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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水利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7-100564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2 23:45: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如何构建水利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如何构建水利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文:县水利局来源:县水利局点击:1427

近些年来,水利系统职务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频频发生,导致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受损,从而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战略部署,要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把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单位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键环节。预防职务犯罪所界定的职务犯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罪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来确立的。由此可见,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目的是防止公权的非法运用,而从根本上讲,预防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犯罪,或发现犯罪并阻止其继续犯罪。对于合法的行为必须靠构建对行为自身的自律链,使公权力在其既定的轨道中运行。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首先是自己的、本单位的事。必须从单位内部构筑起预防大堤,把职务权力有效地管起来,避免超职权或扭曲执法行为的发生。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外部力量主要起引导、指导作用,预防的重点仍然在单位内部,即单位预防。

(二)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充分发挥廉政教育作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逐步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格局。要结合水利实际,突出主题教育和专项教育,做到有重点、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要通过教育活动,推动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新时期水利发展形势,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法纪条规、从政道德、正反典型、谈话提醒等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形式、创新载体,营造良好的水利行业风尚。要切实改进教育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教育载体,采用主题教育、通报教育、形势报告、典型宣讲、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作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

一是要健全行政审批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有关交叉审批环节的合并、清理,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初始提名、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加大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力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健全水利资金管理制度。要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水利资金安全。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前期经费的管理程序和权限。完善水利资金安排办法,规范水利资金安排程序。开展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程建设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水管单位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对自行采购的也必须进行招投标,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积极推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会计委派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是完善水利招标投标制度。水利工程应招标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投标,以杜绝暗箱操作。同时,要扩大招投标范围,加大推进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等服务性招标,提高设计水平。健全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运作。加强资格预审工作,逐步推行招标人从省、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招标投标方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监管,严格招投标纪律,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取消区域和行业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不断强化水利项目审批制约机制,健全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审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重大项目科学论证,发挥最大效益。健全信用档案查询制度,出台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从业企业信用档案库。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要建立严格的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推行廉政合同制度,项目法人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 监督是促进教育和制度落实的措施。落实惩防体系,关键在强化监督。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第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要体现相互制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水利行政许可、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包括招标投标)、人员录用以及

干部的任用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形成监管合力。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要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第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拓宽监督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与公民、职工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或向内部公开,确保职工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作用

惩治和预防,是惩防体系中的两个基本方面,不可偏废。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我们要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该免职的一律免职,该处分的坚决处分。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注重分析查找产生的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

第二篇:构建公共财政体系 预防职务犯罪

为何说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利器

职务犯罪是犯罪主体利用工作职责和权利影响,以为个人谋取私立为目标,从而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刑法第八章);渎职罪(刑法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仅仅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12个罪名渎

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这些罪行犯罪原因都存在主观和客观原因,主管可以通过理论业务和法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解决;客观上则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来解决,达到治本的目的,目前襄垣县财政局推进公共财政改革的成效实践证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利器,可以从体制、机制的源头预防职务犯罪。

(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行使斩断了职务犯罪的资金链

横向的综合预算逐渐减少了职务犯罪现象发生。原来财政资金分为预算内、预算外,预算内就是税收,行政单位管理费,预算外资金就是执收、执罚罚没收入以及事业单位收的一些事业管理费、培训费、杂费等。预算外的资金在经过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严重不正之风职务腐败犯罪现象后,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将行政性收费纳入管理,减少了三乱现象,但是所有权、使用权不变,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经过先后10年的时间,襄垣县财政局于202_年完全实现综合预算,将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统归财政管理,于202_年8月正式启动51家收费单位参与的非税收缴管理系统从源头上对部门单位乱收、乱支、截留、挪用的职务犯罪直到了“釜底抽薪”作用,从制度上消除了私设“小金库”的腐败现象,弱化了违法收费的现象,完全堵死了利用预算外资金犯罪的漏洞。

纵向的精细化预算,将职务犯罪的资金风险降到了最低。以前的预算是总量预算,仅限于预算内资金支出项目,较粗略,很难具体到单位和项目上。经过6年的改革,截止目前正式建立精细化软件管理,襄垣财政预算已走向严格的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细化部门预算把资金的多少、用途、标准完全公开透明化。按照财政部提供的政府收支分类标准和科目,纳入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把一个部门所有开支,例如教育支出明确到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培训科目多少钱,详尽真实公开透明地摆在所有人面前,把想花的钱能花的钱放在透明的笼子里,是公职人员想都不敢想随意动这块蛋糕。

规范的工资管理断绝了薪金漏洞。全县195家单位,7778人(除查补、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管理,202_年全部进入系统管理,快捷方便的工资管理将所有人工资详细信息(包括职务工资、津贴、工龄等等)全部透明公开在群众面前,先进的全面的电子管理不仅解决了手工报表的时间慢、工作量大等问题,关键的是联网不会出现异地领取双份工资,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甚至虚报人数、冒领工资的现象发生。

(二)、国库集中支付消除了职务犯罪的土壤。

设立单一账户体系,统一核算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清理整顿了80个单位的129个实有资金账户,建立单一账户,所有资金全部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笼子”,解决了多头开户问题,清除了截留、挤占、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土壤,为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技术保证。

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收缴流程。将173家预算单位收支及财政性资金征缴拨付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在指标、计划、支付、清算各个岗位之间建立相互牵制的工作链,确保财政资金一个“口子”进、一个“漏斗”出。202_年8月正式上线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软件,共纳入全县51家有收费项目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每一项收费项目分收费环节监管,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达到规范收入管理,杜绝了乱收费,少收费现象,所有收入能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尤其是在规定收费项目上,单位在没有随意处置,随意上报资金环境。唯一遗留的正在规范的就是国有资产房租出租资金管理。

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支付管理流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工作流程,建立支付平台,全面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清理权力,简化流程全方位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减少15项业务流程,减少18环节,确保了资金安全,同样确保了干部职工安全。安装公务卡管理系统,减少现金货币流通,促进公务消费公开透明,又取消了职务犯罪的一块阵地。

(三)、阳光下的政府采购,抑制了职务犯罪现象发生。

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购置商品和劳务的预算,从单价开始,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商品的购买价格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不再有各预算单位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供给的分散采购管理体制,堵塞分散采购中的“黑洞”和传统

采购模式下交易过程的无透明度,消除了个别采购人员中饱私囊提供可乘之机,减少了职务犯罪环节。现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不仅能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效率,而且能更好地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财政对其支出监督的基本手段,也是我国现阶段节约资金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符合国际惯例的财政分配制度。

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保证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流量和流向的控制,强有力地增加财政对其资金使用的力度,减少了各环节对预算资金的挤占,堵塞了资金流失渠道。

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化。在原有的监管机制基础上,建立了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联合制约机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增加了国资采购审批程序,有效避免了重复采购等不合理采购行为发生。

政府采购领域范围逐渐扩大。由单纯工程类、货物类扩大到服务类,把政府公务用车用油,公务用车保险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了政府采购的约束力,有效地防止了一些部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从 202_ 年至 202_年,全县共实施采购实际采购总额 3145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 3990 万元,平均节约率达11.25%。

从以上襄垣财政局这几年推进的公共财政改革成效来看,实行公共财政改革,对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干部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这些改革的实行不仅可以限制单位领导以权谋私,深层次是使职务犯罪失去犯罪土壤。当然,所有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之所以叫利器,就是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仅仅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之一,我们还需要在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下功夫。

第三篇:预防职务犯罪 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途径 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规律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必须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目前,我国学者对职务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界定的定义相符。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 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据我国经济学家的保守估计,在90年代后半期,“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在13.2%-16.8%之间。”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自身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二)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 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

(四)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制定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职务犯罪的特征

(一)人员的特定性

位高权重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23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像广东的于飞,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

(二)影响的广泛性

一般情况下,职务犯罪现象只发生在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和极少数基层组织中,而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涉及面很广,甚至在执法、监督部门中也较多发生。

(三)隐蔽性与公开性同时并存

在“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过程中,往往是双方得利,两厢情愿,无人揭发不易暴露,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目前,公开、半公开的职务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多,有些人私欲胃口越来越大,谋私的胆量也越来越壮。他们不仅偷偷摸摸地隐蔽干,而且还以各种借口堂而皇之公开搞,如为单位(或个人)谋私说成“有偿服务”,把行贿收回说成是“搞活经济”。

(四)经济领域情况严重

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臵党纪国法于不顾,千方百计钻法律和体制的空子,企图为个人和小集团牟取暴利。有的利用经管项目、工程、资金等的权力,处处“揩油”,甚至发展到索贿受贿,贪污盗窃等犯罪行为。

(五)职务犯罪分子具有贪婪性

在职务犯罪分子当中,有的所追求的是要在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各种特权,还有的企图利用一切机会和条件去“发大财”,并为此不惜冒各种风险。有的竟然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胃口越来越大,追求金钱、享乐的欲望日益膨胀,贪污受贿动辄上万元,甚至几十万,数百万元的大案也呈上升之势。

(六)单位、集团职务犯罪现象日益严重

个别掌握一定权力的单位或小集团,为了满足其局部利益,臵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利用所掌握的项目、审批、处罚等权力,大搞权钱交易。

总体而言,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的现象。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在这些案件当中,以小集体私分公款贪污问题突出;作案时间长、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国外有学者指出:“腐败是政府最大的痼疾,其危害性仅次于暴政。”而新加坡政府的反腐败口号是:“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全家倾家荡产。”看来有必 要研究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根据产生职务犯罪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对职务犯罪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 当前职务犯罪导致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完善,所以导致很多的不正当竞争,这是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虽然党和政府不断总结经验,在制度建设方面颁布了许多规定,比如,党员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经济收入申报,国家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售的礼品要登记上交等等。但是这些规定和政策成效不大,我们必须提出更好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当然了这些政策和制度不要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职务犯罪的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二)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以提高反腐败能力 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职务犯罪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反职务犯罪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法律和制度是由人来制定,也是由人来执行和遵守的。人的素质至关重要,人的素质高,能够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人的素质差,即使法律制度再完善,也会发生违法乱纪现象。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等思想来 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并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热爱学习、自觉改造的好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也可以用共产党员的先进事例来教育他们,如原漳州市东山县书记谷文昌几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办实事,从不为自己谋私利的精神都在感动着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要让这个感动继续延续下去。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就是指预防职务犯罪需要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使广大群众学法、懂法,提高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倡导“从我做起,绝不行贿”。这种观念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且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腐败现象就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从我做起,绝不行贿”,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行贿”,并自觉预防职务犯罪,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廉洁风气的形成。

(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加强立法,形成机制

首先,加强立法,提高职务犯罪的惩罚标准,从制度上减少犯罪的“得利概率”。如贪污一万元、罚他五十万元,并处以7年以上的徒刑,加大犯罪付出的“成本”、“代价”。其次,推行“高薪养廉”。中国有句古话是这样子说的,“贫 起盗心,富贵思淫欲”。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逐步提高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改善国家公职人员的实际的生活水平,通过个人经济收入增长,减小职务犯罪的诱因。第三,加强对公务员违纪惩罚力度。防微杜渐,是各种制度制定的主要目标。因此在提高公务员各项待遇的同时,从制度上对国家公职人员平时言行进行必要的约束。违反规定轻则辞退,重则开除。使职务犯罪主体从“主动犯罪”转变为“不敢犯罪”“不想犯罪”。

(五)优化执法环境 优化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好是诱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执法环境不好表现为领导干预、说情、执法执纪机关不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等。就执法执纪机关来说,应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机关领导,顶住压力,顶住说情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要坚信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认识到个别领导干预代表不了党委的意见,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气概和豪情,敢于碰硬,善于碰硬,要敢于顶住说情,善于顶住说情。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领导干部的清廉、社会风气的正直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让预防职务犯罪的观念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个群众心里,才有可能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当前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预 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第四篇:检验检疫局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思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庞大的、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职工的广泛参与,需要建立完善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更需要积极倡导、营造预防文化,使预防工作常抓不懈、运行不息、持续改进。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早在202_年就根据iso9000:1994标准建立检验检疫质量管理体系,成为我市行政执法机关率先通过国际认证的单位。202_年实施iso9001:202_标准体系的换版,202_年又和全省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整合。在“领导作用、全员参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过程方法、系统方法、基于事实分析、持续改进”等iso9000八大原则理念的引领下,**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建立起一个将预防职务犯罪融入检验检疫业务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工作体系,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渠道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预指委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口岸工作先进集体”、江苏检验检疫系统“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标兵”、“**市预防职务犯罪 先进单位”、“**市先进党组织”等光荣称号。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的文件结构:

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打造廉洁高效的检验检疫队伍,创建服务型检验检疫机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b.质量手册:要求覆盖iso9001:202_标准的所有条款。

c.程序文件:按照iso9001:202_标准编制《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内审控制程序》、《不符合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d.为确保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文件包括具体的操作文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纪委、地方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文件规定。

e.各类质量记录。

二、以过程为基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模式(图略):

图释

增值活动

信息流

注:“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输入和质量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所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规定要求,对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体系的主要过程:

1、民主决策过程:

凡涉及重大业务调整、人事、大额资金使用、基建工程等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民主决策。

调查研究——拟制方案——民主商议——提出意见——充实完善——民主通过——组织实施。

对民主决策制定《党组议事准则》。

2、民主监督过程:

对局党组实施民主监督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有效地开好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

征求群众意见——剖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向群众反馈情况

制定民主生活会规定。

3、检验检疫业务核心过程:

检验检疫业务的核心过程体现着检验检疫的核心权力,必须加以严格控制,规范权力的运作。经识别有9大核心过程:出境货物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管理,出入境人员卫生管理,产地证管理,卫生管理。

对每个核心过程都明确其工作流程,并规定作业要求,制定各类作业指导书86个,形成各类质量记录380多个。所有业务工作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都有可以追溯工作质量、工作责任的质量记录,确保了检验检疫的依法行政。

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的作用

1、倡导法治环境

内部的工作管理体系,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体系要求所做的工作都必须有文件规定,凡是文件规定必须要做的工作不做就是不作为,凡是超越文件规定去做就是乱作为。对每一项工作,体系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由谁去做、为什么做、何时做、怎样做,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

2、建立系统的管理工程

通过过程方法、系统方法的运用,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以政府、社会、公民的要求为输入建立体系,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检验检疫的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后勤管理工作和日常行政工作,与全局的各项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整体。

3、实现持续改进

通过内部质量审核和各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通过管理评审,不断完善体系,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五篇:林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初探

林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初探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到202_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我国要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肩负着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重任的林业部门,责任重大。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拓宽方式方法,应对职权腐败的挑战,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势在必行。本文试从分析林业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和成因出发,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应对之策。为探索林业系统从深层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一、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职务犯罪指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侵犯了国家管理公务的职能和声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各种犯罪的总称。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指的是林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而损害了国家及他人的利益的一种行为。

近年来,我国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大幅度上升,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尤为突出。从4月11日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的情况来看,202_年共立案侦查渎职犯罪695人,比202_年立案侦查的451人上升54.1%,其中滥用职权型、玩忽职守型案件分别上升25%和106.1%。在立案侦查的712

1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渎职犯罪占立案总数的95.5%。其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371人,占52.1%;涉嫌滥用职权犯罪191人,占26.8%;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74人,占10.2%。就我区而言,今年就有2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查处。从以上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涉林职务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林业发展大好形势、影响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

从涉林职务犯罪的类型和犯罪的形式分析,涉林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方面,逾越职权、以权谋私是涉林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另一方面,涉林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于:行使职权者和利益相关者互相勾结,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合法程序操作,给他人开绿灯,造成乱砍滥伐。或林业人员在监管林木采伐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造成超数量,超面积的采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第三,涉林职务犯罪发展类型日趋多样化。现阶段涉林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受贿、玩忽职守等。

二、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成因

分析涉林职务犯罪的根源,主要包括:

(一)客观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现有的法律机制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致使在具体实践上出现了一些漏洞,使违法人员有了可乘之机;二是对权力的运行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下级因为怕得罪上级而不敢监督,同级机关由于处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在监督上会比较难,而上级最主要的是对所属下级进行工作指导,有时会对下级的监督不够力度,也比较难发现问题,而群

众的监督本该是最有效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对监督的渠道不够了解,使得群众的监督作用减弱。三是对各种贪污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间接增长了犯罪人员的侥幸心理。四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市场经济发展滋生的拜金主义,使个别工作人员在其影响下,丧失原则,走上腐败不归路。

(二)主观因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林业系统人数众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不高,没有形成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群众观,个人修养不高,平时又不注重加强学习,整体素质偏低。二是职责职能缺位。主要表现为对本职工作的职责不甚了解,知之不多,了解不深,有极少数人员对本职工作“有选择”地加以执行,致使工作出现失误。三是执行制度方面有漏洞。由于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制度建设滞后,制度的约束力偏软,使个人行为存在较大随意性。四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同志不负责任,马马虎虎,对工作要求不高,敷衍塞责,缺乏竞争意识,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直接导致工作出现失误。五是个别工作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经受不起奢侈腐朽生活方式的引诱,一味追求金钱,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缺乏一定的判别能力,这些便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六是有关工作人员缺乏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法制意识不强,知法犯法。

三、预防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途径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遏制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对推动现代林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

更好更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教育。一方面,要坚持用学习增强理性修养,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终生学习观,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章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引导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落实思想大解放、意识大转变和思想境界大提高,使个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入,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以民为本的理念在各项实践工作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落实。依法行政观念增强,执法行为公正文明,为民办事规范高效,在廉政建设问题上做好典范,形成努力争当发展现代林业排头兵的创业氛围。另一方面,突出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转化,把违法犯罪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同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在处理违法乱纪的案件中,一定要严惩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经济上制裁和纪律上的处分来威慑犯罪人员,也使其他人员产生警示作用,让更多的人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按照《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制订完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包括制度、监督、教育、奖惩四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林业行业从业规范,使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执行制度上,要

定期开展检查,加强监督,把执行制度与各项考核及工资福利挂钩,形成了奖惩并举的制度落实激励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过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森林资源开发、经销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找准林业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完善加快林业发展的政策,创新林业工作思路、办法和措施,推进林业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堵塞发生商业贿赂的漏洞;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和治理,使林业系统的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四)不断的完善监督机制。首先,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规范党组成员表决程序和形式,凡属方针政策和全局性重大决策,干部人事的推荐、任免、奖惩、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国有资产重组并购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其次,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落实情况和资源管理过程的检查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森林资源和资产的监管。加强对森林资源和资产消长、运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林木种苗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森林资源受到破坏。

第三,抓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工程施工监理制等有关规定。通过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使工程项目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促进林业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第四,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林业局《关于人民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的意见》,建立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通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协作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与配合,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如何构建水利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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