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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田心中学收费专项治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6-82172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3 11:36: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0年田心中学收费专项治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2010年田心中学收费专项治理和规范办学行为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生领域四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高县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收费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任务基本完成。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庚

副组长:胡伙根、黄法才、李小云、陈江涛、钟伟民 成员:易方荣、李栋国、黄伟雄、钟书群、易宪裕、黄新辉、罗来星、罗建平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全校各处室、各年级、全体教师

(二)治理重点:2009年以来的违规办学行为和违规收费行为

1、各处室、各年级从以下几方面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1)是否存在自立名目向学生收费,是否向住宿生收取住宿费、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财务处、教务处、宿管外、各年级)

(2)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举行补课班、竞赛班、兴趣班、培训班等向学生收费。(教研处、各年级)

(3)是否存在双休日、节假日等组级别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或假借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教研处、初中各年级)

(4)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购买保险、校服、教辅资料、学具等,对允许学生作宣传,由学生自愿向服务机构购买的服务性项目,是否存在代收经费。(财务处、教务处、各年级)

(5)是否强制学生订购报刊、书籍等,是否违反有关规定,统一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地点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其他学习、生活用品和其他消费品等。(财务处、宿管处、各年级)

(6)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经营食堂,违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不允许学生自带菜。(财务处)

(7)对教师规模办班、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是否进行了有效制止。(工会、教务处、各年级)

(8)服务性项目是否要求服务机构严格按有关要求操作,相关资料、签字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档备查。(财务处)

2、教师重点从以下方面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1)是否强制学生订购报刊、书籍等,是否违反有关规定,统一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地点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其他学习、生活用品和其他消费品等。(教务处、名年级)

(2)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特别是动员自己所教班学生聚集在家里以补课为名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和补课费。(各年级)。

(3)是否参与社会规模办班并在其中兼课,或接受社会规模办班的聘请有偿兼课。(各年级)。

(4)是否存在要求家长安排宴请、钓鱼等娱乐活动。(工会、各年级)。

(5)是否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是否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工会)

(6)是否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工会、教研处、各年级)。

(7)是否有无故退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教务处、各年级)

(8)是否存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教务年、各年级)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0年3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4月上旬)。召开校级班子会、行政会、全体教工大会,进行全面部署,下发实施方案,传达《上高县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年级也要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学习《田心中学收费专项治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熟悉各项政策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教育收费各项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中小学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将与年级组、与班主任、与教师签订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的责任状,将违规办学和乱收费行为与教师的评优评模、职称考核聘任和绩效工资挂钩。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以前)。围绕专项治理重点进行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拿出解决对策,制定长效机制。教师的自查情况要在本校教师中予以公布,互相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自查是否全面、彻底,是否对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查不报。学校、教师对自查出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梳理,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各处室、各年级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行政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5月底以前)。学校将在5月中旬对各处室、各年级进行督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检查,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各校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总结评估阶段(6月底以前)。围绕专项治理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估。

上高田心中学

2010年4月1日

第二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中心校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7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3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重点班和实验班。禁止出现大班额,每班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0人。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

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要十不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2019年9月6日

第三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合利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中心小学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 长:顾雄飞 副组长:程焕祝

员:陈 忠 陈建飞 刘 凯 顾明光 姜志东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学生成绩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我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2013.2.12

第四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祁教育局转发文件的要求,更好地体现学校“全面关注、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的办学思想,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南社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优质学校,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

组 长:胡晋

成 员:袁英才

庞金钻

史晓玉

李凌春

虾 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三、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任务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1、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实行无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进行奖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1)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

(2)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学校课表上班级墙;

(3)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

(4)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5)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6)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7)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质量监控措施。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

(8)严禁老师和班级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随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

(9)严禁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

3、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九资料更新工作。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

4、规范教师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3)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4)不得参加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的钱财,不得参与低级、庸俗娱乐活动。

5、规范教材使用行为——严格教学用书,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四、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2.落实措施,从严整改,(1)、修改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集中学习实践小于等于6小时;(2)、调整课程表,保证国家课时计划规定的学科设置;

(3)、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每次时间30分钟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其他课间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体育活动;(4)学校统一规定家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

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2014.6

第五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中学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更好地体现学校“全面关注、均衡发展、整体冒尖”的办学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和促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和我校提出的“依法办校、从严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党总支书记

*** 副校长

成 员:***七年级级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马学亮同志担任。**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1、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任课教师组织的单元检测,严禁公布检测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不下达升学指标,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2、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质量监控措施。严禁老师和班级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随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

3、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

4、规范教师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5、规范宣传行为——不对中考成绩、上线率、升学率及中考状元进行宣传炒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规范办学行为是将学校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迫切需求。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建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坚持依法办校、从严治教的迫切需要;规范办学行为,也是坚持执教为民,实践“三个代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规范办学行为,还是学校树立自身良好职业形象、提升教育品牌的现实需要。我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体分为三 步走:

1、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内容;

2、排查对照。对照《规范》内容,排查存在问题,摸清原因,加强整改;

3、制定方案。结合校情实际,制定学校的创建方案,细化、落实《规范》。

(二)明晰目标,建章立制,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1、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加强党风廉政、师德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整体形象。

3、加强课程建设和教与学的过程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全面成长。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留级等制度,加强学籍的规范管理,保证学生有序流动。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聘任、使用、管理、考核程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6、严肃收费纪律,不巧立名目乱收费,定期进行民主理财。

7、优化校园整体布局,提高办学质量。

8、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止学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学校成立了安全责任领导组,实行领导值班制度,认真填写安全日志。各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普查,并与校长签订安全责任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建立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执行《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规范》条例和实施方案,我们将签定有关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同时将建立校内检查、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批评、诫勉、处分等纪律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2、加强监督,重视整改。我校将建立健全学校工作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从校外聘请党风、师德、行风建设和校务管理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定期开展“社会评教育、家长评学校、学生 评教师”的民主评议活动,并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到位。

3、推行校务公开,增强办学的透明度。对学校的大政方针、教师聘用、学籍、表彰晋级、纳新提干等及时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初级中学

二0**年*月二日

2010年田心中学收费专项治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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