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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店镇临街风貌改造实施方案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7-75903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08:29: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老店镇临街风貌改造实施方案

xxx

一、镇情简介 临街风貌改造实施方案

xxx是汉代堂琅府治所建置地,距县城120千米,幅员面积434.3平方公里。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全镇辖17个行政村362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布依、苗等民族,总人口为55984人。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山高谷深、沟壑纵横,最低海拔930米,位于团林堡村清水河;属典型的二半山区。

二、工程简介

老集镇坐落于老店村沈家村小组,背靠镇政府驻地,略呈S形,长约1200米,宽不足5米,沿街商户、住户120余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镇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镇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镇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把我镇列如 “全省40个重点集镇建设”打造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镇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对沿街商铺进行外观改造,二是沿街道两旁做好排污沟,三是修补硬化原有街道和沿街绿化亮化。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 1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镇经济建设,带动城镇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镇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螳螂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镇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螳螂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xxx镇集镇临街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1、2011年7月底前,根据规划建设要求,对改造的街面范围进行划定和标注;

2、2011年10月底前,对沿街各商户、住户根据规划要求进行统一的建筑风格进行翻修、重建和新建;

3、2011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老街街面道

路水泥硬化工程和排污系统。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镇人民政府与沿街需加层和重建商户、住户在开工前签订《协议书》,明确在此次工程建设中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工程开工建设后,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靠前指挥,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11〕22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三)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一)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含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下同)。

二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各市(含县级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二)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三篇:风貌改造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镇检查指导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农办、县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县下达的风貌改造任务。总结我镇去年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经验如下: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工协作

去年9月,全县高速公路风貌改造专题工作会议之后,为切实完成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我镇按照“做好做强、突出重点、永争第一”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新店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领导小组、新店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验收小组,负责我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同时明确镇经发办负责全镇风貌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村组干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了高速公路风貌改造的镇-村-组-施工单位的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

2、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示范带动

我镇永华村地处成自泸高速公路威远段出口,是威远县的门户,是全县高速公路风貌改造的重点。由于此地农户多、且大多都是拆迁户、房屋面积大、占地广、农户自筹资金多等多方问题,更是我镇实施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的难点,镇书记、镇长等相关领导更是先后数次到现场调研,组织风貌改造永华段现场会要求镇、村干部、施工单位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打造”完成永华段风貌改造工作。

3、严格监督、明确问责制度。

以督查问责为保障,确保我镇风貌改造工作的规范、高效运作。镇通过加强风貌改造工作的领导,始终把督查和问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促进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督查问责作为推动风貌整治实施项目的规范、高效运作重要手段,以督查问责促进风貌塑造工作落实。

4、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深入群众

风貌整治涉及面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宣传、发动和监督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和典型报道的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理解和支持配合。

5、狠抓安全和质量,切实加强对风貌整治实施项目的监管

6、健全汇报机制,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让我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认真抓好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建设“环境优美示范城县”目标的实现。

第四篇:2014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办发〔2011〕62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7月27日

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11〕22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三)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广西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一)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抓好南宁—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含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下同)。

二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各市(含县级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二)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9月):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9—10月上旬):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和计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编制了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要与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未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必须按要求完成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在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的改造进行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第三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l2月上旬):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工程量和单位造价,并安排补助资金。县(市)、乡镇、村范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市)负责。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一经核准,要尽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阶段(2011年12月中旬):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对改造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2011年12月下旬):总结表彰。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在组织实施中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参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体工作计划。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际瓦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高雄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员:张红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邱祖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斌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平同志兼任。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政策措施,审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范围,督查工作进度,并对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定期汇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改造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改造成果各阶

段验收,统筹协调各部门整体推进,掌握动态、总结经验。

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市、县(市、区)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批、核准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对口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查处违反规定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的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组织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决算实施专项审计。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公路、水路相关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4.相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5.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承担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三)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自治区安排一定额度的城乡风貌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补助经费。2011-2012年,自治区财政按照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确定的改造计划,安排占改造计划财政补助额度约30%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规划设计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其余70%的财政补助额度,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各市、县(市、区)也要把城乡风貌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的城乡风貌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各市要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加大融资开发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四)完善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任务层级分解、责任明确、责权利相适应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城乡风貌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效益。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免相关费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方向,协调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表彰激励等制度,保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指导和服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抓好城乡风貌改造目标任务的细化与落实。要建立改造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以及领导挂钩制度,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大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指导城乡风貌改造的规划、设计以及对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传承,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完成指定的规划和风貌改造设计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做好财政资金筹措,监督指导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核拨等工作;协调解决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组织对项目的建设进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第五篇:老店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

自 查 报 告

*县统计局:

根据豫统文[2012]135号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巡查的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情况: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2011年以来的统计调查数据;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和数据质量情况;镇统计机构、统计队伍和统计信息化等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二、自查内容情况: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按要求都配备了兼职统计人员,建立了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各月各类报表装订成册,实行了立档管理;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基本相符;企业一套表实行联网直报,报送及时、规范;各企业统计人员统一报名了统计资格考试,镇统计站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根本,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存在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三、通过自查,我镇企业统计工作基本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但也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企业统计管理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统计资料管理不够全面和规范;二是有的企业统计报表重数字,轻文字说明和分析,失去了统计的意义;三是镇统计站工作人员服务不够热情,政风、行风有待改进。所有这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加强企业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特此报告

**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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