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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7-66462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03:27: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全天候运行,管理负责人为后勤主任,直接责任人为值班电工。

二、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要熟悉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做到机器正常运转,管路畅通、投料及时。

四、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五、要坚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相关登记,以备检查。

六、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医院污水的流失,扩散,防止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内的医疗、病房内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站作无害化的消毒处理后并达标(医院污水预处理排放标准),方能排向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严禁将未作处理的上述污水直接排放。

二、医院污水处理站直属总务科管理,污水站应24小时不间断开转设备,实行专门岗位,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运行管理。

三、处理后污水的检测:

1、污水站操作人员对处理后的污水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测结果(余氯、PH值)作详细记录。

2、每月抽取一次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常规项目检测,每季度抽一次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全项项目检测。

3、按照卫生局、环保局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样检测,每季度不少一次,要求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排放。

4、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四、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的,在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科领导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并做到多分析、多研究使污水站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

五、遇到设备检修或其他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医方和上级部门(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汇报备案,并把预排放的污水排入应急池内处理,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

六、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条款执行。

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1、当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定时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遇有设备运行故障应及时努力排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医院有关领导。

3、操作技术人员应刻苦研究技术尽快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基本保养知识和常见故障的维修技术。

4、认真按规定做好污水处理的检测工作。一般总余氯量由操作人员当班时检测,微生物指标由操作人员取样后送医院实验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5、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如实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指标的检测结果。有前后班的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尤其是异常情况和曾处理故障的情况在交接班时互相交待清楚。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操作间禁止闲人进入。来单位视察人员需由操作人员带领下参观,检查人员一律凭有关介绍信,由操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7、定期进行处理构筑物中污泥的清掏和消毒工作,污物排放前均应检测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值。污水操作人员要注意将采好的污泥样送有关化验室检测,并做好定期消毒情况及污泥检测结果等方面的记录。

8、定期与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联系,报告设施情况和污水处理检测结果。如需暂停处理,应尽快报告上级部门。

9、在运行中污水站所产生的污泥、垃圾等物体,应由医院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再交给有环保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能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私自进入污水池内作业(污水池内缺氧、有毒气),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东莞市金阳环保有限公司示

医院污处理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污水都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消毒、沉淀,达到外排标准并经监测合格,方可排放。

二、专职污水操作人员每周二次对医院的污水处理的二氧化氯等有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决不将未达标的污水外排。

三、由专职污水操作人员对每天的污水处理量及无机盐和盐酸的投放量进行登记,并对PH值进行测试,对污水泵进行情况记录。

四、专职污水操作人员在发现污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总务科用书面汇报,并要求医方配合在12小时之内将设备进行修复,保证正常运行。

五、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处理纳入医院科学管理、责任管理、质量管理指标之一,加大监管力度。

东莞市金阳环保有限公司示

第三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医院污水的流失、扩散,防止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内的医疗、病房内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站作无害化的消毒处理后并达标(医院污水预处理排放标准),方能排向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严禁将未作处理的上述污水直接排放。

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医院污水处理站直属保障保卫股管理。.1、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实行专门岗位,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运行。

2、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经化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可排放。

3、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每月抽取一次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医院检验科进行检测,检测主要内容为粪大肠菌群的情况。

4、按照卫计局、环保局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样检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排放。

5、工作人员注重个人卫生,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洗手 液、温水),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 培训。

6、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 清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7、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的,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股室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做到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

8、遇到设备检修或其他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市卫计局、市卫监所)汇报备案,并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

9、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附: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

为了防止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要求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3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总大肠菌群数不得大于500个/L。

2、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水中的余氯含量见表:

医院污水类别 接触时间(H)总余氯mg/L 医院污水

不少于1 4—5 含肠道致病菌污水 不少于1 4—5 含结核杆菌污水 不少于1.5 6—8

3、污水处理后池中堆积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粪大肠菌值不少于10﹣²;10g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第四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废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严格按照“三废”处理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废水处理过程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使处理后的废水符合纳管标准排放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被污染的废水不直接排入江河和公共下水道。

二、适用范围

公司污水处理站工作实施过程控制。

三、职责

1.环保员在安环部领导下,负责全厂废水的规范处理及达标排放。2.按照环保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要求,认真操作,按时加药、取样、化验,并做好设施运行记录,保证污水处理质量。

3.爱护废水处理设施、设备,按要求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4.认真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岗位内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初次使用提升泵时,由污水处理员往泵腔内注满水。

2.每天排放废水时必须先检测所排废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经化验合格后方可排放。

3.综合调节池的生产废水必须先化验COD指标并做好记录,浓度太高不能直接打到处理池,须稀释后才可打到曝气池进行处理。

4.每星期应对曝气池和厌氧池的污泥进行一次循环交换,以促进其活性。5.按时观察污泥中的细菌活性和处理效果,以便进行调整药剂的投入。6.停机时,要确认各设备电源和总电源处于关闭状态,以保证安全。7.发现设备有重大故障不能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时,应立即与工程公司联系解决,同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作妥善处理。

第五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内的医疗、病房内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站作无害化的消毒处理后并达标(医院污水预处理排放标准),方能排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严禁将未作处理的上述污水直接排放。

2.医院污水处理站直属总务科管理,污水站应24小时不间断开转设备,实行专门岗位,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运行。3.处理后污水的检测:

3.1.污水站操作人员对处理后的污水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并作详细记录,3.2.每月抽取一次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医院检验科进行检测,检测主要内容为粪大肠菌群(MPN/L)的情况。

3.3.按照卫生局、疾控中心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样检测,每半年一次,要求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排放。

3.4.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的,在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科领导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并做到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

5、遇到设备检修或其他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市卫生局、县疾控中心)汇报备案,并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

6、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条款执行

上林三民医院

2017年2月1日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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