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公务员辞职的有关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的有关规定
辞职是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正在接受审查的;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决定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及本人。
第二篇: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存根
第号
姓名:
原单位及职务: 批准辞职时间: 批准机关: 经手人:
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
×××:
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暂行规定第条第款,经研究,同意辞职。终止你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你可凭本通知到人才交流等机构登记申请就业。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辞职规定
重点是合同,你的朋友在进入这个超市的时候是否与超市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没有涉及有关离职方面的事项,当双方从道德、人性、感情方面无法解决或者进退两难的时候,先找出合同,按到上面的条款严格执行,就算公司马上倒闭,只要你的合同没写明不准你就可以正常办理手续(除非财务人员,一般情况财务人员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审核后才可批准离职),如果公司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而你确实必需要走,你可以找劳动局协调,如果公司的做法严重影响了你的生活和个人切身利益,比如你必需在一个月内办好离职手续,另一个公司才能接收你,过期可能会把你除名之类的话,你完全可以上诉,一方面是以此逼破企业尽快解决你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也是你的合法权利。
总之,详细阅读你的劳动合同,找到关于离职的条款,人情上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法律手段解决。
这里顺便和你说一下,比如你的劳动合同签的是两年,可是你已经干了三年,而且两年期满的时候企业没有与续签或者与你解聘的话,第三年仍然按照原合同执行,视为默认再续签两年。这是有相关法律条款给予保障的。
从业人员在这件事中属于弱势群体,法律会更多的关照你这边的,所以如果私下与企业协商不妥就要尽快以法律手段解决,托的越久事情越不好办。
第四篇:辞职规定
辞职规定
为加强公司管理工作,保证车间生产秩序的顺利进行,针对员工辞职和劳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做规定如下:
1、员工正式录用后,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相关条款,办理相关事宜。
2、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后内,公司相关部门将有书面通知送达本人,征询续签意向,员工应及时答复。
3、由于合同期满不在续签的员工,在合同到期日,公司相关部门将有书面审批表,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的离场手续。
4、由于公司原因,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未满一年的辞职员工,可以领取至离职日的工资,但需承担工作服、体检费、暂住证及合同违约金等费用,未结工资待下个月结时,由本人凭离厂审批单领取;委托他人带领工资的由辞职者本人在审批单上签字说明。
6、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厂和不打招呼私自离厂的员工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由个人承担工作服、体检费、暂住证及合同违约金等费用。
7、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对工作要善始善终,需要交接的,要整理清楚,以便接任者尽快接岗,不留后患。
8、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应安心工作,在等待批准辞职期间,影响正常生产的,清洁较轻的罚款50元;严重影响生产或清洁较重的罚款100元,有过激行为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事项的,除给予加倍重罚之外还要赔偿相应损失。
员工守则
1.公司每位员工都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
2、每位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3、厂区内外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文明,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带耳坠(环),女员工禁止服装暴露,员工之间要互相帮助,友好相处,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4、厂区内严禁吸烟,举止乱扔瓜果皮核,严禁随地吐痰,每位员工都要自觉维护厂内环境卫生,绿植果实不随意采摘,爱护公共设施。
5、员工无论做任何工作,都要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及操作熟练程度,提高责任心,杜绝散漫作风。
6、上班不要迟到,早退,员工休假要有病、事假条;事假一天以上须提前三体上交请假报告并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交车间主任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休假。
7、员工上班时,要服从领导安排,配合领导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8、住宿员工、无论男女,在宿舍内外禁止大声喧哗。、9、为保证本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公司大门每晚9点30分关门,在厂住宿人员归厂最晚不超过晚9点30分。白天外出归厂时间不准超过上午12点,否则后果自负。
10、望本厂员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11.本公司因工作需要,发放给个人的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由领用人保管;人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的,由领用人自己赔偿,不得影响生产。
以上条款,望公司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用工规定
1、外地来厂人员工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由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后,经公司面试合格后填写职工登记表,交近期本人照片5张,经过厂规厂纪,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培训三天,试用期一个月(管理岗位1各月-3各月),由本人签订使用劳动合同,试工期间工资为1200元,试工不满一个月无故离厂的不发工资,试工期满由所在车间、班组填写试用期签订表报公司办公室,待公司办公会讨论同意后给予转正录用,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普通岗位签订合同最少1年,维修技术人员及库房管理岗位最少签订劳动合同2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公司不予录用。
3.除生产车里轮休外,本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
4、由于工作需要加班时,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加班工资依据放年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
5、员工在签订合同后因单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中途离职,未结工资及其他奖金福利一律不予发放,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出辞职并提交书面申请的,经公司决定批准,只享受至离职日是未结工资,其他奖金福利一律不予发放。工作未满一年的还要扣除所领工作服的成本费,以上员工离场时填写违约离职表。
6、公司原离职人员,又准备回公司工作的,必须经原工作岗位管理部门同意方可重新接收。否则公司一律不再接收,重新回厂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的,可减少或没有试用期,工龄则重新计算,不予累计。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第五篇: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http:/// 日期:202_-10-17 9:05: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 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四章 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和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转至有关机构。
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辞退和不得辞退的范围
http://公务员法202_-2-26 10:56:0017
53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四种情形不得辞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公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