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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贯彻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7-99780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6 23:58: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四川省关于贯彻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_〕1号)精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水利发展新要求

(一)深化认识。水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战略资源。我省是水资源大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以来,全省水利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滞后,旱洪灾害频发且危害加重仍然是我省的基本省情水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更加突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推进“两个加快”的高度,抢抓机遇,切实把水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全省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核心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抓紧建设一批既解决当前急需又关系长远发展的水利项目,着力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城乡水务改革与发展,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利用方式、水利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三个突破,建成水资源配置调控、水利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民生水利、水生态安全、水利科技支撑六大保障体系,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跨越。

(三)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强化。到202_年,基本完成“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任务,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70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5。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利防御洪涝和干旱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保证率不断提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有效降低,河流、湖泊、水库水质明显改善,民生水利成效更加显著。到202_年,再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利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水资源有效调控和合理配置,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建成水利强省。

二、突出重点,推进水利发展新跨越

(一)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水资源配置调控保障体系。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为核心,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十二五”期间建成武都、小井沟、二郎庙、永定桥水库等骨干工程,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亭子口灌区一期、大桥灌区二期、龙塘水库、寨子河水库、关刀桥水库等一批大中型工程。加紧建设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尽早开工渠江红鱼洞、泥溪、土溪口等控制型骨干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多渠

道筹集前期工作经费,做好水利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

(二)大兴农田水利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再造一个成都平原”,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提高灌溉保证率和农业用水效率。到202_年,基本完成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水利现代化灌区示范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排灌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考虑粮食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畜牧业)产业基地强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兴建农村机耕便民道,做到水网、路网、渠网配套。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和地震灾区倾斜。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坑塘用地视为农业用地。推行农村雨水回用工程。统筹“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维修和更新改造步伐,保障机电灌溉面积和常年提水能力的稳定,构建“蓄、引、提”结合的农业生产用水保障体系。加强小型泵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抗旱救灾和粮食生产保障作用。因地制宜修建一批低扬程小泵站,配套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核心区域需要的提灌设施。加强全省土壤水分自动站建设,对全省农业干旱实现无间隙动态监测预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加强水利血防工作。

(三)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构建水利防灾减灾保障体系。基本完成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六江一干”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洪水泥石流灾害灾后水利重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搞好重点河道整治,拓宽卡口断面,提高行洪能力。以县为单元,摸清水源短缺情况,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和山丘易旱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实施干旱草场和饲草料基地灌溉工程建设。加强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

(四)优先发展惠民富民项目,构建民生水利保障体系。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缺水地区、贫困地区、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饮用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等水质不达标问题,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方便水。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对农村饮水等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按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在电价、办证、水质检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到202_年解决全省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_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

(五)强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加强江河湖库等水源地监管,保护好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积极扩大森林覆盖率,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清水工程”实施,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控制网箱养

鱼,禁止施肥养鱼,加强水质监测,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等防治力度,实施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到202_年实现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突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严格建设项目防洪、水土保持、水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严格采砂许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六)加强水文气象基础建设,构建水利科技支撑体系。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易灾区水文、气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信息快速收集和共享,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强化应急机动监测预警,搞好水文站网、巡测基地及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水利科技进步,加大对水利科技研究的投入力度,积极搭建水利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做好节水灌溉、水土保持、水利现代化管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研究,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等防灾减灾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宣传普及水利科学知识,增强水利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三、创新机制,实现水利改革新突破

(一)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深化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完善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2_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全省各级都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市、县两级的30%由省统筹,省统筹部分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建立省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规模。落实好中央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的部署要求。加强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用于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各项涉水事务相关规费。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确保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水利工程设施和有效灌面占用、损毁补偿制度,依法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投入管理,健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水利投资监管和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筹措水利建设资金,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优惠贷款要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倾斜。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积极探索准公益性或经营性水利项目市场融资机制,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电开发等可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水利建设。支持

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

(四)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县级各部门安排和申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以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据。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同时,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农村水利建设要探索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建设新机制,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政策,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奖补机制,调动农民自主投入办水利的积极性。鼓励农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建设渠道、堰塘、机电井、小型提(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可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转让工程产权,所得收入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中央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五)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已成工程设施管理,合理划分事权,完善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纳入基本建设的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乡镇水利站体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创新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等形式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等进行自主管理。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

(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供水差别定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循环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末级渠系投入建管体制,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进一步完善国管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制度。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积极推行农业用水计量计价收费制度,推进以供定需、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四、强化责任,开创水利资源管理新局面

(一)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划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制定区域、行业

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强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的机制和技术创新,减少城市排污与水资源浪费。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节水改造,开展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示范工程建设,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建立健全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节水灌溉机具有关补贴。

(三)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完善水功能区划,科学核定河(湖、库)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制定入河(湖、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审查。对排污量已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加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和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五、合力兴水,构建人水和谐新格局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水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服务。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改革,加强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水利资金,加强资金的调度、监督和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扶持水利发展的土地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要加快用地预审,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环境保护、建设、农业、林业、畜牧业、扶贫移民、气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研究和认真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合力。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强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执行《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增强水法治观念。加快地方水利法规配套建设步伐,抓紧制定《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涉水法规,落实好《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对河道设障、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加强效能建设。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三)强化水利规划管理。明确水利规划在水资源开发中的法律地位,强化水利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利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水利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衔接,国民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也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

(四)切实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完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完善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机动服务组织,健全机动服务队网络。进一步落实基层水利站等条件艰苦岗位职工的津贴补贴政策,切实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五)营造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把水情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第二篇:安徽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水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科学治水与依法管水能力,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5年到l0年努力,力争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完成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地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全面提升防洪除涝能力,沿淮重点平原洼地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沿江万亩以上圩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全面完成安徽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到202_年,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大幅度降低病险率;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大中型泵站建设与更新改造;进一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受益区1000万亩;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建立完善全省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治理水土流失3300平方公里;各项水利改革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的水利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体系,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 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2_年1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_‟1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保障。我省处于南北过渡带和海陆过渡带叠加地区,长江、淮河横跨省境,河流、湖泊众多,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是典型的孕灾地区和水资源紧缺的省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持续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初步构建了防洪除涝和灌溉工程体系,水利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仍然是我省的基本水情,旱涝灾害仍然是全省人民的心腹大患,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的突出瓶颈,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刻不容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奋力开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全面加强综合水利工程建设

(一)围绕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结合全省新增22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实施,大兴农田水利建设。淮北平原要坚持旱涝兼防、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大中小沟清淤疏浚、涵闸农桥配套、机电井建设及设备配套为重点,以大沟为单元,着力抓好排灌配套和恢复发展灌溉,提高农田排涝抗旱标准;丘陵山区特别是江淮分水岭地区要以中小水库、当家塘、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和灌溉泵站新建与改扩建为重点,切实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对现有沟渠进行清淤、整修,蓄引提相结合,提高蓄水供水能力;沿江、沿淮和沿湖圩区重点实施圩堤和涵闸除险加固、沟河塘清淤及泵站更新改造,提高防洪除涝能力。要抓紧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制定“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分年实施计划和方案。确立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指导地位,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对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土地整治、扶贫、以工代赈等项目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水体污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饮用水水质达标。简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手续,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推进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积极开

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水电供区农网改造。

(二)围绕防洪保安,加快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完成新一轮治淮建设,实施行蓄洪区调整与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加固达标建设和重要支流河道治理;沿淮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行蓄洪区与滩区渐进式居民迁建工作。加快长江干流崩岸应急治理,整治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等长江干流重点河段;实施滁河、水阳江、青弋江等重要支流治理;对长江洲滩圩垸进行分类治理;开展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继续实施新安江干流整治。推进巢湖治理。建设下浒山、月潭水库。加强城市水利建设,加强市县城区和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以及示范园区、国家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城市水系改造、整治和沟通工程。突出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三)围绕供水安全,强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下决心解决淮北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完成引江济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实施引江济巢和淮水北调工程,积极推进其它区域性调水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扬溪源等中型水库工程。省辖市、县城基本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高度重视雨洪资源和中水利用。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推进淮北地区机电井建设,有效提高抗旱能力。

(四)围绕生态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崩岗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重点加强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地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每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以上。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各级政府应当编制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积极推进市、县(市、区)试点建设。加快长江、淮河和巢湖主要支流等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河流、湖泊、水库生态调控能力建设。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和大别山区水库群的保护。强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测系统和水环境应急监测系统。

(五)围绕防灾减灾,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设立省、市、县三级防汛抗旱督察专员;大力开展堤顶防汛道路改造;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高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能力,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水文监测站、墒情旱情监测点,拓展站网功能;加强水文巡测基地和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水文机动应急测报能力,建设安徽省洪涝旱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全面建设农田旱情测报系统和水库库区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完善水利通信设施和省水利数据中心建设,构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和大型灌区信息为一体的水利信息化系统,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四、加强水利投入和政策扶持

(一)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各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2_年高出一倍。自202_年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级财政都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省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在202_年的基础上,两年内从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新增收入中,再增加6亿元规模。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省级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要足额落实国家安排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适当加大省级配套比例。延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政策,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各级财政要保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管理经费足额到位。省级财政按照全省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省管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市县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且投入总量与增幅要有大幅度提高。多渠道建立乡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机制。市县财政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经费给予补助,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水规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足额征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皖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二)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投放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其中各级财政对公益性中央和省水利建设贷款项目,加大贴息力度,促进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农业银行、农村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支持发行地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和发展洪水保险。

(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规范设立水利投资公司,搭建水利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建立完善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水利项目。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度,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鼓励企业投入资金用于城镇段的中小河流治理,并给予政策优惠。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五、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一)创新水利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模式,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全省水利招投标监管体

系,统筹招标投标、建设市场、质量安全等监管措施,建立水利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水利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责任,优化水利建设环境。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明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对跨行政区划的水利工程原则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或委托主要受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一行政区划内的水利工程,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组织,落实管护主体,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巢湖流域统一管理体制调研,适时组建巢湖管理机构。

(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依法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出台《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和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方案,按照取用水监管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城市用水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依据,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源保护,落实城市供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到202_年基本建成市界和重点县界考核断面及重点用水企业的水资源监控管理体系。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入河湖排污总量通报。

(三)强化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建立健全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完善水政监察保障机制。加强河湖及其岸线管理,严禁在河道内非法采砂,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

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设省水利科技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水利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广一批实用先进技术,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展科普培训。

(四)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理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

(五)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出台《安徽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水利工程供水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降低农民水费支出,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取水和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稳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十二五”期间,逐步取消面向农民收取的排涝费,排涝站的人员工资及维修养护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排涝泵站排涝电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具体分担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研究制定。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管、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农水工程管护县长负责制。将水利建设和改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督查和考核。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好投资计划,并及时做好计划下达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预算资金的安排和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宣传、公安、环保、交通、林业、审计、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利建设,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全省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深化水利单位内部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支持安徽水利人才教育基地及高校水利专业建设,加强水利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省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全民学习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对涉及的有关政策要及时制定具体细则,合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第三篇: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联播):本台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决定说,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_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二要坚持统筹兼顾。三要坚持人水和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五要坚持改革创新。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

——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

——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合理开发水能资源

——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

——推进依法治水

——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决定最后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第四篇: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_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二要坚持统筹兼顾。三要坚持人水和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五要坚持改革创新。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

——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

——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合理开发水能资源

——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依法治水

——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第五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海林市委海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多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全市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兴建的各类水利工程,在抗御水旱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稳步增产、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水需求、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举全市之力大兴现代水利,水利投资实现历史性突破,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前所未有,水利事业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但是必须看到,由于长期以来水利投入严重不足,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流域性防洪控制工程少,江河堤防标准低,病险水库(塘坝)安全隐患多,农田抗旱排涝能力差,水旱涝灾害频繁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大患;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利用结构不合理,用水浪费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现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标准低,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旱涝保收田少,农田抗灾能力弱仍然是影响粮食稳产高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硬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切实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三要坚持科学发展,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管理。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注重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水利管理水平。六要坚持突出重点,系统建设。加快水利控制性工程建设,在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上取得突破。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发挥骨干工程作用,确保达产达效。

(三)主要目标。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全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推进粮食安全水利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加强万亩灌区、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灌排和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加快建设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田。“十二五”期间,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3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5万亩。到202_年,基本建成基础牢固、旱涝兼筹、节水增效的适应干旱常态化趋势的粮食安全水利保障体系。

米降低到40立方米,接近国家先进水平。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及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保护,有效提高水生态建设和保护水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万亩,是“十一五”末期的1.5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严重局面。滨水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品位得到显著提升。到202_年,基本建成区域独具特色的人水和谐的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体系。

——推进水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社会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行业管理能力。深化水利改革,在水利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明晰水利工程产权,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责任,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市、镇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指挥决策和水资源管理支撑能力。加快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与评价、水土流失监测等水利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水利信息服务,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到202_年,基本建成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水管理体系。

(四)重点任务。“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水能资源开发、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修复、滨水城市和旅游名镇等10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农田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新增1万亩粳稻种植面积。基本完成建设新安灌区现代化农业试点县工程,新兴渠首改造工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建设,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中型灌区4个(即:山嘴子灌区、新合灌区、山市灌区、旧街灌区)。完成庙山渠道防渗工程、新兴渠首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抗旱水利设施,加强旱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膜下滴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4936.64万元,建设102处水源工程,解决农村6.170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完成柴河供水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投资

50219.50万元,完成水资源保护项目。其中:投资21140万元,建设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6处;投资45269.5万元,建设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项。

——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协助建成林海供水工程;投资6890万元,开工建设斗银小(I)型水库。投资6800万元,建设海林城区二水源改扩建工程,扩建后规划规模为3万m/d,3增加2.5万m/d,新建及改造城市供水管网长度56公里。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总投入13695.6万元,新建城市排3水管网54020m,改造城市排水管道5290m;老城区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成分流制管网工程36670米。普及各乡镇的污水综合治理,长汀镇、柴河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各1座,其他乡镇建设氧化塘污水处理厂各1座。投资3000万元,建设柴河镇林海纸业污水处理工程1座。投资600万元,建2个(海林镇江北村、新安镇和平村)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海林城区海浪河堤防达标工程。投资1亿元左右,开工建设海浪河干流、红甸子河、山市河重点中小河流重点堤段治理工程。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在海浪河城区段新建2座强排站、在柴河镇区改造2座强排站工程。完成7条(斗银沟、八里地沟、窟窿别河、振兴沟、山市西沟、长石沟、卢家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400万元。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和防汛抗旱减灾保障管理体系建设。

——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进一步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投资1000万元,完成规划内4座小(Ⅱ)型(即:佛塔密、夹皮沟、洋草沟、八里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敖头渠首泄洪闸除险加固。

——水能资源开发工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建设大杨木、开化、发河、林海、姜葱沟、红旗、荒沟7座水电站,总投资88.1亿元。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1亿元,完成25条小流域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1.64平方公里,达到748.24平方公里。其中:坡耕地整治172.91平方公里、造林绿化73.36平方公里、生态修复50平方公里、其它治理5.38平方公里等措施,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3500万元,加快“两河一湖”生态治理工程,即:莲花湖省级重要生态保护区,海浪河、斗银河源头区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滨水城市和旅游名镇水利工程。大力推进海林城市和横道旅游名镇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17900万元,打造海林滨水城市景观和横道旅游名镇。海林滨水城市建设:总投资15900万元,建设海林市城区段滨水景观工程。其中:投资8700万元建设海浪河堤防带状公园;投资4000万元建设斗银河城区段两岸带状公园;投资1100万元建设黄金湾水厂绿地

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八)加强各类涉水资金整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由市政府牵头,各部门本着职能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各计其功,跟踪问效的原则,依据批复的水利规划,整合使用各类涉水资金,统筹安排各类水利项目。进一步完善整合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涉水资金整合监督考核体系。

(九)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国家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加大征收力度,增加收入规模。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足额征收,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农村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对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工程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财政部门要免征耕地占用税。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落实农村水电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非农业部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

三、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要根据我市水资源条件、防洪要求以及城镇化进程、人口规模和经济

0封闭管理,清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排污口。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海浪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禁止开发保护区,限制开发保留区,保护开发利用区。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加大河湖生态治理力度,改善城乡水环境。建设完成海林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推进3万人口建制镇和农垦、森工局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工业点源污水治理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治理,鼓励中水回用和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开发区废水无害化和减量化。要有计划地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严格实行地下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防止地下水超采,逐步控制减少地下水超采量,严禁超采深层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地下水污染预防和治理。

(十三)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考核监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行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基础支撑。

2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确保水利工程运行费和维修养护费足额到位。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实行分级筹措,分级负担。加强对防洪工程险工险段维修维护经费的投入,确保度汛安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要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行竞价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改制回收资金的管理,对收回资金,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发展农村水利,实行滚动发展。

(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积极探索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改革。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财政适当补贴、保障灌溉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十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设立市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服务队。市政排水管理处现有人员纳入全额财政统发拨款单位;设立市政排水管理处开发区分站。各镇水务站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人员配置与物资调拨全部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镇水务站现有人员与办公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全额拨款,灌溉水费收缴全额上缴财政统筹。各镇水务站要

4节约保护和有效管理等治水、用水、管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大兴农田水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十)推进依法治水。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水法规,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区域规划必须服从流域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要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市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要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成立市水政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增加执法投入,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处理好水利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纠纷,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一)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素质,切实提高水行政部门的行政能力、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专业技术管理类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60%。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弘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新时期子荣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十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市情水情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以水富民、以水兴业”的伟大实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川省关于贯彻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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