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煤矿防治措施..论文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7-95681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1 23:38: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防治措施..论文

煤矿防治水措施

煤矿水害是无情的,但煤矿防治水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水害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

一、首先严格遵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和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发了《煤矿防治水规定》,我们必须因地制宜,严格执行。

二、煤矿水害防治必须把握“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防、堵、疏、排、截”是长期治理各类煤矿水害实践中总结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主要含义和基本技术要求是: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柱,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河北省开滦矿业集团范各庄矿针对奥灰水、冲积层水、顶板砂岩水、老空水等多种水害隐患,积极采用综合立体探测技术,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疏放老空水和顶板砂岩水,对奥灰水实行疏水降压,封堵有突水威胁的隐伏陷落柱和导水断层,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增加矿井抗灾能力,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多年来,有效预防了突水淹井和重特大水害事故。“五项”措施科学概括了水害治理的基本技术要求。“防、1

堵、疏、排、截”是我们在长期治理各类煤矿水害实践中总结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主要含义和基本技术要求是: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柱,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河北省开滦矿业集团范各庄矿针对奥灰水、冲积层水、顶板砂岩水、老空水等多种水害隐患,积极采用综合立体探测技术,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疏放老空水和顶板砂岩水,对奥灰水实行疏水降压,封堵有突水威胁的隐伏陷落柱和导水断层,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增加矿井抗灾能力,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多年来,有效预防了突水淹井和重特大水害事故。

三、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治理的基本程序。“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要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水害防治的关键,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确保井下采掘安全。“先治后采”是水害防治的最终目标,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

先治理后开采。自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要求。1986年颁发的《煤矿防治水条例》规定“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202_年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十六字”原则是对以往防治水工作经验的概括,更进一步体现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所增加的“预测预报”和“先治后采”八个字,都是煤矿水害事故血的教训换来的,“十六字”原则是对“八字”原则的升华和提高。

“十六字”原则和“五项”措施是水害防治的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同时,“十六字”原则和“五项”措施也有待遇各地区、各单位希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总结完善,从而不断提高水害防治水平。各煤矿企业应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实际,认真编制煤矿防治水计划和应急预案,坚持煤矿防治水“十六字”原则,落实“五项”措施,加大矿井防治水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煤矿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的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建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受水害威胁的煤矿要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受奥灰水、老空水和承压含水层水威胁的矿井,要建立并实施煤矿地质及水文地质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有力的控制和严格的管理,真正使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四、煤矿水害防治的五项重点,煤矿水害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科学实践,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既要抓全面,又要抓重点;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当前要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明确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

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防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重大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2、完善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关措施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部门业务保安、措施审批、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管理和探放水等制度。要开展对矿井范围内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和废弃巷道积水等普查工作,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打探水钻等措施,查明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情况,建立防治水基础

资料档案。要制定矿区水害防治标准和防治水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质量达标活动,夯实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工作。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落实保障防治水安全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探放水措施,提高矿井防范重特大水害的综合能力。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五到位”。

3、加强科技攻关,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水平

煤矿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校、单位开展水害防治技术攻关和科学研究。重点研究攻关老空水、溶洞水的探查技术与方法,华北奥灰水突水机理与防治技术,水体下、冲积层下安全开采技术,矿井水害控制——供水——环保三位一体优化技术等。通过研究和攻关,初步构建煤矿水害防治基本理论框架,积极运用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对水害隐患严重特别是水体下开采的煤矿,要组织水文地质方面的专家进行“会诊”,进行安全评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要不断加大防治水科技投入,按照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煤矿水害防治的必要投入。

4、开展以水患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严密防范水害事故

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和雨季“三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排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治

水机构是否健全,专业技术力量是否到位;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物资、队伍和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探放水设备是否齐全;水患是否按期治理;与相邻矿井间的开采关系是否明晰正常;采掘工作面附近的积水情况是否清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和落实。同时,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矿井避灾演习,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

5、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受老空水、底板奥灰水和溶洞水威胁、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指定专人跟踪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凡存在重大水患、无法保证安全开采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关闭建议。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肃追究煤矿水害等事故责任。针对当前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造成水害事故多发的势头,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生产行为。

第二篇:煤矿粉尘防治措施

xxxxxxx煤矿

煤矿职业性

粉 尘 防 止 措 施

202_年1月

煤矿职业性粉尘防止措施

第1条 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进风井口50米范围内必须卫生良好,无杂物积尘。

第2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每一生产水平至少配备一台洒水车,洒水车必须正常使用,并有记录可查。皮带斜井必须使用常开侧喷雾或地喷雾,大巷及采区进风石门安设自动水幕,正常使用。

第3条 井下所有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3T矿车卸载点必须安设自动喷雾装置。

第4条 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综合防尘规定,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施、洒水防尘时间做出具体要求。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

第5条 采掘、运输各产尘点,应遵守防尘制度,使用好防尘设施,并进行粉尘治理创新,逐步降低产尘量和粉尘浓度,粉尘浓度超标准情况纳入质量标准化考核。

第6条 坚持湿式打眼,井下所有地点严禁干打眼(粉尘和煤粉量监测眼除外)。所有地点应采用风钻或风煤钻打眼,严禁使用电煤钻打眼。

第7条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每支水炮泥必须灌满水,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开启水幕。放炮撤人时,由安监员负责检查并开启所有水幕,否则对安监员按违章处理。

第8条 锚喷作业要实行潮料喷浆,坚持使用除尘风机和个体防尘保护。第9条 炮采工作面、机采工作面炮采段、煤巷半煤巷炮掘工作面爆破前和综掘工作面割煤前必须进行短壁快速注水。

1、在煤巷、半煤巷炮掘工作面打爆破孔前,必须先打注水眼,使用快速封孔器进行注水。要求每次打孔4个,并联合注水。注水眼深度比炮眼深0.2米,注水直至孔周围炮眼出水为止。

2、煤巷、半煤巷综掘工作面在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后,必须进行短壁快速注水。要求每次打孔4个,并联合注水。注水眼深度比循环进度深0.2米,直至注水孔周围煤壁出水后方可开始割煤。

3、炮采工作面及机采工作面炮采段利用打好的炮眼,隔一注一,至注水孔周围炮眼出水为止。每个单面配备至少4根封孔器。

4、爆破煤层厚度1.3米以上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实行超前注水。

第10条 主要防尘管路和综采(一趟)、综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其他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50mm,皮带运输机巷每隔50m设一“三通”阀门,其它地点每隔100m设一“三通”阀门。使用单位必须在采煤机及掘进机供水管上安设水质过滤器。

第11条 岗位、部门防尘责任制及井巷冲刷防尘制度

1、采煤单位负责本工作面上、下出口超前支护以里范围内的防尘,每班上半班冲刷防尘一次。上、下出口超前支护以外平巷至石门口的防尘由通防工程部负责,每天冲刷防尘一次。

2、各皮带运煤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由岗位工所在单位负责防尘,每班上、下半班各洒水防尘一次。

3、掘进工作面自开门点至距迎头30米位置,全岩掘进工作面每3天至少防尘一次,煤及半煤巷每3天至少防尘一次,要求巷道两帮、风筒及管路上无落尘。

4、上、中、下段皮带井的防尘工作由运输二部负责,每旬至少冲刷一次,并负责防尘管路的管理。

5、采区上、下山车场(平巷段)范围内的防尘工作由运输一部岗位工负责,每5天至少洒水防尘一次。

6、井筒、采区上(下)山(包括片口和车场)、水平运输大巷防尘工作由通防工程部负责,每旬至少冲刷防尘一次;采区皮带运输巷每3天洒水防尘一次,每旬上报通防技术部一次工作量。各地点的洒水情况必须有记录,在现场保持10天以上的记录。井筒、采区上(下)山、水平运输大巷使用洒水车进行防尘。

7、运输一部各片口和车场、水平运输大巷的底板粉尘清扫工作,每旬至少清扫一次,要求无粉尘积聚。并按照通防工程部的要求,指派电机车牵引洒水车对井筒、采区上(下)山、水平运输大巷进行防尘。

8、所有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运输机(巷)转载点、卸载点必须设置洒水喷雾装置,出煤时必须开启正常使用。要求设施齐全,阀门容易操作,喷头位置正确并机械固定,出煤即喷雾,能有效消灭煤尘井下易积尘点,运输机道、转载点、卸载点等地点要及时清扫煤尘。

9、井下任何场所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长度超过5米以上的煤尘堆积地点。

10、所有岗位工防尘地点必须配备专用防尘软管,软管长度不少于10米,由防尘单位自行配备。

11、井下所有地点冲刷防尘必须有记录可查,采掘工作面三班防尘记录要明确洒水人员姓名、洒水地点长度、爆破前后等情况,并签字备查。升井后到工区填写汇总表,各单位防尘汇总记录本于次月12日前报通防技术部存档。不按时上交汇总表,每次罚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各20元。

第12条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安全出口50米以内各安设手控水幕一道,炮采工作面回风巷30米范围内设声控自动水幕一道,要求水幕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2、炮采工作面必须沿工作面敷设一趟专用防尘软管,每隔2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安设炮区喷雾一个,调整好喷射距离和喷雾效果,覆盖整个放炮区。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口安设喷雾,实现放煤时喷雾降尘。

3、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粉尘监测眼除外),严禁使用电煤钻打眼。

4、放炮使用水炮泥,有灌水炮泥的装置,并有水炮泥存放箱。

5、工作面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洒水记录,保持10天以上。

6、工作面上下平巷防尘管路必须安设水压表。

7、机采工作面必须正常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雾化良好。内喷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压力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或雾化不好必须停机。中厚煤层综采、综放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联动自动喷雾和移降架自动喷雾。

8、放顶煤采煤工作面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架、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9、采煤工作面及上(下)机窝爆破实施短壁快速注水,煤层厚度1.3米以上的采煤工作面实施超前注水。

10、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安设隔爆设施,距上下出口60-200米内设隔爆水袋一组,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米,水量符合有关要求。

第13条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掘工作面必须安装防尘管路系统,炮掘工作面安装使用2寸防尘管路,综掘工作面安装四寸防尘管路。

2、采用湿式打眼,定炮使用水炮泥。

3、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迎头30米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防尘,并填写洒水记录,现场保存记录10天以上。爆破前撤人时,由安监员开启水幕。

4、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米范围内安设3至4个喷嘴的炮区喷雾,放炮时打开,喷射到迎头。在30米范围内安设自动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

5、扒装过程中要边扒装边洒水。

6、锚喷作业坚持潮料喷浆,坚持使用螺旋上料机,使用除尘风机降尘,职工佩戴使用防护口罩。

7、工作面防尘管路安设水压表。

8、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风钻、风煤钻打眼。

9、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的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则必须增加外喷数量,制定掘进机掘进时防治煤尘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或雾化不好必须停机。

10、距掘进迎头60-200米内设隔爆水袋一组,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米,水量符合有关要求。

11、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或割迎头前实施煤层快速短臂注水,施工地点悬挂施工煤层注水管理牌版,并建立注水台账,每班由注水人员负责煤层注水记录。

第三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生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

防护措施

一、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危害

(一)职业危害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对劳动者和劳动能力的侵害,称为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分为三类:

1、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

3、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

(二)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主要职业危害是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候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

1、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气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

5、放射性物质

井下的氨气及其他气体,对矿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的特点,易造成矿工腰腿疼和各种外伤等。

二、职业病、煤矿主要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气体,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但在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

煤矿职业病主要是尘肺病,噪声引起的听力下降或耳聋,振动引起的疾患和高温引起的疾患等。

1、尘肺病 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上的叫矽尘,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大对人的危害越严重。当人肺部吸入矿尘以后,人肺组织呈弥漫性纤维化增生,肺功能衰竭,也就是尘肺病。吸入煤尘患煤肺,吸入岩尘患矽肺,吸入水泥患水泥肺。尘肺病严重的损害人体健康和缩短人的寿命。

2、尘肺并发症

①肺结核。是尘肺常见合并症,也是尘肺病患者常见死因之一。

②肺部感染。尘肺病患者由于抵抗力降低,弥漫性肺纤维化,常容易发生肺部感染。如支气管炎、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肺脓肿等。肺部感染加重了呼吸衰竭和死亡。因此,应积极预防肺部感染。

③自发性气胸。晚期尘肺病患者合并有阻塞性和代偿性肺气肿,并可出现肺大泡,当剧烈咳嗽或用力过度时肺大泡破裂突发自发性气胸。

④肺源性心脏病。晚期尘肺是广泛的弥漫性纤维化,肺毛细血管床减少,血流阻力增高,增加了右心房负荷,导致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

3、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①咳嗽。是常见症状,早期不严重。②咳痰。是常见症状。

③胸痛。部位不一,为隐痛,也有胀痛及针刺状痛等。④呼吸困难。是患者明显的症状。⑤咯血。咳痰中带少量血丝。

⑥其他。可有不同程度消化功能减弱,胃痛、胃胀、便秘等。

(三)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1、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诱发潜在疾病。

3、影响子代健康。

4、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

三、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各种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8、(第30条)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9、(第33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因此,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这些都是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从业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防治

(一)职业毒害的防治

接触有毒物质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发病缓急,其中毒表现是不同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种。

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引起急性中毒,长时间吸入小剂量毒物引起慢性中毒;

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在较短时间内吸入较大剂量毒物引起中毒为亚急性中毒。

防护措施有:

1、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提高机体抗御能力。对于在有害物质场所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4、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5、对受到危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6、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

(二)矿尘对人的危害及防治

煤矿粉尘主要是煤尘、岩尘和水泥尘。煤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煤肺,岩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矽肺,水泥尘进入人肺使人患水泥肺,通称为尘肺病。

煤矿生产大量推广使用机械化,特别是综采综掘的使用,由于综采综掘都有内外喷雾洒水降尘设施,以及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的使用,矿尘大量减少,井下工作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是,还有个别工序和一些机械化程度还不高的中小煤矿,矿尘还是很大的。就是机械化程度很高的矿井,还有一些余尘,日积月累的危害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因此,井下防尘是煤矿生产的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若遇水管没水或水管损坏,要及时汇报。坚持使用水炮泥,坚持使用湿式打眼,坚持洒水装渣,坚持使用各种综合防尘措施,把矿尘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1、减尘措施。减少采、掘作业时的粉尘产生量。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湿式打眼、水炮泥放炮等。

2、降尘措施。包括各产尘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净化风流,洒水装渣等。

3、通风排尘。调整合适的风速,加强排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1.2-1.6m/s。在此风速范围内既可以有效的冲淡和排除浮尘,又不至把大量落尘吹起。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方面: ①损害听觉。短时间内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听力减弱、听觉敏感性下降为表现的听觉疲劳。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下时,一般不会引起职业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上时,对听力的影响比较严重。

②引起各种病症。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工作,除引起职业性耳聋外,还可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③引起事故。强烈噪声可掩盖报警声、警告声和其他危险预兆声等,引起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2、预防措施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是根本措施,改革工艺和生产设备,以消除或降低噪声。①控制噪声传播。隔声: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治噪声传播。常用的有隔声墙、隔声罩、隔声地板、隔声门窗等。消声:用吸声材料铺装室内墙壁或悬挂于室内空间,可以吸收辐射和反射声能,降低传播中噪声的强度水平。常用吸声材料有玻璃棉、矿渣棉、毛毯、泡沫塑料、棉絮等。

②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③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④卫生保健措施。对受到噪声危害的人员定期体检,听力下降者及时治疗,重者调离噪声作业。

就业前体检或定期体检中发现的听觉器官疾病、心血管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得从事噪声环境工作。

(四)生产性振动的危害和防护

在生产过程中,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局部振动是最常见的和危害较大的振动。

1、危害

①神经系统。表现为大脑皮层功能下降,条件反射潜伏期延长或缩短,出现膝反射抑制甚至消失;植物神经系统营养障碍;皮肤感觉迟钝,触觉、湿热觉、痛觉、振动觉功能下降。

②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动过缓、窦性心律不齐、传导阻滞等病症。

③肌肉系统。有握力下降、肌肉萎缩、肌纤维颤动和疼痛等症状。

④骨组织。可引起骨关节改变,出现骨质增生、骨质疏松、关节变形、骨硬化等病症。

⑤听觉器官。表现为听力损失和语言能力下降。全身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变化,出现足痛、易疲劳、腿部肌肉触痛。常引起脸色苍白、出冷汗、恶心、呕吐、头痛、头晕、食欲不振、胃机能障碍、肠蠕动不正常等。

2、预防措施

为减轻振动对人的危害,要采取各种减振措施。①对局部振动的减振措施。改革工艺和设备,改革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减振用品,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限制作业人员的接触振动时间。煤矿井下的振动危害主要来于风钻、综采综掘及其他机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②对全身振动的减振措施。在有可能产生较大振动设备的周围设置隔离地沟,衬以橡胶、软木等减振材料,以确保振动不能外传。对振动源采取减振措施,如用弹簧等减振阻尼器,减少振动的传递距离。井下采煤机、掘进机等座椅下加泡沫垫等,减弱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传来的振动。

另外,利用尼龙件代替金属件,可减少机器的振动,及时检修设备,可以防止因零件松动引起的振动。

(五)高温作业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随井下采煤深度的延伸,采掘工作面温度也在升高,有时高于30℃,甚至更高。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人体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产生不良影响,甚至病变。

①对循环系统的影响。高温作业时,皮肤血管扩张。大量出汗使血液浓缩。造成心脏活动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血管负担增加。

②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高温对唾液分泌有抑制作用,使胃液分泌减少,胃蠕动减慢,造成食欲不振;大量出汗和氯化物的丧失,使胃液酸度降低,造成消化不良。此外,高温可使小肠的运动减慢,形成其他胃肠道疾病。

③对泌尿系统的影响。高温下,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④神经系统。在高温及热辐射作用下,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反应速度及注意力降低。

2、高温作业的防护

井下的高温作业防护措施主要是采取降温和缩短工作时间和给予高温保健待遇等。

①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风速与温度有一定的关系,合适的风速可使温度降到一定的程度。

②喷雾洒水降尘。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尘。

③保健防护。供给含盐饮料,以补充人体所需水分和盐分。

④发放保健食品。高温环境下作业,人体能量消耗快,应增加蛋白质、热量、维生素等的摄入,以减轻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⑤个人防护。给工作人员提供结实、耐热、宽大、便于操作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具、隔热靴等。

⑥医疗防护。对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不宜从事高温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温作业或调离高温作业。

五、煤矿职业劳动者健康监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3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该岗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项目检查。依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活动性肺结核。

②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明显的肺气肿、肺化脓症及肺原虫病等。

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性胸膜炎、胸腔积液,严重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

④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依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选定重点检查项目,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生物学监测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及时发现疑似病患者,判断劳动者是否合适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或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因某种原因,准备调离从事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其所在工作岗位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选定重点检查项目进行监测,依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健康状况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是否患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

4、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对遭受伤残或可能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时组织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依据检查结果发现危害因素,评价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并提出预防措施,控制职业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检查项目有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查项目、选择检查项目。

1、一般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心电图、胸腹部B超检查等。

2、特殊检查项目。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确定。如接触粉尘的劳动者应拍胸部X光片,做肺功能检查。从事煤、岩尘作业的劳动者每2-3年拍胸片一次,混合工种的劳动者每3-4年拍胸片一次,纯采煤的人4-5年拍胸片一次;尘肺病患者和可疑病人每年拍胸片一次。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检查耳聋。从事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检查血铅、尿铅等。

3、选择检查项目。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损伤的程度确定要检查的项目。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详细介绍自己的职业危害因素及生产环境状况,包括劳动者从事的工种、机械化程度、粉尘浓度、防尘措施等情况。

②详细介绍自己以为的疾病史,以及有哪些不良卫生习惯和嗜好等。

第四篇:煤矿顶板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

煤矿顶板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顶板类型和支护方式

1、顶板类型

煤层顶板由伪顶、直接顶和老顶构成。伪顶是指紧贴在煤层之上,极易垮落的薄岩层;直接顶是位于伪顶或煤层(无伪顶时)之上,一般由一层或几层厚度不定的泥岩、页岩、粉砂岩等比较容易垮落的岩层所组成,直接顶按稳定性可分为:不稳定顶板,中等稳定顶板,稳定顶板,坚硬顶板;老顶又叫基本顶,一般指位于直接顶之上(有时也直接位于煤层之上)厚而坚硬的岩层。

伪顶、老顶、直接顶,虚心求教辨分明;根据冒定难和易,防范措施好确定

顶板分为坚硬难冒顶板、破碎顶板和复合型顶板。坚硬难冒顶板是指直接顶岩层比较完整、坚硬(固),回柱后不能立即垮落的顶板。一般为砂岩、砾岩和石灰岩。破碎顶板指的岩层的强度低、节理裂隙十分发育、整体性差,自稳能力低,并在工作面控顶区范围内维护困难的顶板。

2、顶板常见支护方式

顶板常见支护方式有单体支柱支护、液压支架支护、锚杆支护。

单体支柱支护主要是指采用木支架,摩擦式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液压支架是在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采煤工作面机械化支护设备。锚杆支护主要是指用木锚杆、竹锚杆、金属锚杆、树脂锚杆、快硬水泥锚杆结合锚网进行支护的一种支护方式。

一、常见冒顶事故的预兆

(一)局部冒顶的预兆

(1)工作面遇有小地质构造,由于构造破坏了岩层的完整性,容易发生局部冒顶。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声音不正常。

(3)顶板裂隙内卡有活矸,存在掉碴、掉矸现象,掉大块前往往先落小块矸石。

(4)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片不断脱落。这说明劈理(即顶板节理、裂隙和摩擦滑动面)张开,有冒顶的可能。

(5)淋头水分离顶板劈理,常由于支护不及时面冒顶。

(二)大型冒顶的预兆

1、顶板的预兆

(1)顶板的连续发生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与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而发生的声响。有时采空区顶板发生像闷雷一样的声音,这是老顶板和上方岩层产生离层或断裂的声音。

(2)掉碴。顶板岩层破碎下落,一般由少变多,由稀变密,这是发生冒顶的危险信号。

折粱断拄一增加,说明压力已增大;顶板下沉支架响,冒顶之前“煤雨”下

(3)顶板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顶板的裂隙,一种是地质构造产生的自然裂隙,一种是由于顶板下沉产生的彩动裂隙。人们常常在裂缝中插上木楔子,看它是否松动或掉下来,观察裂缝是否扩大,以便做出预报。

煤壁顶板有裂痕,冒顶之前茬口新;插上木楔观动向,不断监控要留神

(4)脱层。顶板快要冒落的时候,往往出现脱层现象。检查是否脱层可用“问顶”的方法,如果声音清脆,表明顶板完好;如果顶板发生“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之间已经脱离。

2、煤壁的预兆

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少。

顶板掉碴动向,受压支架发声响;冒顶之前显预兆,煤壁变软多片帮

3、支架的预兆

使用木支架时,支架大量折断、压劈并发生声音。

4、工作面其他预兆

含有瓦斯的煤层,冒顶前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三、顶板事故的防治措施

1、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预防

压垮型冒顶是指因工作面支护强度不足和顶板来压引起支架大量压坏而造成的冒顶事故。预防方法如下:

(1)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初撑力应能平衡垮落带直接顶及老岩层的重量。

(2)采煤工作面的初撑力应能保证直接顶与老顶之间不离层。

(3)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可缩量应能满足裂隙带老顶下沉的要求。

2、破碎顶板大面积漏垮型冒顶预防 由于煤层倾角大,直接顶又异常破碎,工作面支护不及时,在某个局部地点发生冒漏,破碎顶板就可能从这个地方开始沿工作面往上全部漏空,造成支架失稳,导致漏垮型工作面冒顶。预防漏垮型冒顶的措施有:

(1)先用合适的支柱,使工作面支护系统有足够的支撑力和可缩量。

(2)顶板必须背严背实

(3)严禁放炮、移溜等工序弄倒支架,防止出现局部冒顶。

3、采煤工作面局部冒顶事故预防

局部冒顶多发生在工作面上下端头、煤壁区、放顶区等地点,许多垮面事故是由局部冒顶发展而成的,一般预防措施如下:

(1)预防彩煤工作面冒顶的一般措施。

①支护方式需和顶板岩性相适应,不同岩性的顶板要采用不同的支护方式。

②采煤后要及时支护。一般要采用超前挂金属探梁或打临时支柱的办法及时支护,防止局部冒顶。

③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架。一般要在上下出口范围内加设抬棚或木垛等,加强支护。

④防止放炮崩倒棚子,一是炮眼的布置必须合理,装药量要适当。二是支护质量必须合格,要牢固有劲,不能打在浮煤浮矸上,三是留出炮道。如果放炮崩倒柱子,必须及时架设,不充许空顶。

⑤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例如,敲帮问顶制度、验收支架制度、岗位责任制、顶板分析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顶板控制要细心,“敲帮问顶”需注意;声音清脆顶板好,空洞响声有问题

(2)预防镶嵌形顶板局部冒顶的措施。

①从地质方面要尽量可能查明是否有镶嵌形(俗称锅顶)顶板结构,以便在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以及选择支架型式时,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和作出有针对性的设计。

②选择支架型式时,必须选定能及时支护,超前支护的支架型式。

③明确规定支护操作人员必须首先安置探板、挂梁,不得在无支护区工作,其它人员,如攉煤工等均不得在无支护区工作。

(3)预防脆性支架突然折断造成局部冒顶的措施。

①木顶梁(大板梁)必须平行木纹理加工。

②带有疤痕的木板梁绝对禁止使用。

(4)预防局部空顶(空洞)冒落冲击造成局部冒顶的措施。

①从支护方法上采取措施防止漏顶空顶。对顶板局部破碎处,采取超前支护的方法,将顶板扦严背实,防止漏顶。如掏梁窝的办法。②对漏顶采取封堵措施。对漏顶,不能任意扩大,形成大面积、大高度的空洞。可用撞楔法和用泡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③对已形成的空洞应采取预防冒落冲击的措施。在单体支柱的工作面,空洞下的特殊支架必须是木垛。

(5)预防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冒顶的措施。

①过断层前,应先摸清工作面与断层走向的交角,交角越小,工作面越危险,冒顶的可能性越大。断层落差小的可直接采过去,落差较大的要采用挑顶卧底,工作面要加强支护。

②在断层破碎地点,要垂直断层面打带帽顶柱,柱根要支在硬底上,在断层两侧都要打木垛。

③挑顶过断层时要丢底煤,支柱要穿木鞋,防止下沉卧底,过断层时要丢底煤,为防止顶煤落下造成空顶,留顶煤处要刹严刹紧。

4、掘进工作面冒顶的防治

(1)掘进头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坚持敲帮问顶。上班进入掘进工作面后,在打眼放炮前后均应敲帮问顶。

②检查工作地点支架架设质量。发现不合格支架,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③严格控制巷道掘进迎头的空顶面积。当迎头掘进中空顶面积超出规定的要求,或顶帮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设支架棚子支护裸露的顶板。背顶封帮要严实,切忌虚设。

④加强对巷道迎头附近围岩稳定状况的观察。如果顶板松软,或巷道接近断层时,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并缩小棚距。

⑤掘进工作面放炮崩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层中下分层顺槽掘进时,事先要探明顶板冒落矸石的压实情况,掘进中要及时对前方老巷、构造等情况及时观察,并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在大倾角煤层中掘进顺槽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2)掘进巷道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可能的情况下巷道应布置在稳定的岩体中,并尽量避免采动的影响。②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③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④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

⑤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⑥巷道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⑦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稳定性,以防推倒。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间拉撑件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大。

(3)掘进巷道交叉点处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开岔口应避开原来巷道冒顶的范围:

②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④当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时,就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4)掘进巷道过断层等构造变化带时的安全措施。

①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特殊地段,应当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②巷道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③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带时,巷道支护应尽量采用砌璇或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棚距要缩小。

⑤减少放炮装药量,除低因放炮对断层附近破碎顶板的震动。

⑥减少空顶距离,及时支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滞后距离不得大于2-4m。

⑦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一方面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⑧当断层带处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要采用超前探梁支护的办法管理端面不稳定顶板,即用长5m左右的钎杆沿支架顶梁的周边把断层破碎带处顶板裂隙圈起来。

⑨在掘进迎头挖柱窝时,要先架好探板式撞楔,然后人在撞楔下工作。

⑩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伞檐状危害岩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时,要在伞檐下打上撑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⑩巷道临近断层等构造带时,放炮前还必须检查掘进头瓦斯等有害气体的积存情况,工作面附近20m内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1%。如果断层与某含水层有水力联系,事先还必须做好断层水的疏排工作。

(5)掘进巷道在开帮或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①选好开帮和贯通的地点,要选在顶板和地质条件比较好、远离交岔点与停采线、煤柱等各种受集中承力影响的地方。

②要在贯通前进行超前探测,在两巷贯通前15m打好超前钻,探钻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观察异常。贯通掘进时放小炮,贯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顶。

③开帮贯通与被开帮贯通的巷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在45°-90°之间为好。

④开帮贯通点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强,其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等。

⑤开帮贯通巷道的交接处要及时扶上抬棚,抬棚承载能力应视围岩性质而定,一般选择大于正常支护材料承载能力的2-3倍。

⑥要处理好被透点的积水及瓦斯等有害气体。

5、巷道维修冒顶事故的防治

(1)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2)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3)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4)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四、采煤工作面冒顶时的避灾自救措施(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煤工作面顶板冒落时,最好的避灾措施是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2)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木垛处避灾。从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的实际情况来看,顶板沿煤壁冒落是很少见的,因此,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时,遇险者应靠煤帮贴身站立避灾,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另外,冒顶时可能将支柱压断或推倒,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压垮或推倒质量合格的木垛。因此,如遇险者所在位置靠近木垛时,可撤至木垛处避灾。

冒顶突来未撤离,背靠煤壁来站立 煤壁片帮也伤人,时刻注意别麻痹

(3)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冒顶对人员的伤害主要是砸伤、掩埋或隔堵。冒落基本稳定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物料、岩块(可能赞成新的冒落时,则不能敲打,只能呼叫)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冒顶被困沉住气,呼喊敲打来告急;为给营救创条件,发出信号要规律

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冒顶后被煤矸、物料等埋压的人员,不要惊慌失措,在条件不允许时切忌采用猛烈挣扎的办法脱险,以免造成事故扩大。被冒顶隔堵的人员,应在遇险地点有组织地维护好自身安全,构筑脱险通道,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为提前脱险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独头巷道迎头冒顶被堵人员应急措施

(1)遇险人员要正视已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惶失措,坚信矿领导和同志们一定会积极进行抢救。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灾区中班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的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地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2)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生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地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架,并派人检查,以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营救人员进险区,保障退路要注意;顶板支护要牢固,安全营救别麻痹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隔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矸石垮落压住人,最忌猛拉和硬抻 “液压千斤”顶稳固,小心施救要留神

六、事故案例

(案例一)维修巷道措施不当造成的重大冒顶事故

1986年11月14日14时,永定县某煤矿主平硐冒顶维修,由于矿领导违章指挥,错误决定要工人冒险作业造成顶板事故,死亡3人。

11月8日上午,班长在入井上班时发现425m处的叉巷大面积冒顶,损坏了5架支架,堵住了通道,怕再次冒落,当天未进行维修。班长在9日向矿长汇报,矿长在没有入井检查和制订检修方案及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就冒然决定要班长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矿长和技术人员一直未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人冒险维修。14日上午,班长带领9人入井维修支架,当场3人来不及躲避,被冒落的石块坑木压住。经过连续41小时的抢救才先后将3人扒出,因长时间被压,3人均已死亡。

(案例二)空顶作业造成的冒顶事故

永定县某煤矿1997年11月9日15时30分,由于工人在无任何支护的情况下,在470-39号煤层废巷残采工作面进行违章作业,造成顶板事故,死亡1人。

11月9日上午班长洪××组织工人马××、刘××等4人到采空区废巷残采39号煤柱,出了三板车煤后下班吃饭,13时许,洪××等4人又入井上班,出了一板车煤后,刘××到39号(残采上山)7m处采煤,洪××在一旁观察。突然洪头顶上冒落下一块1m×0.4m×0.2m的石头,压在洪××身上,刘××立即到井口叫人,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违章作业造成的冒顶事故

1997年3月29日9时左右,新罗区某煤矿工作违章作业,擅自拆除煤运巷支架中柱,造成顶部煤层跨落,酿成顶板事故死亡一人。

(例四)支护质量低劣造成的重大冒顶事故

1998年6月21日零时左右,武平县某煤矿由于巷道支护质量低劣造成重大冒顶事故,死亡三人。

该矿在“立槽煤”半煤巷且煤层顶板与巷边底板夹角近90°时,采用单腿木棚支护,因煤体松散,放炮震动后造成煤层大量垮落,致使工作面附近6.4半长的煤巷突然发生冒顶,5个支架全部倒塌,4名工人均被煤炭埋住,3名死亡,1人受伤。

第五篇:浅析煤矿地质安全问题及防治措施

浅析煤矿地质安全问题及防治措施

安全二班

赵国均

090520219 资源学院

摘要:根据灾害的空闻分布和成因关系,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岩土体变形灾害、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和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等三大类型,还有对煤矿水害事故的分析。对这些类型及其亚类型进行了论述,并阐述了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的建议。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水害事故、防治措施

一、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按成灾与时间的关系,可分为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矿坑突水、瓦斯爆炸、岩爆等)和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采空区的地面变形、环境污染等)。但最常见的是以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成因关系分类。

(一)岩土体变形灾害

i.矿山地面和采空区塌陷

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地下以井巷开采的矿山。在矿山采空区,若保留矿柱不足,或因矿柱受损而失去支撑能力,就会造成地面塌陷。矿体埋藏相对较深的地下开采矿山,如果不能及时回填和崩落采空区,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大面积塌陷。此外,在岩溶分布区,还会因矿山排水疏干而导致溶洞上方地面塌陷。

2.坑内岩爆

又称矿山冲击,这是因矿坑周边和顶底板围岩,在受到强大的地壳应力作用而被强烈1t.缩,一旦因采掘挖空出现自由面,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地应力的骤然释放,导致岩石大量破裂成碎块,并向坑内大量喷射、爆散,给矿山带来危害和灾难。

3.采矿诱发地震

因采矿活动而诱发的地震,震源浅、危害大,小震级的地震即可导致井下和地表的严重破坏。

(二)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

1.矿坑突水涌水

该灾害是最常见的矿山灾害,生产过程中常因对矿坑涌水量估计不足,采掘过程中打穿老窿,贯穿透水断层,骤遇蓄水溶洞或暗河,导致地下水或地面水大量涌人,造成井巷被淹、人员伤亡灾难。

2.坑内溃沙涌泥

这是常与矿坑突水相伴而生的灾害。其结果是使坑道被泥沙阻塞,机器、人员被泥沙所埋,严重时甚至会使矿山遭受毁灭性的打击,3.环境污染

矿山灾害的另一种重要形式。采矿、选矿产生的“三废”物质,由于未经有效处理就被排放到江河湖海中,造成环境污染公害。采矿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土地砂化、渍化、地下水断流等。

(三)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I.瓦斯爆炸和矿坑火灾

最常见于煤矿。由于通风不良,使瓦斯积聚发生爆炸,造成井下作业人员伤亡,矿井被毁;在热量聚积到一定程度时则发生自燃,引发矿山火灾。矿山火灾的危害极大,而且还严重损耗地下矿产资源。

2.地热

随着开采深度加大,地热危害不断加剧。我国已有许多矿山开采深度达到800m以下,地温非常高。矿山地热灾害导致矿工劳动环境恶劣,严重影响了有关矿山的正常生产。

(四)水灾事故主要原因及问题 2.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煤矿对防治水工作有所忽视,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人重要议事日程,雨季防汛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一些煤矿虽然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但只是空摆的口号,实际上对防治水工作并不重视。

2.2小煤矿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相当薄弱

许多小煤矿防治水机构和专职人员不健全,企业没有水害总体规划,矿井缺乏必要的基础图纸资料,井下采掘工程不能及时填绘,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有的小煤矿根本没有图纸,无法科学合理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些小煤矿既不了解本矿井存在的水患,也不了解相邻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盲目组织采掘生产和工程施工,导致水害的发生。

2.3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

202_年45起重特大水害事故中,31起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占68.9%。一些煤矿企业没有认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位,矿井排水系统和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水害防治投人不足,防治水工程不落实。许多小煤矿虽配备了探放水钻机,但由于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实际并未使用,配备的钻机仅是为了应付检查。

2.4超层越界开采严重

小煤矿超层越界和非法生产比较普遍,一些小煤矿在国有大矿范围开采或盗采国有大矿的边界保护煤柱。

2.5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

一些煤矿企业地质、水文地质、测量等专业人才严重匾乏,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岗。即使在水害威胁较严重的煤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也不足。防治水工作存在“无人管、不会管”的状况。一些煤矿透水事故在发生前,有明显的透水预兆,但由于煤矿地质和水文地质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不懂透水预兆知识和防治水害的专业知识,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及时撤出,使本可避免的透水事故发生。

2.6水害防治监管检察的措施落实不到位

许多煤矿安全检察现场检查中发现较多隐患,虽责令矿井停采整顿,但未经跟踪落实,矿主私自恢复生产,由于地质资料不清,盲目施工作业,发生透水事故。

二、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地形特点及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及灾点的分布特点划分不同层次的防治区,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一)重点防治区防治措施

1.合理设计边坡参数,加强边坡监测,建议作挡墙稳固边坡,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建议做专门的工程地质勘察。

2对于原有的灾害点,做好边坡加固和预防工作,尽量消除因矿山开采而诱发灾害复发的隐患。

3.渣场弃渣严格作好方量及边坡坡度的设计,作好挡墙设计,设置拦渣坝,防止泥石流的产生,并充分、合理利用渣场,严禁随意弃渣(特别在公路沿线)。

4.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作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而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

5.作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6.设置监测点,作好监测记录与分析工作,确保在易于发生灾害地段防患于未然。

7.开采结束后,对矿区进行统一规划,复垦工作,恢复矿山生态功能。

(二)次重点防治区防治措施

在进场公路、矿山生活区建设中,会形成大量的边坡和一定数量的弃渣,可能形成边坡失稳,造成滑坡和塌方;沿途不合理的弃渣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可能形成坡面泥石流,可能有滚石和飞石危害。

1.科学合理设计边坡参数,并进行合理支护和加固,边坡上方应设置排水沟,做好地表挡排水措施。么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堆放弃渣,严禁随意弃渣;在险要地段建设拦挡滚石和飞石的设施。

2.开采结束后,将弃渣场扒平覆土,植树还林,恢复植被。(三)一般防治区防治措施

区内无主要建筑物和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可能因地表岩体的破碎而造成水土流失。应严禁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

(四)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

为防止水土流失和恢复植被与景观,矿山须规划进行矿山复垦工作,以恢复矿山生态功能。开采弃渣切勿胡乱堆放,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在开采过程中,有计划地将弃渣同填到采空区。弃渣t}衫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

(五)企业要落实水害防治的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指导。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加强现场、技术管理和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要落实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和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所有煤矿都要配备探放水设备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严禁用探煤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

1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认真开展矿区水文地质工作的调查研究,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收集、调查或核对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要积极开展水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对受老空水、底板奥灰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矿井和水体下采煤的矿井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未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和隐患排查的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2对水害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由于大多数小煤矿管理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甚至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使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导致水害事故多发。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坚决依法关闭非法开采、超层越界、违法生产和水害隐患严重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从源头上遏制水害事故多发的势头。

3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井下透水事故一般都有征兆,所以要重视对有关人员特别是井下人员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使井下从业人员能够识别透水预兆时,及时撤退,避免灾害发生。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特别是小煤矿没有力量,没有基础,需组织技术力量培训服务,建章立制。

4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行为

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是导致水害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煤矿安全监督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协同国土资源、行业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肃查处煤矿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行为。要督促煤矿企业绘制真实可靠的井上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为煤矿水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对超层越界、非法开采和开采保安煤柱的煤矿,由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对拟关闭的小煤矿井下全面测量,整理相关地质和开采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

5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受地质条件和煤矿开采历史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煤矿水文地质条件极为复杂,地表水、老空水、冲积层水、底板岩溶水等各种类型的水害样样俱全。随着煤矿采深的加大和大量小煤矿关闭后形成的隐患,煤矿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也使得水害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应积极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大对老空水、华北奥灰水的探测与防治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

6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督、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工作职责,对辖区内重大水害隐患要登记建档,重点跟踪,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典型水害事故及时发出通报,吸取教训。建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雨季前开展一次水害防治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及时下达监察指令并通报地方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坚决关闭水患严重难以治理的各类煤矿,有效遏制煤矿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赵爱萍.煤

李铁峰.灾害地质学

何继善.防灾减灾的理论与实践.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温徽徽.新课程学习

煤矿防治措施..论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