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关于办理202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7-89415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31 22:43: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办理202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_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豫职改办„202_‟24号)要求,现将202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登陆河南职称网查询。办理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单位办证介绍信、《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2张)。

2、以上所需材料,务于202_年3月30日前交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后到省职称处办理验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管理号”、“证书编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南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一、考试成绩原则上三个月内公布,考生请登陆 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办理证书通知和下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按下列流程办理证书。

1、办理证书种类: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一级建造师,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合格人员)、全国物业管理师

2、办理日期:成绩公布后登陆四川建设人才网查看“尽快前来办理XX年XX专业的通知”后两个月内办理;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5、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四川建设人才网()下载,或者直接到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领取;表中所填工作单位须与现工作单位一致,并在相应栏加盖单位印章;

(3)彩色免冠2寸近照三张,其中两张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贴在表的右下角(三张照片必须为同一版本且用正规相纸制作);

6、领证通知:证书办理完毕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最新消息”“通知”栏中“关于考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

7、领证手续:在四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证的人员,凭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或申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证书。

第三篇: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_‟76号)精神,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6日、27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2_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_年2月26日—202_年3月22日。(因省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与二级建造师报名系统不能同时运行,报名期间如省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开通,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请广大考生尽早报名。)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202_年3月24日—26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2_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2_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考试的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今年报考科目和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好,以备下报考时使用。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2_年3月24日-26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2_年6月18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由市建工局负责。联系电话:86397026。

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2_〕232号、苏财综〔202_〕94号)精神,202_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第四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说明

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说明

一、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四、上报要求

1、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2、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排列,不用装订,放档案袋中。

3、对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要将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专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4、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企业所在地上报材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材料,也要上报,将核验不合格的人员放汇总表最后。

第五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

服务指南

(简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印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向重庆市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指南适用对象为向重庆市建委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暂未开展)、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注册等事项。

(二)受理机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决定机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受理、业务科室审批。

1.重庆市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电子信息; 2.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 3.重庆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审批服务中心审查和发放证章。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人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注册并颁发执业资质证书:

1.注册建筑师; 2.注册结构工程师; 3.注册监理工程师; 4.注册造价工程师;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注册的其他人员。

(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条件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初始注册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需增加书面注册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

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1份;

4.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由于继续教育目前处于暂停状态,暂不作考核)。

(二)增项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一式1份;

2.增项注册需提供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增项证明(交复印件,原件需核);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初始注册或增项注册的,每涉及一个专业应当增加书面注册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

3.《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汇总表》1份;

4.逾期增项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由于继续教育目前处于暂停状态,暂不作考核)。

(三)变更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1份;

(2)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2.《建造师注销注册承诺表》(可依次进入“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V2.0”—箭头“二级建造师使用手册”—“企业版”自行下载模板);

3.申请人注销注册前的注册证书、注册印章以及加盖注册证书、注册印章的复印件;

4.申请人与原聘用企业的解除聘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补办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办/更换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需核);

3.聘用企业或个人提供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

(六)延续注册(暂未开展)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需核);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七)重新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一式1份;

2.材料附件1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新聘用企业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原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2.市属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应的证书原件等报送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中心2号窗口;区属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应的证书原件等报送企业工商所在地区县建委,区县建委进行原件核验后,再提交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中心2号窗口。

3.窗口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完善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向申报单位出具书面凭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复核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注册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市城乡建委负责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增注册项、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审批和证章发放;市城乡建设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二级建造师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注册的审批。

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简版)

2.市纪委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组:023-63670518。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1.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zwfw.cq.gov.cn),点击“进度查询”,然后以下方式二选一:

2.方式一:进入用户中心查询(使用用户名和密码); 方式二:输入统一服务监管码、申请人或申请单位。3.登录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jzjg.cqjsxx.com/cqwm/default.aspx),点击进入“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企业类型查询相应结果。

十、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http://www.teniu.cc/

112-

关于办理202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