利作为专门的职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学校及其管理人员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修改教师对学生所做的成绩评价和操行评定。
3、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进行分析。
答: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共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受教育权是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对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就学的平等权保护以及对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侵权的法律救济保护等方面。就学的平等权首先体现在对依法按照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必须
按照有关规定:接纳他们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他们拒之予学校门之外。《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第五条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别外就学一平等权还表现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仰导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主要体现在对一些弱势群体受教育权上,具体包括:女子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利。为部分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帮肋和便利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等。
对未成年学生常驻教育权的侵犯,实行法律救济制度,当未左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行政渠道或用法律渠道范得救济。
五、案例分析题
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答:本案例是一位学生家长为了能让孩子继续升学,母亲应学校要求到医院给孩子开了一张“中等智力低下的证明”交给学校的行为。学校不但未予保密。反而很快蒋这秘密公布于众,导致某学生造成精神分裂证。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学生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学生要求他人遵重自己个人的。不愿让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隐私。”
上述案例中,作为校方中某家长要求升学的情况下且根据学校的要求办理病情证明书。学校应为某学生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作为个别老师在众多的学生场所不应得侮辱学生是“弱智白痴大傻子”。
鉴于出现上述老师的不良行为及学生侵权欧打,校长应对个别学生予以制止,教育、对老师的行为以批评教育,保护学的人身权。
第二篇:法学概论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计分)
1、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地方人民政府
2、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荐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D)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A)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C)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教育和社会经济权利
C、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D、保障权和人身权
6、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C)
A、警告 B、记过 C、没收 D、撤职
7、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C)
A、合同的变更 B、婚姻的成立 C、继承权的放弃 D、合伙人达成的协议
8、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C、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9、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D)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接受赠与的财产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
10、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D)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B、未列法定婚龄的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D、因胁迫而结婚的1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B)
A、3000元 B、5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1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B)
A、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质量财产
13、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有(A)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 D、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14、犯罪客体是指(C)
A、实施犯罪的行为和手段 B、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的结果
C、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15、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A的行为(C)
A、应负刑事责任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D、不负刑事责任
1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同时犯有数罪而判了数个附加刑的数罪并罚,实行(B)
A、吸收原则 B、相加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相加原则或者限制加重原则
17、某甲在夜间入某住宅窃取财物后,纵火灭迹,他明知该住宅里有人睡觉,起火后可能被烧死,但他仍然放火烧房,结果大火烧死1人,某甲放火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A)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 D、过于自信
18在我国,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D)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管辖 D、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进行到最后6个月由于发生法定事由而引起时效的(C)
A、中断 B、续延 C、中止 D、消灭
2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C)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21、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D)
A、15 B、10 C、30 D.6022、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消灭的是(C)
A、诉权 B、诉的理由 C、胜诉权 D、诉的标的23、公民用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种行为属于我国《继承法》上的(D)
A、遗嘱 B、遗赠扶养协议 C、遗产 D、遗赠
24我国《婚姻法》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B)
A、市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B、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 D、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5、商法的调整对象(C)
A、经济活动 B、经济关系 C、商事活动 D、商事关系
2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A)
A、调解 B、和解 C、判决 D、裁定
27、人类社会最早产生法律的历史时期是(B)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28、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指(A)_
A、,《钦定宪法大纲》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29、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实行(B)
A、中央统一领导 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地方自主管理 D、设立统战机关
30、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采取的审级制度是(B)
A、一审终审制 B、两审终审制
C、三审终审制 D、四审终审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分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计分)
1、我国的信货管理主要分为几个部分(ABC)
A、存款和储蓄管理 B、利率管理
C、货款管理 D、外汇管理 E、国际结算
2、诉主要包括几个要素(ACD)
A、诉之当事人 B、诉的参与人 C、诉之标的 D、诉之理由 E、诉之事件
3、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的何种类型。(AE)
A、分证 B、视听资料 C、证人证言 D、勘验笔录 E、物证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ABCDE)
A、拘传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拘留 E、逮捕
5、根据《国际法》的规定,构成国家的要素主要包括(ABCE)
A、定居的居民 B、确定的领土 C、政权组织 D、多个民族 E、主权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分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再审请求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率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3、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侦察、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4、引渡——一国应某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5、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四、简答题(本大题分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哪些?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有:(1)对依法可能判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答: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等。
3、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的原则主要有: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五、论述题(10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要点:(1)宪法的内容有别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效力有别于普通法律。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别于普通法律。
六、案例分析题(第1题8分,第2题12分)
1、赵某和李某签订合同,将自己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李某当即交付了价款,赵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5天后,赵某又将此些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并与王某一起去办理了过户登记,赵某要求李某腾房,但遭到拒绝。
请问,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是否具有所有权,为什么?
答: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成立要件,本案中李
某虽然交付了价款,但是没有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其所有权的,所以,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
2、库保管员A出于对单位领导不满,蓄意纵火烧掉仓库。发泄私愤。当他把火点燃后,发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觉得事情有败露因而有被判罪的危险,随即将火熄灭。
问:A的纵火行为构成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或犯罪既遂?请说明理由
答:.(1)A已经点燃了火,即已着手实施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
(2)A把火熄灭,是由于怕被人发现达不到犯罪追求的结果,并非自动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
(3)A已经着手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构成犯罪未遂。
(4)A的放火行为没有得逞,没有达到预期烧毁仓库的目的,所以不属犯罪既遂。
第三篇:教育法学
期末作业考核
《教育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答教育法学的特性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指向性;教育法学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教育法学具有综合性;教育法学具有边缘性。2.简答教育法学的发展特点。
经验法学逐渐从行政法学中脱离出来;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更为系统;出现了教育法学的专业学术组织和专业学术杂志;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教育法学课程;出版教育法学著作 3.简答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手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运行等。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我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体系,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三是法律责任与救济。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救济等。
二、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请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一)学习教育法学是适应依法治教形势的需要
近些年来,依法治教做为一个基本方略在教育工作中显得越来越突出。所谓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它是各类国家机关、各级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教育主体所参与的,包括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事业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制活动。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从总体上看,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提出和确定了“依法治国”、“行业依法而治”。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的高度。国家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 其次,实行依法治教是教育的地位和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而事实证明,保证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仅仅靠“人治”,靠领导人的“开明”,或者单纯靠行政手段干预,都是不稳定的,必须实行依法治教,保证教育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教育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三,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关系已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纵向型的行政管理关系,逐步转移到以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横向型的教育关系与一定范围的纵向型行政关系并存的教育法律关系的新格局。改革中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平等主体关系。教育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各种社会组织的联合办学关系等,都是合同关系。教师管理也要逐步转移到比较完整意义上的聘任制,它的基础就是一个聘任合同。教育法律关系性质和格局的重大变化,使依法治教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初步形成了教育法体系框架,为教育活动确定了基本的法律规范,标志着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须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学知识,以适应依法治教的要求,指导依法治教的实践。(二)学习教育法学是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的需要
法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和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已有很长的历史。自从社会有了法,人们就感受到法的力量,受到法的保护或受到法的惩罚,自然就要思考法是什么,评价现行的法及人们的法律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法制工作不仅全面启动,而且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不能不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已经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全面执行;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于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态度,对于法律的评价以及对于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方面的知识欠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是国家对每个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要求,在全面实行依法治教的新形势下,则更为重要。不能设想,一个对教育法缺乏了解的干部、教师,会严格遵守法,正确执行教育法。因此,必须普及教育法学知识,并将教育法学理论和知识变成教育工作者牢固的信念,落实在行动上
(三)学习教育法学是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法的形式规定了教师必须履行的六项义务,其中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是第一项义务,这也是国家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该法规定教师应履行的其他五项义务,如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政治、业务水平等,也都要求教师应具备教育法制的基础知识,熟悉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依法施教的水平和能力,掌握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的方法。因此,在教师继续教育中 开设教育法学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教育法学有关知识,无疑会提高他们从法律角度分析各种教育现象,运用法律方法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以及调处有关纠纷的能力,更全面、准确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成为合格的、优秀的教师。
(四)学习教育法学是教师带领学生并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的需要
学习教育法学,不应当只看成是教师个人的事情。要通过学好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依法治教的形象,并且带领广大学生、家长和公民认真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只有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公民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才能使依法治教具有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之日,就是依法治教实现之时。广大教师负有带领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责任,必须首先自己学好,才能担当起这个责任。
2.请谈谈如何用比较研究法学习教育法学。
答;比较研究法对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域的教育法进行比较,并结合其他方法,揭示出教育法的本质,进而认识教育法的发展规律及趋势的学习方法。比较研究法包括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同时并存的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进行的比较,纵向比较是对同一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进行的比较。运用比较研究法,应当注意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的基础上,对可比的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或教育法的不同方面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3.我国教育法的特性如何?
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律整体的一部分而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他便具有一般发的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的特征,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教育法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法律以人们之间的一定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统一社会性质的社会关系,由于涉及不同的社会领域而分为不同的种类,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这是教育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性,二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又有行政机关和学校,学校和老师,学校和社会,学校与家庭,教师和学生,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等主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等方面的关系,这些关系是及其复杂的。
4.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在我国教育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教育法》中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之所以要确立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首先,教育事业是国家、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共同事业。其次,个体发展的活动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因而,每一个受教育者的个体活动就不再是个人的事情,而成为整个社会活动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并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最后,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为社会发展作贡献。(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主要表现为:《教育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5.简述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体系。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1.案例一:广东河源惩处高考作弊师生 7名涉案人员受处分
2001年7月高考时,广东河源市紫金县某中学的6名考生与2名社会青年互相勾结,利用手机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传呼机上。还有一名考生通过紫金某中学体育教师刘某,用8000元收买监考老师,这些监考老师收款后,对该位考生在考场作弊均视而不见,甚至还有一名监考老师帮他填写答题卡。案发后,紫金县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很快就查清了这宗考场作弊案。为严肃法纪,该县对涉及违纪作弊的老师和考生作出严肃的处理。紫金某中学体育教师刘某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名监考教师分别受党纪政纪处分;违纪作弊的6名考生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停考3年。请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答:这是一起严重违反《教育法》的案件。此案件中,涉案人员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还违反了《教育法》,《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高考是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涉案人员违反国家法律,应当依法处理。
2.案例二:国家奖学金是否应该被二次分配
“为了倡导一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湖北省荆州师范学院日前“建议”对该校35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以资助更多的未获奖的贫困生。为达目的,该院院、系领导“亲自”出马,拿着已经填好了“建议捐款数额”的“自愿捐款协议书”对获奖学生进行“动员”,终于使除家庭特别困难、所得奖学金不够交清所欠学费的3名学生之外的其他32名学生捐出10.4万元奖金。你认为湖北省荆州师范学院的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对此应有哪些思考?
答:首先,荆州师范学院此举的出发点是为了让更多的贫困生得到资助,这是应当肯定的。但问题是,那些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身就是贫困学生,有的甚至连基本生活费都没有着落。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获取国家奖学金的机会,本来可以借此摆脱困境,现在却因为捐出了“数额巨大”的奖金,使自己在经济上再次陷入困境,这显然不合情理,也不公平。
其次,由于获奖者对奖学金的支配权得不到保证,必将打击贫困大学生竞争国家奖学金的积极性,这违背了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初衷。《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荆州师范学院的做法显然侵犯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的这一权利。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必须在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依法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原则的实现。
3.案例三:一个和齐玉苓案雷同的案件
1994年,张广荣参加高考,虽然自我感觉还不错,但她的结果也和齐玉苓一样——名落孙山。没能上成学的张广荣回到了家乡干农活。可是四年后,张广荣听一个朋友说起来一所中学里有个与她同姓名的女老师,那个“张广荣”大学读的学校恰好是张广荣当时所报考的。
张广荣几乎没有费太大的劲就查清楚了那位“张广荣”老师的真名叫任敏,让张广荣吃惊的是,为任敏一手操办冒名入学的人正是任敏的公公——他是张广荣当年的数学老师,正是他对张说,“你没有考上。”而张广荣却信以为真。
1998年9月,张广荣将任敏告上了法庭,张提出了被告应向其赔偿物质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5万元和赔礼道歉的要求.经过2年的时间,总算有了结果,2000年8月,法庭裁决,被告向张广荣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9000元。
请依法分析张广荣一案的侵权性质。对这一案例我们应有哪些思考? 答:此案属于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性质,受教育权是宪法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体现为民法上的人格利益。任何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限制、妨碍、剥夺他人受教育机会的行为,都是对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侵害,因此造成损害结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相关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思考: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防止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发生,避免对受教育主体构成伤害。
第四篇:监狱法学3
《监狱法学》平时作业
(三)一、填空:(20分,每空1分)
1、监狱种类是指基于一定的(),依据某种相似性,对于具体的监狱形态进行分析、抽象而归纳的行刑处所的()。
2、根据监狱与社会的联系程度,可分为()与()。
3、监狱不仅是执行阶级意志的(),反映着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实行阶级统治的(),同时,它还是一种社会(),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对于()的需要。
4、所谓罪犯精神活动产品,是指受刑人在狱服刑期间()、()活动的物化形态或结果。
5、监狱法律关系是由监狱法确认和调整的监狱机关及监狱人民警察与罪犯之间的()关系。
6、监狱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监狱法律关系的(),也就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监狱法律关系的7、罪犯的特殊权利是指具有在监狱中()的罪犯这种特殊的身份依法享有的()。
8、道德意识包括对道德的()、()()和()等方面,是评价事物、调节行为的重要心理方面
9、监狱适应不良是指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未能以适当的方式建立和维护与监狱环境的和谐关系的(二、选择题(20分,每个2分)
1、()的发生,是指在监狱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
A监狱法律关系 B法律关系 C监狱关系 D监狱
2、罪犯是指被生效刑事裁判()、在狱服刑的受刑人。
A定罪 B量刑 C定罪量刑 D服刑
3、()是指尊重和保护罪犯的人格尊严,是行刑人道主义的必然要求。
A人格 B人格权 C财产权 D尊严权
4、()是指我国宪法和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一项法律义务。
A公共财产不可侵犯 B公共财产 C祖国安全 D荣誉
5、()是指在监狱条件下由多数罪犯个体构成的集合体。
A罪犯 B罪犯群体 C罪犯群落 D亚群体
6、罪犯非正式群体一般可以从其成因及存在形式划分为如下类型()。
A兴趣爱好型 B地区地狱型 C帮派型 D临时型
7、()是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的简称。
A制刑 B量刑 C行刑 D刑罚
8、行刑权从属于(),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A刑罚权 B量刑权 C行刑权 D制刑权
9、自由刑的执行,主体部分是()。
A监狱 B法院 C检察院 D罪犯
10、我国的行刑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
A公民 B守法公民 C好人 D不再犯罪
三、名词解释:(20分,每个4分)
1、改造对象
2、监狱法律关系的运行
3、行刑效果
4、监狱行刑运行机制
5、监外执行
四、简述题:(20分,每个5分)
1、减刑适用的对象
2、假释的适用条件
3、释放的程序有哪些?
4、罪犯教育管理制度有哪些?
五、论述题:(20分,每个10分)
1、教育改造的内容
2、劳动改造的基本原则
第五篇:法学概论试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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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2018067.doc 1998 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试题 新闻学(),行政管理,文秘, 新闻学(本),行政管理,文秘,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
说明:本试卷“试题” 说明:本试卷“试题”与“答卷”分开,必须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处按规定要求答题,否则无效.答卷“分开,必须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处按规定要求答题,否则无效.一,填空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格中.每空 1 分,共 10 分)填空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格中.1.法律既执行着职能,又执行着社会职能.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组成部分.3.在保证宪法的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4.根据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 目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5.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时间为.6.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 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7.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8.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为准绳.9.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二,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答卷“纸上相 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答卷“ 应题号的括号中.应题号的括号中.每小题 1 分,共 26 分).1.法律规范中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的那一部分叫 A.适用条件 B.法律后果 C.行为准则 D.指引方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国务院依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这一规定 A.属于确定性规范 B.属于准用性规范 C.属于委任性规范 D.以上三种规范都不属于 3.著作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A.行为——作为 B.行为——不作为 C.智力成果 D.物 4.唯有()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A.道德习俗 B.宗教信条-1-2018067.doc C.法律 D.社会章程 5.公民的通信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内容.A.人格权 B.言论自由权 C.人身自由 D.建议控告权 6.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A.国家机关领导 B.国家行政领导 C.国家代表机关 D.党政领导 7.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为 A.领海 B.内海 C.公海 D.毗连区 8.”我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可以适用定居国的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9.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尚未同居的 A.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 B.可通过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 C.向婚姻登记机关送交结婚证,婚姻关系即可解除 D.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10.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审查批准.A.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 B.与外资企业行业有关的国务院主管部委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与外资企业行业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厅局 11.行政诉讼法关于罚款数额的规定是 A.一千元以下 B.一千元以上 C.二千元以下 D.五百元以上 12.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权的人是 A.被害人 B.自诉人-2-2018067.doc C.被告人 D.被告人的近亲属和辩护人 13.受遗嘱人应当在知道受遣赠后()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遣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遣赠.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半年 14.被宣告死亡的人,()为其死亡的日期.A.下落不明之时 B.离开其住所获知其最后消息之时 C.法院判决中确定的日期 D.判决宣告之日 1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内作出复议决定.A.15 天 B.1 个月 C.2 个月 D.3 个月 16.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决定行政措施 B.行政处罚 C.制定行政管理法规 D.行政强制执行 17.对于从犯,应当 A.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B.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D.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8.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从轻或者注轻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9.我国刑法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危害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一种形式的犯罪是 A.遗弃罪 B.抢劫罪-3-2018067.doc C.故意杀人罪 D.强奸妇女罪 多项选择题 在下列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答案.(在下列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答案.并将某字母标号均填入”答卷“ 三, 并将某字母标号均填入”答卷“ 纸上相应的括号中.正确答案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纸上相应的括号中.正确答案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括号中 1.法定代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 A.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辞去代理 D.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E.代理人死亡 2.下列哪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可能具有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身份? A.国务院所属部委 B.人大各工作委员会 C.企业事业单位 D.法院 E.县司法局 3.可以撤销公证处错误公证文书的机关有 A.作出该错误公证文书的公证处 B.该公证处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C.该公证处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D.该公证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该公证处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公证处 4.下列量刑情节中,属于酌定情节的有 A.犯罪动机 B.犯罪手段 C.犯罪前的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 D.累犯从重 E.自首从宽 5.犯罪中止可能出现在 A.犯罪预备阶段 B.犯罪实行阶段 C.行为实行终了,结果尚未发生阶段 D.犯意形成阶段(犯意表示阶段)E.犯罪完成之后 6.在犯罪的主观方面中,属于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是 A.犯罪故意 B.犯罪过失 C.犯罪目的 D.犯罪动机 E.内心起因-4-2018067.doc 7.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各种单行的刑事法律 C.民事立法中所包含的刑事法律规范 D.行政立法中所包含的刑事法律规范 E.经济立法中所包含的刑事法律规范 8.赠与合同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D.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E.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9.我国三种诉讼法普遍适用的原则有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D.社会支持起诉 E.人民法院特定主管 10.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有 A.取保候审 B.监视居住 C.逮捕 D.训诫 E.罚款 11.下列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预算法律制度? A.我国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区,旗)四级预算 B.我国的国家预算是指中央预算 C.国务院是国家预算的执行机关 D.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 E.预算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我国计划生育的目标是 A.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B.降低人口增长速度.C.提高人口素质 D.适当晚婚晚育 E.破除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旧思想旧习惯 13.下列有关国籍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居民的法律资格 B.国籍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 C.国籍是国家对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5-2018067.doc D.国籍体现的是个人同国家的法律关系 E.国籍是属人管辖权的依据 14.我国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的国际民事诉讼有 A.因在我国领域内的港口作业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B.因遗产继承发生的纠纷 C.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D.因扶养纠纷发生的诉讼 E.因在我国境内的不动产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15.我国宪法关于保证宪法的实施作了哪些规定? A.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 B.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C.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D.规定了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 E.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16.依据我国宪法第 64 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提议.A.中共中央政治局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E.三分之二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规定:”本法第 28 条,第 29 条,第 30 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 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这一规定属于 A.确定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引证性规范 E.参照性规范 18.国务院对不属于审判和检查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属于: A.正式解释 B.有权解释 C.非正式解释 D.无权解释 E.无效解释 19.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方面是一致的.A.基本内容 B.阶级本质 C.基本任务 D.调整范围 E.实施手段 20.在历史上,经国家认可的法律规范有()-6-2018067.doc A.习惯法 B.道德法 C.宗教法 D.引证法 E.判例法 四,简答题(将正确答案写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白处.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简答题(将正确答案写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白处.1.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3.人民检察院查案起诉必须查明哪些内容? 4.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哪些区别? 5.法律具有哪些特征? 五,论述题(将正确答案写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白处.共 10 分)论述题(将正确答案写在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白处.为什么说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六,分析案例,回答问题(第一小题 7 分,第 2 小题 8 分,共 15 分)分析案例,回答问题(1.[案例]: 齐名和方然是挚友,齐是国画画家,常到方家做客.茶余饭后,齐常常乘兴作画相赠.1994 年 5 月,方然精选齐名国画 59 幅,以《齐名画册》命名出版.齐名得知后,认为方未经同意,自行出版 相赠之画,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方然认为画既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 《画册》以齐名名出版,不发生侵犯著作问题.[问题]:方然是否侵犯了齐名的著作权?为什么? 2.[案例]:被告人梁某,男,1974 年 6 月 15 日出生.梁某因仇恨村长而图谋将其杀害.1989 年 7 月 23 日夜晚,梁某趁村干部都去看电影之际,撬开人武部长的文件柜,窃得手榴弹一枚,然后携手榴弹回村, 直奔村长家.当晚天气较热,村长尚未睡觉,正在院中与村民宋某乘凉聊天.梁某悄悄接近村长,宋某之 后,拉开手榴弹导火环,向村长扔去,结果将宋某炸死,村长炸成重伤.次日凌晨,梁某由其父陪同到乡 政府投案,言明昨夜本村发生的杀人案系其所为,希望从轻处理.[问题]:(1)从犯罪主体看,梁某负不负刑事责任?为什么?(2)对于村长,宋某而言,梁某是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为什么?(3)对梁某从轻处罚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参考答案:(不一定是正确答案,仅供参考)参考答案:(不一定是正确答案,仅供参考):(不一定是正确答案 一,填空题 1.政治 2.思想道德 3.党的领导 8.法律 4.五 5.2 年 10.冲突规范 6.意外事件 二,单选题 1.C 2.C 3.C 4.C 5.C 6.C 7.B 8.A 9.D 10.A 11.A 12.A 13.B 14.? 15.? 16.C 三,多选题 1.AB 6.AB 11.CDE 16.BD 2.ABCE 7.ABCDE 12.BC 17.BD 3.ABC 8.BD 18.AB 4.ABC 9.AB 19.ABC 5.ABC 10.ABC 14.ABE 15.ABCD 20.ABCDE 17.A 18.A 19.A 20.A 7.犯罪未遂 9.经济协作关系 13.ABCDE 其余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