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造价工程师考试要点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二、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三、造价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四、国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简介
一、造价工程师及其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一)造价工程师的概念:我国的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二)专业素质根据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特点和能力要求,其专业素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价工程师应是复合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2、造价工程师应具备技术技能。
3、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人文技能:与人共事的能力和判断力。
4、造价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能:了解整个组织及其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的能力。(了解整个组织以及自己在组织中的作用的能力)。
(三)身体素质: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宽广的胸怀,以适应紧张、繁忙和错综复杂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四)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
2、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
3、勤奋工作
4、诚实守信
5、尊重同行
6、廉洁自律
7、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8、保密义务
9、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一)、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一定年限后,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试科目:
3、证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统一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凭证。
4、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原国家建设部颁布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定得到逐步完善。
(二)、注册
(顺序更改一下注册
1、注册管理机关,注册条件和程序。
2、初始注册,延期注册和变更注册。
3、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和撤销。
4、重新注册、暂停执业、信用制度。
5、不予注册的情形。
6、注册证书和印章。)
1、注册管理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内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省级注册、执业活动初审机关,国务院其他部门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部门注册初审机关。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单位。
3)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程序: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初审5天,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决定。
(3)初始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注册的,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下列材料(7种):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5、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
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
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
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
复印件。
7、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台港澳
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延续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5种)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对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6种)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
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
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复
印件
6、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
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机关核发。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7)不予注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0条)
1、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4、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
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
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
满3年的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
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8)注册证书失效。撤销注册及注销注册。
1)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1、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2、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3、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4、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
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许可的4、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
撤销
3)注销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
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布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9)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0)暂停执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1)信用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三)执业和继续教育
第二篇:造价工程师考试考试流程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
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日常工作由建设部
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报考条件
全国: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年限的证明。
报考条件除专业以外,工程经济类专业也可报考。Top↑
第三篇: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
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
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需要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
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五月份已开始陆续报名。
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免考规定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经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考试周期
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第四篇:2012公路造价工程师考试
北京中交金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公路工程造价师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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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22184454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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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
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级定额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打印准考证: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务工作。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考点设在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辖市。
2.省级定额站应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报考人员材料审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010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无变动等。
(2)集中汇总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变动信息,函报部职业资格中心。
(3)确认准考证信息,开通准考证打印权限。
3.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考点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部在考试期间派员抽查。
三、乙级资格考试
乙级资格考试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方便考生和各地考试组织实施单位,与甲级资格考试同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考点所在地的省级定额站要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报送报考人员变动信息。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核查有关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对有关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考点应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并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从2012年3月23日17时至3月25日18时。请有关省级定额站于2012年3月12日前将甲级资格考试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编等)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联系人:张炬,电话:(010)82017086。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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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2011
2011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一、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一)熟悉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基本内容;
(三)熟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四)熟悉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二、工程经济
(一)掌握资金的时间价值及其计算;
(二)掌握投资方案经济效果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三)熟悉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四)熟悉方案优化方法 —— 价值工程;
(五)熟悉工程寿命周期成本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三、工程财务
(一)了解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
(二)熟悉项目资金成本、资本结构与项目融资方式
(三)了解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四)熟悉项目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五)熟悉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四、工程项目管理
(一)熟悉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项目建设程序;
(二)了解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三)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四)掌握工程项目的计划体系、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五)熟悉流水施工组织方法、网络计划技术;
(六)了解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法律法规
(一)熟悉国内外法律体系及代理、财产所有权和债权、诉讼时效;
(二)掌握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三)熟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的有关内容;
(四)了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标准化法、保险法及税收法律法规。
第二科目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一、工程造价构成(一)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二)掌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构成与计算;
(三)掌握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四)了解世界银行建设项目费用构成和国外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一)熟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二)熟悉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指标编制;
(三)熟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工程单价的编制;
(四)熟悉各种计价定额的编制;
(五)熟悉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规范;
(六)熟悉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三、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一)了解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二)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
(三)熟悉各类财务基础数据的测算;
(四)了解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内容;
(五)掌握建设项目财务分析报表的编制;
(六)熟悉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方法。
四、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一)了解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二)熟悉设计方案的评价;
(三)掌握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查;
(四)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
五、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的签订
(一)了解建设项目招标的分类及内容
(二)熟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程序和招标文件的构成;
(三)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其投标报价;
(四)熟悉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程序,熟悉投标策略;
(五)熟悉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定标;
(六)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七)了解国际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和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六、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一)掌握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二)掌握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三)熟悉工程价款的结算;
(四)熟悉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掌握投资偏差分析的方法及纠正措施。
(五)了解FIDIC等合同条件下工程价款的结算;
七、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竣工后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了解竣工验收的范围、依据、标准和工作程序;
(二)熟悉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三)熟悉保修费用的处理;
(四)掌握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第三科目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一、安装工程材料
(一)熟悉安装工程材料的分类、性能和用途;
(二)掌握型材、板材、管材、线材的种类、性能和使用。
(三)掌握常用管件、附件的种类、性能和使用。
(四)熟悉防腐、绝热材料的种类、性能和使用。
(五)熟悉电气材料与器材的种类、性能和使用。
(六)掌握以下三个专业工程组常用材料的种类、性能和使用(A、B、C可选考其一
A、管道工程供热、供水、通风、空调及燃气;
B、工业管道、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
C、电气、电信、自动控制及仪表。
二、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一)掌握焊接、热处理、吹扫、清洗、除锈、刷油、绝热施工工艺和方法;
(二)熟悉切割、脱脂、钝化、预膜、衬里施工工艺和方法;
(三)熟悉压力试验分类和方法;
(四)了解吊装方法和分类。
(五)熟悉所选专业工程组的工程系统组成,主要设备的种类、规格及性能。
(六)掌握所选专业工程组的主要设备和管线安装。
(七)了解所选专业工程组的系统调试。
三、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一)了解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分类、作用;
(二)熟悉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基本内容;
(三)掌握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内容与编制方法。
四、安装工程计量方法
(一)掌握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熟悉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方法;
(三)了解安装工程不同清单和不同计价阶段的工程计量。
(四)掌握所选专业工程组计量实务。
09年新版教材知识体系变化
2009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部分)所使用得着教材不同于往年,是2009年新出版的教材。2009年版教材同上一版(2006年版)教材相比,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第一,知识内容大幅增减。同2006年版教材相比,2009年版教材总体页数变化不大,减少了12页(06年版教材为443页,09年版教材为431页),但是内容增减很大,例如2006年版教材的第三章安装工程施工组织中最重要的考核知识内容——第三节施工进度计划(即流水与网络),被全部删除;同时,新版教材扩充了不少内容,如2009年版教材增加了两章内容,即第三章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和第四章安装工程计量。
第二,知识内容所在章节作了较大调整,如2006年版教材的第三章的第一、二节的原有内容现调整后分散在2009年版教材第三章的各节中,06年版第四章通用安装工程第五节安装工程计量的知识内容现调整至09年版教材第四章第二节工程量清单计量中。
第三,虽然知识框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其知识细节内容有了较大更改。最明显表现在最后一章电气、电信、自控和仪表安装中,该章篇幅有70多页,同06年版的教材相比,大部分章节的细节知识点都作了更新。
2.试题结构与教材结构内容简介
虽然新版教材作了上述较大修改,但是从试题结构角度讲,教材仍沿用了以往的整体格局,即教材的知识内容仍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通考知识,考生必须回答该试卷部分的所有题目。这一部分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组成,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第二部分为专业选考知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或实际工作情况从此部分的60题中任选20题回答。每题1.5分,共计30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安装工程材料、第二章: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第三章: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第四章:安装工程计量和第五章:通用工程安装,该部分教材按照由基础知识到最终安装实际应用工程的思路编写。第一章中介绍了安装工程中用到的一些基本材
料和器材(这是安装工程的材料和器材的基础);第二章中介绍了一些常用的安装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这是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基础);这两章是技术基础知识。第三章和
第四章介绍了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和计量的基础原理和知识;这两章是管理基础知识。最后,在第五章中介绍了实际工作中常用到的几类安装工程。
在第二部分专业选考题部分中,教材平行地介绍了给排水、暖通空调和燃气工程安装(第六章),工业管道、静置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第七章),电气、电信、自控和仪表工程安装(第八章),用以满足不同专业人士的实际知识需要。
第四科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2、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3、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分析。
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
1、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综合评价法;
2、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3、工程网络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
1、工程量计算与审查;
2、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编制;
3、工程量清单计价;
4、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5、工程造价信息的应用。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与方式;
2.建设工程评标与定标;
3.建设工程投标策略的选择与应用;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与主要内容;
2、工程变更的处理;
3、工程索赔的计算与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
六、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1、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2、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投资偏差分析;
3、竣工决算的编制。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教材依然分为六章。但是每章内容有删改和增加:
案例题目 删除和增加
第一章 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共8个案例 删除了1个,增加了2个
第二章 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 共15个案例 增加了3个
第三章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 共9个案例 删除了3个,增加了2个
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共13个案例 增加了1个
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共14个案例 删除了1个,增加了1个
第六章 工程价款结算与工程决算 共12个案例 增加了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