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
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主要职能:
1、及时调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
1、接待日常来电、来访咨询群众、解答咨询、代为书写司法文书;
2、按照上述关于案件范围的规定,受理并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条件的报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根据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及时办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案件(包括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调解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案件卷宗的区别:法律援助案件是接受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提供的法律服务,因此,应该有申请表、审批表、经济困难证明、和解协议、结案报告;人民调解是帮助双方当事人的居中调解行为,不是代理一方,制作的是人民调解书;符合法律援助案件条件的人民调解案件应在制作人民调解书的同时制作一份和解协议,分别装卷)。
4、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5、认真做好《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系统》的登记和日常维护、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系统的应用
案件管理——案件登记——申请类登记
进入系统—案件办理(包括案件接收、个人在办、单位 在办、个人已办结、单位已办结)
咨询管理——咨询维护——咨询登记页面
投诉管理(包括投诉维护、投诉处理)——登
记页面
法律帮助
第二篇:工作站职能
工作站职能
1.组织小区和园区中的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小区管理和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在小区内开展各项文化活动,提高小区的文化品位,提升广大群众的精神境界。
4.广泛听取并及时反映广大群众对村级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总支及村委会做好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在广大群众与党总支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村级的稳定。
5、关心小区内在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群众,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6.宣传、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极参与小区管理和园区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协助党组织做好所在小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党总支反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
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篇: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范文模版)
四川省中江县龙台中学
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江县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江司发【2014】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依法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服务内容
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学生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维权事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
三、组织形式
我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学校和县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工作,工作站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工作站站长政教处主任代作安同志担任,副站长由我校法制副校长胡勇同志担任。学校日常事务由校团委书记刘俊具体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
(二)负责青少年学生涉法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律咨询;
(三)负责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援助的调研及宣传工作;
(四)负责对青少年学生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五)负责做好涉法来访、来信及来电投诉的登记工作。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信息、工作报表、工作计划及总结。
2014年12月15日
第五篇: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一、免费解答辖区内公民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热情为困难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法律事务。
三、协助本辖区内各单位,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办理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警行为规范
一、依法行政,不得越级、越权、侵犯;
二、严守法纪,不得贪赃枉法;
三、秉公尽责,不得以权谋私;
四、忠于职守,不得推委、贻误工作;
五、维护职务信誉,不得弄虚作假;
七、艰苦奋斗,不得奢侈浪费;
八、树立宗旨意识,不得侵犯群众利益;
九、遵守社会公德,不得酗酒滋事、参与或者支持黄、赌、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