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地块信息[精选]
地块信息
黄河北大街西-2(金城机械厂)
2011-7-5
地块编号 2011-023
地块名称 黄河北大街西-2(金城机械厂)
四至范围-规划绿线及用地界线 东
四至范围-用地界线 南
四至范围-用地界线 西
四至范围-用地界线 北
土地座落 于洪区
规划土地面4857.7 积(M2)
容积率(地≯6.0 上)
建筑密度 ≯60%
绿地率 ≮15%
地上限高≯45米(米)
用地性质 商业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
设定供地状净地 况
竞买保证金1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万元)
起拍价格
(元/建筑2320
M2)
公共设施配建设项目如涉及人防配建的,其人防面积应符合人防部门的套要求 要求。
1.机动车停车位按《沈阳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规定(试
备注 行)》配建停车位。2.地块面积以最终实测宗地图面积为准。
3.有净空限制的用地其具体数值以净空批复为准。
是否成交 未成交
以上为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公示信息,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电话:024-22973811 传真:024-22973955 网址:.cn
第二篇:广州地块项目信息
关
于
项
目
说
明
就广州地块项目,主要内容体现如下:
1.协议用地出让共 12995 亩[可达 15000 亩以上]; 其中,5568亩可转为商住建设用地(巳基本符合两规);5519 亩山坡林地可计划用于科研教育用地;
2.由项目公司与省国资委、政府签订项目地块为资产包的收购协议,以每亩 18 万元(按 12995 亩计算,介时或可超出此面积)价格进行收购。
3.[操办方收取]服务费:
服务内容:使甪功能改变:(1)商住用地:收取服务费:600 元/平方米;(2)科研教育用地:60 万元/亩;[所有窗口费由资方自行独立支付]。
4.项目用地由政府收地,收归国有后再出让;[由项目公司]直接与政府签用地转让合同;
5.与政府签约的项目公司法人必须由[投资方的合作伙伴指定委派],法人不占项目公司任何权益,只负责申请包括土地、规划等的指标;完成后退出项目公司;
6.本项目属扶贫项目;为改善项目用地的生活;因此计划出让土地以解决地块的问题;
7.本项目的任何手续,政府将全力配合;
8.项目用地拟投资建设中国文旅康养田园项目,按照文旅康养田园项目的用地政策,完成商住、文化、旅游、康养、商业配套设施等。
9.如资方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合作伙伴;
10.
可安排带资方视察项目用地。
11.如资方对项目有兴趣[则以合作方签订协议后双方成立项目公司并预存 30 亿人民币到项目公司账户上]并成立“中国文旅康 养田园筹备领导小组“。
12.,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设 5 名董事,资金方 3 名,合作方 2 名。
[重点说明:所有事项必须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直接对接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
流程基本如下操作: 1,首先企业投资方以合作伙伴签定合作意向书后[并成立项目公司],资方注资 30 亿元到项目公司账户上。
2,与政府签订项目资产包的收购协议。
3,进行征地、土规调整和取得选址意见书。
4,进行调整控规,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不超过 8000 亩(目标地块的 33%面积)并逐步完善的抯关手续。
5,退出项目公司。
补充说明: 1)项目公司成立及筹备领导小组的设置,资金方提供不少于 1000 万元的资金费用。
2)资金方提供 9000 万元作为项目公司立项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款项先由投资方提供给合作方,合作完成退股时,合作方返还给投资方)。
第三篇:地块概念方案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地块概念方案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路、-----路、----路、-范围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丙方):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编制---------地块概念方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计项目地点:上海市-----
第二条 设计项目面积: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第三条 设计项目范围:上海市-------地块。
第四条 规划设计内容:丙方按甲方、乙方所提设计要求进行该地块概念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一)设计目标:
综合分析区域的环境资源,对项目定位与功能组合充分研究,确立规划概念的支撑点,研究项目面积用量可行性。
明细开发目标,使本项目能成为集聚影响力并在区域具有带动作用。
进行整体空间形态概念设计,使项目的市场预期,形态意向得到充分考虑。
(二)设计内容:
现状要素及外部环境分析,如在城市中的地位,确立规划概念的支撑点,研究项目重要性;
区域现状及资源分析,确定本区域规划概念主题; 总体用地概念规划;
提出空间规划方案,完成规划总平面,包括;空间分析图、项目区位分析图、景观节点概念设计;
道路交通现状与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分析图; 概念规划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首层平面示意图、标准层平面示意图; 总体鸟瞰图、单体空间效果图; 第五条 规划设计要求:
(一)进度:
1、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提交体块概念设计方案,并与甲方、乙方沟通讨论。
2、得到甲方、乙方指令后15个工作日,完成概念设计方案工作。
(二)成果形式、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5套彩色方案文本(A3尺寸)及1套电子光盘;
(三)质量验收、评价方法: 成果获得甲方、乙方认可。第六条 规划设计费总额及支付进程:
(一)设计费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二)支付进程:
丙方提交概念设计方案后,甲方、乙方在收到丙方提供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给丙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伍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丙方可相应延迟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二)甲方、乙方应协助丙方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设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甲方、乙方不得要求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四)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丙方要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合同中有关条款,增付返工及新增规划设计内容的费用。
(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出规划设计成果,如果丙方能够做到,甲方乙方应与丙方协商,支付赶工费,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甲方、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金额如期支付方案设计费。
(七)甲方、乙方应保护丙方的设计成果和专利技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丙方应按上海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甲方、乙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二)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成果内容、数量按合同约定所列),并对其负责。
(三)丙方对规划设计成果中的遗漏、差错应负责进行修改或补充,同事要根据甲方按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指对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范围内的修改内容)。
(四)丙方有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的义务。
(五)丙方按本合同规定编制的设计方案及各种成果资料,不得向其他单位提供和转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十个工作日后,甲方、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二)丙方承接的规划设计任务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几大部分工作量,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应按实际工作量支付给丙方相应工作量的规划设计费。如果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任务已完成90%以上,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甲方、乙方要向丙方全额付清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费。
(三)甲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3‰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责任由甲方、乙方承担。
(四)由于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0.3‰。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设计单位,且书面通知丙方,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双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提交当地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乙方负责组织概念方案评审,并承担有关费用,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
(二)前期概念方案评审所延误的设计时间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
(一)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月31日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两份。(本页无正文)
甲方:-
丙方: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第四篇:地块划分指标
类别代称 大类 中类
R(居住用
地)R1 R2 R3 A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1 A2 小类
类别名称 内容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地 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
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地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二类居住用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地 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
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地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三类居住用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地 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
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
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地 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
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共管理与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公共服务用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地 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地
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地
A21
图书展览设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施用地 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
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施用地 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A31 A32 A33 A34 A35 A4
A41 A42 A5
A51 A52 A53 A59 A6
A7
教育科研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地
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高等院校用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地 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校用地 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
用地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特殊教育用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地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
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体育场馆用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地 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
用地 体育训练用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地
医疗卫生用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地 施等用地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等用地 卫生防疫用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地 物检疫站等用地 特殊医疗用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地 科医院用地 其他医疗卫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施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
儿院等用地 文物古迹用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地 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
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A8
A9
B商业服
务业设施用地 B1
B11 B12 B13 B14 B2
B21 B22 B29 B3
B31 B32 B4
B41 B49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
活设施等用地
宗教设施用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地
商业服务业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设施用地 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用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地
零售商业用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地 场等用地 批发市场用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地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
村等用地 商务设施用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地 办公用地 金融保险用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地
艺术传媒用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地
其他商务设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施用地
娱乐康体设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施用地
娱乐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
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
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公用设施营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业网点用地 营业网点用地
加油加气站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用地 地 其他公用设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施营业网点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9 M工业用
地
M1 M2 M3 W物流仓
储用地
W1 W2 W3 S 道路与
交通设施用地
S1 S2 S3 S4
用地
其他服务设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施用地 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
施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
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一类工业用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地 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地
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地 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地 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
用地
一类物流仓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储用地 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二类物流仓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储用地 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三类物流仓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储用地 库用地
道路与交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设施用地 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
用地
城市道路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地 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
城市轨道交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通用地 的线路、站点用地
交通枢纽用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地 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交通场站用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地 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设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施用地 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
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
地
S42
社会停车场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用地 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
库用地 其它交通设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施用地 等用地 公用设施用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地 S9 U 公用设
施用地
U1
U11 U12 U13 U14 U15 U16 U2
U21 U22 U23 U3
供应设施用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地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
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
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
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邮政设施用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地 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设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施用地 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
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地 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排水设施用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地
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
水河渠用地
环卫设施用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地 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环保设施用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地 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地 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U32 U9 G 绿地与
消防设施用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地
用地
防洪设施用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地
其他公用设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施用地 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绿地与广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
广场用地
G1
G2
G3
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间用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
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第五篇:某地块分析
P(2012)007号地块分析
地块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施岗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26613.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一、优势:
● 地块紧临一条主干道,交通便利。在西侧数百米外为将来轻轨阳逻站,大大缩短地块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距离。
● 西部区域临柴泊湖仅数百米,高层住宅可打造成观湖住宅。● 地块南侧一路之隔为阳逻一中,教育资源优势明显。
二、劣势:
● 阳逻新港概念的落实情况不乐观,目前现存的商品房去化速度整体下降,而由于开发商实力和开发规模的良莠不齐,导致阳逻房市混乱一团,若不是能在产品上研发差异化,空缺型产品,只依靠普建商品房销售获利刚前景不乐观。
● 整体地块地势过高,场地内最低标高为41.2米,最高标高为51.4米。与道路标高31.5米相差10米。(附图周边情况)● 东临武汉绕城高速施冈服务区,对场地影响较大。
● 场地中部区域过于狭窄,南北间距仅23米。造成地块东部区域与整体地块分隔为两个片区。
● 地块周边缺乏大型的生活配套(缺乏大型的综合商业,如大型商业、餐饮等配套)。
● 西侧已建成保利原梦城小区,将会分流部分目标群体。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