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寓杯比赛方案
第一届“公寓杯”内务大赛
2010年04月14日 星期三 21:19
一.活动主题: 丰富校园生活,建设公寓文化。
二.活动目的: 1.激励同学们做好宿舍内务,创造出和谐、统一、优美的宿舍环境。
2.通过活动带动楼层长工作,使楼层长合作更为密切,提高公寓整体团队精神。
三.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四.主办方: 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承办方: 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联合会
协办方: 主3#公寓新苑6#公寓
五.活动内容:内务整理
六.活动步骤: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宣传阶段(4月9日—4月15日)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由楼长带队参与比赛)
1.初赛: 时间:4月20日—4月21日,12:40—14:10
地点:南苑篮球场
备注:初赛进入复赛共九支团队。
2.复赛:时间:4月23日,12:40—14:10
地点:南苑篮球场
备注:1.若因天气等因素干扰,本活动将会推迟进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比赛规则:1.速度:限时2分钟,时间到所有选手将停止整理,违规者将影响成绩。
2.质量:内务标准(满分10分)
3.评分规则:a:在规定时间内能高质量完成;
b:在规定时间内被子叠得整齐平整;
c:床单平整,枕头摆放合理;
d:个人形象好;
八.实施细则:由各公寓楼长带队参加比赛。
九.奖励办法:
积极参与奖123名;
优胜团队奖3支;
特别优秀个人共两名,男生一名,女生一名;
十一.奖品设置:
积极参与奖:香皂一块
优秀团队奖:“优胜团队”牌匾 1700g洗衣粉一袋/队员 荣誉证书
特别优秀奖:洗发露 荣誉证书
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联合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
第二篇:第四届“公寓杯”乒乓球比赛方案(修定稿)
第四届“公寓杯”乒乓球(团体)比赛方案
一、本届比赛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公寓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公寓学生的文化生活,加强同学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寓和谐与稳定。
二、本届比赛由学生工作部主办,学生宿舍民主管理委员会承办,体育教学部、院团委〃乒乓球协会协办。
三、本届比赛设男女团体比赛。
四、组队安排:
本届团体赛实行各楼幢限额组队的方式进行。男子共组建40支队,女子共组建 24支队,每队5~7 人(其中领队1人、由管理员担任,教练1人、由楼幢宿管会干部担任、参赛队员3~5人)。各楼幢参赛队数如下:
女子组:女生院组建5支队;6号学生公寓组建 4支队、7号学生公寓组建 4支队;9号学生公寓组建11支队。
男子组:10号学生公寓组建2支队,11号学生公寓组建12支队;12号学生公寓组建11支队、13号学生公寓组建15支队。
每幢楼报名参赛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由各幢自行组织筛选;如每幢的额定人数与实际报名参赛的人数差距较大时,在不突破本届规定总参赛队数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赛程和对阵要求。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第四届“公寓杯”乒乓球(团体)赛于2010年10月30日~ 11月14日在10号学生公寓北面乒乓球练习场举行;比赛利用周三下午、周六和周日进行(如下雨暂停比赛,时间顺延;如顺延时间与其他活动或工作有冲突,可考虑利用中午时间进行比赛)。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比赛赛程和时间,另作书面通知。本次比赛已提前报名。
六、比赛规则、相关规定与要求: 比赛采用乒乓球比赛规则并执行下列规定:
1、本届比赛男女组前三轮(男子40进20、20进10、10进5,女子24进 12、12进6、6进3)实行淘汰赛(负队被淘汰),男子组前五名、女子组前三名实行循环赛(每队均要对阵)。男子组第二轮的负队单独抽签再加赛一场(五盘三胜制和五局三胜制),胜队进入前15名。具体比赛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2、每轮比赛均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对阵形势。10月20日中午1点在宿管中 1
心二楼活动室进行第一轮抽签,其余轮次的抽签在比赛现场进行,上一轮次的参赛队在本轮次比赛完后即刻抽签下一轮次比赛的对阵情况。抽签的方式由比赛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宿管会具体实施。
3、每两支参赛队对阵为一场,每两名参赛队员对阵为一盘。淘汰赛和循环赛各场均实行五盘三胜制,每盘实行五局三胜制。每局实行11分制(如双方打到10平时,按照乒乓球规则执行)。淘汰赛以胜负决定是否晋级,循环赛以积分多少决定胜负(名次);积分相同以胜局多少决定胜负(名次);如积分和胜负局都相同,以小分高低决定胜负(名次);如积分、胜负局和小分都相同,再加赛一盘(五局三胜制)决定胜负(名次);加赛时,对阵双方可自行决定一名选手参赛。
4、每个参赛队分别设第一至第五单打,每个参赛队队别序号、队员的确定和参赛顺序必须在10月20日前确定,不得具有随意性,也不准中途调换比赛顺序。如果参赛队员为5人且需要打满五盘时,则每人须对阵一盘单打;如参赛队员为4人或5人但前三盘已经决出胜负,则第四、第五单打均不再参加本轮比赛;如参赛队员为5人但前四盘已经决出胜负,则第五单打不再参加本轮比赛;如参赛队员只有3人且需要对阵第四、第五盘时,由已经安排的第四单打、第五单打参加比赛;如参赛队员只有4人且需要对阵第五盘时,由已经安排的第五单打参加比赛。
5、进攻方将球打入对方球台时,如球打在对方球台的上边缘而对方队员未接住球或将球接至球台外,则为进攻方得分;如进攻方将球打在对方球台的下边缘或打在球台侧面非上边缘处,则为对方得分。
6、每盘比赛前,双方参赛队员允许练球3分钟(热身);发球时,发球队员不能用力跺脚;接、发球时,双方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明显触及球台。比赛过程中的休息时间按乒乓球比赛规则执行。
7、比赛前工作人员须将乒乓球台面的异物清理干净。如比赛时因台面异物未清理干净影响接、发球质量,该球无效,暂停比赛,待台面清理干净后再进行比赛。
8、参赛选手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弃权,判定弃权方的对方获胜。
9、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比赛时均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并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裁判员在正式比赛前15分钟确认参赛资格,没有确认参赛资格的同学不能参赛。2
一名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的比赛。
10、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是提前报名登记的同学,未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比赛;已经报名参赛的同学,原则上应参加比赛,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必须经比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退出比赛;如未经比赛领导小组同意擅自退出比赛,视为自动弃权。
11、正式比赛前,组委会对担任裁判工作的同学要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参赛选手原则上不担任裁判工作,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参赛人员担任裁判员时,经比赛领导小组同意。
12、参赛队员应文明参赛,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如有异议,可通过比赛领导小组或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若有不礼貌行为,将视其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警告或取消本届比赛资格的处理。
13、参赛队员不得私自调整赛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调整时,必须经比赛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如无法调整时,仍按原赛程进行,缺席方视为弃权,对方获胜。
14、为了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已经确定的参赛总队数和总人数不得再增加。如已经报名的参赛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而需要重新调换参赛人员时,必须在10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与公布的联系人联系。
15、如果一支参赛队中的参赛队员不足3人时,则该队不能参加比赛,视为弃权,判对方获胜。
16、每盘比赛结束后,双方参赛队员和裁判员须在记分表或登记表上签字;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教练和裁判组负责人须在登记表上签字。
17、比赛赛程和对阵情况将于比赛前3~5天与本方案同时公布。
七、比赛组织领导:
1、成立第四届“公寓杯”乒乓球(团体)比赛领导小组暨仲裁小组。领导小组由李建、李俭计、杨晓燕、潘浩、夏忠信、李超凡、成剑、沈清、杜文凯、肖杨、付燃、何佳蔚、叶翼波十三人组成,李建任组长,李俭计、杨晓燕、潘浩任副组长。
2、设立第四届“公寓杯”乒乓球(团体)比赛裁判组。裁判组由何佳蔚、沈清、叶翼波、石少剑、付俊儒、陈章、陈林、易晓敏、刘前斌、周雪、刘欢、黎林慧、罗飞、符海涛、陈博杰、董跃、向新婷、姚雪梅、陈顺钦、徐晓琪、肖川、冷翔二十二人组成,何佳蔚任裁判长,沈清任副裁判长。
3、设立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组。审查组由成剑、杜文凯、谢兴武、刘冬、郑雨、雷维、罗鹏、冯世露、廖鹏、邱和敏、曾令昌、曹语、袁海洲十三人组成。成剑任组长,杜文凯、谢兴武、刘冬任副组长。
4、工作人员分工: 总负责:李超凡
现场负责与综合协调:成剑、沈清、付燃
技术协调与保障(如场地、参赛队员、与裁判协调、参赛用品等):由黄祖洋,袁海洲,刘杨,马金梅,向宇强,刘海燕等和乒协、宿管会生活部派出人员担任。
八、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设男女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另设优胜奖(男子组第四、第五 名和女子组第4~6名)5支队和纪念奖(男子组第6~15名和女子组第7~12名)16支队。
2、获得前三名的参赛队发给奖牌;前三名和优胜奖各队的每个队员发给奖品和证书,纪念奖各队的每个队员发给纪念品。
3、获奖队以红榜公布并在校园网和《寓管简报》上发布的形式予以表彰。
4、获奖队队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宿管中心领取奖品、证书或纪念品,他人不得代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相关规定与要求 1、10月20日前准备工作就绪。
2、各分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相互之间要紧密衔接并配合协调。3、10号学生公寓北面乒乓球台编号顺序:自西向东编号,即:西面第一张乒乓球台为1号乒乓球台,依次编号,东面第一张乒乓球为13号乒乓球台。1~8号球台为男子组比赛球台,9号球台~13号球台为女子组比赛球台。
4、临时工作和应急事项由工作人员现场处理。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比赛领导小组商定。
学生工作部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学生宿舍民主管理委员会
2010年10月19日
第三篇:“校园杯”象棋比赛方案
“校园杯”象棋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国象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它以丰富的历史内涵,精彩纷呈的竞技和强烈的艺术魅力,深受人们的喜爱。中国象棋以其自身的教育价值,已经成为我校的一项特色活动,成为我校特色建设的校园文化。
为了进一步培养一批优秀的小棋手,推动象棋特色建设的氛围,浓郁学校象棋文化,提升学校特色品位,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精彩的人生。
二、活动主题:特色之路——“校园杯”
三、活动机构:
组长:(整体构思活动程序,推动学校特色建设。)副组长:(组织活动有序开展)
成员:(负责本班学生全员参与活动并记录好对阵相关材料)
四、活动目标:
1、更好地推动我校象棋特色建设的氛围。
2、浓郁学校象棋文化,提升学校特色品位。
3、提升师生爱棋、学棋的兴趣,提高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下棋的能力。
五、活动时间:2016年4月——5月(利用课余时间和象棋课堂时间)
六、活动地点:初赛在各班教室,决赛在二年级教室。
七、活动对象:一至六年级学生
八、裁判员:各班象棋课老师
九、活动过程:
1、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2、初赛由象棋课教师选出本班男女前三名。
3、决赛分低段(1—2年级)和中段(3—4年级)及高段(5——6年级)三个阶段。男生裁判由xxx负责,女生由xxx负责。
十、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先抽签,再比赛,按照1对2、3对4,依此类推,初赛可一局定输赢,如果和棋,加赛,一直定出输赢为止,决赛三局两胜制。胜者记2分,和棋各记1分,负者记0分。
2、每局设定为30分钟,在局时内每步不超出1分钟,如果超出者,由对方继续走棋。
3、对弈超出局时,则步时为30秒,超出30秒由对方继续走棋。
4、时间的界定由裁判员把握为准。
5、走每一步棋以举棋为准,不准悔棋。
6、长将为例,同一循环将军不能超过3次或不同子循环将军5次,如果在30步棋内无吃子现象定为和棋。
十一、奖励办法:
1、学生奖励:学校对各段前三名进行奖励。
2、象棋课指导老师奖励:
(1)年段男女冠军指导奖各100元,亚军指导奖各50元。(2)不计重复奖(比如:同一班级男生既是冠军又有亚军情况),就高不就低,奖金在绩效工资中兑现。
十二、附则:如有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象棋组所有。
象棋组
2016年4月
第四篇:公寓文化杯拔河比赛策划书
活动目的: 为贯彻“阳光体育”精神,增强全院师生体育锻炼的意识,增进各公寓楼之间的相互联系,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大学生生活文化站本着“全心全意营造温馨生活园区,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服务宗旨,特组织举行“第三届‘公寓文化杯’拔河比赛”,为在校学生们创造运动机会,提供展现个人、集体风采的舞台,培养学生组织观念、热爱集体、不怕吃苦、勇于拼搏的精神。
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初
地点:学生公寓区(具体地点待定)
裁判:一个主裁,两个边裁(邀请体育系老师一名)。
邀请嘉宾:院领导 学工处领导及各科室老师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主办单位:西藏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策划承办单位:大学生生活文化站
本次活动的规则是:
1、组队方式:本次比赛活动以公寓楼为单位,以楼号为队号,共八只参赛队伍(女生宿舍7号楼组建两支队伍),各队设队长一名。由各公寓楼长领队,每队限报名15人,分男、女两大赛区(队员由寝室长推荐,各公寓选定)。
2.报到:比赛开始前,各队领队必须到赛场登记台签到。参赛队伍按照比赛场次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场次的,请提前通知。开场后15分钟不到的队伍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方法:
1)比赛分淘汰赛、决赛两个赛程以及两个互动节目。
2)比赛中,男女两队分开进行,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进行单循环比赛。
3)淘汰赛:每队抽签分组对决。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后
双方交换场地,最终胜利的四只队伍(男女各两支)进入决赛。
4)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男女两队各产生一个优胜者。
5)互动节目:学工处各科室与各公寓管理人员、文化站成员之间(暂定)
4、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两个“优胜奖’和一个“最佳团队奖”。
5.奖品:
1.两个优胜奖:两个代表队各获得锦旗一面,参赛队员在笔记本、肥皂、洗衣粉任选其一作为奖品。
2.最佳团队奖:锦旗一面,参赛队员同上。
3.互动活动中的参赛人员奖励小礼品(圆珠笔)。
6.本次预算经费如下:
锦旗 3×50=150元 肥皂 20×5=100元 洗衣粉 20×5=100元 笔记本 25×6=150元 矿泉水 1×20=20元 圆珠笔 30×1=30元 口哨 2×1=2 元 邀请函 5×20=100
总计652元
第五篇:2018年“青春杯”羽毛球比赛方案
关于举办2018年“青春湖工杯”羽毛
球比赛的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全民健身的运动氛围,继续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向操场”主题教育,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决定举办2018年“青春湖大杯”羽毛球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承办:湖北大学学生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1—22日; 地点:室内羽毛球馆。
三、相关内容
1、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报领队1名,运动员11名。其中运动员以学生为主,领队1名,为各学院学工组教师。
2、比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团体赛分为五个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每个项目比赛采取一局定胜负。
3、每场团体比赛队员不能兼项,且有一名学工组老师(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参赛。
4、比赛分为两轮。第一轮为小组赛,采取小组循环赛,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第二轮。第二轮为淘汰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取前八名予以表彰。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教练员必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并提交给总裁判长,名单一经提供不得中途替换。
3、小组循环赛名次以获胜场次数排名(如两队获胜场次相同则按照两队比赛胜负关系排名);如三队获胜场次相同以净胜局数排名;净胜局数相同以净胜分排名,如还有三队及以上净胜分数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五、计分规则
1、比赛过程中采取每单局21分制。
2、当双方均为20分时,领先对方2分者取得该局比赛的胜利。
3、当双方均为 29 分时,先取得 30 分的一方赢得该局比赛。
4、在一局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达到 11 分时,双方交换场地,且领先的一方有权选择休息60秒时间或继续比赛。
六、活动要求
1、比赛期间每支队伍的领队需到场。
2、参赛队员需自带羽毛球拍,比赛过程中使用的羽毛球为翎美L-06(76速),由主办方提供,比赛未开始之时的练球所使用的羽毛球需自带。
3、参赛队员必须为湖北工程学院在校学生和学工组老师,每次
参赛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进行检录方可进行比赛。如果出现替代参赛的情况,参赛队员所在学院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所在学院参赛资格。
4、参赛队员或观众在观战时需保持赛场秩序,绝对禁止以指责、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参赛队员、领队、观众或裁判,违反者取消观战资格,严重者取消观众所在学院参赛队员成绩与学院参赛资格。
5、当参赛队员与观众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与第四条规则时,裁判员有权力对参赛队员与观众采取处理措施。
6、比赛开始前二十分钟参赛队员准备入场检录,若开始比赛时间十五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7、所有参赛队员需购买商业保险。
8、比赛结果与比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与承办方所有。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