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强机构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机构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我县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高度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而政府工作千头万绪,领导工作极为繁
忙。因此,如果没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既懂法,又懂行的政府法制队伍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就难于落到实处。为此,我县把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来抓,高度重视,在政府机构精减的大背景下,仍保留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同时,不断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不断从“人”上加强。我县政府法制局原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还是兼职。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法制局现有干部职工5人,其中:有3人为大学法律全日制本科毕业;有2人具有律师资格,特别是我们法制局局长是有二十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并且该同志从1986年开始一直受聘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说其既懂法律,又懂行政管理。同时,为便于法制机构全方位参与政府工作,法制局的局长还被任命为政府党组成员,直接参与县政府决策。
二是不断从“财”上保障。法制局可以说是“清水衙门”,没有一点预算外收入。为了法制工作能顺利开展,我县积极从财政预算中予以充分保障,除了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外,特别安排包括行政复议在内专项法制经费3.5万元。同时,对于法制局其它工作需要也能给予足够的支持。比如,为适应法制工作的需要,今年法制局提出换购一部工作用车,我县就在预算外资金中给予了足够安排。
三是不断从“物”上完善。在老城区,法制局只有一间办公室,不足15平方。现在,搬入新区,法制局有四间办公室,100多个平方,现在的法制局办公室宽敞明亮,办公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同时,在其它诸如办公用车等方面,法制局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好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通过上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一些基础性问题,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与其履行的职责、承担的任务基本相适应,国务院、省政府一再强调的“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要求落到了实处,为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我县不断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充分发挥法制局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中的作用。规范性文件是没有立法权的县、乡政府的主要抽象行政行为之一,也是政府重大决策的载体,确保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县十分重视发挥政府法制局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的作用,加大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衔接,与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准确、可行。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环节:
一是事先审核。县政府规定,凡是要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先经县政府法制局审查把关,然后才能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查时县政府法制局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必要性。通过法制机构把关,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的有效性、内容的准确性、文字的精炼性、格式的规范性、出台的必要性”;克服“部门权力利益化、审批程序复杂化和职能交叉、权利与责任脱钩”等现象。
二是备案审查。我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自己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规定向县政府报送备案,由县政府法制局进行审查。对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超越、滥用职权的,不予备案,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由法制局提请县政府下文停止执行。
三是适时清理。我县在每年初都由县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对上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由法制局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为我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合法、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充分发挥法制局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我县始终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推行“两制”、执法检查、队伍培训、行政复议等方面入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从1999年开始,由县政府法制局组织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
门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通过推行“两制”,界定了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明确了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责任,各执法单位也都初步建立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并且通过评议考核,从中又总结出经验,查找出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推广和克服。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查是行政执法监督重要形式之一。我县每年都要组
织至少一次大范围的执法检查活动。2003年6月由县政府法制局牵头历时二个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情况的执法检查。2004年11月我县法制局又组织了一次执法检查,不但检查了行政处罚情况,还检查了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健全了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程序,推动了我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乎政府形象。为此,我县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首先,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观念。其次,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重点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同时还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再次,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都必须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四是抓好行政复议。自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县就把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对个案监督的作用。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把法律交给群众,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行政复议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受理,不推诿;审理时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几年来,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既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监督,规范了行政行为。
(三)充分发挥法制局在办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在我县,政府法制局就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法制局不但要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把关,而且要对政府的民事行为把关。一是在山林、土地等资源权属争议的调处方面,法制局积极提前介入,参与调查取证、听证过程,引导争议双方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二是在涉法信访方面,法制局直接面对上访群众,主动说服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了重复上访、群访的次数,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是在复议应诉方面,法制局经县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进行答辩,切实减轻了县政府领导的工作负担;四是在经济建设方面,法制局参与了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合同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保证了政府民事行为的合法。同时,法制局还为规范行政检查优化投资环境做了很多工作,为我县的投资环境的优化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虽然我县在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我县的工作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我县的法制机构人员仍显不足,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致使其承担的职责还未得到全面履行,其应有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今后,我县将根据全省、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以落实赣编办发[2004]66号文件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在己将政府法制局调整为县政府办归口管理单位的同时,继续增加法制局的人员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确定法制局的内设机构,充分保证法制局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的设置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明确、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让法制机构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和执行的各个环节,真抓实干,不讲空话,不图形式,全力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新***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篇:坚持依法行政 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 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我局国税稽查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同志们:
我局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局国税稽查工作会议和我局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局国税稽查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各项稽查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重点,真抓实干,我局国税稽查工作实现新发展 2011年,我局国税稽查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稽查工作部署,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创新稽查方法、增强核心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稽查执法质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为服务税收工作大局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多策并举,稽查收入规模跨越新高度。我局稽查局全体干部克服重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以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活动为重点,做到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收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考核指标。全局共稽查各类纳税户54户,查补总额119万元,比2010年增长13.3%,其中查补税款80.7万元,加收滞纳金9.5万元,罚款28.8万元。
(二)重点突出,税收专项检查迈上新台阶。全市选定并部署了资本交易项目、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出口退(免)税企业、广告业、酒类生产及销售企业、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业和金融 行业非居民企业、煤炭生产及经销企业、餐饮娱乐业作为税收专项重点检查行业。在检查部署上,我局对餐饮娱乐业作为重点进行了检查,做到了突出重点和力求创新相结合、查前培训和检查实战相结合、企业自查和重点稽查相结合。在检查方式上,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稽查、预案制检查、项目化检查、延伸式检查等方法。其中对咸阳时代丽都足疗保健休闲广场查补税款5.8万元,陕西金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罚款4.12万元,咸阳裕邦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查补税款2.7万元。
(三)加大力度,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实现新进展。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的分级分类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局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实施方案,结合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我局对陕西关爱制药有限公司和咸阳市邮政局两户重点企业进行了日常检查,共查补税款68.2万元。同时,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日常稽查,去年全年对10户企业进行了调帐检查。
(四)打防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局稽查局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净化税收环境、以查促收的重要渠道,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分公司以及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同时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中对从事各 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做到“三查”,全年我局共计检查重点企业52户,涉及非法发票7份,查补收入6.8万元,全年共收到协查发票125分,有问题发票7份,回复率100%,发出协查发票63份,发出协查发票未发现问题。
总之,一年来,我局稽查工作有声有色,成绩显著,荣获全市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但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当前稽查工作中存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少数单位不规范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对稽查现代化的认识和研究还不够,创新能力不足,制约着稽查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一些单位工作还存在懈怠现象,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抓的不实不细;四是稽查人员的核心业务能力与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税务稽查专家型人才和骨干队伍的培养、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稽查执法风险防范还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准确把握2012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201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上述形势和要求,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税观,紧紧围绕省 局和市局的中心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现代化建设,坚持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为依托,严厉查处重大涉税案件,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创新稽查工作方法,持续提升核心能力,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市国税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围绕这一要求,我局稽查工作要准确把握好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着力在依法行政上求规范。依法行政是税务稽查工作的生命线,稽查部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引导稽查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将依法行政贯彻到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正确调节各方利益。一是要深入把握依法行政工作形势。我局稽查干部职工务必领会精神,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深刻把握依法行政的现实意义、工作要求和深远影响,把依法行政作为稽查执法的基本准则贯彻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二是牢牢把握依法稽查这个根本。稽查部门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正确行使稽查执法的职责权力。在内容上要切实提高检查质量,强化依法稽查,规范办案意识,科学选案,准确查处,规范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数据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处理得当,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社会质询、经得起上级复查。三要统筹把握执法环节的辩证关系。在稽查执法中要坚持“四个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坚持规范执法与规避风险相结合,检查制约监督与支持配合相结合,坚持练好内功与优化环境相结合,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的同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帮助,开展涉税案件的联合查处、移送和日常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要不断加强稽查工作宣传,营造氛围凝聚共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二)着力在稽查现代化建设上求创新。总局明确稽查现代化建设是“十二五”期间稽查工作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并在年初稽查工作会上做了重点强调,这是一个宏伟命题和长远目标,需要我们不懈努力、不断突破。一要树立现代化稽查理念。二要运用现代化的稽查手段。三要探索现代化的稽查机制。根据经济活动和税源变化的新动向、新趋势,对稽查工作组织结构、程序规范、制度保障等进行现代化改造。要高度重视、参与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充分发挥现代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要借鉴风险管理方法,实行分级分类检查模式,逐步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和行业税务稽查信息资源库;要建立和不断丰富稽查案例库内容,积累检验,把握税收违法行为规律,强化对稽查执法实践的指导;准确评估企业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和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企业的税收流失风险等级。
(三)着力在税收违法案件查处上求突破。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是稽查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更是对稽查人员能力水平的最好检验。要将依法 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作为提高稽查威慑力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工作,以查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加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一是要拓展案源渠道;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三是严格落实重大税收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四是要发挥查案的治本功效。查办案件只是一种手段,查办案件本身具有对涉税违法者的直接威慑作用,在目前还不可能把更多的力量投放到查办案件的情况下,要认真研究当前涉税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大力提升自办案件的能力,实现从依赖外部举报办案为主向依靠内部监控办案为主的转变,依法加大对大要案件的处罚执行力度,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着力在以查促管工作上求实效。稽查工作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开展税务稽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净化税收环境,更主要的是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税收管理中的漏洞,改进征管方式,实现查管互动,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一是切实提高做好以查促管工作的认识;二是强化以查促管措施;三是完善以查促管长效机制。税务稽查部门要及时将稽查中发现的税源及征管漏洞向上述部门反馈,上述部门要根据稽查部门的建议,研究提出堵塞税收漏洞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要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紧密结合,将稽查成果作为设臵行业税负、利润率等平均值以及建立预警指标、评估模型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以查促管、管查互动”,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全市稽查工作新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国税稽查工作意义深远。今年我局稽查工作要突出大要案件和税收专项检查的查处力度,努力完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轮查等工作。为了全面完成各项稽查工作任务,今年的考核指标是:全年的稽查查补收入总量(不含自查查补收入)要在去年稽查查补收入总量的基础上递增10%(以收入核算部门的稽查报表统计数据为准);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5%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5%以上;省局、市局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金税工程协查回复率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8%以上。当前重要的是如何正确把握工作落实与目标创新的关系,要牢固树立抓落实也是创新的观念,既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善于用创新的办法破解稽查难题,更要脚踏实地,始终以扎实的作为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的重点稽查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以查促收,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稽查查补是各项稽查任务的重中之重,是衡量稽查执法力度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常规检查计划,主动、积极开展常规税务检查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度警 惕,通过科学选案提高检查质量,增强检查威慑力,防止税收流失,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一是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稽查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惧查心理,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力度,应收尽收,确保稽查执法及时转化为稽查查补收入,更好地发挥稽查工作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为全市查补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贡献。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户,效果到位”的要求,将查补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组到人,将检查重点细化到具体行业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和主查人员肩上,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统筹安排,均衡入库。稽查部门要把握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检查总户数的平衡关系,既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力度,又保持检查户数总量的稳定。此外,在稽查查补收入数据统计方面,要保持和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的一致性,每月做好协调对账工作,确保稽查查补收入数据的真实性。
(二)突出重点,科学部署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按照市局指令性计划,市局确定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为:①接受成品油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②资本交易;③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④邮电通信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①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②煤炭运销企业;③地方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④非居民企业;⑤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的其他项目。除完成规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外,要根据税源情况,自行选择1至2个指导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稽查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必须不折不扣的全面完成好指令性项目检查任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对指导性项目的检查,确保行业税收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协查举证,全力抓好发票打假工作。发票违法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的毒瘤顽疾,不仅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而且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稽查部门一项重要工作。针对2011年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发票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今年要继续对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材、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工作。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四)加大力度,有序组织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2012年按照市局重点企业选案工作管理办法,我局确定继续对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按照行业确定重点开展检查。一是认真落实分级分类检查。按照分级分类检查原则灵活运用集中统一检查、异地交叉检查、交办检查等手段,实现稽查资源与案件查处的优化配臵。通过推行查前约谈、查中辅导的检查方式,扩大国、地税共管户联合稽查面,探索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尺度统一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方式方法,有效加强对重点税源纳税的监管。二是优化稽查方式。今年省局已确定在全省推行审计型工作底 稿,为此市稽查局要选择部分企业,试行审计式工作底稿,借鉴风险导向审计技术,按照“信息采集、风险识别、控制测试、检查取证和遵从评价”的程序,层层聚焦企业税收风险,直至解决问题。适时开展调研式检查,精心选择部分社会热点、新型产业和税负低、税收增长慢的行业开展调研式检查,掌握企业经营模式、行业总体规模和税法遵从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服务。三是开展稽查案例分析。要积极推荐优秀案例,注重发现和总结作案新手段和违法新情况,形成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稽查案例分析为抓手,建立查管互动长效机制。
(五)拓展思路,全力抓好举报协查工作。举报协查是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重要案源,通过协查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办案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使受委托的外地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本地的一些情况,发现新的案件线索。举报和协查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一是健全税务违法举报管理制度;二是健全举报案件分级检查制度;三是健全举报案件报告制度;四是强化协查回复工作。强化委托发起及受托检查质量的跟踪和监控力度,确保受托回复率、委托准确率和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市局规定的要求。
(六)以人为本,抓好稽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稽查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稽查人才库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稽查宣传工作。及时归纳总结稽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 法,力争在中央、省、市报刊杂志上推介稽查工作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当好参谋助手;稽查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切实提高高新国税稽查形象。
同志们,今年的我局稽查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相信,我局稽查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进一步调动稽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必将推进我局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发挥税收职能作用_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 主要来源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政权运行、维护社会 公平与稳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的 重要经济部门,肇庆市国税局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税收职 能作用,使国税工作的目标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体目标相协调, 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雄厚的财政实力,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多年来,肇庆市国税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大力组织税收收入。1995年〜2004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19.66亿元,年均增长10.4%。税收收入在 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增长,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支持。
在组织收入过程中,肇庆市国税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 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正确解决 好依法治税与外部干扰、依法征收与优化服务、依法征管与完成收入任务的矛 盾,又正确处理好规范管理与社会矛盾、履行职责与人情面子、基础工作与长 远发展、投资环境与治税环境的关系,用税法的准则和科学的方法,建立税收 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加强对税基的调查,摸清税基现状,强化 分析预测,健全定期分析档案,既关注税收总量的变化,又关注直接影响税基 的各税种、各行业的结构性变化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变化,及时掌握影响收 入变化的重要因素,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重点税源企 业、重点税源行业的监控,及时掌握新增税源情况,抓住支柱税源,管住中小 税源,积极清理漏征漏管户。引入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强化对现行税 种的征管,严格申报管理,加强审核计税,严格缓税审批,确保税款及时足额 入库。同时各级国税机关紧紧依靠地方党政领导和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协同有效的护税机制,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税的共识和合力,营造依法诚信 纳税的社会氛围。
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耍组成部分,是在税收领域 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依法治税,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 义的税收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
在工作实践中,肇庆市国税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 实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认真贯彻《行政许可 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 实稽查案件复查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复议与 应诉工作,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内外
结合的监督网络,对税收执法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落实流转税政策,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 管理的要求,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废旧物资经营和农副产品收购企业以及 “四种票”管理为重点,加强增值税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管 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基础管 理,规范行政审批,完善核定征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严格 落实涉外税收政策,加大审核评税和涉外税务审计的推广力度,加强对重点行 业、重点企业和亏损大户的监控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积极推行预约定 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出口退税新机 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防止发生新欠,同时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 系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严格审核分析,加快退税和免抵调 库进度,防范和打击骗税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稳定。
据统计,2004年肇庆市国税系统通过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全年共办理出口
退(免)税107065万元,同比增长86.8%,增加49735万元,促进了外贸经 济的发展;通过落实扶持弱势群体的税收政策,为1985户下岗再就业纳税人减 免税收168.13万元,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40558元,为11437户未达增值税起 征点和涉农纳税人减免增值税936.71万元,促进了 “三农”工作和再就业工作,肇庆市国税局因此连续两年被肇庆市政府评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 突出表扬单位。
建立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
公平、有序、规范的税收秩序,是税收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和
谐社会的重耍特征。肇庆市国税局不断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加强纳 税户籍管理,认真做好税务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交换比对工作,加强开 业、变更、注销、停歇业、未达起征点业户的管理,防止漏征漏管;加强发票 管理,严格以票管税;加强防伪税控装置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收 款机;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评估,全面掌握纳税人管理情况,及时 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使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加强纳税分析,充分运用各种 信息资料,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在税务稽查中,肇庆市国税局认真研究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稽查方式、方
法,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创新稽查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开展 稽查,加强对举报、转办、交办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办、督办工作,重点查处 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利用其他可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 假账、多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加大案件审理、执行力度,及时曝光大要案件,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规定;按照全国的 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对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废旧物资回收 经营企业及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4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行 动,协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通过加大稽查力度, 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
建立充满活力的税收工作机制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税收
事业永葆生机的源泉。肇庆市国税局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新税收征管 模式,按照信息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完善征管体制,规范机构设置,优化业务 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和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 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 式。抓好“金税”工程、征管系统、行政管理系统、“三大应用系统”整合应 用系统等税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全面规范应用工作,加强增值税管理的计算机 监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企业采集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管理工作,加快建立财税库银联网缴税系统,逐步实现税款入库电子化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加强信息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基础数据产生、核 对、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深化信息资源应用工作,加强数据衔接和共享,拓展数据分析应用的范围,加 强对数据的前后对比和纵横分析,发挥信息系统在纳税异常预警、动态监控、决策支持等方而的作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以网络安全、设备安全、机 房安全和数据安全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和谐诚信的征纳关系
和谐诚信的征纳关系,是和谐税收、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各级
国税部门和全体国税干部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诚信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热情为纳税人做好税收服务工作;树立公正执法就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的 观念,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树立认 真负责、热情耐心是税收优质服务基本要求的理念,广泛开展送税法、送政策 服务活动,将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纳税人进行宣传;树立质量和效 率是税收优质服务标准的理念,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精简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确高效的服务。
加强税收宣传和辅导,采取座谈会、讲座、辅导班等形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 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进一步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 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实现纳税服务的标准 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职能,按照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运 转处理、限时承诺办结的要求,将纳税事项统一归口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方便纳税人办税。完善电话报税和税银联网申报扣缴系统,加快税库银联网步 伐,逐步建立上门申报与委托代征、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相结合的 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方便纳税人缴税。加强肇庆国税网站建设,快速准确地 解答纳税人的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探索建立网上办税系统的途径,打造优质 高效的服务平台。
锻造正气和谐的国税队伍
发挥国税部门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
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干部职工之间、上下级之间相
互支持、相互理解、协调融洽、心情舒畅、政令畅通的干事创业平台,造就一 支诚信友爱、正气和谐的国税队伍,实现人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实践中,肇庆市国税局深刻地体会到: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加 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 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做好税收工作的 能力。二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队的各项工作,做到结合思想作 风抓治队,确保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落实每一项纪律制度抓治队,确保遵纪 守法、依法行政;结合落实每一项工作抓治队,确保工作到位、政令畅通;结 合落实岗位责任抓治队,确保到位尽责、高效优质;结合树执法形象抓治队,确保队伍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诚信有礼、正气和谐。三是要加强和改进思想 政治工作。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为核心,狠抓思想教育,扎 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开展以 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和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 文明示范岗、争当文明人员活动,弘扬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精神。四是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强化“两权”监督,加大惩治腐败 力度,建立不想为、不必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廉政工作机制,健全符合实际 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五是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在工作 中,既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又加强团结协作,做到 相互协作。在队伍管理中,既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又重关怀、重引导、重鼓励、重帮助,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进步,这 样的国税队伍才具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篇: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镇人大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乡镇人大设立以来,其地位不断提升,职能不断强化,作用不断发挥,在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毋庸置疑,乡镇人大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拟在总结乡镇人大工作成就的基础上,结合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对如何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谈点粗浅看法。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我县的乡镇人大工作,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乡镇人大设立以来,乡镇人大建设得到了加强,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人大职能作用与法律规定相比,还没有完全到位;与新时期要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探析其成因,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乡镇人大的职能及其作用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尤其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较大的发展,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地方组织法》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后,又经过了四次修改。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改的
《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为乡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为乡镇人大权力在会后的延伸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现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概括为四个方面:(1)保证权,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决定权,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即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4)监督权,即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我县人大建设实践中,尽管乡镇人大的工作还没有充分制度化和具体化,但与以前相比,乡镇人大工作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在同级政权中有了一定的实际权力和地位。
随着乡镇人大的设立,职能作用的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改变了原先由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来主持权力机关会议的做法,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乡镇人大的设立,使代表们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有了一条畅通的反映心声的渠道。
二、当前乡镇人大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新建县乡镇人大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为推进乡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导作用,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乡镇人大作
用未能得到真正的发挥,与其职能作用的运用不尽人意有着密切关系,在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在社会上流传的“年纪大、上人大”和人大是“空架子、大牌子、老头子”等偏见,使为数不少的年长的乡镇人大主席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二线”思想,把乡镇人大作为退休前的“中转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少数年轻的乡镇人大主席也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既没有硬指标,又没有硬任务,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人未老、志先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此外,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乡镇人大工作者很少有机会接受指导和培训,特别是乡镇人大副主席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来上级人大学习培训极少。一些乡镇由于财政紧张,没有完全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导致了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与理论上的脱节,更不利于人大工作者和代表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业务不熟。乡镇人大主席大多是因年龄偏大、身体偏差等原因从乡镇党委、政府转至人大工作的。他们长期在党政部门工作,习惯于依文件、按指示办事,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往往了解不多。因此,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无所适从,既不懂监督,又不敢监督,畏首畏尾,对政府的事小心翼翼,件件避实就虚,将监督的“尚方宝剑”束之高阁,弱化了监督。据了解,我县不少乡镇的人大主席还承担了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政府职责范围内时间和精力去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造成工作错位,出现“种别人地、荒自家田”的现象。
三、领导力度不够。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人大工作千头万绪。由于同级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领导力度的软化,主观上存在乡镇人大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偏见。2007年乡镇换届后,我县有五分之一的乡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从表面上看是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实质上这很难保证这些同志有足够的时间和旺盛的精力来抓好乡镇人大工作,导致乡镇人大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出路
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使乡镇人大更好地担负起地方权力机关神圣职责,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自身建设。乡镇人大担负着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对本乡镇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和决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等职责。为此,乡镇人大干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配备要坚持“四化”原则,既要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的青年同志,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带新,逐步向年轻化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优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应选拔一些法律专业的大专生到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干部队伍逐步走向知识化、专业化。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由于监督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形势有了较大发展、变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也应不断深化,需要对原有的
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更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来规范,以保障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自身建设制度、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制度、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等方面的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要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大会制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实效,使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标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来衡量和检验人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主席团成员向代表述职活动,广泛接受代表监督,工作好与不好由代表评判。此活动的开展,可以增强乡镇人大干部的进取心,促使他们自我加压,创先争优,调动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联系指导。乡镇人大,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础。把乡镇人大建设好,不仅是全党的事,也是我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
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通过沉下去、请上来,在工作实践中进行具体指导,使全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一是沉下去指导。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蹲点制度,经常沉下去指导。我们将19个乡镇划分四个片,每个片都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指导。挂钩蹲点的主要任务是参加所在乡镇人大的重要活动和会议,调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具体指导所在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请上来指导。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各乡镇人大联系会议制度,请上来进行指导。新建县人大常委会每季度都要召开一次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的联系会,通过联系会,学习有关法律、文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问题、研究工作。
三是实践中指导。建立和完善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活动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指导,凡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我们都要邀请他们列席,有些调查和检查也吸收他们参加,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增长知识,学习工作方法、熟悉业务。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到外地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经常集中他们学习有关法律和乡镇人大业务知识,寄送《中国人大》、《时代主人》、《人昌人大》、《人大信息摘报》等业务书刊。通过培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人大工作责任感,开阔视野,为将来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发挥职能作用。乡镇人大,对实现基层民主政治生活民主化,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乡镇人大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发挥保证职能作用。乡镇人大首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法律,特别是涉农的法律,需要乡镇人大保证它的遵守和执行。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是专门为乡镇制定的,更需要乡镇人大保证执行。而当前乡镇大多数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些乡镇以“乡规民约”为名,超越法律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所谓制裁措施,用“土法”代替国法。对此,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保证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这也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重点就是要开好人代会。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随着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乡镇人大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乡镇人大必须依法开好人代会。会前要做精心准备,对会议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时间安排,进行深入研究,并把会议筹备情况向党委汇报,征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确保会议依法按程序进行。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确保代表行使好自己的职权。会后要抓好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并督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基层政权决策是否正确,工作成绩如何,往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乡镇人大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作用,树立强烈的监督意识,精选监督题目,改进监督方式,使监督真正成为解民忧顺民意的监督。要紧紧围绕本地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开展人大工作,推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紧紧围绕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政务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返乡农民工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村民自治等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总之,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是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只有按照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积极履行人大的各项职责,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五篇: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文章标题: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切入点,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几个方面来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服务。
一、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干部作风是反映机关效能的一面镜子,干部履行职责的状况,是由机关干部的素质体现决定,而加强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一种有效途经。因此,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通过提高干部素质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提高机关干部对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机关干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要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要切实贴近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二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遵守党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要找准问题进行教育。针对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发诫勉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通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机关干部增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目的是推动各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和创新,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一)完善“三大制度”,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针对当前行政机关在干部作风、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就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建立和完善“三大制度”,为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包括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信访处理、巡视、谈话诫勉、舆论监督、询问质询、罢免、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制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其他配套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抓好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责任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务实意识,解决“浮躁、涣散”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干部不作为”和“干部乱作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素质不高、本领恐慌”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有新突破;在加快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有新突破。
三、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加强决策环节的监督。注重三个方面:首先要重视调查研究,使决策的科学性具备坚实的基础。其次,决策要体现集体意志。再次,决策与责任必须相统一,防止事后拍屁股走人。二是加强执行环节的监督。三是加强终端环节的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事后监督,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认真组织初查、初核,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要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三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监督信息网络,及时剖
析通报典型案例,宣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揭露和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的社会和舆论监督合力。四要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要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要紧密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等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利益、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充分利用查办案件的职能,揭露和查处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有群众投诉的,要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效能建设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各类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率先垂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去抓好各个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查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制度规范到位,切实解决自身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上求精、求细、求最佳,讲效率、讲质量、讲水平,争创一流业绩,让人民群众满意,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二)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执纪执法水平。深入系统的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效能监察的内容、原则和方法及办事程序,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要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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