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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6-107180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0 00:42: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2:

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本团队为延安大学202_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准立项团队,本团队全体成员自愿参加202_年延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团队成员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在本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保证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团队所有成员在实践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团队所有成员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遵守实践地的民族风俗及当地政策。在实践中保证团队集体行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成员个人不擅自行动,保证每个成员严格遵守实践团队的组织纪律。做好安全保障、交往礼节、社会调查等各方面的工作。

如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团队成员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团队成员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团队成员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团队成员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与学校及时取得联系。保持与院、校团委的联系,随时汇报团队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保证领队老师随时掌握团队的实践进程。实践期间,出现意外事件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在实践中,队员需听从带队教师的指导、遵

循团队的统一安排;

三、保证实践中所有的经费均用于合理的团队开支。所有经费均应在学校要求的范围内开销,并开具符合学校要求的正规发票、票据证明。经费报销将严格遵守学校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否则不予报销。

四、保证各团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获准立项的校级团队,校团委将为全部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团队须在校、院团委(总支)的具体安全要求下统一开展工作;学生自组团队要在院团委(总支)的指导下,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否则学校将不予支持。

五、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此责任书一式2份,校团委和实践团队负责人各执一份;

4.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2_年7月1日至202_年9月20日;

5.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保留对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我们同意并赞成以上规定,并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们本人负责。

所属单位:

团队名称:

负责人签字:成员签字:

时间:

第二篇: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校级重点团队

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加以说明。

本人自愿参加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校级重点队组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心理及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在本人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要求,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1、出发前应办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

2、在整个社会实践中队员应遵守团队要求,服从带队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中途退队;

3、实践地人员较多,务必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4、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

5、由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6、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7、活动中应注意安全,不在危险地区(如河边、湖边、山崖等处)逗留,如有实践活动需要,必须确保安全并有专业人士陪同;遇到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

8、乘车时应上下有序,不要拥挤,在统一行活期间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不许私自更乘其他车辆。

9、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不得夜不归宿,按照提前安排好的房间住宿。

10、严禁队员下江、河、湖、海游泳,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11、对于个人不注意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2、整个活动队员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队长应及时了解每名队员活动情况,返回时队长应与队员保持联系,确保每名队员安全返回。

13、外出期间要注意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作出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

14、学院统一为参加学校重点实践团队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及学院团总支各执一份。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及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团队名称: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 ___________

本人签字: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班级: _________

202_年___月____日

第三篇: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范文模版]

附件3:

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

甲方:(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为了督促社会实践各项目成员按时、按质完成社会实践

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取得高质量的活动成果,甲、乙双方经

协商,签订此协议。

第二条:经过立项审核,确定以乙方为负责人的社会实践项目:为(校级团队●学生自组团队)

(重点●特色●一般)项目,甲方同意资助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对

乙方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做出相应的答复。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按资助标准及评审结果对该项目活动提供资

助资金,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组织实施该项目,保证项目能按计划及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六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无故中止项目的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须变更项目内容,或中止项目实施的,乙方应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方可变更或终止项目。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活动期间与甲方保持经

常性的联系,在项目完成后按时反馈活动情况,并按文件要求提交总

结材料。

第八条:获批立项的所有团队须有在公开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依托

社会实践立项产出的学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级别由校团委与社科

处联合商定;所有立项团队须有社会实践服务地的接收函;鼓励实践

团队在做好项目的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在活动总结和经费报销阶段,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有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结项情况对报销资金重新作出评定。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其实施项目达到的阶段目标及产出成果等不

低于预期计划。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节约、节俭的原则有计划的使用资助资金,严禁将资助资金挪作他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甲方公开乙方的实践活动成果(包括文字资

料和多媒体资料等),甲方保证实践成果的公开是用于宣传、借阅、评优、汇编出版等正当活动。

第十二条:违反本协议约定,故意造成实践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违反本协议条款,到期不提交任何形式项目(学术、科研)成果或抄袭成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此协议一式2份,校团委和实践团队负责人各执一份。

4.校团委保留对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第四篇: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

附件3:

延安大学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

甲 方:(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人)乙 方:(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为了督促社会实践各项目成员按时、按质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取得高质量的活动成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协议。

第二条:经过立项审核,确定以乙方为负责人的社会实践项目: 为(校级团队●学生自组团队)

(重点●特色●一般)项目,甲方同意资助项目经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对乙方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做出相应的答复。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按资助标准及评审结果对该项目活动提供资助资金,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组织实施该项目,保证项目能按计划及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六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无故中止项目的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须变更项目内容,或中止项目实施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方可变更或终止项目。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活动期间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项目完成后按时反馈活动情况,并按文件要求提交总结材料。

第八条:获批立项的所有团队须有在公开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依托社会实践立项产出的学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级别由校团委与社科处联合商定;所有立项团队须有社会实践服务地的接收函;鼓励实践 团队在做好项目的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在活动总结和经费报销阶段,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有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结项情况对报销资金重新作出评定。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其实施项目达到的阶段目标及产出成果等不低于预期计划。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节约、节俭的原则有计划的使用资助资金,严禁将资助资金挪作他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甲方公开乙方的实践活动成果(包括文字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甲方保证实践成果的公开是用于宣传、借阅、评优、汇编出版等正当活动。

第十二条:违反本协议约定,故意造成实践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违反本协议条款,到期不提交任何形式项目(学术、科研)成果或抄袭成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所得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此协议一式2份,校团委和实践团队负责人各执一份。4.校团委保留对以上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第五篇:202_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长安大学202_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承诺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长安大学202_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2_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不擅自离队,不单独行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到水库塘坝等地游泳;注意饮食卫生。2.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1处理。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5.保持与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院(系)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2_年7月10日至202_年8月31日。

院系:

年级:(本、硕、博)责任人签字:

202_年 月 日

申明: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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