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小结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小结
罗阳中心小学
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未出现任何乱收费现象,也没有因为教育收费问题受过群众质询或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网络反映本校的收费问题。
我们主要做好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多次在教师大会、行政会议上强调,教育收费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也关系到学校、教师集体或者个人的名誉和前途,所以我们要求全体教师从思想深处认识到教育收费问题的重要性,提高对教育收费问题的思想认识,坚决不碰教育收费的高压线。
二、规范收费行为。
1、书杂费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省内学生全免书杂费。省外学生按照省市文件收取书杂费。没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等其他费用。
2、教辅资料订购方面:我们完全按照惠州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只向学生推荐使用读书郎《一课一练》,以学生自愿为原则自己到书店购买。除此之外,学校、老师不再推荐任何教辅资料,教师个人也从来没向学生收取任何教辅资料的费用。
3、代收代管费方面:我们坚持两个自愿为原则,一是学生早餐自愿为原则,我校为了方便广大家长,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以非盈利性目的为学生提供早餐,早餐费由学生自愿为原则收取,本学期我校有175个学生没吃学校提供的早餐,充分体现了我校早餐的自愿原则。期末,学校以多还少补的形式跟学生结算早餐费用。二是校服购买自愿为原则,学校要求学生在校必须穿校服,没要求学生必须购买几套冬夏服,也不要求学生必须穿新校服。校服收费标准也严格执行惠州市物价部门的标准,不会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学校多年来校服都是一个版本,照顾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不会因为学校换了新款校服而无钱购买而引起种种烦恼。
4、有偿补课方面:在校内,不少教师都会辅导学生,但那是教学常规工作之一,我们从来没有收取学生的任何补课费。学校还安排部分有经验的老师为对某学科特别有兴趣的学生无偿补课,并形成一种制度,为发展学生学科兴趣,打好基础做出对学生而言是义务的劳动。
5、有偿家教方面:本学期开学初,我们连续2个星期的政治学习会议上,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博教【2010】119号——2010年博罗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会上特别强调了有偿家教应该全免禁止的问题,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本学期,根据调查,有偿家教在本校已经销声匿迹。
6、规范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了财务规范管理水平,在经费使用上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资金的监管,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堵塞管理
漏洞,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好我校教育形象。
本学期,我校在原有16个教学平台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5个教学平台,现在,全校每个班都使用上了教学平台,使我校成为我县公办小学中最先普及平台使用的一个学校。而这15个平台的添置全是教育公用经费列支。学校领导心中在教育经费使用上都能坚持一个原则——一切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也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不会在教育收费问题上“行差踏错”。
第二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二实验幼儿园2012春季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园的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市教育的通知后,第二实验幼儿园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幼儿园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第二实验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曹牧园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成员:孙秋菊、杨巍、宋寰宇(分别负责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幼儿园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第二实验幼儿园按上级文件和物价局规定的收取幼儿学杂费、管
理费、伙食费外,没有其它乱收费现象。
2、幼儿园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幼儿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违规向幼儿和家长收取建园费情况,无“园中园”或“园中班”等违规办班情况。
4、幼儿园不组织幼儿统一购买任何物品,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幼儿园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幼儿订报刊杂志的情况。
6、幼儿园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幼儿收费的各种兴趣班等情况。
7、幼儿园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幼儿园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园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幼儿园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佳木斯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实验幼儿园2012春季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佳木斯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总结
塔尔拉克乡中心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
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我校对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校党支书记、校长亲自抓教育收费情况,成立了专业人员工作组,对秋季开学以来所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
二、中心校及幼儿园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法违纪行为
1、我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均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更无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现象。
2、我乡各中心校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无学杂费及书费。
3、无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现象和行为。
4、无违反国家规定跨学期收费的行为。
5、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均取决于自愿,凡由学校统一向县教科局推荐的出版机构订购的教辅资料,均有学生及家长的自愿签名,且费用均没有超出收费标准的要求。
6、中心校及幼儿园均认真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在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
7、中心校及幼儿园“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正常、规范。
8、根据县教科局的文件精神,收了幼儿园的每个学生每个月33元的伙食费。
塔尔拉克乡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我校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我校确立了“校长负责、分层把关、责任到人、及时告知、违反必究”的工作思路,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志平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崔立飞副校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宫殿军 荆娟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校中校”或“校中班”等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头道小学
2012.5.16
第五篇: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接到上级检查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斌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副组长:朱猛(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陈宇、曹宏旭、(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校中校”或“校中班”等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