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荣成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荣成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为了鼓励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培养合格的后备军,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特拟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办法,各团支部必须按此办法严格执行。
一、推优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必须是共青团员;
2、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超过45天(不包括新生);
3、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思想觉悟较高,在同学中能起到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5、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学习成绩优良;
7、生活作风良好,不旷课,不旷早操和晚自习,不夜不归宿、不酗酒闹事、无违反学校管理规定以及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
8、上年度至今未受过通报批评(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优先考虑条件:
1、担任班长、团支书、团总支干部、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班级、学校工作的开展有突出成绩者;
2、致力于某项专项训练(文娱、体育、文学),并能为班级、系部、学院屡次获得荣誉者;
3、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每学年成绩排名系前5%,且对班级学风建设有促进作用者;
4、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
三、班级推优工作程序:
班级推优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团支部共同负责,采取 “民主选举”与“辅导员推荐,班主任、团支部评议”的推选方式产生推优名单。每班推荐四人,各班将推优名单上报学生党组织,经学生党组织审查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误后,最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第二篇: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2_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组织发展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2_级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和做法,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年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按照我校组织发展的惯例,我年级学生党支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严把质量关。
第二条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
第三条在上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科目,或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人数大一30%、大二40%、大三50%、大四60%以后的,原则上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通报批评处理的,一学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撤销前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多方面征求意见,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党支部把各班级入党申请人一览表返回到各团支部,团支部核对名单后,辅导员牵头与团支部、班委一起对本班的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排名,排名要首先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团支书和班长要及时在排名表上签名,团支书为第一责任人;
2、征求院团委、学生工作组意见,年级辅导员、团委分管老师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
3、征求本支部党员和班级有关学生的意见;
4、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对拟确定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至7天的公示;
5、报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备案。
第五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强调综合素质。对思想政治素质特别优秀的、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各类高级别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党支部可以直接提名;入党申请人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或者在帮扶班级后进生同学(沉迷网络、成绩落后等)取得较大进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但同时要打破“学习成绩论”、“学生干部论”,要让表现优秀的同学有更多机会进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尽量照顾到专业和班级比例。
第七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把入党申请人的口头和书面思想汇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对于因表现不良或违纪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学,如果能及时改正错误,表现优秀,仍然有强烈入党愿望的,支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党校学习、重新培养考察。
第九条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必须在团员(或学期)评议中为优秀,且经团组织推优。
本办法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2_级学生党支部。
中共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2_级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202_年12月11日
第三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标准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202_级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的实际,制定相关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标准和程序。
一、选拔基本标准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入党申请书一般在三个月以上。
2、已发布最新学期排名在班级前30%(大班班委、及小班长支书在前50%)。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期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年纪制度,作息合理,无严重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集体观念。
二、选拔基本程序
1、依据上述条件,由各小班团支部全体成员以投票形式进行团支部推优,每班推选出不多于3名候选人,并在全院公示一周。公示期无异议的,作为团支部推优人选上报学生党支部。
2、由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严格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件,讨论达到选拔标准的同学。并综合考虑团支部提交的“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及学院意见后,由学生党支部将确定发展的积极分子名单张榜公布,在全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对此次落选的同学,党支部委派党小组与之谈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积极分子选拔。
3、转入信通院的学生,不受选拔基本标准第2条限制。
4、对于高中阶段发展的积极分子,学生党支部将继续考察培养。
信息与通信工程本科202_级联合党支部202_年6月
第四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细则
学生党员选拔和培养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从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条件、程序,培养措施等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思想上进,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并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至少每三个月一篇);一学期内不得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
2、年满18周岁。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没有受过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期排名必须在前50%以上,或者在某领域学有所长,取得突出成果。
5、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一学期内请假不得超过3次。
6、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年级制度,作息合理,一学期内无旷课;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
7、顾全大局。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集体利益存在矛盾时,甘愿牺牲个人利益;
8、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学、作风正派,表里如一。
二、选拔的基本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名单:每学期初,由辅导员和团组织“推优”,依据上述条件,按拟确定人数的150%产生当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
2、选举产生正式名单:由年级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进行投票,按照得票高低和拟发展人数确定“积极分子正式名单”,在年级内公示一周。对此次落选的同学,党支部委派党小组长与之谈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积极分子选拔。
注:积极分子选拔说明:有以下任意情况之一的在本学期内不能被确定为积极分子:
1、思想政治素质差,有明显不良言论和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任一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
3、学期成绩总排名在专业50%以后;
4、旷课3次以上(含3次);
5、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2次);
6、班级、年级以及团学联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或请假3次以上(含3次)。
三、培养的基本措施:
1、选派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为每名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培养人对其进行日常的思想教育,经常同他们接触、谈心,收取思想小结,按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撰写半年、考察鉴定,向组织汇报培养对象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其长处,指出不足,并帮助其进步。
2、建立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为其设立“档案袋”,存储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评议”等材料。
3、推荐参加党校学习:对表现突出,特别是半年评议后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分期、分批推荐参加院党校学习,更为集中、系统和专业地学习党的有关理论和知识,提高思想觉悟,加快成长成熟。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党校纪律,按时参加课程,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参加讨论,争取获得优秀;如无故缺课不能按期结业,则在党支部内通报批评,且一年内不得再送入党校学习。
4、定期进行考察:培养人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结果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向积极分子反馈考察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考察鉴定,以确定是否列为“拟发展对象”,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者,支部及时指出其存在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并给予半年改进考察期,如仍无明显进步,经支部讨论,将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在培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年级通报批评以上者,经支部讨论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支部内警告或直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此外,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部分群众座谈会,或通过个别座谈征求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积极分子,要求培养人立即与之谈话,了解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5、推荐为发展对象:对一贯表现良好,考评突出,群众反映普遍较好的积极分子,考察期满可以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符合发展条件的可以推荐为发展对象。
第五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细则
学生党员选拔和培养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从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条件、程序,培养措施等制定本细则。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思想上进,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并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至少每三个月一篇);一学期内不得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
2、年满18周岁。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没有受过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期排名必须在前50%以上,或者在某领域学有所长,取得突出成果。
5、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一学期内请假不得超过3次。
6、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年级制度,作息合理,一学期内无旷课;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
7、顾全大局。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集体利益存在矛盾时,甘愿牺牲个人利益;
8、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学、作风正派,表里如一。
二、选拔的基本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名单:每学期初,由辅导员和团组织“推优”,依据上述条件,按拟确定人数的150%产生当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
2、选举产生正式名单:由年级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进行投票,按照得票高低和拟发展人数确定“积极分子正式名单”,在年级内公示一周。对此次落选的同学,党支部委派党小组长与之谈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积极分子选拔。注:积极分子选拔说明:有以下任意情况之一的在本学期内不能被确定为积极分子:
1、思想政治素质差,有明显不良言论和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任一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
3、学期成绩总排名在专业50%以后;
4、旷课3次以上(含3次);
5、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2次);
6、班级、年级以及团学联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或请假3次以上(含3次)。
三、培养的基本措施:
1、选派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为每名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培养人对其进行日常的思想教育,经常同他们接触、谈心,收取思想小结,按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撰写半年、考察鉴定,向组织汇报培养对象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其长处,指出不足,并帮助其进步。
2、建立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为其设立“档案袋”,存储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评议”等材料。
3、推荐参加党校学习:对表现突出,特别是半年评议后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分期、分批推荐参加院党校学习,更为集中、系统和专业地学习党的有关理论和知识,提高思想觉悟,加快成长成熟。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党校纪律,按时参加课程,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参加讨论,争取获得优秀;如无故缺课不能按期结业,则在党支部内通报批评,且一年内不得再送入党校学习。
4、定期进行考察:培养人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结果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向积极分子反馈考察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考察鉴定,以确定是否列为“拟发展对象”,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者,支部及时指出其存在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并给予半年改进考察期,如仍无明显进步,经支部讨论,将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在培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年级通报批评以上者,经支部讨论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支部内警告或直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此外,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部分群众座谈会,或通过个别座谈征求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积极分子,要求培养人立即与之谈话,了解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