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谁来为国企下岗职工买单
谁来为国企下岗职工买单?时间:202_-06-19 18:24来源:《国企》杂志 作者:国企杂志社记者王 点击: 226 次
“他们已经活不下去了!”解决国企对下岗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关系历史的良心,而且关系国企的未来。
本刊记者 王平
背景
一部以国企改制为故事背景的喜剧电影《钢的琴》,却让很多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感受到了强烈的酸涩和忧伤。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在默默承受着改革带来的阵痛。
202_年两会期间,中石化老总傅成玉再度把这一问题抛出,呼吁尽快保障这些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他指出,当年中石化那些因为国企改革买断工龄下岗的30万老职工,现在很多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这是上一轮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发展向好,改革成本不应该由他们独自来承担。这一话题引来多方关注。
据悉,1998年到202_年间,中央政府提出“三年搞活国有企业”,数以十万计的企业被“关停并转”,超过2818万名产业工人被要求下岗。其中大部分人因为年龄、知识、技术等各种原因再就业困难,生活陷入困境。这些生活在底层的困难下岗职工一度被媒体称为被遗忘的“失语阶层”。而作为国企,虽然不得已让他们下岗,但因为历史、感情和经济因素,还在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对他们的责任。这个问题不解决,国企就不可能抛开历史包袱,轻装上阵。面对这样一个曾经为国企发展做出贡献的群体,我们又该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让他们一起分享改革红利,从而为国企下一轮改革解决后顾之忧?
邀请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珍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左大培
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教研室主任、教授 方乐华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 鲁 全
工人阶级作家赵剑斌
国企改革专家 子 午(化名)
改革欠账不还行不行?
《国企》:据您了解,这部分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为什么这么困难?
赵剑斌: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其中很小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其他下岗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40、50”人员(年过40岁的女职工、年过50岁的男职工),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
第一,“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没有任何优势,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为了温饱只能天天奔波打零工。原国企职工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住房里,人称“贫民窟”。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离婚率高涨。这些例子举不胜数。
第二,下岗失业职工享受低保待遇也十分困难。城市社区低保确认和发放限制严格,不到退休年龄不管是否就业都按有劳动能力对待,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患癌症、精神病等少数几种重大疾病,连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都视为有劳动能力的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全家人均收入达到约200元(哈尔滨地区,各地略有差异)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第三,下岗失业职工要自己缴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等情况还需要大笔开销。202_年养老保险缴纳额202_元,医疗保险992元,202_年分别上升为6000元、3000元,二者相加为9000元。“4050”人员在社会上找工作的月薪只有800~900元,辛苦一年才能拿到一万元左右,除缴纳社保医保,一年到头能剩1000元。除去看病吃药外,吃饭都成问题。
第四,有些企业改制不规范、不合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不补偿改制成本,拖欠的工资、社保统筹、取暖费、集资款、经济补偿金都给不了等等,让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第五,全国各地安置国企职工,国家没有统一的实施办法,也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致使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制定的安置职工的方案往往比较粗糙、草率,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不科学之处较多。这也造成了很多家庭的困难。
李珍:那段历史确实很痛苦,几千万人下岗,大家一起面对各种问题,他们是值得尊重的。我国经济发展如此快,也是因为牺牲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利益,其中就包括他们。早期的劳动保险制度附着于就业,失业就意味着同时失去了工作与福利。早期我国没有失业保险,买断工龄相当于西方的遣散费。企业状况不好,给的遣散费可想而知。计划经济没有失业一说,突然失业,加上年龄大、文化水平低,就业十分困难。202_年我去东北老工业基地调研,那里企业老化,大批职工面临下岗,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最低社会保障跟不上,下岗职工生活状况确实很糟糕。
有观点认为下岗职工的养老金低与国企社保欠账有关。1987年国家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做得不好的地方就是没有把国家责任显性化。比如像智利可以把欠的钱以国债的形式写个欠条给员工,员工清楚为这个制度贡献了多少,国家的欠费金额,知道退休后能领到多少钱。现在养老保险的计算办法把终身记录引入计算,而在改制前工资基数很低,我们的工资增长却很快,这样最后算出的养老金水平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不仅是国企下岗职工,大家都觉得养老金比预想的少。这就是一种利益的损害,无论是对于当时下岗还是非下岗国企职工,都是有影响的。
鲁全:人获得社会保障是天生的权利。国企职工劳动身份的转变与社会保障待遇并无关系,不能因为他们国企职工的身份转变而有所区别。他们生活出现困难,其中一个原因是当时下岗的补偿金太低。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补偿金是根据当地政府划的最低保障线来计算。
子午:改制时很多职工对国企未来发展并不是很乐观,加上还有一笔在当时看来比较可观的补偿费,所以很多职工也选择离开。随着物价快速上涨,当时的补偿费也就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当时离开的职工中很大部分能力并不是很强,在社会上发展好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大部分的生活并不是很好。
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可能完全避免。从当时历史情况来看,并不能说是错的。始于1998年的三年改革脱困攻坚战使国有企业在探索中明确了改革的目标,那就是建立以公司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自己找到了一条通向市场经济之路。当时既然能推进下去,也说明是形成一定共识的。随后,尤其是国资委建立以来,国有企业由市场经济中的弱者变成了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营利水平大幅提高。从发展看,当年的改革是不能否定的。
《国企》:您觉得如果国企下岗职工的问题长期不解决,会对国企、社会产生什么影响?
鲁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年为保证经济发展,企业改制时牺牲了他们的利益,这是必须承认的。从感情角度来看,这些国企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 人员生活十分艰难确实让人不忍。从理性角度来看,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不了或者解决不了,难免会造成新的问题。比如很多国企领导层都有下岗职工上访,围追堵截的经历,矛盾一旦激化就会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
此外,这个问题不解决还有长期影响。我国养老金制度在1997年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原先的现收现付转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原来国企职工的养老是由国企负责,从此全部推向社会。这种制度性转轨必然会形成制度成本,应该由财政来支付,但财政并没有具体拿出钱来。如果不做实国企社保欠账,账务会一直堆积,对个人而言不会影响养老金权益,但是会让当下年轻人的缴费负担加重,比如原来可能缴费率10%就可以养活退休人群,但现在缴费率会提高到20%。
子午: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是问题,可是解决了也会产生问题。首先,政策层面专项倾斜有失公平。其次,从正常的企业发展来看,下岗裁员都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国企以后肯定仍会出现裁员的问题。那么那些生活困难的下岗人员是否要继续去找国企解决问题?这可能成为国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新问题。
赵剑斌:首先是保证不了《宪法》的贯彻实施,使《宪法》、《党章》形同虚设,保证不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保证不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证不了四项基本原则,保证不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其次,工人阶级群众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期上访,民怨沸腾,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影响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地位。
历史命题如何解决?
《国企》:您觉得该由谁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国企还是政府?
方乐华:他们承受着国企改制的成本,值得同情。但从法律来看,脱离劳动关系就不用对其负担基本生活保障。所有劳动者都是社会人,他们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社会给予保障和帮助,这是宪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现在构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人提供保障。人社部与民政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作,减少审批手续,办好困难职工的各项保障。同时,对于每个职工而言,当下每个街道每个镇都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遇到保障问题可以找对应部门解决,不要去围拦国企领导。
鲁全:我们不反对有些企业给予他们补偿,但切断劳动关系之后,国企就已经没有义务。当时可能并没有考虑到下岗职工的长期生活,这可能是当时的不足,但是不能为弥补之前的错误再犯一个大错误。虽然国企中有一部分是他们的贡献,但是现在国企的利润是当下国企职工共同创造的,和之前劳动者的贡献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下岗职工的问题应该由政府发挥作用。
《国企》:该怎么做才能保障甚至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
李珍:我的弟弟妹妹和他们的爱人都在那次改制中下岗,想起那段岁月我至今也非常难过。我们不能纠结于那段历史,要站在更宏观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国企是全民的国企,而不仅仅是那些职工的。无论是通过何种形式专门给予这些职工补偿,体制外的人和那些非国企生活困难的人就会觉得有失公允,有怨言。比如基本生活保障不了为何不去围民政部,而是去上访、围堵国企老总?这里面肯定有人存在不平衡心理,觉得为盘活企业我被“卸车”,而现在企业发展这么好,与自己生活形成强烈反差。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命题。不光是改制时期,只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或者下岗的痛苦就一直存在。我们要以一个好的心态去看待问题。
但是可以做的是政府要结好社会最低保障网,寻找合适的最低保障线,做到应保尽保;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降低贫困率,使最低保障见到成效。同时,养老保险也要加大保障基本力度。当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可能很多人没有保到,这是需要改善的。这都需要政府的决心。对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这个方式,除了新型合作医疗和教育上,中央政府更起作用之外,其他的事务包括社会保障都是地方政府主导的。我希望能通过转移支付采取一些办法,但是这个方式也是要谨慎的。
方乐华:首先,民政部、人社部应该联手国资委做一个全国范围的大调查,摸清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上海就没有东三省的情况那么严重。
其次,不管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的问题,都应该在社保范围内尽可能解决。这是解决
问题的正途。第一,国企下岗职工中,仍然没有处于劳动年龄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可以优先安排就业。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第二,对于一些已经退休的职工,如果没有达到当地养老金水平,可以倾斜。第三,应该提高低保水平。未来我们要做到缩小贫富差距,其中就需要提低、保中、限富。
鲁全:首先,这部分人群中最困难的是已经进入养老年龄的职工,因此要严格按照政策保证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其次,比较困难的“40、50”人员要优先解决就业问题,要有政策支持。最后,社会保障中救助制度、低保制度要适当倾斜。这样做或许会有不公平的质疑。养老金制度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多交多发,不交不发,倾斜就不公平。同时,通过专门的财政转移机制实际操作会比较困难。比如如何确定符合标准的这类人群,农民工算不算?虽然是国企下岗职工,但当时他们享受的福利分房等福利又如何折算?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制企业都是公有制企业,那么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是否要算进去?而事实上在当下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三类生活困难人员中,还是国企下岗职工比较困难。农民工一般都是青壮年,实在不行可以回村,有退路,失地农民以“农地入股”,可以从土地使用方得到利润分红。绝对公平很难做到,但是让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利益得到最大幅度的改善就是一种公平。
子午: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国企可以提供合适的临时性岗位给他们就业,但是僧多粥少,而且每个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不能硬性要求。国企也可以根据实力给予他们补助,但是国企的钱也不是自由支配的,还需要主管部门的允许。况且那些企业已经不存在的下岗职工又该怎么办?其次,就是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给予一定补助但有欠公平,也缺乏可操作性。最后来看,只能是个别企业个别处理,比如中石化这样能力比较强的企业,尽量自己消化,这样可能做起来比较容易一些。
左大培:首先,从国企上缴的利润中,财政拿出一部分给还未到拿退休金的困难职工作为补偿,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等保障了。具体细则需要讨论和设计。
其次,虽然国企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去管他们,但是在道义上和觉悟上应该帮助他们。国企现在虽然有一定利润,但是国企规模现在并不大,还需要自身改革投入和扩大再生产,让他们完全承担下岗职工的生活不现实。这要考虑国企自身的承受力,有能力的可以为改善职工生活做一些事情。
再次,应该严厉打击腐败,彻查国企改制中存在的国资流失问题,包括国企改制过程中各级经手单位和个人,鼓励下岗职工积极揭发举报,然后把房地产商的利润拿出一部分给职工。原来所在国企倒闭后,经过所谓的市场化运作低价卖出,那块土地的开发商赚取的巨额利润中很大部分是国资流失的非法所得,而侵占的恰恰是下岗职工的共同利益。比如现在一直在发酵的“潘仁美”事件,里面很多情况指出了地产商暴富的原因。
赵剑斌:广大国企职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转换中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企业亏损的负担和责任由他们来承担不公平。国企职工几十年来低工资多贡献,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的费用已被改革开放的成本所支付,甚至在转制中被相当一批贪官污吏所瓜分,国家不能让他们独自承担改革成本。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社会给予更多的补偿,保障正常的生活。
现在各地政府对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只能解决他们暂时的吃
饭问题。除此之外必要的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医药费问题,根本解决不了。低标准安置国企改制中的国企职工根本达不到妥善安置的目标。因此,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沐浴党的惠民春风。
第二,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第三,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
第四,根据工龄长短,在国企每工作五年的,提前一年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五年;工龄满30年的下岗失业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吸纳下岗职工或有下岗经历的人员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给他们一定的话语权,为几千万下岗职工表达意愿。
第六,对在下岗以后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职称评定或者奖励,提高生活待遇标准。对已经退休的、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无论在退休前或退休后,要重新审核资质和社会贡献,打破双轨制界限,提高养老金和各种待遇标准。
为促进问题的解决可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第一,各省市乃至全国成立联合信访接待办公室,专门处理咨询国企职工置换身份安置问题,裁决相关事宜。
第二,各省市乃至全国设立专门调研机构,调查研究相关课题,为解决此类问题搜集情况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展开全国性的大讨论,各省市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讨论,召开有关的研讨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各省市乃至全国举办听证会,由包括国企职工在内的各类人士参加辩论和申诉。
第四,全国人大、政协、党中央、国务院、总工会要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请专家共同切磋探讨,出台相关政策。
第二篇:谁来为京剧院团买单
谁来为京剧院团买单?
近来思考京剧市场的问题,略做总结,以石家庄市京剧团和河北省京剧团为例,说明目前京剧院团在石家庄的运作现状。
一、演出类型:
1、市内小剧场演出 市京和省京都有自建的小剧场:“梨园剧场”“裴艳玲大剧院”,但院团对自建小剧场的运用极少。从票务上来说,由于剧场是本单位的,自己卖票自己演,所以盈亏自负。而石家庄市民没有这样的消费习惯,这样的演出入不敷出,经过尝试便逐渐停演。
另外,市内业余票友组建的京剧团桥西京剧团,每周日在小剧场“洪顺曲艺社”演出,但演员没有报酬,也不向观众售票,只是桥西免费使用了演出场所、票友过了戏瘾、洪顺曲艺社增加了人气、观众免费看了戏,各得所需。但这样的模式不可复制,对于京剧演出团体的盈利、生存和发展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只是赔钱赚吆喝,这样的活动不会成为主流。
2、市内大剧场演出
在石家庄市内的较大型演出场所有: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大戏院、人民会堂等,在省艺术中心上演过的京剧演出以京剧名家清唱演唱会为主,其演员阵容堪比国家大剧院等,都是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的常客。因此从票务看,能保证盈利。
市京的“一月一名剧”活动也属于市内大剧场演出,所谓“一月一名剧”就是以石家庄市京剧团为班底,约请京津沪京剧名角作为主演来石家庄演出,约请来的名角均是京剧界当红的演员,有自己的影响力和代表剧目。票务正常。
在没有外来名家助阵的情况下,省京和市京都很少在市内大剧场演出,偶尔的演出中也是由院团内在外省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演员担当主演,演出他的代表剧目,并找一定的名目,比如“梅花奖获奖作品展演”等。票务比“一月一名剧”差,勉强演出。
3、下乡到农村演出
由于省京市京少有市内的演出,而作为国家扶持的院团每年都有规定的演出任务,而这演出任务主要靠下乡演出来完成。
由于下乡演出没有票务压力,演出由村委会买单,请村民免费观看。院团不会因这样的演出亏损,但也赚不到多少。因为演出很廉价,每场演出3000到4500不等,除去演职人员的车马费、运输费、食宿费、器材损耗费等消耗性费用之后,能够分到演员身上的演出费用就很少了。
4、跨省演出 院团的代表剧目在石家庄市里不“叫座”,只好带着这些戏去外省演,因为这些代表剧目以及相关主演在外省是有影响力的,外省的戏迷观众的消费习惯也与石家庄不同,因此省外剧场在考虑票房状况后,会邀请我省市院团前去演出(或者说同意我方院团的合作意向)。跨省演出能够成行,院团就欣然前往了,因为已经有人为他们的演出买单了,不赔,小赚。只是出省演出的机会比较少。
总之,京剧演出能否成行,在于京剧院团的成本有没有人来负担,无论是由观众还是由机关企业,总需要有收入保障才行。
二、消费者市场分析
(一)票务市场
在票务性演出中,售票情况决定着演出团体的盈亏。观众观看演出是付费的,演出的购买者和使用者是统一的。因此他们就是为京剧院团的演出买单的人。
在京剧整体走势下滑的大背景下,京剧爱好者的群体骤减。在现有的京剧观众中又有各种各样的情况阻碍了他们对京剧的消费。
购买力足够、消费意愿充实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消费者。愿意消费的爱好者是最理想的顾客。然而购买力是相对而言的,京剧的票价对于多数人来说并不贵,但怎么才能让观众成为消费者,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顾客的价值感受和消费习惯。
从顾客让渡价值来看:观众从演出现场及事件本身得到的东西要与所付出的金钱时间精力体力相称,前者比后者超出越多,观众越满意越乐于消费越期待下一次演出。而很多观众不愿去剧场的原因正是院团没有给观众足够的去消费的理由。下面按照观众的心理需求和行为特点分类进行陈述。
1、资深票友
虽说是资深票友,但并不是指数量很少的几个人,这里是说对京剧有强烈热爱、愿意为京剧付出时间金钱精力的人。这部分人中收入高的会为了自己喜欢的演出在全国各地奔波、收入低的会为了演出放弃其他事宜而把时间用在观看演出的准备上。只要是他们喜欢的演出他们就会成为准顾客,只是消费额有所差异。但并不是所有的京剧演出都会吸引这批观众。他们对京剧艺术欣赏更为专业和专一,因此只要演出的剧目、演员阵容等不够吸引他们,他们就可能随便给自己找个理由不去剧场。另外,他们跟专业院团里的演职人员相互熟识,在演出时可以由演职人员带入剧场而免票。目前,至少在石家庄京剧市场有这样的习惯。这比赠票带来的经济损失更甚。
2、普通戏迷
普通戏迷是那些视京剧为普通娱乐的人群,他们习惯戏曲这种娱乐活动,但并不深爱戏曲,是否看京剧演出对其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他们对于剧目、演员、演出水平等没有太多挑剔,这些因素对其是否去剧场的影响不大。他们不通过院团内的关系免票进剧场,根据他们的支出习惯买票价或高或低的票而已。
他们中有一批人跟着市京下乡队伍看演出,哪个村有庙会有戏曲演出就去哪个村看,看戏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追求戏曲艺术本身。他们会从市里追随市京到农村,但如果市京在市里卖票演出,他们不一定会去消费的。因为他们不会觉得“值”。因为他们从戏曲中得到的只是乐趣,而非艺术。对于京津沪名家的演出他们也会买票,只不过仅限于低价票。
3、有品位的非戏迷
京剧作为国粹,不仅吸引着戏曲爱好者,也同时吸引着其他领域中的人,比如从事音乐的、舞蹈的、话剧的、文学的、历史的、美术的、教育的等等,对于这种把京剧作为神秘的古典艺术来欣赏的门外汉来说,门票不是问题,任何剧目、演员对他们来说都是新的所以没有太多要挑剔的,倒是演出场所演出规模等戏外的东西更让他们在乎。这个人群是很有价值的消费者,但这个群体较小,而且具有特殊性,怎样把他们吸引到剧场是关键,也是需要京剧院团在演出信息发布和推广方面多改进的。
(二)组织市场
买断整个演出的组织市场中,目前最大的购买者是农村居委会,这种演出模式减轻了院团的压力,无需过多考察市场,无需过多研究观众的喜好,只要轻松本分的演出就好。但要经常有这样的演出机会还是要研究农村市场,抓住村民的心赢得村民的拥戴,才能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口碑。
农村市场虽然是目前市京省京的主要演出场所,但下乡演出并不会使院团成长,不会使演员成熟,不会使院团壮大。演出质量差,观众与演员形不成互相促进的默契。
京剧院团开发组织市场更好的方向去开发企业客户,与政府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合作,搭建利益共同体,多方互相借势,不同的需求在利益平台上交叉满足,京剧院团打造优质演出,由企业付费,面向观众免费。此时的演出作为一个平台,企业可以借助演出机会发布他们的信息。这是京剧院团做大做强可探索的方向之一。
三、经营现状及发展之道
从石家庄来看,京剧院团经营现状令人堪忧,京剧演出的亏损、演员待遇极差、演员的流失、剧目的匮乏、观众的锐减、票务的惨淡等一系列问题因循往复,京剧生存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圈子中。
笔者总结,恶性循环的圈子可以简单看作由三个元素组成:缺观众、缺好戏、缺资金。单独来看这三点都不算多大的难题,说观众少,其实戏迷仍有很多,只是抓不住戏迷的心;说缺好戏,其实省京市京很多国家一级演员都没有演出机会,只是闲着;说缺资金,真有可行的运作模式或有前景的作品,资金来源可以有很多。
但是京剧院团运作不成熟,消极面对市场竞争,只在国家扶持下勉强存活。这使得京剧演出的市场打不开,很难盈利。市场运作不好,抓不住观众,不仅没有培养起新的戏曲爱好者,连原有的戏曲爱好者也失去了消费的兴趣。不能保证观众买账,不能保障票房收入,因此不敢投入时间资金等成本排好戏新戏,不能给演员提供学习进步演出的机会,不能给演员合适的待遇条件,演员流失,导致进一步失去优势,市场更加萧条,资金更加紧张„„ 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使院团正常运营的关键从以上哪一个点入手都行,只是可能成本有大有小。成本最小最易操作的当属从“缺资金”入手。运用先进的营销手段,改善营销组合,使演出得到观众认可,吸引戏迷观众走进剧场,让观众得到演出信息后想看,看演出时觉得值得看,看完离开后还想再看,如此即保障了日常演出的收入又培养了观众的消费习惯,有了观众支持收入支持之后,不仅能够留住名角,年轻演员经过演出历练也能成长为名角,演员也会由离散之势变为集聚之势。有了好角好戏更不愁演出运作了。这样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
要改善院团的经营状况让省京市京承担弘扬京剧艺术的的历史使命必定是力不从心的,去开发新观众也是目前难以做到的。但争取现有京剧爱好者的关注和消费是可以经过市场运作而达到的。要争取到现有爱好者就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保证信息传达到位;第二,保证传达正确的信息;第三,落实传达出去的信息。
1、保证信息传达到位
演出信息要准确及时的传达给戏曲爱好者,是他们能够去剧场基本的前提。很多戏迷常常在演出结束之后才知道演出的消息,可是已经错过了机会。不只观众错过了演出,演出也错过了观众。
信息传达的渠道选择关系着信息传达的质量。信息传达质量的衡量标准包括是否有效传达给受众、受众是否能够成为准顾客、信息传达的成本是否过高等,因此在选择信息传播渠道时要考虑到以上因素,而不要只是把消息发布在剧场门口,坐等顾客上门,要走出去,走到潜在顾客的世界里,把信息传达给他们。
2、保证传达正确的信息
艺术自有艺术的矜持,不会迎合不会讨好,但是也不可孤芳自赏、闭门造车。京剧作为古老的艺术形式,也可以适度的改进,以适应当今人们的审美标准和消费目的。作为院团在安排演出时需要改进和调整的包括:剧目安排、演员阵容、舞台设置、演出的时间地点、促销信息。使院团用好自己的资源,使受众得到演出信息之后,能够产生兴趣或新鲜感,能够充满期待。
3、落实传达出去的信息
演出的管理活动要科学有效,有秩序的实现预计的演出活动,避免纰漏,做好意外防护以及风险处理。院团承诺了的演出及促销活动要提前准备,并想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提前解决。
在深入了解市场了解观众的生活习惯和消费心理后,运用科学先进的营销手段,针对观众的特点制定观众乐于接受的演出计划和全套的推广方案,吸引观众到剧场并且通过不断的改进措施巩固这种买卖关系,形成消费习惯,使京剧演出进入良性循环,再寻求更广的发展。
第三篇:谁来为他们买单杂文随笔
忙完春节,两个孩子都相继开学,支出一万多的学费生活费,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家庭是困难的,这段时间,忙完农活,我和丈夫就到离家三十多里的蔬菜批发市场拉菜,再到附近矿区卖菜。
日子是忙碌且辛苦的,早上四点多起床,晚上回家忙到十来点,但想到两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内心是欣慰的,再苦再累也值得。
有时忙起来往往忘了吃饭,饿了,买个馍便打发了,也许太过劳累,最近总感觉头晕,刚巧在菜场遇见邻家姑娘静静。
静静在市医院当护士,自然熟悉各个医生深浅,便向其打探,希望可以找个好点的大夫瞧瞧。
静静告诉我,医院搬了新家,头个月正在搞活动,一切检察都半价。
第二天,我便按静说的新地址,到了医院。
市医院并不大,各项设施并不太完善,远远赶不上附近的局医院,但因收费标准低点,加上近几年实行新农合政策,却成了农民的最佳首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参合病人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高报销政策。
实际也没那么高,去年冬天,母亲哮喘病,就在市医院住了一星期,花了三千元,除了自费药,住院最底起伏线,实际报销一千五百元,也就是说,少花了一半钱。
虽说卫生,医疗设施,医护水平,均不如局医院,但也天天暴满。
原因很简单,花钱少,病员大多是方圆左近农民。
这欠半价检查无疑是农民的福音,我去的那天是二十八号,距活动结束还差两天,却照样车水马龙,排起了长队,做完检查,已是中午十一点多,据说不但全义马市的人都来了,就连附近渑池,宜阳的人也来了不少。
静静告诉我,一个月来,每天来检察的人中,总有癌症晚期的患者,最多一天发现十几例,最少的一天发现两例。
院长开会时说,真不知道这次半价活动是喜是忧,喜的是,医院提高了知名度,这一个月给医院带来的客观效益,忧的是不知竞有这么多病人在挨日子,还有这么多的重疾病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
是啊,工人可以亨受一年两次的免费体检,可以做到有病早治疗,可以亨受更高的医保待遇。
可是农民,这支庞大的最底层的社会团体,谁来为他们的健康负责,谁来为他们买单。
第四篇:谁来为爱买单——读《长恨歌》有感
谁来为爱买单?
——读《长恨歌》有感
寒宫深远,最是情深之处。一代“汉皇”唐玄宗也得以在这深宫中觅得一份不老的真情。杨家有女,天生丽质,倾国倾城。就在这华丽的皇宫之中,一段奢靡浮华的爱情故事拉开了帷幕。
后宫佳丽花容月貌,但在玄宗看来,不过是衬托玉环的几片绿叶而已。大唐宫深深似海,惟有此处春光明。豪华的宫殿,绮丽的门窗,暖人的骄阳,旖旎的春水,是何等大好春光!君王美人,就在这暖宫的陪伴下,陶醉于眼前的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又何等畅快!华清池暖,刚好洗涤凝脂之肤;春光明媚,正适轻歌曼舞。《霓裳》一曲,舞出多少千娇百媚和款款柔情,亦舞动起了尘封的半壁江山。回眸一笑,引来君王目光垂怜,引起鲜花暗自羞愧,却也引来了多少是非冷暖!
春光虽好,但幸福的瞬间却总是无情而短暂。尽管多情君王欢饮畅达,尽管多情佳人家运亨通,但现实总是将美梦变得破碎不堪。敌军来袭,宫廷**,歌舞声顿时戛然而止。君王贵妃,一时惊慌失措,慌忙逃窜。马嵬坡前,君臣相顾。无奈万般,只得忍痛舍佳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从此阴阳相隔,聚散无期,让泪化作相思雨。寒夜漫漫,泪已成冰,空留孤影。
回首间,古国朱颜犹在。物是人非,宫中又多了几抹凉意。夜寂静,寒声碎。冷冷翡翠衾寒,悠悠生死离别。无风仍脉脉,不雨亦潇潇。从前的轻歌曼舞已成落叶飘散。容颜已老,白发俱新。尽管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只有含情脉脉两相别。娇妻魂归仙境,梦里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两人凄美婉转的爱情只能在心中埋下期许:但愿比翼双飞,连理长生!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谁会想到那美好的韶光竟会如此悲凉地落幕!或许历史在给初春换上浓墨重彩的新装时,早已垫上厚厚的冬幕。物华天宝,也总会有千金散尽的一天,何况是那飘忽不定的江山与爱情!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变得如此的脆弱而不堪一击。爱情终将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而女人,“理所应当”地被扼杀掉她们对爱情美好的憧憬,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索性,让历史倒流一回,倘若没有杨贵妃,或许取而代之的就是“李贵妃”,“张贵妃”了吧!而结局又会是怎样呢?到头来应该也免不了香消玉殒吧!那么,这段爱情的“罪魁祸首”便
只能是唐玄宗本人了。
历史的规律也告诉我们:骄奢淫逸的国家永不能长远。开元盛世刚刚兴起,君王便骄于自己的成绩,沉迷酒色。而经验告诉人们:发展经济,顺应民意,自强求富是根本法则。而在这个时期的初步阶段,统治者便松懈动摇,贪图享乐。殊不知乐尚未至,悲剧已埋下伏笔。爱情的沦陷,谁来买单?是唐玄宗吗?或者,还是那被礼教所腐朽不堪的封建社会?如果没有“三从四德”,没有“一夫多妻”,怎会让一段唯美的爱情成为政治无偿的陪葬品?而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那却也是必然的。只有经过了教训的惨痛洗礼,才会迎来社会的伟大进步。而在当时的统治者(诸如唐玄宗)若是乐观积极一点,或许能在爱情的伤痛中走出来,并寻找这一切的根源,或者那时的社会又是一大进步了吧!
第五篇:驴友遇难谁来为搜救费用买单
驴友遇难,谁来买单
会计 104 尹一诺
中国每年死于登山等户外活动几十人,其中户外运动多于登山.据中国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发布的数据,202_年到202_年,共有人74死于登山户外运动山难中;202_年,共有44人死于登山户外运动山难中;202_年,共有33人死于登山户外运动山难中。从202_年至202_年,我国登山户外运动的死亡人数已经达到233人,其中户外运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166人,远远超过了登山死亡人数。据四川省登山协会负责人介绍,偷登已经成为中国登山户外运动的一个顽疾,202_年至今,偷登造成的山难事故已经占到山难事故的85%以上。
202_年5月17日,南京两名驴友在阿坝(微博)州卧龙至四姑娘山海子沟穿越时失踪,20多天搜救没有任何结果;202_年10月,2人攀登雪宝顶遭遇雪崩,一名登山者死亡,一名登山者受困。紧接着,四川省登山协会又接到9名驴友和5名当地向导在四姑娘山穿越失踪的消息。10月12日这支队伍安全走出,但出动搜救队员上百人,搜救费用高达10万。这一事件当时引起了“驴友救援谁来买单”的讨论。最终10万多元救援费用被当地政府豁免,而四川省登山协会预先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则由9名“驴友”分摊。政府可以提示危险区域,但必定无法覆盖所有 对与这些户外运动的危险,并不是没有相关机构进行管理。至少任何景区的管理机构都负有这种责任。例如,在大部分名山景区,都会有注意安全的提示,在很多漂流胜地,会提示游客注意山洪。不过,总的来说,这些提示仍然属于基于经验的“穷举”式提示,想要把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一一标出,仍然是不可能的。同时,多数“偷登”的驴友往往还会自行选择一些没人走过的路径,对于这些路径上的危险,更不是当地管理机构能够提前预测的了。所以,标识危险固然是责任,但是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危险。
当然,对登山行为也有其他的管理措施,《中国登山户外运动管理办法》规定3500米以上的登山活动需要向当地登山运动协会申报。有人认为,中国相关规定对于3500米以下仍属于空白,而近年发生在3500米以下地区户外活动的遇难人数已经远远超过3500米以上户外活动的遇难人数。这可能是这类现象的主要原因。
不过,这类规定的完善固然会是一种进步,但是对于本身就没有申报的偷登行为,这类规定能起的作用实际有限。毕竟大多数山区并不是类似于一般的风景区,围上围栏只能凭门票出入。相反它们大多就在普通野外,即使不申报,驴友照样可以很容易地进出。如果想把它们围起来那不可能。一方面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无人看护仍然是形同虚设。四川四姑娘山在海拔4800米以上直到接近顶峰的地段,花费20万建起了一条500多米的钢铁护栏,但也仅此而已,不可能将所有区域都保护起来。当然,违反规定偷登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不过具体执行和实际威慑力都是问题。
一方面是很难硬性遏制这种偷登行为,另一方面,换个角度来考虑,实际上也未必需要从源头上制止。一般来说,政府是需要管理大多数危险行为的,例如超速驾驶、酒后驾车甚至斗殴滋事等等等等。不过偷登与这些危险行为存在一个本质区别:危险驾驶等行为,不仅会对其自身造成伤害,更会危及他人安全,但是偷登行为从后果上看却只会对危及驴友自身。这个意义上来说,性质类似的行为是自杀行为,对自己有明显的危险,但却基本不会伤及他人。自杀行为一般只要不在过程中伤害或可能伤害到到他人(例如砸伤他人等),一般也不必对其追究责任。对于偷登行为也是一样,自己的行为后果当然应该自己承担,政府并不对他们天然负有事前的保护责任。
参与登山的驴友,无论是正规登山或者偷登,都有可能真的遇到危险,这与是否正规无关,在这种时候,上山搜救是必要且亟须的人道帮助。在国外,这一责任可能并不完全属于政府。民间搜救队会在事故搜救中扮演重要角色。不过在中国,民间搜救队发展还不成熟,而政府、警察和部队一般距事发地更近,对地形更熟悉,设备也更完善。同时法律也规定警察、部队有救助公民的义务。因此,在事故发生时,政府、部队在第一时间尽快展开救援是完全应该的。不过,政府应当救援并不意味着救援成本应当由政府承担。相反“谁造成危险,谁承担责任”,是国际上对于类似遇险营救的共识和惯例。202_年12月,加拿大卑诗省内陆费尼山谷发生雪崩事故,导致11名雪地摩托车爱好者被埋,其中6人死亡,为此加拿大皇家骑警、省警出动大量人力、装备救援和寻找,事后产生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外,大多被摊给遇险者。如事后警方所言,费尼山谷雪崩事件发生前,有关方面已通过广播、电视宣布了“暂时禁止在此处滑雪和驾驶雪地摩托车”的禁令,那些冒险者是明知有禁令而执意冒险,由此所产生的风险,只能由他们自己负担。驴友如果无视危险和规定擅自进入造成危险,甚至只是因为可能危险而使搜救行为展开,这些成本只能他们自己承担。
对于“驴友应不应该付费”这个问题,存在一种观点认为。搜救队员的工资由财政支付。每一位纳税人在纳税时已经为救援付费了,无需再次单独付费。这种观点实际上混淆了政府公共资源的实际用途。公共资源是用于拯救意外遇险的非责任人,而对违反规定、自找风险者,救援仍然是必需的,但费用和相关责任却必须由肇事者承担。道理明摆着,官方、警方救援所耗费的每一分钱,都来自公众税款,公众并没有授权政府、警方耗费这些宝贵的资金,去无偿解救那些“自讨苦吃”的不负责任者。作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医院当然有救治伤病号的义务,如果因为没钱而不救治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但是相应的,就医者同样需要为得到的医疗服务付费,这与医院应当救治无关。
只要为救援付费,驴友就尽到了对社会的责任。政府应当做好基本的安全措施,但不可能阻止每一个冲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