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隐患突出亟待解决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隐患突出亟待解决
近年来国家增加了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但绝大部分资金投向大中型水库及设施建设,而对小型水利设施投入不足,大多数小型水库超负荷运转,设施损坏严重,安全隐患多。突出问题有三个:
一是众多小型水库存在垮坝危险。现农民使用的小型水库大部分都是建立人民公社以来群众筹劳建设的,坝体以土坝为主,在过去几十年中,乡村集体通过统筹、提留和“两工一车”筹资筹劳进行维护,农村税费改革后,没有了投入渠道,坝体维修不及时,损坏程度严重。以**县为例,全县有小型水库21座,塘坝1000多座,担负着全县70%、30多万亩的水田灌溉任务。202_年,由于坝体原因,尖山子水库由库容180万立方米,调减到120万立方米,东风水库蓄水量由380万立方米,调减到300万立方米。如果不进行维护,明年还得继续下调。
二是水利工程设施毁坏严重。众多小型水库的泄洪洞堵塞,下游闸门、涵洞损坏。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而且一旦出现山洪,泄洪不及时,垮坝淹及农田村庄的恶性事故将可能发生。
三是投入主体不明确。九十年代以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对“五小”水利工程进行了拍卖,实际情况是许多设施仍然集体使用,一些村民认为自己是水库的建设者,仍有使用权,买主不敢冒险投资建设,很多也没有能力进行投入。
中小型水利设施,直接涉及农民利益和财产安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解决。
第一,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时应单独列入计划,增加这方面的投入比例。
第二,灵活多样,对农民自有的水利设施采取“以奖代投”的鼓励扶持政策。使农民自投建好后,能够得到一定的奖励补贴资金,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三,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解决好“五小”水利产权方面的矛盾纠纷。
第四,降低小型水利设施立项标准,下设立项权利,调动基层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第五,抓紧筹措专项资金,利用今秋明春,抓紧坝体和设施的维修,确保明年春耕生产需要。(**县委)
第二篇:关于编报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
202_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
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一、项目建设内容与补助范围
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小型水源、小型渠道、小型机电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作业费等给予补助。
202_年中央不提取项目管理费,地方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最高不超过中央补助资金总额的2%。管理费可用于中央补助项目的论证审查、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等管理支出,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等。
二、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采用“民办公助”方式,对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组集体、农户等自愿开展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财政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中西部地区及东部的粮食主产区,中央补助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东部地区的非粮食主产区,中央补助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15%。在中央对省(区、市)平均补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具体项目的补助标 准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中央补助资金原则上与各地安排的补助资金一并补助给工程或实施项目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组集体和农户,具体方式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三、项目申请对象与申报方式
1、项目申请对象: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组集体、农户(包括联户)。
申请对象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申请项目时,应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含投劳)方案、建成后管护方案、用水分配方案、用水合作组织组建方案及村民有关决议等材料。
2、申报方式:县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对象申报的项目按以下原则进行审查。
(1)农户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投劳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要经受益区农民民主议事通过。
(2)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布局、规模和形式,做到经济上合理,2 技术上可行。
(3)按规划实施的原则。兴建和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要符合各地编制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2_-202_年)》,坚持水源、渠系和配套建筑物同步建设,水利措施与农业措施相结合,以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审查合格后,以县为单位编制《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其中项目评审论证表由省级单位填写),逐级联合上报至省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
四、项目安排重点和要求
1、以粮食主产区和缺水地区为重点,粮食主产区以小型灌区为主,缺水地区以小型水源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
2、对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项目优先安排;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的项目优先安排。
3、项目实施要建管并重,坚持工程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通过工程改造和产权改革,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民办公助”机制,每个省(区、3 市)可选择3个具有一定规模(灌区1000亩以上、集雨工程100户以上)、集中连片的建设项目,作为工程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的示范区。
五、暂不安排的项目
1、建设内容为库容1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或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暂不安排。
2、申请对象为企业的项目暂不安排。
3、申请对象为单个农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暂不安排。
4、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运行机制)填写不详,或水源工程建设(包括修建堰、坝)内容填写不详(如在材料中只说明修建堰、坝长度和高度,无法判断蓄水库容)的项目暂不安排。
六、完善激励机制
对202_年评选的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在今年正常安排项目补助资金的同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100万元。奖励资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与正常安排的项目补助资金相同。
将资金支持力度与项目管理工作挂钩。财政部、水利部将在专项 研究的基础上,建立项目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各省(区、市)也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
七、补助资金批复
对县级上报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审查,填写项目评审论证表(详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经审查合格后,严格按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资金控制额度,等额编制省级项目申请计划,联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对各省(区、市)超额上报的计划文件,财政部和水利部不予受理。
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文件材料,由财政部、水利部组织专家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水利部批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具体项目计划,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批复下达。
第三篇:孝昌县202_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补助基金项目
孝昌县202_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补助基金项目招标文件:
1.在本文件的第4页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_年7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_年8月20日
总计:计划工期44天
2.投标截止日期:202_年7月4日9时30分整
3.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以及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要投标人自筹。
第四篇:XX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XX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水利基础实施养护和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农村水利设施管理薄弱的现状,确保农村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X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细则》以及《XX市农村河道成效管护考核办法》(X政办发〔202_〕X号)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行政村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利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
第二条各行政村落实好村级水管员或公开招聘管护队伍,并有专人负责,单独建立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条考核范围为全镇所有的小型水利设施(河道、河塘、小型泵站、渠道以及滚水坝等)
第四条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成效管护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护制度、管护机制,管护任务,经费落实,台帐资料,管护效果和群众满意等。
第五条由镇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对全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成效管护工作进行考核,镇财政所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第六条每年镇农业农村局对各村进行四次考核,每季一次,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考核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并按照统一的考核百分制评分标准评定打分。考核设四个等级,考核得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含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镇农业农村局对各村的管护经费补助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管护补助资金,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取消经费补助,限期整改。
第九条各村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十条市水利局每年对我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两次管护考核,经考核如发现管护不合格的村,直接取消该村当年管护经费补助。
第五篇:农村水利设施调查报告
农村水利设施调查报告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搞好农村水利建设,不仅有助于农村抗旱救灾和防洪,而且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安岳县水务局的配合下,就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在总结以前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安岳县水利设施建设的概况
水利设施主要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灌工程。截止202_年7月全县共建成水利工程共计1350处,其中小Ⅰ型水库7座,小Ⅱ型水库17座,石河堰75处,灌溉小水池1323个,水渠327条(共计978.85公里),提灌站166处,其他4处。总计蓄、引、提水量为39777万m3。其中今年维修引水渠64条224.5公里,安装输水管网29条68.4公里,作业便道23条38.8公里,维修小水池39口。
全县水利设施总灌溉面积为17.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15.7万亩,占农田总面积的70%。
二、安岳县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设施大多在野外,因此水利设施有被偷盗、毁坏的现象发生,部分井不能够正常使用,甚至不能使用。
2.众多小型水库的泄洪洞堵塞,下游闸门、涵洞损坏。
3.小水池、渠道於塞严重。水池和渠道中淤泥堆积、杂草丛生,部分地方坍塌,以致不能起到蓄水引水的作用。
4.现在农村浇地绝大多数还是大水漫灌。这既不利于作物生长同时也极大的浪费了宝贵的水资源。
5.部分水利工程标准低、质量差、隐患多。
6.水费征收困难,水利工程效益逐年下降,运行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7.水利管理部门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情况较为普遍。全县镇乡在编水利管理部门人员有147名,而在水利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只有25名,造成管理及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8.部分地区水利设施缺乏,甚至还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
三、安岳县水利设施建设主要问题分析 1.部分人员认识不够,为了一己之利而破坏、偷盗水利设施。另外相关人员宣传不够,没能让群众认识到水利设施的重要性。
2.管理不完善。在水利设施的管理上责权利不明确,造成了需水的不管水,管水的不惜水,形成工程所有者管不了,使用者又不管的局面。人员在职不在岗,以及资金的缺乏,造成了泄洪洞堵塞,下游闸门、涵洞损坏。
3.群众只图自己一时方便,随意丢弃废旧物品、柴草堵塞了渠道。同时村一级缺乏管理,对群众的这些行为视而不见,进而使群众的违规行为得不到更正。
4.限于知识水平和技术的不足,以及投资较大农民负担不起,导致农民无法使用喷灌、滴灌等先进水利设备,加之群众缺乏节约用水的意识。劳动力大量外出,翻犁稻田时图简单,草草了事,不注重稻田保水效果。据测算,我县正常年景每亩稻田需用水200--250立方米,而实际上我县灌溉定额为450立方米/亩,仍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水资源浪费很大。
5.地方水利工程大多是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建设,受技术、资金限制,配套工程不完善,工程完好率低,使用效益达不到设计要求。设施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保险加固工作任务艰巨。
6.农民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之后,水费收缴更加困难。全县在农业税未减免前可征收水费近100万元,农业税减免后只能征收二十来万元,并且征收的难度一年比一年大。小型水利工程的水费收取更加困难,几乎收不到。水管人员的报酬、水利设施的养护资金无法保证,导致水利设施养护不到位,损坏严重,效益低下。
7.水利工程管理滞后。我县乡镇一级的水利管理站到目前还是一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都没法保证,一部分人不得不另谋生计,没法集中精力担负起对一个乡的水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在调查中,乡里水利站的职工们对此反映相当强烈,他们说一方面他们的责任重大,防讯、抗旱等工作纪律要求非常严格,一方面他们又要考虑自己的生计,于是只好在每年的防讯、抗旱等非常时期来坚守岗位,平时就为了自己的生计另谋他业,对于常规的管理根本就顾不上了。
8.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工作,县水利部门的同志介绍,各地对水利工程的规划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而且基本上没安排规划资金,而中央和省里则非常重视这一工作;同时我区水利建设规划主要是一些具体工程的建设计划,差不多是一个走一步看一步的概念,至于要实现一个什么样的灌溉水平、生态水平还不具体,对实现这些工程的资金如何落实也缺少可行的办法。
四、对安岳县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
1.建立宣传“水危机”意识,由于在集体经济时代形成的“大锅水”意识,加之过去的水资源短缺尚不十分明显,也知道有过因水而引发的战争,但群众总认为,那样的情况还很远,可是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年年不同程度的春旱、秋旱;河流水位的下降;大量增加对地下水的开采;用水成本的不断攀升,这一切已不是一个个单独的事件了,而是在向我们表明这样一个事实:“水危机”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为此,“保护母亲河”、“保护水环境”、“节约用水”、“水是商品”等概念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而要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行动,而要溶入具体的工作,而要政府拿出一套能行且行之有效的措施。
2.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应广辟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投入为辅、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资金。二是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可从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予以补助。三是制定比招商引资更优惠的政策,以经营权换资金。对小型水利工程,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工程整治。四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配套建设水利设施。
3.要以村为单位,编制好未来一段时期的水利建设规划。各村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从根本上解决水问题的立场出发,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生态、防汛、抗旱诸多因素,镇、乡两级在各村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上报国家、省一级的项目,调整镇、乡的建设规划。
4.要积极探索水利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试点摸索出小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经验。按照外地的经验,通过明晰产权,改变单一的产权制度,采用承包、特许经营、租赁、拍卖等方式,盘活工程存量资产,以工程经营权、所有权置换资金,用于反哺水利工程的再建设与管理,走出一条以存量置换增量、卖旧建新,良性运行,滚动发展的水利发展之路。
5.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增强农民群众是建设管理中的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危机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农民自觉交纳水费的主动性,调动他们参与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民主动参与用水管理,促进农民自觉科学灌水,节约用水。使供水结构趋于合理,达到节水增产和增加水管部门自身效益的目的。
6.加强监管,严格质量标准。县水利部门要强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质量监管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能,督促各工程建设业主严格基建程序,规范建设行为,严格落实项目建设 “五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的全程技术指导、物资器材质量源头监管和工程建设质量全程监管,确保建设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7.村委会是水利建设重要的组织保证。有些地方在偿试水利建、管、用组织保证时,发展了一批农户用水协会,这一组织旨在将一项工程的受益农户以协会的形式组织起来,行使对这一工程的产权,但实践中,由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质,即便是一个受益户不加入协会,协会也很难阻止其在工程上的受益,即通常所说的“搭便车”行为很难以农户用水协会这一形式加以阻止,而一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很容易带动10个乃至更多的农户“搭便车”,加上协会这一组织本身的松散性,这一组织形式就很难起到其预想的作用。因此要通过村级组织,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全村的水利工程,使全村农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