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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东小学法制工作安排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7-79608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4 11:5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鲍东小学法制工作安排

鲍东小学法制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法制工作的健全,学校法制工作也显得愈加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法制工作建设,为了使学生从小懂法守法,长大后成为守法公民,我校特对法制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由学校少先队辅导对学校的法制工作负主要责任。平时利用少先队的活动时间来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知识。

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主要对学生进行《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使学生懂法,并能正确适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三,聘任长宁镇派出所所长王群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并与派出所联系,请民警同志对我校学生进行法制讲座,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四,成立法制领导小组:组长,罗渊林。组员:史五德田富存王统年张成魁

长宁镇鲍东小学

2009年9月

第二篇: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法制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精选

范文一:XX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攻坚之年。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指导,紧扣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中心工作,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以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为牵引,以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明确责任,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如期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不断优化法制环境

1.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8337”发展思路主题,进一步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盟市、旗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长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理清改革思路,部署全年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平时考核、工作检查与年底考核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评价依法行政工作。

2.落实学法制度,搞好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区分不同层次,选择不同内容,采取集体学习、双休日法制大讲堂、电视会议系统法制讲座等形式,依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等部门和资源,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治区法制办要搞好规划设计和总体安排,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学习培训:一是各级党政领导的高端培训。利用自治区双休日讲堂安排三次依法行政讲座,邀请全国知名行政法学专家为领导干部授课。二是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依法行政培训。拟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在井冈山干部培训基地举办2期政府领导法制培训班。三是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拟在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2期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四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岗位职能培训。五是基层政府法制办人员实务培训,拟分别组织一期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培训班。为配合培训工作,自治区法制办拟于今年上半年编撰出版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辅导教材,提高培训质量。各盟市旗县法制办、自治区各部门法制机构要按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计划和要求,组织好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3.加大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是当前做好依法行政的突破口,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今年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明确责任,把旗县政府法制工作、法制机构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确立联系点,通过手把手、面对面的帮助指导,使基层法制机构人员少、力量弱、能力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体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基层政府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使基层法制机构真正转起来、干起来、活起来。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4.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民族特色和自治区特点、区情,在用足、用好中央的优惠政策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制定和安排XX年立法建议项目,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重中之重,高质量地完成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重点安排促进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特别注重向食品卫生、土地征收、环境保护、医疗、就业、入学等重大问题和民生领域倾斜,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供制度保障,改善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软环境”。上半年自治区法制办组织呼、包二市和三少民族自治旗法制办开展一次以“用好、用足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为主题的调研活动,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5.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和纸质报备的衔接工作,在委办厅局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提高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盟市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制度和报备责任人制度,逐步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制度。对立法草案的审查把关要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出现个别部门利用立法扩大本部门的职权和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收费等项目的情况。6.落实公开制度。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要把落实公开的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政府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同时,扩大公开征求意见范围,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及时反馈对社会公众意见的处理结果,使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立法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积极探索与自治区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协商机制;拓宽文件公开渠道,实现网上报备、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开放性和透明度。

三、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有序推进改革的方案》的总体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改革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改革的深化。

7.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改革。一是建立科学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批、专家审查机制、论证会和征求意见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列入XX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现权责统一。三是创新和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指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标准化建设。在自治区党委、人大和政府都已经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探索建立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的联动机制,通过法制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自治区党委、人大和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与保障。

8.深入推进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能力建设的改革。严格按照要求夯实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基础建设。建立和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创新和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规则,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和裁决,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9.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配合政府办公厅完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的改革任务。二是坚决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取消和下放的一系列决定,在继续做好承接和后续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和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常态化管理和动态清理监管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现行合法有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自治区法制办会同监察部门研究建立一整套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严格追责的措施和机制。四是建立制度清理长效机制。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展开,大规模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各厅局和各盟市要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此项清理工作。在大规模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定期清理的长效机制,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厅局一道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进改革深化,完成改革任务。同时,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根本上解决法律休眠、法律打架、法律执行困难和“红头文件”违法等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10.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政府办公厅完成“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切实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高基层一线行政执法水平。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络报备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考核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指南,细化执法流程。加强与自治区编办的协调配合,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全面推动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以解决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缺失、主体地位不明确等问题。

四、发挥政府层级监督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各项政府法制工作

11.建立多边联系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的联系工作机制,依托自治区行政学院联合建立培训基地,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有效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与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法委的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和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与自治区信访局的工作联系,年内与高院、信访局建立起成熟有效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互动机制的作用。

12.加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着力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年内通过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法制办共同努力,下大气力解决部分旗县“无机构、无人员、无装备、无经费”等问题。自治区法制办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实务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一系列工作推进基层复议能力建设。上半年组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下半年拟召开行政复议案例分析会,选择全区优秀案例进行分析讨论,通过案例汇编、典型案例评选、召开案例分析会等方式指导实践工作,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13.加强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仲裁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对全区的试点地区按照部分集中、全部集中、专家议决等不同的模式开展不同形式的指导帮助。仲裁工作要在收缩区域、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上求得实质性进展,为发展非公有经济和县域经济提供服务和保障。

14.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要在统一制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由上至下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时对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本系统自我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改。要加强对公安、工商、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5.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从准入、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管、追责制度。把对行政执法队伍经常性的教育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履行岗位职能的实务培训。把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相对人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职能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等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行政监督,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有效管理。适应行政执法管理新要求,修订《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6.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要加强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要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监督管理,适时修订《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

17.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依法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完善自治区政府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机制,提高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盟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8.突出依法行政宣传。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自治区法制办印发《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级都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及时反映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突出报道基层执法工作,展示法治政府示范旗县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要结合业务工作搞好对社会的法制宣传,在自治区法制网站开辟“依法行政ABC”栏目,以问答的形式宣传最基本的、常识性的依法行政知识,便于广大网民和群众学习了解依法行政知识,掌握依******的常识和渠道。年内,对全区法制信息宣传联络员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各盟市法制办和委办厅局法规处要继续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搞好依法行政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贯彻实施“8337”发展思路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9.深入调查研究。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治区法制办办领导按分片包干的形式分盟市包旗县,带领机关党员干部深入旗县开展调查研究,下基层天数不少于两个月,下大力气解决旗县法制工作短板的问题。调研提前做好选题,明确调研的目的、途径、范围和要达到的效果,解决只调不研或者多调少研等问题,确保调研时间、次数与质量、效果相统一,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各盟市法制办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旗县法制办的工作指导和具体帮助。

20.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认真为各级政府签署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和法律把关,推动各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加强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等工作的理论研究和交流探讨,吸收和借鉴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增强与兄弟省区市的交流和合作,以理论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范文二:XX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XX年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宣传改革开放过程中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继续落实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工作要点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思想、理论、方法、实践情况。

2、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府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好经验,好做法。

3、改革开放过程中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进展情况。

5、国家新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制度和内容。

6、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计划、规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7、我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包括经验和问题。

8、我省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落实进展情况,包括宣传、贯彻实施情况。

9、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教训。

10、我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情况和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

11、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管理方式创新的做法和经验。

12、各级政府组织培训、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的情况。

13、不断完善解决纠纷机制,充分发挥复议、协调、裁决功效,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和行政争议的做法和经验。

14、与依法行政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要把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列入计划和议事日程,全年要有督促、有检查、有要求和具体明确的任务;年终要有总结、有表彰。要从人、财、物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2、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健全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市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对县(区)、乡(镇)宣传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

3、宣传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力求多写稿、写好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关注媒体宣传动向,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上稿率。宣传报道要以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和网站、电台、电视台为主要平台,力求多向影响面宽、等级较高的媒体输送稿件。稿件形式要灵活多样,短小精悍,言之有物。

4、宣传形式力求多样化,可采用版报、标语、宣传栏、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也可采用集中力量、集中时段、集中内容的形式进行专项宣传。

5、要遵守宣传工作纪律,注重社会效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统一宣传口径,严格审稿把关。

范文三:统计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各乡镇统计工作站,局各股办:

按照咸阳市统计局XX年全市统计法制安排意见,我县XX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统计法》,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拓宽统计法制工作思路,创新统计执法理念和方式,依法治统,努力提高我县统计数据质量,为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XX年,我们要在过去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落实《彬县“五五”统计普法规划》,认真学习《统计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咸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统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普法培训和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办案人员的法律知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案水平,促进我县统计执法、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搞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统计法》修订和各项统计法律法律完善为契机,结合县区统计执法工作实际,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建立健全统计法律体系作出贡献。按照县局“五五”统计普法实施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按步骤认真落实XX年“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对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餐饮企业、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结合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加大对《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好新修订的《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三、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XX年,全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0起以上。围绕第二次经济普查、能源统计、工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和投资统计等重点统计工作,加强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下大力气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案件,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下,采用简易程序,以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的办案效率。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注重对有统计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和服务工作,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对中小民营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不罚”,在有轻微违法行为发生时发送《统计建议书》,促使其积极整改。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具体安排是: 1、3、4月份,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报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2、5月份,对承担成品油销售抽样调查的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3、7月份,对乡镇统计工作和劳动工资统计进行执法检查。4、9月份,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这些行业存在的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维护全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5、在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执法检查中,对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对全县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我们要加强对乡镇、村组统计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全县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月上旬,在乡镇统计员和县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上,由局法制工作负责人辅导学习统计法律法规;7月中旬,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专题法制培训。

五、做好统计从业资格、统计职称等考试报名审查工作

由局文秘法制股负责,做好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受理初审、考试报名、证书送达以及全国统计职称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范文四:全县工商系统XX年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XX年全县工商系统法制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紧紧围绕省委《XX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省工商局“257”战略,结合市工商局总体工作安排部署,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加强法制宣传,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整体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县工商系统整体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共同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进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XX省依法治省纲要》

全县工商系统法制工作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XX省依法治省纲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促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一是要着眼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认清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县局决定成立全面贯彻落实《XX省依法治省纲要》领导小组,实行局长牵头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协助配合,各股室、队、所全员参与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安排部署落实措施。二是要适应工商体制转变,提升工商服务效能,要按照工商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科学界定工商执法监管和服务市场主体等职能,正确处理工商与市场的关系,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整合执法监管资源,弘扬工商法治精神,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执法争议调处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执法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高效解决工商行政执法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畴,加强保障,建立健全党组学法制度,突出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把法制教育培训纳入重点工作。

二、加强全县工商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提升整体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加强系统内部教育学习。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工商系统分层级抓好各级学习培训全县工商系统分层级抓好各级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各单位要制定内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对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学习培训的内容以及学习培训的时间和方式做好全面安排,做到学习培训有计划、抓重点、有实效。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学习教育,对经修订并于今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等重点法律和相关法规进行更新学习教育,通过对修改后的实体法律条文、立法目的和宗旨的再学习,全面融会贯通理解,更好的掌握和应用。三是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为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促进执法为民、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强化对业务工作和操作技能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提升全市系统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全县系统的工作效能。四是要强化学习考核,为避免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对学习培训的内容进行考核测试,达到学习培训的目的和效果。五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市局今年将从全员参与的基础培训模式转化为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对口培训学习县局今年将从全员参与的基础培训模式转化为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对口培训学习,达到学习培训的参训人员范围、参训学习内容全方位、全覆盖的目的,推动全县系统整体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攀升、执法为民的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二)加强法制工作指导,促进基层执法交流。要深入基层调研基层法制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基层法制工作情况,总结和交流基层法制工作经验,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对带共性的问题形成研究报告,报案件核审小组集体讨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基层所队执法进行专题指导,对个性问题个别进行指导、处理。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基层执法交流,相互沟通、学习、借鉴、相互帮助,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在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学法专卷,对拟任工商所所长及副所长,加强任职前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测试,把是否坚持依法行政、能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作为评判行政执行力与实绩的重要标准,以领导带头示范引导全县系统干部职工强化法治观念,强化对新录用公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以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从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面向社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聘请义务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义务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纵横向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久拖不立、久拖不结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的接轨,确保工商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等方面的规范,强化对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重点做好对立案、核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规范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三)深化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找准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加强全系统执法办案机构的交流,搭建办案机构相互学习的平台,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探索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强系统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力度,在本系统内选择有条件、基础好、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或者专项工作有示范意义的工商所作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培育、总结、推广示范点推进依法行政的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工商建设。

(五)推动执法创新。进一步探索行政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网络运行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流程和整合资源,做好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和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录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系统法制工作会议,重点对行政指导工作、特别是对新的执法理念、方式、领域、手段、特色案例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经验,不断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和执法工作机制的创新,促进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再上台阶。

(六)完善考核评议。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根据行政执法质量考评重点和考核标准,组织好本的执法质量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加强跟踪执法质量考评反馈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纠正和预防不当行政行为的具体举措,促进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深入开展行政调解,积极化解矛盾,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积极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群众路线,按照县委、县政府“树立大政法理念、构建大政法格局”的总体工作要求,从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深入排查化解入手,扎实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示范作用,认真总结行政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法,落实好机构人员、建立机制、责任到人,注重宣传引导,主动排查,针对有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方联动”的方针,利用协作力量、化解矛盾,适时开展有效调处,认真办理每件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复,按照“四懂”、“四会”的要求,努力提高调解技能,并建立好调解台账、报表工作。

(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一是县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各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强涉及法制领域的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案审会议集体讨论,群策群力,提高全县工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二是法制机构人员要走出办公室,到所实地指导、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三是注重运用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决定。

(三)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主动介入行政处罚案件,法制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民生、群体这案件、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杜绝办人情案、办假案现象。二是建立与司法机关的定期交流、沟通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五、搞好法制宣传,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工商法制宣传。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活动,全面推动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广泛地进行。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公用企业利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行为、传销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法治工商建设。三是利用各种纪念日和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及执法活动,进一步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威。四是继续办好“法在身边”栏目,开展直观的以案说法普法活动,扩大工商行政执法的影响力,对重大的执法监管活动、重点专项行动、典型大要案例制作成专题片进行宣传,着力营造全市系统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着力营造全县系统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二)深入抓好法制建设宣传报道及交流工作。支持执法人员积极踊跃投稿,及时报道工商法制工作新动态,交流基层工商法制工作经验,评析基层工商典型案例,为提高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岗位人员的素质提供交流平台为提高全县工商系统法制岗位人员的素质提供交流平台。

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情况。全市系统法制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全县系统法制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动态因素、存在的问题、社会反应等情况,分析、梳理后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材料并及时上报,以利于尽早发现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水平,防止和规避执法风险和社会矛盾。

(二)注重法制信息报送。一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法制工作的动态信息,反映工作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形成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准确、全面、及时上报各种法制报表,为上级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范文五:XX年公安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XX年,全国公安法制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素养,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全力推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推进重点,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前期目标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工作,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科学、协调、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协调有序推进涉及公安工作的改革任务。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执法公开,真正把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取证机制,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预防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劳动教养制度废止的后续工作,继续配合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三、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敏感复杂问题,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及时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在处置敏感案事件、应对非法聚集活动、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打击网络犯罪,以及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积极做好法律准备,靠前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有力法制保障。针对基层执法实践对公安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指导服务,强化案例指导工作,帮助基层依法、规范、有效履行职责。

四、扎实推进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抓紧开展配套执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针对常见多发和新型复杂案件,制定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环节的工作指引,引导民警规范取证。推动贯彻修订后《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结合本地执法实际,围绕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等重点执法环节,细化完善操作规范标准。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刑法修正案

(九)、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看守所法、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启动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工作,推动完善行政管理服务的操作规范。推动科学、民主建章立制,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优秀执法制度推广平台,示范引领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质量。修订《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日常执法巡查、个案核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专项考评活动,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严防执法安全事故发生。组织新一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选树,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建设。继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出台实施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规定,全面规范公安机关网上办案,推动主要证据材料上网,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网上执法巡查,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化建设质量。深化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对规范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作用。

六、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和法制员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样式的全警执法教育培训,改进和推行新法学习制度、执法实战培训、网上在线指导、出庭作证应诉等教育培训模式,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必需的执法知识和执法要求,养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的执法习惯。进一步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推动落实考试结果与职级待遇挂钩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继续推动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研究制定《县级公安机关法制大队等级评定办法》,推进法制员派驻制,推行法制员等级评定。

范文六:市工商局法制工作XX年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协会:

根据XX年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精神,XX年全市系统法制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把关”职能作用,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法制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1.今年是法治工商建设的总结验收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迎检工作列入今年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以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为抓手,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充分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二是认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将迎检工作分解落实,认真做好自我评估、查缺补漏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措施,确保考评验收取得优异成绩,力争全市系统实现考评验收“满堂红”。三是认真总结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并做好法治工商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

2.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激发干部学法、研法、用法的热情,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开设法律讲堂。把依法行政专题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开展以领导干部谈法律、青年干部谈业务、业务骨干谈体会为主要形式,丰富载体抓手;以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实践、办案体会、执法方式创新为主要内容,注重法律讲堂的实效,提高全市系统干部的学法自觉行为,激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

二、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4.推进案件交叉核审。要认真贯彻省、市局关于行政处罚异地交叉核审推进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推进,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市局将加强对交叉核审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实行推进工作通报制,并将其列入今年绩效评估重要内容。

5.增强执法检查效能。实行网上检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要以新修订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市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系统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促进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6.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一是及时做好因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调动、退休人员执法证件的收回、注销等工作。二是做好执法证重新换发工作。对有效期满的执法证,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换发工作。三是组织参加XX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做好新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7.深化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要以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为抓手,规范执法办案文书的使用,强化说理式文书示范工作,提升说理式文书规范化水平。市局将继续开展全市工商系统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评选活动,完成《优秀说理式文书(2)》的编写工作。

8.参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及时收集并反映基层执法实践中突出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尤其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做好相关的法制保障。

9.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落实《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和解释工作。

10.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与集体审议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审议对把好案件质量的作用,减少执法风险,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11.加强对复议、诉讼案件的指导。加强对基层复议、诉讼案件的指导,提高基层复议诉讼水平,实行全市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分析通报制,研究案件,分析总结,通报情况,提出指导意见;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高应诉水平。

三、深化行政指导工作

12.加强行政指导规范化建设,深化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业务部门的主导作用。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实施行政指导项目,将即时行政指导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职能,促进行政指导业务化、常态化。

四、突出法制工作特色

13.要力创特色,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坚持在落实省局部署中体现特色,在结合实际中力创特色,在工作实践中推行特色,提升水平。

五、注重宣传总结提升

14.加大法制工作宣传总结力度。要把法制宣传调研报道工作作为推动法制工作重要手段,及时宣传总结法制工作经验和工作特色,提升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各县(市、区)局要积极组织做好《福建工商法制通讯》、《行政指导简报》、福建红盾信息栏目、《福建工商法制论坛》等的投稿。市局将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列入绩效评估内容,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15.制发《XX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若干意见》,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充实法制队伍,加强法制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注意稳定法制队伍,为法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

范文七: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统计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完善统计法制工作制度,为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供法治保障,不断开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立法起草和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

(一)各区县统计局与本局各专业处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针对统计工作、统计管理中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

(二)各区县统计局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省局建立的在执法骨干人才库中抽调执法骨干参与省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探讨建立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制度,逐步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探索网络环境下的统计执法工作。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一)落实统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区县要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案,确定目标和重点,明确职责、要求和保障措施,做到及时部署、层层指导、加强监督,确保统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扎实推进。

(二)突出普法重点,增强普法实效。一要坚持面向各级领导,落实XX年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市统计局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宁统字[XX]59号)要求,切实做好对各级领导,特别是政府和部门领导的统计法制宣传。二要坚持面向社会公众。以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借助电台、电视台、网络、通讯、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在全社会掀起统计法制宣传高潮,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三要坚持面向统计人员。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把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和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年报会、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经济普查及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各区县年内为本地区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举办一期统计法制培训班。

(三)创新普法方式,强化统计形象。一是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的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数据来源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每一个调查对象,只有每一个调查对象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才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政府、部门主管领导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的培训。三是实行统计业务培训必讲统计法的制度;四是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强化统计法制宣传;五是制发新颖的法制宣传材料,增强普法效果。

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一)积极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区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分解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将其纳入目标管理之中。要直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全面完成《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县要加强统计执法,开创统计执法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深化执法检查。一要以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为重点,开展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的专项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抽查;二要以推进联网直报为中心,对是否严守“四条红线”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贸易、房地产开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三要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强化对企业、乡镇统计工作规范的检查;四要加强对源头数据、上报数据和汇总工作的监督核查,保障数据上报过程透明、可控,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

(三)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由各区县统计局、市局各专业处室负责对本地区、本专业统计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统计数据进行实时核查,发现异常或接到反映,应及时核查,如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市统计局法规处将对各区县、市局各专业处室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如果各区县存在对违法行为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有包庇纵容的或被实名举报的,经查情况属实的,除对被举报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将追究当地相关部门的失察责任并与该地的GDP等主要数据审核评估挂钩。

(四)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触犯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各区县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提高政府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的一项战略措施,作为“四大工程”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二)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各区县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统计法制机构的建设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并保证相应的普法、执法和培训经费。没有设立统计法制机构的区县统计局,要配备专职统计检查员,统计法制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在线学习、专题培训、案卷评查、以案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完善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市统计局今年仍将对区县统计局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对新进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完善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四)依法抓好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和相应的设备,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设置和统计资料的管理,指导调查对象了解统计报表制度、理解填报的每一个指标涵义及审核关系,独立及时准确填报每一笔数据,自觉抵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公布统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及时公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办事流程等,及时清理统计行政职权并对外公开。

(六)认真推行统计行风建设承诺制。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签订《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范文八:县质监局XX年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XX年,县质监局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提高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能力,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立足全县经济建设需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抓好法制监督、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单位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1、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培训长效机制。按照县局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对依法监管等各项工作要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人力配置、财力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重视和加强。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年底前,力争县局全面达到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达标验收,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

3、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案卷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内部检查监督。采取征求社会意见、听取行政当事人的意见、征求行风监督员意见的方式,加强外部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投诉、举报等工作的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和案卷制作质量。四是通过工作交流,业务研讨,专家讲授,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能力和水平。

4、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及时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执法证件年审质量。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5、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制度,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理念、法制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解决问题的能力。

6、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一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质监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利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人群和需求,采取易于接受、易于掌握的形式,紧贴社会关注的热点、抓住人民群众的需求,深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三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公开和网络等宣传手段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要以实际工作推动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贯彻到日常的行政执法、产品质量申诉、行政许可等质监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不断扩大法律的知晓度,树立质监工作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开展电梯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质量意识。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7、开展以质监法规、职能作用、质监建设新成就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月等活动的宣传,树立人民质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8、强化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严格要求,严格自律,严格监督,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9、加强队伍建设。对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充分发挥法制队伍在质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范文九:市司法局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一、认真谋划,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法制工作基础建设

贯彻落实XX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好今年的法制工作。召开一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去年的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谋划部署今年的法制工作要点。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各区县负责法制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区县法制工作的政策指导、业务指导和个案指导。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司法厅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等有关机关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按照中央和司法部关于劳教制度改革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协助做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修订出台工作,积极配合《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

2.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实施效果测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今年要完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整理成册,为服务制度供给和服务决策提供基础条件。

3.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制作悬挂政务公开内容等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形式。认真做好区县司法局职权清理和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理清区县司法局行政配置权力的具体类别、来源依据、基本程序等。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上下工作沟通力度,强化信息报送。

5.开展法制工作调研。结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实际,就做好市、县(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进行调研,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结合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有关司法鉴定的新规定,开展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和管理实务研究。

三、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今年重点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基础知识、行政执法类法律法规,以及相配套的政策性文件。拟组织2-3次局机关干部和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提高执法岗位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法制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参加第十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培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范文十:市司法局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一、切实加强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夯实法制工作良性循环常态化发展基础

(一)认真谋划今年工作。今年要召开一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创建成果,集中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和下一步打算,进一步巩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全省的优秀行列,为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打下扎实基础。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工作队伍自身建设。结合全市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开展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全面提升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第九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培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力争干警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

(三)不断完善法制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根据省厅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市司法行政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市局将结合对区县执法状况半年检查,开展一次调研,将法制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年内各区县要完成法制工作调研论文1篇以上。加强学习交流,今年将组织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赴外地学习观摩法制工作的先进经验。

(四)扎实抓好法制工作档案建设。加强对区县和执法科室法制工作的政策指导、业务指导,在去年统一全市法制工作相关台帐、文书、档案格式基础上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档案标准,5月份前,从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和总结、法规政策、行政执法、依法决策、执法监督、执法培训、工作制度等方面,实现法制工作档案内容、分类、目录、规格“四统一”。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系统法制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

(一)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工作机构审核。3月份完成XX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年内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力争年底完成司法行政系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为服务制度供给和服务决策提供基础条件。

(二)深化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公开事项。扩大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并在办公地点醒目处统一制作悬挂政务公开内容,统一制作宣传展板,统一印制便民手册,拓展政务公开方式,扩大社会影响。

(三)认真履行行政指导、监督、检查职责。XX年,市局将通过执法状况核考评议、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和人员管理。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与管理,促进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法律服务办案质量。健全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制度,继续做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完善法律服务案卷监督检查、立卷归档制度和诚信档案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法制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司法行政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工作贯彻到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区,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明确职责,实现法制工作争先进位。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落实法制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抓法制工作。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积极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制工作的研究、指导和协调,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范文十一:统计局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年市统计法规工作要点》和《市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以学习宣传统计法规、统计执法为重点,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精心安排部署,努力做好主题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根据市统计局法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拟订我市年统计法制工作安排意见:

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切实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二、进一步作好统计行政调解和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机构,使法制队伍与新时期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市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依法实施。对行政调解中遇到的问题、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等要及时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一次统计行政调解信息。

三、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统计局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至少组织每月一次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既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也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2、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广大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四、不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依法统计

1、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系,继续将新《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企业代表、统计负责人法制讲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局、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征稿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市(县)统计法制人员的培训。

2、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和“

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在全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活动,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3、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横幅、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4、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年将利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学习、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5、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中进行广泛宣传。各专业在召开年报会或业务培训会时,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摆进去,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来规范统计人员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

6、坚持执法检查工作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对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

7、认真学习周边市(县)同行统计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对统计管理、统计法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力求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上大胆改进创新,深化统计优质服务。

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按照市统计局、市法建办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高照为组长的市统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普法专项经费。

六、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

第三篇:鲍集镇2011年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鲍集镇2011年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总结

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根据盱法宣办„2011‟4号要求,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认真组织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各镇直单位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专门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全镇宣传活动,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我镇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1、8月22日,我镇组织辖区商场负责人、食品批发经营大户、超市等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分管食品安全纪委书记马勇主持,参会人员29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

二是把2006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加大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意义对与会者作了介绍。并指导经营户如何建立食品索证索票按月装档、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征求。为依法履职、增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取得食品经营户的大力支持,达到长效监管的有效目的。

四、加强监管,做好宣传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提高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和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安排、布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对食品安全宣传,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全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全镇上下一个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鲍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法制教育计划安排

高一(11)班法制教育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教育的落实为重点,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目的,结合我校法制教育计划,为培养班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觉悟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本班制定如下计划:

(1)行为规范教育。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切入口,以“与好习惯同行”为养成教育主题,通过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班级教育、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

(2)法律常识教育。以学校法制课堂为依托,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安全上网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例如:与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交流、开以“法制教育”为主题主题班队会、选择典型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坚决防止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把法制教育落在实处,真正能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

(3)加强后进生管理。对后进生的帮教制订切实措施,反复抓,抓反复。针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继续抓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开展活动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高一(11)班

第五篇:检验局检疫法制工作安排

一、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加强制度研究工作

2.进一步做好前瞻性研究工作。加强战略性软课题研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质检工作发展趋势和法制工作规律,结合现阶段质检工作实际需要和法制建设进程,积极开展现行法规制度和拟设置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研究。认真梳理有助加强质检工作有效性的制度框架,找准推动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制度。重点探索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研究防范和化解质检工作行政风险,确保质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质检法规体系

3.进一步做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立法论证和调研工作,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网上征求意见、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掌握立法相关方的意见。注重借用外脑,适当依托相关法学专家、行政管理专家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立法工作。结合当前计量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计量法有关问题的研究,增强计量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提升计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集中全力,进一步加大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做好部门间意见协调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外部环境,大力加快计量法修订工作进程。

5.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推动标准化法修订工作。着力解决立法工作中有关问题,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与国务院法制办的联系沟通力度,配合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推动尽早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6.着力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工作。借鉴应对甲流工作的经验做法,紧密联系国境卫生检疫实际工作,完善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力度,继续推进该法修订工作。

7.积极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从源头督导企业采取召回措施的法规制度,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认真组织研究各单位反馈意见,加强研究工作,力争尽早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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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快推进《设备监理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主动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开展设备监理立法专题调研工作。积极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加强对设备监理有关法规制度的研究,理清设备监理管理工作思路,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积极推动立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9.继续推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当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倡理性消费的现实需要,把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立法工作的良好契机,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条例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商品合理包装规范,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节约资源,规范包装行业。

10.稳步推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质量奖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地理标志保护条例》、《消费品安全法》、《质量振兴促进法》、《实验室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继续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夯实质检工作法制基础。

11.不断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规章。认真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及从业人员核准管理办法》、《进出境旅客携带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进境木材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制修订工作,加快检验检疫退运、销毁以及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等制度的研究步伐,进一步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制度。

12.大力加快涉及质量监管工作的部门规章立法进程。围绕质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关落实产品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提升质量水平的部门规章立法工作,确保有符合监管工作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可依,全力加快《消费类电子电气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修订进程。

13.着力加强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部门规章建设。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规定》等规章制修订工作,重点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配套规章立法工作。

14.认真做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加大对质检基础性工作的立法力度,切实发挥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质检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商品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人员执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立法工作。

三、建立健全立法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质检职能

15.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立法协调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制定的与质检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密切跟踪《粮食法》、《能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出入境管理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及时对相关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认真做好立法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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