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昌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模版]
南昌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实现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规定,按照南昌市“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及2011年减排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做到突出重点、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污染整治相结合,确保完成我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现“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根据南昌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洪府厅发[2011]47号),我县2011年动态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3099吨,氨氮160吨。
三、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筑基之年。在“十一五”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加大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力度和难度。新形势下,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必须开创新思路。
(一)深化治理,坚持源头控污。加大资源循环利用节约和污染控制治理力度,督促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干清粪和雨污分流。同时,深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及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二)强化监管,稳固减排成果。对环境违法企业,坚决落实挂牌督办、严厉处罚等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投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减排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三)分类管理,强调区别对待。对产品附加值高且耗能低、排放少的企业,要优先保障要素供应,支持其开足马力生产;对产品附加值低且耗能高、排放多的企业,要限制直至停止要素供应。
(四)实时监测,落实关停措施。要强化总量减排形势分析及预测,按照既定目标,测算每月甚至每周重点企业可用的耗能量和排放量指标,据此完善并适时启动“两高”行业停限产预案。
四、主要措施
(一)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继续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仍然是“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首先,要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使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其次,环保、发改、国土、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方式,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着力突破污染减排关键技术,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一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二是采取适宜工艺推进县内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是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予以扣减削减量。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考核制度。一是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制。各企业单位是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落实减排任务的主体。各乡镇、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和县发改、监察、统计、农业、工信、工商、供电等部门要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制定年度削减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企业,切实把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抓紧抓好。各减排单位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二是严格污染减排责任追究。建立减排工作考核制度,由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和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季
度核查和年度考核。严格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对未落实减排措施、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开展污染减排技术推广示范,提高全民减排意识。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污染减排宣传。推广污染减排中先进技术和工艺,开展工业和农业污染减排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二是表彰奖励一批污染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污染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五、职责分工
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县发改委: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研究制订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牵头制定出台有利于污染物总量削减的价格政策,并监督执行。运用价格杠杆调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积极性;加快推进小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二)县财政局: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污水配套管网,污泥处置,重点工业减排项目,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
(三)县水务局:完善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管网排查,实施雨污分流、截污等工程,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和管网覆盖率。负责全县湖泊水质环境的改善,实施截污、活化和生态修复措施,确保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功能区要求;归口全县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污水量、进出口污水浓度、污泥处置、供水量等统计汇总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报送。
(四)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督促、推进全县畜牧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
(五)县畜牧水产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和清洁生产;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报送。
(六)县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各项工作;牵头做好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编制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相关的对策建议,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减排工作;完善全县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
染源在线监控;加强对减排工程项目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性监测、监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整治检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七)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负总责;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督促各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实行干清粪和雨污分流,保护江河湖泊水质环境;加快落后产能、小砖窑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关停、淘汰,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各地、重点部门、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的减排责任制。县环保局为全县污染减排具体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的督查、调度和考核。县发改委、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小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乡镇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照附表1中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监察局要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力度,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加强调度。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县污染减排完成情况逐月进行测算,每月召开分析调度会议,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四)严格考核。县政府对有减排任务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对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二篇:北海市201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北海市201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2010年是实现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决战年。为确保实现我市2010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201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4号)的要求,编制本工作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是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工作依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编制本辖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或方案,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减排任务及“十一五”减排总任务的完成。
一、2010年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
(一)总控制目标。
至2010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10万吨以下,比2005年(4.66万吨)削减12.02%;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04万吨以下,比2005年(4.49万吨)削减10.02%。
(二)2010年减排工作任务。
截至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20万吨,比2005年(4.66万吨)下降9.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95万吨,比2005年(4.49万吨)下降12.03%,提前达到了自治区下达我市2010年的控制目标。根据国家对我市2009年污染减排项目执行情况的核查,我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0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40万吨。预计2010年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总量为3000吨,则预测2010年我市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3000吨以上;预计2010年二氧化硫新增排放总量为4600吨,则预测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可控制在3.85万吨。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预测情况详见附表1-1。
(三)2010年减排工作总体要求。
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削减存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强化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机制、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全市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和项目
(一)2010年减排重点行业。
2006至2009年,我市主要通过工业企业治理和工业结构减排来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至2010年,工业企业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空间变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的关键,加强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是巩固二氧化硫减排成果的关键。因此,2010年,我市将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稳定运行,同时抓好小木薯酒精生产企业的减排工作来完成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工作,通过确保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并重点抓好陶瓷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来实现二氧化硫的减排工作。我市2010年减排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详见附表1-2。
(二)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010年,制定我市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项目共23项,其中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项,工业企业治理15项,结构调整减排项目5项。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
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共3项,分别为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合浦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以及北海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6480吨。该3个项目中,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已建成,2010年发挥全年的减排效益;合浦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计划于2010年6月投入试运行,2010年发挥半年的减排效益;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工程计划于2010年12月投入试运行,2010年无减排效益。减排项目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1。
2.工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2010年工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共15项,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钦廉林场纤维板厂、海城区12家水产品加工厂,以及银海区2家水产品加工厂,计划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510吨。减排项目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2。
3.结构调整减排项目。
2010年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共5项,分别为北海市铁山港区龙腾酒精厂、广西合浦常乐恒源酒业有限公司、北海市三井企业有限公司(原北海市赛普酒业有限公司)、广西合浦公馆大山造纸厂、北海市海城区高德造纸厂,计划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1488吨。减排项目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3。
(三)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共2项,均为非电力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分别为广西区赤江华侨陶器厂(3条窑)煤化气工程、北海市银海区永隆陶瓷厂煤改气工程,计划减排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62吨。减排项目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4。
三、对已核定减排项目进行监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2006~2009年已完成的减排项目进行监管,治理设施要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结构减排项目关闭措施要落实到位,严禁死灰复燃。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减排项目做好监管记录,且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监管情况书面报告市节能减排办和市环保局。
(一)对已完成的COD减排项目监管。
2006~2009年已核定完成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企业共33个,其中工程减排企业22个,结构减排企业11个。减排企业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5。
(二)已完成的SO2减排项目监管计划。
2006~2009年已核定完成的二氧化硫减排企业共31项,其中工程减排企业3个,结构减排企业28个。减排企业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详见附表2-6。
四、保障措施
为打好2010年污染减排决战年这场攻坚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工作经费。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部门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解决减排工作重大问题,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周密部署,切实将减排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市、县、区要继续落实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经费,市、县、区分别按2000万元和100~200万元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工程减排投入,继续落实市本级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全市节能减排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信贷限制,取消企业的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严格按照《北海市“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考核办法》,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减排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减排督查力度,对减排计划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定期督办,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严格问责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减排任务不能完成的县、区及企业,坚决采取区域限批、停产整改等制裁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抓好重点污染源减排工程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减排项目建设,尤其是要花大力气抓好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染治理工程设施有效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完成我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2010年,我市要重点抓好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的稳定达标运行以及合浦县污水处理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该3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建成竣工并达标运行。同时加强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的脱硫工程的监管运行,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及设施运行情况,对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要加大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和北海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监察力度,建立准确可靠的污染减排台帐,细化减排潜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确保市红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量,日处理负荷达90%以上,加大力度督促市红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培训,对污染治理设施规范管理,稳定运行。
(五)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推动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好“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基本条件,确保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
第三篇:咸阳市201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咸阳市201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不断增强我市环境承载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现就做好201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技术支撑、综合整治、防控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认真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2011年总量排放基数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查核算结果,最终确定我市2011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
1、二氧化硫(SO2)9.0982万吨;
2、化学需氧量(COD)6.4887万吨;
3、氮氧化物(NOX)10.4194万吨;
4、氨氮(NH3-N)0.6355万吨。
(二)2012全市减排任务
2012年,省上下达我市四类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大气中二氧化硫较上年下降
2.3%,氮氧化物较上年下降0.4%;水中化学需氧量较上年下降1.5%,氨氮较上年下降1.8%。据此确定2012年我市四类主要污染物净削减量为:SO22092.6吨,NOX416.8吨,COD973.3
吨,NH3-N114.4吨。
(三)完成任务的可达性分析
完成任务的前提是全年减排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净削减量与新增量之和。
1、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2012年全市火电企业预计新增SO21500吨、NOX1000吨;非电企业预计新增SO21500吨,NOX2000吨;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预计机动车尾气排放新增NOX1500吨。预计全年共新增SO23000吨,NOX4500吨,因此,全年共需削减SO25092.6吨、NOX4916.8吨。
我市今年共确定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9个,如实施顺利,预计可减排SO27500吨、NOX7400吨,可实现全年减排目标。
2、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按2012年全市GDP增速14.1%计算,预计新增COD1600吨;按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人口8万人计算,预计增加COD1760吨、NH3-N227吨;因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扩大,预计新增COD800吨、NH3-N100吨;预计我市高氨氮排放行业产能不会增加,新增NH3-N排放量可忽略不计。预计全年共新增COD排放量约4160吨、NH3-N排放量约327吨,因此,全年共需削减COD5133.3吨、削减NH3-N441.4吨。
我市今年共确定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6个,加上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如果这些项目得以顺利实施,预计可减排COD5552吨,减排NH3-N1300吨,可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
1、强力推进脱销工程。由于我市2011年火电和水泥行业产能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氮
氧化物排放量随之增加,减排形势较为严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火电和水泥两个重点行业,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抓好火电、水泥主要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切实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加快实施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并跟进实施SCR脱硝工程,9月底前完成两台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年底前建成SCR脱硝工程;大唐彬长发电有限公司9月底前至少建成一台机组的SCR脱硝工程;泾阳声威水泥3月底前要确保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建成投运,9月底前开工建设另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泾阳冀东水泥和礼泉海螺水泥9月底前至少开工建设一条生产线脱硝工程。同时,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火电行业排放标准,我市火电企业从2014年7月起,要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各相关企业对此要全力加快环保设施改造步伐,进一步提高设施脱硫、脱硝效率,确保达标排放。
2、全面启动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对照《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实施的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等40个项目,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运,实现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的良好开局。要重点抓好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兴平污水处理厂、礼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
(二)扎实推进管理减排
1、提升脱硫设施运行效率。目前我市200MW以上火电机组已全部建成脱硫设施,但从运行情况来看,国家认定的脱硫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重点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加强运行监控,不断提高设施脱硫效率。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渭河热电厂和大唐彬长发电有限公司6月底前要彻底封堵烟气脱硫旁路,华电瑶池发电公司和彬县电力公司3月底前全面实现石灰石自动计量和自动添加,确保烟气CEMS和DCS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传输。市
区集中供热企业要加快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确保今冬供热季来临之前建成投运,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我市各县市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但在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减排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加之,《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从2012年1月起正式实施,污水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企业健全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强化运行保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全天候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要重点抓好沿渭河、泾河企业特别是造纸、果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强对中水和污泥的综合利用,特别对中水要通过企业冷却补水、城市景观用水等方式,加以充分利用,进一步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
3、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销设施的发电、水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要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测和列入国控、省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做好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一旦出现设施停运、连续超标排放等意外情况,及时预警处置。要深化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排污单位要督促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整治后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予以高限处罚。同时,定期组织对已关闭企业进行复查,严防已淘汰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或易地投产。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14号)的各项要求,严
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项目。要重点在排放强度较大的区域,督促火电、造纸、果汁、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技术革新,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增量。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认真执行落后产能淘汰关闭计划,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限制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坚决予以关停。
(四)强化生活及农村污染源控制
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严格执行老旧车辆报废制度,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检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违规车辆上路行为。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全面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重点抓好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年内完成全市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农村面源污染的隐患和风险。同时,大力实施“气化咸阳”工程,积极推广地热等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资源消费增量,力促减排目标全面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今年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健全“指挥有力,职责分明,运转协调,联动高效”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各个环节的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级发改、工信、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
二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污染物总
量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咸阳日报社、咸阳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私自停运减排设施、未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偷排、超排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广泛监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规范排污行为。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核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和整改意见书,并严格执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减排考核机制,对污染减排任务落实情况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落实情况较差或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被主要媒体曝光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
1、2012年各县市区减排任务分解表2、2012工业企业重点减排项目责任分解表3、2012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表4、2012污染减排部门责任分解表
第四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验收等工作为契机,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积极克服“”汶川特大地震带来的严重影响,狠抓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深化三大减排措施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省环保局下达给我市XX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以下简称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是:实现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8000吨、二氧化硫(so2)削减7100吨、氨氮(nh3-n)削减1400吨。
根据自查统计,XX年我市共实施减排项目648个,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吨、二氧化硫(so2)吨、氨氮(nh3-n)7133吨,提前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在“xx”期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相关统计资料已上报省环保局,待环境保护部予以最终核查认定。
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岷江(内江)黄龙溪出境断面4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l,同比下降%;岷江(外江)岳店子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同比增加2个月;沱江五凤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同比增加1个月;实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9天,优良率%,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值和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分别下降%、%,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形成减排工作新格局。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目标分解、考核问责、监督执法等措施,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减排工作新格局。
1、分解目标任务。继续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全市重要工作部署,及时细化、分解、下达目标任务。通过与省总量办研讨座谈、组织召开全市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等方式,分析现状、查找问题、部署工作,做到了任务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2、健全考评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市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和评分细则》,将区域环境质量作为考评依据,推行总量减排工作问责制,将其与目标绩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创优直接挂钩,进一步健全了目标考核体系。
3、强化监测保障。一是在全市监测系统及时宣贯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二是派出技术骨干多次参加专题培训学习,并在各区(市)县进行了传达和培训;三是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对49家企业新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四是将3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87个中小河流出入境水质断面的监测工作纳入减排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
(二)增添减排工作新措施。
1、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力。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调整相关要求,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关闭“三无”工业企业目标责任书,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8家,关闭“三无”企业107家;制定了涉及钢铁、造纸、印染等9个行业共500余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大了结构减排力度。
2、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共投入治理资金亿元,落实13项治水工作目标,开工建设5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配套管网60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进一步推进21个污水处理厂(站)限期治理和21条中小河道的治理,完成中心城区40个下河口截污整治和435户雨污分流工程,关闭养殖场787家、屠宰场170家,拆除直排式厕所198个,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449座(容积11万立方米),实施61个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
3、深入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的民生工程目标,召开了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成立了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扬尘污染整治、燃煤污染整治、机动车排放污染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等工程措施,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提高新上牌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行高污染机动车限时限行。通过上述措施和办法,有效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
4、突出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投入专项治理资金4383万元,对列入省控、市控的34家超标排放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30家、关闭3家、搬迁1家。在抗震救灾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都江堰红星电镀、蒲阳化工等200余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
(三)建立减排监管新机制。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2、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和监察队伍的作用,采取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形式,加强对各区(市)县总量减排目标落实情况、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促进了总量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对185家企业进行了督察;对59家挂牌督办企业、94家造纸厂、27个污水处理厂、6个垃圾填埋场、34家重点行(企)业、8个尾矿库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对317家安装在线监测监控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与投诉1204件,行政处罚立案1405件,处罚金额1036万元。
4、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调度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减排联席会议,及时掌控总量减排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强对区(市)县的工作指导。
第五篇:二〇一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减排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2011减排目标任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以“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为抓手,加强减排统计、减排监测、减排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圆满完成我市2011减排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完成##市下达给我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五分之一。
三、工作内容
2011年从三个方面突出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
以火电、冶金、化工为重点,积极开展工程减排。强化火电行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监管,继续推进钢铁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实施化工废水深度治理。
1、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完成##有限责任公司末端废水处理工程等4个减排计划项目,实现COD减排388.6吨,氨氮减排135.6吨。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2、加大对减排重点工程的投入。加大对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整合其他资金。减排专项资金要向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减排能力。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为严格控制COD增量,加大七个低COD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增量在全市GDP增量中的权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重点关停项目。完成##市等60个落后产能的淘汰项目,削减二氧化硫3363吨、氮氧化物163吨、铅42千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在全市对已经被淘汰的“十八小”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死灰复燃”。
(三)强化环境监管
1.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涉及到
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要严格审批。没有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或没有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业,其新增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许可证的规定控制排污总量。
3.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强化对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尤其是火电现役燃煤机组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监管,加强对其运行情况的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燃煤电厂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重点监管项目。完成机组烟气脱销设施1个管理减排项目,2011年削减氮氧化物870吨。项目详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市污染物减排日常工作,负责跟踪减排工作进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负责对上沟通联络,积极争取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按时按要求完成附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表》中属于本部门负责的2个减排项目,确保到年底削减COD226吨、氨氮120吨。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规划指导,将减排计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市重点减排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协助市经信局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企业关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计划,加强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市环保局抓好工业企业污染物减排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附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表》中属于本部门负责的60个减排项目,确保到年底削减二氧化硫3363吨、氮氧化物163吨、铅42千克。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按时按要求完成《##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表》中属于本部门负责的1个减排项目,确保到年底削减COD140吨、氨氮11吨。
(五)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制定我市畜禽养殖发展和整治规划,负责全市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附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表》中属于本部门负责的减排项目,确保到年底削减COD22.6吨、氨氮4.6吨。
(六)市公安局:负责淘汰“黄标”车工作,确保年底全
市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率为1.6%。
(七)市财政局: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协助市发改局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市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八)市农业局:协助市畜牧水产局完成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
(九)市统计局:及时提供支持全市污染减排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耗等指标,为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技术支持;核实基层上报的GDP、低COD行业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数量、城镇人口增长率、畜禽养殖规模等与减排核算有关的数据。
(十)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会同环保部门完善环保问责制度,对各部门的减排工作实施监督。会同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畜牧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减排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直接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2011年减排任务的完成。
五、工作措施
(一)签订目标责任状。所有列入《##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的减排项目责任主体是项目所在地乡
镇办、负责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项目所属的企业。市政府分别与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和重点减排企业签订责任状,明确减排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严格考核制度。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重点减排工程推进会,主要听取各单位减排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碰到的实际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实行效能督办制度。凡被确定为2011年重点减排项目的责任单位均列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效能督办单位,重点督办。
附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