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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共5篇)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7-26091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2:26: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江房管〔2011〕号

2011年房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法治房管建设,巩固法治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现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提出2011年房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为基础,以创建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难点,创新机制体制,打造特色亮点,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开启住房保障和房管事业新征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1、争优创先目标: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2、工作绩效目标:确保实现“七个不发生”。

3、社会评价目标: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房管系统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在95%以上,对法治建设工作综合测评满意度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强化法治房管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缴销,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执法证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涉房问题的能力,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行为,不断塑造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三是加强效能建设。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管,进一步拓展内控体系建设的功能,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优化监督工作。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向执法对象征询意见,了解办案人员宣传法律法规是否到位,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执法是否文明。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

洁,以廉洁促公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2、加强公共权力行使,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依法科学决策。始终把严格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放在法治建设的核心地位,规范决策程序,做到行权有依据,用权受监督,侵权必问责。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执法公开、行政问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推行执法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着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执法人员执法档案、案件主办人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以单个案件执法质量的提高推动全系统行政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大力推进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措施,年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系统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确保年内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确保程序公正。深入推进“集体审议、阳光问责”执法问责模式,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述法考评工作。一是迅速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总结20多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

规划,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深化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依托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平台,把宣传教育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习惯上,放在增强公民主动用法、理性诉求、依法维权能力上,努力使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喜闻乐见、富有成效。二是深化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在继续广泛采用传统手段、方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更大的法治创建氛围。组织开展“送法到社区”、“送法到乡镇”、“送法到企业”、“送法到农户”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房管法律,遵守房管法律的观念与意识,加快形成与建设法治房管,依法管房相适应的良好法制环境。三是强化述法考评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列入述职述廉内容,并纳入年终考核。

4、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对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保障,在提高创建质量、增强创建效果上下功夫,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房管法治创建工作体系,全面促进全系统法治建设不断进步。二是要实施特色亮点工程。针对房

管部门工作实际,突出创新主旋律,认真分析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法治惠民、法治监督等方面法治工作的优势和发展潜力,选择亮点项目重点突破和包装,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形成工作亮点。三是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中央有关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引领法治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切实加强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力促进房管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我市社会经济跨越争先。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单位(科室)要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真正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抓实管,带头调研、带头督导、带头实践,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2、进一步完善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与本单位、本科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求。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法治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推广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充分展示创建活动成果,构建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3、进一步关注民生。要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涉房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为民办实事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法治、感受法治、参与法治、评判法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和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健全办实事工作联席会议、信息报告、工作通报等制度,并将办实事工作纳入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第二篇:法治卫生建设工作意见

“法治卫生”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快我市卫生行业法制建设进程,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确定2011年为“法治卫生”建设成效提升年,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工作成效。围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大力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四条措施”;围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创新法制工作“四大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1、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环节”,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加大审核力度,及时进行公示,并报送备案。

2、助推全市“医改”。认真实施《扬州市卫生局2009年—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制定出台《扬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医改”目标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85%以上,城市大医院副高以上专家到社区服务中心坐诊、帮扶达1000个工作日,全面落实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6%以上,开展“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1000场次以上,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70/10万、4/10万和4‰一下。

启动“六五”普法。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制定和实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要确立依法执业、合理经营的理念和意识。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民主管理,加强院(所、中心、站)务公开,实现依法治理。不断深化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开展述法考评工作。按照《扬州市卫生局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将述法考评对象扩大到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集中述法工作。对述评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根据《扬州市卫生局机关及市直单位行政领导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5、提升许可工作群众满意度。认真执行《扬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工

作制度》,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办理效率,提高群众测评满意率。

6、增强行政处罚工作公信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城区游泳场所、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其他公共场所达60%以上。按照政府机构职能调整要求,切实做好职能调整衔接,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与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日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7、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扬州市《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成行政复议办案专门场所,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文书说理性。转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将听证审理作为主要方式,确保听证率达80%以上,扬州市卫生局受理的各地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各县(市、区)卫生局行政首长必须出席。

8、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控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行政权力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实现全程监察和法制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杜绝“网外运行”。

(三)创新法制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全面深化“说理式”执法活动成效。继续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实施率达100%,行政许可和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口头说理为主,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要全程说理,100%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使行政执法由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

10、突出“打非联席会议”的纽带作用。依托市和县(市、区)两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衔接配合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11、继续开展执法案卷“突击检查”活动。总结2010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经验,改进案卷评查方式,采用集中审阅的方式,依据统一标准对案卷进行评分,对本地区案卷回避不评分,最终计算每份案卷平均分,按照得分高低评定等次。对评查结果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文进行“点名”通报。

12、实施行政执法“阳光问责”项目管理。制定《扬州市卫生局开展行政执法“阳光问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医疗服务执法领域为试点,聘请20名左右的打非工作市民监督员,建立“科室全员述职、现场履职答辩、邀请各界参与、专家(领导)现场点评”为主要内容和形式的阳光问责制度。

四、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法治卫生”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单位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进一步巩固“法

治建设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迎接市评估复查。

14、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公务员的依法行政素质,转变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年内组织2次反渎职、依法行政等法制讲座,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记录本制度。加强卫生法制理论研究,开展“法治卫生”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

15、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法制科室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卫生法制、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卫生法制机构,保证法制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篇:08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扬中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为积极策应“法治镇江”和“法治扬中”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工作,现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意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有机衔接依法行政和国土资源建设两个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制度,创新法治建设新举措,建设长效机制,为“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提供动力,为推进法治扬中建设作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有力

1、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的工作组织,做到有班子、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有一定的办公经费。

2、将法治镇江建设示范点工作列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过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与国土资源职能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法治建设信息和法治工作情况,定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并报送市政府、市政法委和市法制办,积极完成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各项法制建设任务。

(二)监督管理有序

1、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委、市政府《、法治扬中建设纲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国土资源局法制扬中“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国土资源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制工作目标,强化法制工作考核,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

2、健全工作议事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层级负责制度、工作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3、按照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确定的“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总体要求,以建成事事有章可循、人人知法守法、各部门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评判标准,积极创建“法治镇江建设示范点”,努力构建依法行政、知法守法、秩序井然的法制局面。

(三)行政决策合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体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告知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

(四)工作定期报告。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反馈意见及时整改。

(五)执法主体规范。执法主体有法律依据,执法人员有行政执法资格,无合同工、临时工执法,及时清理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集体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天,无违法犯罪行为。

(六)执法制度完善。有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状,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记录,有明确的执法职责和规范的执法程序,无执法过错责任不追求的情况;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监督措施等依法公开的事项对外公布,群众查询公共信息无障碍;有执法备案、统计、检查制度,各类案件卷宗详实完整。

(七)行政执法规范。定期清理执法依据并汇编成册,行政执法不违法或超越、滥用职权,不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不违反程序;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下达罚款指标,不将罚款与福利待遇挂钩,不截留私分罚没收入;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治理成效明显;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违反规定的条件、对象、标准和程序,不搭车收费,不向企业乱摊派、乱拉赞助费,不侵犯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

(八)加强法制宣传。法制宣传有足额经费,有专人负责,有计划和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学率达到100%,学法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中层以上班干部有《学法笔记本》,有学习记录;全体工作人员对“法治扬中”建设的知晓率达90%以上;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对群众经常性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定期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人群进行普法教育。

(九)履行服务职能。公共服务有明确的范围、对象、措施,有足额经费,有针对性活动和跟踪机制,不推诿、敷衍;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符合法定职责、权限、程序,不超过时限;突发公共事件有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处置得当,不发生严重事故。

(十)积极参加与诉讼,败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行政复议案件被裁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决定率低于上级要求,行政诉讼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100%,国家赔偿全部履行。

三、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办法 每年的半年和年终对全系统各个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意见、具体考核、综合评价。单位自查由各个部门在半年、年终时对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法治建设办公室;听取意见重要是厅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内各个部门的反映、意见,听取他们的评价;具体考核由局法治建设办公室统一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进行统一的考查、评比;综合评价由以上三项内容综合形成,最终确认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具体评分标准由局法制建设办公室另行制定下发,总评分为满分100分,单位自查分为30分,听取意见为30分,具体考核为40分,各部门有成功经验被市以上宣传推广的另外加分。

(二)奖惩

法治建设考核的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内,对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排后二名的部门,在年终考核评比不得评为先进,对法治建设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进行奖励,并优先评优、评先。

四、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2012年镇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2012年镇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现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2012年镇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徐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和总要求,以建设“法治徐州合格镇”活动为载体,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为重点,按照“夯实基础、固强补弱、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打造亮点、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能力,不断提高我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党委提出的“打造新板块、建设副中心、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2年我镇法治建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争先创优目标:确保建成“法治徐州合格镇”

2、工作绩效目标:确保我镇建成“法治建设先进镇”;确保80%的村、社区建成徐州市和县级“民主法治村”;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

3、社会评价目标: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在95%以上,对法治建设工作综合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2012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强化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依法执政能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始终

把强化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推动力量,贯穿于党的执政活动之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1、和完改革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时限和手段行使执政权力,进一步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规范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切实保障人民政协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全力支持人大和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不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视察,强化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行法律情况的党的监督。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讨论等多种形式集思广益,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确保不发生党委决策违法和决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

3、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继续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等制度,努力让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

4、建立完善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徐州市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党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畅通党务公开监督渠道,及时采纳吸收合理化建议,纠正存在问题,并向群众反馈。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制度。全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把抓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未能切实承担廉政建设责任,产生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政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镇、建设法治的关键。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精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集中审批工作机制,确保年内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强化行政许可监督,做到应该公示或听证的许可事项依法公示、依法听证。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度、时限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积极推广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的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协调会办制,探索建立提高审批效率的超时默许制和为重点项目、开发开放服务的“绿色通道”。继续加强镇村两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响行政服务品牌。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依法、科学界定执法职责,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行程序。继续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与公务员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试行建立系统执法后位警示制度。探索建立镇法治办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派出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赔偿等主要行政行为程序性制度,推行案件流程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评查活动。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意见,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行使条件、标准,加大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推进“人性化”执法办案的进程。

3、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实行镇政府定期(年中、年末)以正式文件形式书面向本级人大及上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制度。

4、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制度。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非特殊情况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在80%以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力争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被裁定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案件。

(三)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司法是定纷止争、调节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各类案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2008年是我镇“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因此,我们必须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努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1、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确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等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积极探索预防之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执法工作规范。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及政法干警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积极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认真梳理和剖析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等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执法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严惩各类犯罪。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犯罪案件信息中心和举报中心,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犯罪线索,运用各种公开和秘密手段搜集各类犯罪信息,及时组织开展研判,提高破案攻坚能力。加大街头路面巡逻防范力度,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抓获犯罪分子能力。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杀人、放火、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定期排查梳理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健全政法部

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大侦查”工作模式,形成打击合力,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尤其是“八类”严重刑事案件的破案率,确保命案全破。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3、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解决难点问题。继续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督促司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正确适用法律政策,严守法定程序,努力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防止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发极端事件、群众性事件或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尽可能减免贫困群众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方便群众诉讼。

4、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镇党委政府要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的条件,严格将司法活动与经济利益相分离,建立抵制行政干预司法活动有效机制,不断改善司法环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四)深化全民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国家法律的实施要以广大公民自觉守法为基础,建设法治,增强广大公民法治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是前提。因此党政组织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五五”普法为载体,全面落实组织、人员、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才能带动全社会自觉遵法守法;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要把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中心组每年必须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题学法讲座,必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上的学法培训活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

更新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考试成绩合格率要达98%以上,必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

2、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学法活动。以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以村民法制教育基地、社区法律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企业、学校学法阵地、各种新闻媒体、橱窗、画廊、板报等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学法中心户”的积极作用和“现代农民、现代市民教育两大工程”的教育功能,积极运用法律赶集、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法律五进”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学法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力争形成新的普法特色,打造普法宣传新品牌,确保公众法律意识抽查合格率高于80%,民转刑杀人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3、加大执法部门普法力度。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普法专门机构作用的同时,要认真落实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各执法部门一方面要抓好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另一一方面要抓好本部门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对社会、对广大公民的宣传教育。通过积极整合执法部门普法宣传的资源优势,推动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迈进。

(五)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促进基层依法管理。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是建设法治的基础工作。村组基层组织和行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实现依法管理,就必须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力度,要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院示范医院”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

1、加强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继续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议事规则,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利。

2、强化企事业单位的依法管理工作。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

权益。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要征求工会的意见,避免发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避免因此引发群体性事件。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职工工资,努力减少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落实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福利待遇。要高度重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权益保护,保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与村民同等的权利。防止侵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案件或事件的发生,调动和发挥他们在建设法治和谐新中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3、规范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管理。各类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也要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加强自身的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管理工作,保证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做到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整体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全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诚实经营。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扎扎实实抓好依法经营工作。

1、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党政组织要率先加强诚信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信息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做到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2、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努力建设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地区和“放心消费城镇”,杜绝集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或市场的出现,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偷税漏税、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危害

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自觉、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发展。

3、积极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按照建设诚信的要求,以“消费放心城镇”和“依法经营先进单位”创建为龙头,充分发挥工商、物价、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消费者信得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诚信纳税单位(个人)”、“诚信信贷单位(个人)”等创建活动,树立诚信的良好形象。

四、基本要求

在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扎扎实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2008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认真梳理履职办事的各种法规依据。各村、企事业各单位对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所依据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进行梳理,并汇编成册,印发广大干部职工,同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履职有据并方便广大群众监督。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要随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出台,不断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指南》,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真正形成创建法治的整体合力。建设“法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党政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建设法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常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法治建设责任分解表要求,充分履行职能,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其他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将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分级部署、分工实施的责任体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加快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实行党委、政府、村务、企务等各务公开是对各种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对应当向社会公开和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主动予以公开。要采取上墙、上网、上栏、上册、上广播、上电视、上橱窗、上电子显示屏、发公开信、印发指南等形式将执法办案、履职办事以及审批、许可、收费的权限、依据、程序、服务承诺等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各务公开成为党政组织、各行各业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四)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是推进法治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措施。要认真研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镇政法委、镇法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执法公正。

(五)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要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加强司法、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打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要加强法治办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法治办工作人员,强化其牵头协调、组织指挥、督查指导、考核考评的功能作用。要强化法治办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台帐资料的规范完善。要以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各村、企事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落实基本的经费保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法治建设层层级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查。

(六)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建设氛围。宣传科和广电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镇总体宣传计划,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镇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镇各有关单位要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工具、宣传手段、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运用各种形式,创新多种方法,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凝聚力和号召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七)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定期召开交流推进会,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公布整改结果,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八)认真做好考核评议工作。法治工作将组织年终考核,镇法治办要认真制订完善各种考评办法、考评细则,探索建立简便易行的评议考核制度,努力实现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评判和命名表彰的最终依据,努力把考评过程变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各村、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和增强活动效果上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行为,确保法治建设活动扎扎实实、健康顺利进行。

中共镇委员会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第五篇:2011年法治XX建设工作意见

2011年法治XX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推进法治XX建设,巩固提升法治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依法治镇进程,努力提高全镇法治化水平,现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2011年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以培育公民社会为方向,以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为基础,继续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为重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在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促进改善民生、依法保障民权、增强公民意识、提升全镇法治化水平等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以法治建设的新成果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夯实社会稳定根基,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我镇法治建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争优创先目标:在创成全市“法治建设活动先进集体”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2、工作绩效目标:确保我镇建成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先进镇(单位)”,确保95%的村(社区)建成全国、省、XX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确保实现“七个不发生”。

3、社会评价目标: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在95%以上,对法治建设工作综合测评满意度在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2011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着力增强依法执政能力。

1、深化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中培训、宣传报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等长效工作机制。党委中心组、干部培训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有计划组织在机关、基层开展法治专题报告会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调研督查,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晋职晋级及评先评优挂钩。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法治专题报告会和述法考评活动。通过举办网上学法考试、竞赛、领导干部谈法治征文等活动,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宣法、用法、守法,营造崇尚法治、依法执政的思想氛围。

2、推进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党务事项及时、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公开,以便及时吸收合理化建议,纠正存在问题,保证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的权力公开透明依法有序运 -1-

行。

3、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增强组织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切实保障人民政协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全力支持人大和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强化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治建设议案、提案、建议、建议案的办复工作,确保办复率和办复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二)不断规范公共权力行使,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1、依法科学决策。始终把严格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放在法治建设的核心地位,规范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依法决策制度,做到行权有依据,用权受监督,侵权必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问责、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行政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

2、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司法干警能进能出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行为,不断塑造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公民法律意识。

1、迅速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总结20多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深化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依托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平台,把宣传教育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习惯上,放在增强公民主动用法、理性诉求、依法维权能力上,努力使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喜闻乐见、富有成效。

2、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加强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法治文化研究、创作和表演人才,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队伍保障。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因地制宜地建设法治画廊、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农家法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确保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在40%以上,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熏陶,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组织创作、征集、评选一批优秀法制文学艺术作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法治文艺的感染力。

(四)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依法管理流动人口、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涉毒人员、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等特殊人群的方法,重视提高依法管理网吧和特种行业场所的能力,不断深化综治工作,依靠法治保障、巩固和发展平安建设成果。加大政府投入,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2、切实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

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激发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公民社会发展。大力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力。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动性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断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3、坚持以法治为指导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镇、村(社区)法治服务中心、政法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法治工作站(室)等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一支服务群众的法治工作志愿者队伍,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发展行业和专业调解组织,完善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对接机制,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通过基层法治建设,使群众有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便捷高效解决争议的法治路径,使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在合法、公正、宽容的基础上,及时化解,案结事了。

4、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充分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重点解决好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法治实事惠民工程,把依法拆迁、征用土地、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列为重点项目,把促进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点内容,推动民生权益的保障和改善。

(五)切实加快诚信市场建设,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加强“法企合作”。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帮助企业依法完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帮助企业分析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2、开展星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星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意识,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积极打造诚信商圈、诚信市场。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领域征信管理工作。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征信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贷款资格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改善金融服务方式,落实信贷支持优惠政策,支持守信企业发展;加强工商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经济主体电子档案,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增强农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

(六)全面开展法治系列创建,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法治办 [2010]64号)精神和扬州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要求,加强法治建设,打造特色亮点,为市率先创成全省首批法治城市打牢基础,争作贡献。

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深入推进法治镇(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示范点、“法治扬州建设先进单位”、星级“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治院示范医院”、星级“规范管理市场”等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覆盖全市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民主法治实践平台,修订完善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细则。全面推广建立镇、村、社区星级法治服务中心(法治工作站、室),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都要将法治创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创建计划,分析存在的不足,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把法治建设融入到工作大局之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法治创建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人大要把对法治建设的监督检查评议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督查和评议。

2、进一步完善机制。认真落实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提高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的水平。加强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推动、督导和示范作用,强化对条线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加大法治建设的舆论宣传力度,构建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3、进一步狠抓落实。通过各种活动和载体推动工作落实,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工作现场会、一场专题报告、一次专项执法评议、一次述法考评、一次卷宗评查、一次法治文化活动、一次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检查、一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促进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我镇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得到落实。

4、进一步创新举措。要按照省、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抓好规定工作的同时,要突出创新主旋律,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继续实施“一镇一品”、“一行一特”工程,打造特色亮点,推动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丁沟特色的法治建设新品牌。

房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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