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护士执业注册和变更所需材料清单1
护士执业注册和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一、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1份。
3、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证明材料(便函)1份。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1份。
9、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2寸照片6张。
注意: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二、护士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
2、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护士再次注册提交材料:
⑴《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⑵《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⑶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⑷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⑸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不 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 注册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结果证明。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的程序:
⑴持证人应当在遗失后15日内在市(县、区)级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⑵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②本人书面申请书原件(需有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卫生局公章证明);③学历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④《护士资格证书》和遗失或未遗失的《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⑤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⑶补办证书的原则是补办遗失的相应证件,其证书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如补正本,则在发证日期后标明“原证遗失、补发新证”字;如补副本,则在注册栏的备注项填写“原证遗失、补发新证”,以示与原证的区别。
①省内变更护士在省内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区域流动执业,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一式两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注销信息;然后申请人到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提交上述《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
②跨省变更
⒈出省变更:
⑴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填写 《护士注册注销证明》(一式三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及原发证省级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各存档1份),原注册机关审核、盖章,在软件上注销信息;⑵注销注册。由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护士执业证书》:验证后在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注销”和“广东省卫生厅变更注册专用章”,在《护士注册注销证明》上出具证明;⑶发证并注册。申请人凭“护士注册注销证明”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申请新的《护士执业证书》,到执业地注册 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⒉入省变更:
⑴注销注册。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有关 事项,由原发证、注册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的验证和注销,并开具“护士注册注销证明”。
⑵申请变更。申请人持“护士注册注销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接收 单位证明等。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主管部门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外阜、军队)》(见附件5),审核合格,在上述表上出具证明;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 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⑶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证明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发证,之后回注册机关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篇:护士执业注册所需材料清单
护士执业注册所需材料清单
一、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1份。
3、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证明材料(便函)1份。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1份。
9、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2寸照片6张。注意: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二、护士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
2、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护士再次注册提交材料:
⑴《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⑵《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⑶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
第三篇:护士执业证变更注册审核所需时间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四篇: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提交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提交材料
文章类别:【办事指南(护士)】 发布时间:【04/06/2010 00:00:00】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
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山东省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9、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
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申请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四、武警、军队护士变更至地方需提交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原执业地点在军队、武警医疗卫生机构,现已工作调动到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第五篇:护士注册变更注册所需材料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应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一页一式两份); 2,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明(验原件交正反两面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各科实习时间要填写××年至××月,证明人要各科主任亲笔签名,(加盖实习医院行政公章);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6、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证件照片5张(4张贴表,1张背面写三台××单位、姓名并用小袋装好上交贴证);
7、县人民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必须有主检医生签字,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或体检专用章,照片盖骑缝章);
8、本单位出具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9、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护士变更所需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1份;
2、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明(验原件交正反两面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单位出具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5、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区外(指本市以外的地区)转入的还需县人民医院出
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注意事项
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各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单位法人签名、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均必须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5282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