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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7-127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2-09-03 14:10: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需向全体党员说明。

2、民主生活会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学习、工作实际,认真作好准备,切实解决问题。

3、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

4、支部委员除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7、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情况;

(3)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4)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8、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确定中心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发出会议通知,作好发言准备。

(3)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4)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5)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对会议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并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7)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9、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不足,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一次。

2、每个党员都要按时交纳党费,履行权利,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

3、每个党员必须履行党员应尽义务,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处处、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

4、每学期安排4次组织生活会(含全体党员参加的支部大会)。要以增强党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为目的,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势政策,讨论有关工作。

5、每学期召开3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本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6、每学期召开4次支部大会,具体实施支部委员会所做出的工作计划。

7、每学期分2批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具体程序如下:先由培养人推荐,然后,个人陈述对党的认识以及入党动机,个人表态,最后由支部大会民主评议通过方可。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8、每学期分2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具体程序如下:个人总结预备期的进步和感受,向党支部申请成为正式党员,然后由支部大会民主评议通过方可。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9、每学期上好2次党课。要以提高党员党性和综合素质为目的,以授课、录像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理论和能力教育。

10、每学期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围绕本支部中心工作,针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1、各类组织生活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第二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内容: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听取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支部委员长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等。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重要工作。作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觉悟。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党员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互相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

2、在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党内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要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

生活会。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作出表率。

3、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关健。每个党员都要按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第三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按照中共港口区委员会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六、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五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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