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报告会
石井初中法制报告会
时间:2009年4月17日
地点:学校前广场
主持人:李光军
嘉宾:法制副校长
出席人员:石井初中全体师生
记录人:陈建林
会议主要内容:
1、于文通校长作开篇词,强调这次法制安全报告会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师生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求我校学生在平时一定不能义气用事,做事必须要考虑后果,时刻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中去,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为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为创建法治社会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2、法制副校长介绍此次会议的主要内用,并提出对我校学生的要求:时刻牢记校纪校规,严明校纪校规,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向标兵学习,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3、法制副校长通过真实地案例,友善地、生动地给我们介绍了相关的法律常识,并警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贪小便宜,防止自己财产的损失。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做事必须要考虑后果。其实犯罪离我们有时只有一步之遥,所以告诫孩子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4、最后于文通校长作总结发言。要求大家时刻牢记法律、时刻
践行法律,时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分清自我权利与义务,真正应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同时于校长也强调学校也将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完善法制教育,全面加强师生的法制建设,从而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教育工作,更好的树立法律意识。
石井初中法制报告会
时间:2009年10月11日
地点:操场
主持人:李光军
嘉宾:法制副校长
出席人员:石井初中全体师生
记录人:陈建林
会议主要内容:
法制副校长的讲话(部分):
各位老师、同学们,很高兴来到咱们石井乡初级中学参加今天的法制报告会,履行一名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在此,特向常年战斗在教育战线,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的特务辛勤园丁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咱校的同学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今天来的目的,是想大家懂得“珍惜生命,拒绝毒品”,培养禁毒意识,进一步了解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遵纪守法,抵制毒品,增强与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毒品是人类的公害。它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身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如今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它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
世界上最早、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销毁毒品的行动,它发生在我们中国的清朝时期。1839年6月3日,林则徐在虎门海滩,把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从英美鸦片贩子那里收缴到的2376254斤鸦片当众销毁,这就是震动世界的虎门销烟。这一历史性壮举,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大振了大清帝国之国威。《国际联盟》把虎门销烟开始的6月3日定为国际禁烟日;联合国又把虎门销烟完成的翌日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老师、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正确地认识毒品,远离毒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时刻记住,一旦惹上毒品,必将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我们坚信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不让任何可疑分子有机可趁,依靠相互信任、众志成城一定能阻击各个可疑犯罪渠道。最终看到一个无污染、人民共享美好和平的和谐世界。
谢谢大家!
石井初中法制报告会
时间:2008年09月25日
地点:校园内
主持人:陈建林
嘉宾:法制副校长
出席人员:石井初中全体师生
记录人:高建庄
会议主要内容:
针对目前的校园安全形势,部分中学生法制意识比较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情况,法制副校长指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总结了初中生当中或是身边几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了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告诫青少年要学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制副校长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说起,并引用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事件,教育未成年人如何避免犯罪,特别强调了青少年在校期间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她希望家庭、社会、学校等团体和个人都能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中学生们也要主动学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网吧、酒吧等娱乐性场所。
法制教育报告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同学们奉献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本次报告会,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宣传,也是素质教育的延伸和递进。广大中学生要提高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石井初中法制报告会
时间:2010年05月11日
地点:校园内
主持人:陈建林
嘉宾:法制副校长
出席人员:石井初中全体师生
记录人:高建庄
会议主要内容:
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百行德为首,有才无德要坏事,有德无才办不成事,德才双馨干大事”,这是中华传统道德观念在国人心中的份量,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性问题。强化法制教育建设,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促进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法制报告会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县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主要宗旨就是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的意识,教育同学们正确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树立“羊未亡而补牢,防患于未然”的理念,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篇:法制报告会
我国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真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它好像一张网,虚若无物、无声无息,却悄悄约束着我们。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第三篇:法制报告会材料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暑期生活即将来临,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假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是作为法制辅导员,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
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就是去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
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一一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寒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己,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
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晶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说起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
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当我们的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寒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寒假过得愉快!谢谢大家!
第四篇:2011法制报告会
2011年暑假法制报告会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全体师生学法知法的积极性,让同学们更好的用法律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本学期,学校教育处继续组织法制报告会。
二 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嘉宾,宣布报告会开始。
2少海派出所民警做法制报告。
3对部分学生进行调查问卷
三 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11年7月2日上午8:00--9:00
会议地点:中学报告厅
参加人员:6,7,8年级全体师生(8年级学生现场)
主持:陈浩音响:薛红心
照相:李磊宣传:曹凤燕
现场服务:8年级座位安排:郑永荆洋
四 注意事项:
1、认真遵守会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
2、不准读书看报,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要注意维持好各班级所在区域的卫生。
4、要认真听讲,对照反思,针对问题无则加勉,有则改之。
桓台实验学校教育处2011-6-28
2010-2011学年下学期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主持词主持人:老师们,同学们,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全体师生学法知法的积极性,让同学们更好的用法律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特别是为了能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假期,本学期,学校教育处继续组织法制报告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桓台县少海派出所民警————同志,大家欢迎。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对照反思,针对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下面就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同志为我们做报告。
同学们,刚才,————同志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给我们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报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非常及时,各班,各位同学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疑问,结合有关的法律安全知识展开一次大讨论,认真落实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最后,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同志。
2011-7-2
第五篇:法制报告会
洛城街道中心小学
关于组织召开法制报告会的通知
各班各口:
经联络协商,定于今天上午10点组织召开法制报告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班各口人员依通知要求做好安排和准备工作,届时准时参会,并完成相关后继工作。
1.报告主题:《知法守法,建设阳光校园》
2.报告人:张斌(洛城街道分局警员)(王永祥、庞洛江,协同)
3.主持人:付成新
4.报告地点:升旗小广场
5.参会人员:2——6年级全体师生
6.参会要求:
1)自带凳子,并带好笔记本记好笔记;
2)各班教师随各班后一并听讲;
3)认真听讲,自学遵守并维护好会场纪律;
4)会后,3——6年级同学完成听课体会一篇,于下周一前上交教导处。
7.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洛城街道中心小学
2011-11-2
2洛城街道中心小学成功举办法制报告会
11月24日,洛城街道中心小学邀请街道分局崔所长、张警员、庞警员一行三人到校为学生举办了一次法制报告会,报行会取得圆满成功。
在学校付校长主持下,由分局张警员作了《知法守法,建设阳光校园》的法制专题报告。报告围绕习惯养成与违法犯罪间的关系,结合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例,针对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语言和行为进行了委婉的批评,对不文明习惯的纠正进行了科学的指导,教育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学习的注意从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自我批评、自多砥励,端正行为、加强修养,从而逐步培养起自己的文明习惯,今天做文明学生,明天是合法公民。整个报告深入浅出、生动鲜活,学生的听的明明白白、津津有味,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报告会圆满结束。报告会后,分局同志又对学校的安全尤其是校车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洛城街道中心小学一直把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聘请崔所长为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按期举办法制报告会,并把法制教育、安全工作、学生素养等方面综合来抓,促进了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