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发
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发
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2年第100号)
2、《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_年1月17日通过,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2_]27号)
受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受理窗口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主体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申办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企业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
3、投资协议书与公司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验资报告及验资证明;(含附件)
6、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证明;
7、企业为在册职工缴纳的养老金证明;
8、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审阅、复印件;
9、外聘的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和聘用2年以上的合同(68周岁以下);
10、企业负债表及损益表;
11、其他资料及证明。
标准
1、申办三级企业资质: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工程师1人;
(4)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3人以上。
2、申办二级企业资质: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6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2_万元以上。
3、申办一级企业资质:
(1)注册资金202_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2_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权限:
1、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证书由市绿化市容局初审,建设部审核并核发;
2、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三级企业资质证书由市绿化市容局审核并核发。相关部门: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处
咨询电话:021-52567188
第二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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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单位和责任科室
责任单位: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责任科室:园林质量监督科电话:0731-28682415
二.办理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等级标准
三.标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2_]157号
四.申请资料组成(两份):
①申请报告;
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附电子版)
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
④园林绿化企业信息录入表(附电子版)
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时限:13个工作日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收费:无
七.监督检查:市园林绿化局纪检监察室
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发证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1.受理:(1天)→窗口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符合受理
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需要补充资料的,开具《补充完善资料通知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2.初审:(5天)→市园林绿化局质量监督科审查受理人移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对申请人的办公生产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意见,报分管领导;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受理人并说明原因。
3.审核:(2天)→分管领导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在《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送主管领导;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质量监督科并说明原因。
4.审批:(3天)→主管领导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在《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交市园林局质量监督科办理发证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质量监督科并说明原因。
5.发证:(2天)→政务中心窗口发证
九.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申请资料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组成(所有证照须1:1彩色扫描件及原件复核;按A4纸装订):
①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或近三年审计报告并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已成立三年以上公司)。
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③企业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④企业技术工人须提供等级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⑤企业机械设备照片、发票证明。
⑥企业办公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⑦与企业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篇:陕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申请表
陕西省园林绿化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
现任职务: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从陕西建设网站下载,填写、编辑后打印成册。
二、综合性代表工程栏填写项目经理申请人主要负责施工管理的代表性工程项目。
三、要真实填报有关情况,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办理。
一、申请人简历
二、申请人完成的综合性代表工程
备注:只填写近三年完成的、符合本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综合性工程(栏目不足可加页)
第四篇:陕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申请表
陕西省园林绿化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
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
申请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从陕西建设网站下载,填写、编辑后打印成册。
二、综合性代表工程栏填写项目经理申请人主要负责施工管理的代表性工程项目。
三、要真实填报有关情况,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办理。
一、申请人简历
二、申请人完成的综合性代表工程
备注:只填写近三年完成的、符合本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综合性工程(栏目不足可加页)
第五篇: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初审上报流程图
一、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初审上报和 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审批(外地参考)
(一)一、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初审上报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根据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批发证管理。条例对全国城市的绿化事业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各个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使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初审(服务)机构: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建办
初审(服务)主体: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初审(服务)范围:
1、申请人先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资料一式三份,核准登记。
2、由市园林局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市建管委城建办和监察室核准提出意
见,报委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并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一、二级核准上报省建设厅,三级审查批准。
3、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颁发资质许可证;对申报单位如申报条件材料不齐全或失效的,应限期要求申请单位补齐,审批时间可自证明文件补齐全后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单位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质文件精神,按管理权限逐级进行核定上报,作出行政许可并在法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初审(服务)收费:不收费
初审(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审批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根据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批发证管理。条例对全国城市的绿化事业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各个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使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2、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审批(服务)机构: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建办
审批(服务)主体: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审批(服务)范围:
1、申请人先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资料一式三份,核准登记。
2、由市园林局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市建管委城建办和监察室核准提出意见,报委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并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一、二级核准上报省建设厅,三级审查批准。
3、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颁发资质许可证;对申报单位如申报条件材料不齐全或失效的,应限期要求申请单位补齐,审批时间可自证明文件补齐全后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单位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质文件精神,按管理权限逐级进行核定上报,作出行政许可并在法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审批(服务)收费:不收费
审批(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