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情况
由于知识产权的不断加强和开展,据佛山知识产权公司了解到最新消息,近日田国家很多重要级人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展开了会议。那么这个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佛山知识产权中心了解到,1月25日,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在京闭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力普出席会议。局领导李玉光、贺化、杨铁军、肖兴威、鲍红和甘绍宁出席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贺化受局党组委托进行了总结。要求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力求全面准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务必真抓实干,确保实现202_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期间,佛山知识产权了解到,与会代表围绕田力普作的工作报告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此次党组扩大会议会风清新,安排紧凑,内容充实,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准确,部署202_年工作重点突出,稳中求进的一个方针。
以上所提出的一系列知识产权方针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一些结论与方法,更多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就在佛山聚成知识产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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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党组会议制度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由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三条
参加党组会议的成员是全体党组成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组成员的,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二章主要议事范围
第四条
局党组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局机关、各基层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局党组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通过局党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报告。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定期听取、讨论各支部工作报告,分析其工作状况,检查对局党
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分析局机关、各基层党员、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研究决定受局党组表彰和市委要求局党组审核或推荐的重要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
(六)讨论决定局机关和各基层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七)研究部署市委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工作的指示要求。
(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决定对违反纪律党员的处分,并根据处分权限报批。
(九)研究本系统党、工会等群团组织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议。
(十)其他应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党组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也可以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有关议题的建议。三分之一以上党组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出的议题,可作为党组会议的正式议题。
第六条
凡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局办公室,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局党组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由局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市文化和旅游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第三篇:党组会议制度(定稿)
党组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履行《党章》赋予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人事系统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等职责任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大问题经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各项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
二、会议的召开
1、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经党组书记同意确定,列席人员可参与问题的讨论、汇报,但无表决权。
4、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经到会的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同意,会议决议有效。
5、因故不能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局领导,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列席而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同志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并讨论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听取并审定局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小结、安排,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4、研究分析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工作人员的选拔、调动、晋级、晋职、奖惩等重大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6、研究讨论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7、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8、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1、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经局党组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2、局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题通知到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
3、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承担,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五、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通知
1、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后局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并分送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阅。
2、根据需要,经党组书记签发后,方可印发会议纪要。
3、由局办公室负责下发有关会议纪要,相关科室贯彻执行。
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和落实
1、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局办公室应及时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篇: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州政府党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会议按照精简高效、严谨细致、充分准备、有序组织、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会议组成及议事范围
第三条 会议由州政府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可安排州长助理、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四条 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等;
(二)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施;
(三)讨论报请州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和决定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州政府班子建设、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六)研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调配事项;
(七)研究按有关规定应由州政府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题确定及时间安排
第五条 州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直接提出或党组各成员建议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议题确定后以一定方式报州委审定。
第六条 州政府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牵头组织。
第四章 会议要求
第七条 州政府党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2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决策民主化。
第八条 会议在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议题涉及事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由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后,形成决议。
第九条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并以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涉及会议议题的部门、单位和县(市)政府由主要负责人列席,因故不能列席的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可由分管议题涉及工作的副职代为列席。
第十条 对干部的任免和奖惩以及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第十二条 凡以州政府党组名义上报州委的请示、报告由党组书记签发。
第十三条 如需发会议纪要,由州政府秘书处负责起草,报党组书记签发,州政府秘书处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十五条 会议办理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会议材料、记录、纪要等集中整理归档。
第五篇:党组会议制度
(1)党组会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召集会议的党组成员确定。
(2)主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系统和本机关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或下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讨论决定关于召开执委会、常委会及相关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内部机构变动、干部任免、表彰、奖励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建议;研究确定机关党建、纪检工作;研究机关职工生活情况;讨论决定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3)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可按会议内容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4)党组会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5)经党组会议决定需要向全会通报、落实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撰写会议纪要,党组书记签发。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