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县干部“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
我县干部“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汇报
县委:
近日,县委信访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维稳办联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干部“下访月”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下访月”活动是我县实施亲民工程、“争当农民好儿子”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手段,是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县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级领导率先“下访”。自“下访月”活动开展以来,36名县级领导深入挂包乡镇、部门(单位)安排督促“下访月”活动的开展,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进行“下访”,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切实解决挂包的重要信访案件和“下访”排查的具体问题。36名县级领导共“下访”75人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47个。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全县各级干部在“下访月”活动中积极参与“下访”,并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和整改。全县各级干部共“下访”50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752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10个。“下访月”活动的开展,既促进了各级干部的作风转变,又进一步了解了社情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有利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下访月”活动的开展虽有所行动,但活动的开展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有的对“下访月”活动的认识不充分,至今没有深入领会《通知》的精神,声称没有收到文件;有的对“下访月”活动安排布置不扎实,缺乏跟踪督查;有的在“下访”活动中对问题的排查不全面、不具体,工作停留在安排布置上,缺乏系统的安排布置;有的对排查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解决也不坚决、不彻底,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如:蹬子吊桥的整治和西城新区危岩的排险工作。二是“下访”活动的责任制不明确。少数部门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县委排查的重要信访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致使有的问题久拖不决;如规范蹬子电站库区用电秩序引发的问题。三是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县级单位的领导对“下访月”活动都只是做了安排,既没有亲自进行深入“下访”,更没有靠前进行跟踪督查。四是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恼火”思想。没有动真情、出实招去解决问题,一味说无钱办事,遇事踢皮球、绕道走,甚至对份内的事上推下卸,“畏难恼火”思想严重。主要表现在工程款的拖欠兑现问题。
为切实把“下访月”活动推向深入,使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化解和整改,确保社会稳定,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干部“下访”活动的长效机制。县级领导每季度,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下访”,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报交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下访”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负责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和挂联乡镇的“下访”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扎实解决“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对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县委、县政府要定期听取县级领导干部的汇报,县级领导定期听取分管工作内和挂联乡镇的汇报。四是畅通“下访”信息渠道。各级各部门必须及时反馈“下访”活动中的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全县安全稳定信息。五是县委、县政府要不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些问题带有共性,对这些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研究,为各级干部解决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六是将干部“下访”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下访”是各级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要把“下访”纳入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落实县委组织部或县纪委牵头实施,定期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目前影响稳定的主要问题和急需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全县“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发现,目前时近年终,以下一些情况是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一是要求乡镇偿还债务问题;二是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拖欠工程款问题;三是涵水、元山、岳家等乡镇场镇开发占地补偿问题;四是贫困家庭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五是机构改革中清退的临时人员要求兑现清退补偿及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
目前急需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有:一是规范蹬子电站库区用电秩序引发的问题(经贸委提供方案);二是原区委、区公所,工委、办事处退休人员要求将福利待遇纳入县上直发的问题(组织部提供方案);三是“三大工程”伤残人员要求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水利局提供方案)。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我县干部“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委:
近日,县委信访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维稳办联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干部“下访月”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下访月”活动是我县实施亲民工程、“争当农民好儿子”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手段,是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县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级领导率先“下访”。自“下访月”活动开展以来,36名县级领导深入挂包乡镇、部门(单位)安排督促“下访月”活动的开展,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进行“下访”,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切实解决挂包的重要信访案件和“下访”排查的具体问题。36名县级领导共“下访”75人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47个。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全县各级干部在“下访月”活动中积极参与“下访”,并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和整改。全县各级干部共“下访”50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752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10个。“下访月”活动的开展,既促进了各级干部的作风转变,又进一步了解了社情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有利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下访月”活动的开展虽有所行动,但活动的开展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有的对“下访月”活动的认识不充分,至今没有深入领会《通知》的精神,声称没有收到文件;有的对“下访月”活动安排布置不扎实,缺乏跟踪督查;有的在“下访”活动中对问题的排查不全面、不具体,工作停留在安排布置上,缺乏系统的安排布置;有的对排查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解决也不坚决、不彻底,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如:蹬子吊桥的整治和西城新区危岩的排险工作。二是“下访”活动的责任制不明确。少数部门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县委排查的重要信访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致使有的问题久拖不决;如规范蹬子电站库区用电秩序引发的问题。三是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县级单位的领导对“下访月”活动都只是做了安排,既没有亲自进行深入“下访”,更没有靠前进行跟踪督查。四是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恼火”思想。没有动真情、出实招去解决问题,一味说无钱办事,遇事踢皮球、绕道走,甚至对份内的事上推下卸,“畏难恼火”思想严重。主要表现在工程款的拖欠兑现问题。
为切实把“下访月”活动推向深入,使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化解和整改,确保社会稳定,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干部“下访”活动的长效机制。县级领导每季度,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下访”,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报交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下访”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负责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和挂联乡镇的“下访”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扎实解决“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和领导责任追
第三篇:我县干部“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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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委信访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维稳办联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干部“下访月”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下访月”活动是我县实施亲民工程、“争当农民好儿子”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手段,是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县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级领导率先“下访”。自“下访月”活动开展以来,36名县级领导深入挂包乡镇、部门(单位)安排督促“下访月”活动的开展,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进行“下访”,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切实解决挂包的重要信访案件和“下访”排查的具体问题。36名县级领导共“下访”75人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47个。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下访”。全县各级干部在“下访月”活动中积极参与“下访”,并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和整改。全县各级干部共“下访”50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752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10个。“下访月”活动的开展,既促进了各级干部的作风转变,又进一步了解了社情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有利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下访月”活动的开展虽有所行动,但活动的开展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有的对“下访月”活动的认识不充分,至今没有深入领会《通知》的精神,声称没有收到文件;有的对“下访月”活动安排布置不扎实,缺乏跟踪督查;有的在“下访”活动中对问题的排查不全面、不具体,工作停留在安排布置上,缺乏系统的安排布置;有的对排查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解决也不坚决、不彻底,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如:蹬子吊桥的整治和西城新区危岩的排险工作。二是“下访”活动的责任制不明确。少数部门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县委排查的重要信访问题落实整改责任,致使有的问题久拖不决;如规范蹬子电站库区用电秩序引发的问题。三是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县级单位的领导对“下访月”活动都只是做了安排,既没有亲自进行深入“下访”,更没有靠前进行跟踪督查。四是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恼火”思想。没有动真情、出实招去解决问题,一味说无钱办事,遇事踢皮球、绕道走,甚至对份内的事上推下卸,“畏难恼火”思想严重。主要表现在工程款的拖欠兑现问题。
为切实把“下访月”活动推向深入,使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化解和整改,确保社会稳定,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干部“下访”活动的长效机制。县级领导每季度,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下访”,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报交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下访”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负责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和挂联乡镇的“下访”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扎实解决“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下访”中排查的具体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对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县委、县政府要定期听取县级领导干部的汇报,县级领导定期听取分管工作内和挂联乡镇的汇报。四是畅通“下访”信息渠道。各级各部门必须及时反馈“下访”活动中的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全县安全稳定信息。五是县委、县政府要不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些问题带有共性,对这些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研究,为各级干部解决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六是将干部“下访”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下访”是各级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要把“下访”纳入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落实县委组织部或县纪委牵头实施,定期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目前影响稳定的主要问题和急需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全县“下访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发现,目前时近年终,以下一些情况是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一是要求乡镇偿还债务问题;二是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拖欠工程款问题;三是涵水、元山、岳家等乡镇场镇开发占地补偿问题;四是贫困家庭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五是机构改革中清退的临时人员要求兑现清退补偿及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
目前急需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有:一是规范蹬子电站库区用电秩序引发的问题(经贸委提供方案);二是原区委、区公所,工委、办事处退休人员要求将福利待遇纳入县上直发的问题(组织部提供方案);三是“三大工程”伤残人员要求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水利局提供方案)。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四篇:干部大下访
不走过场,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 青峰镇 武晓军
青峰镇胡豆坪村地处永川西郊,距城区3公里,由原来三个村合并而成。经过多年的发展,胡豆坪逐渐形成了家具,蔬菜,就近务工为特色的发展格局。青峰政府结合各个村的发展实际,将干部分解到各个村,进行大下访活动。大下访活动开展以来,我村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群众眼中干部坐办公室,不下来倾听的声音少了许多,大下访畅通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通过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我们也了解到了几方面比较真实的情况,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群众的合理诉求也得到有效回应。
一、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必须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才能对症下药
大下访活动是干部与群众互动的过程,对群众的基本情况不了解,对群众所在社的发展状况不了解,就了解不到群众的核心诉求。因此,我们积极与村社干部对接,实地查看了解各社的发展状况,包括每家每户的人口,就业,婚姻状况等等,更重要的是了解他的社会关系,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关注贫困户,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压力大的户,家里有青壮劳动力且一直从事传统农业,无发展新举措的的户。
体会之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华而不实
在下访活动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政府的形象,必须注意。群众的眼睛 是雪亮的,任何虚假都逃不过他们的视线。在胡豆坪两项制度衔接过程中,我们就特别注意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多次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将两项制度的出发点和政策要求与代表进行了学习,定出初步方案,随后,镇干部与村干部分赴3个小村,进行候选人的投票。其中13村部分候选人群众认为不合适,重新进行了新的候选人的选出。特别是前段时间来,因为受灾我村遭受较大损失,上级有5000块钱的灾后临时救济款,需要在两天内完成。我们镇干部在与村干沟通后,马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紧急部署,通过村民代表的多次讨论和推举,最后将受灾严重,无住房居住,生活困难的21户纳入补助对象,在随后的时间里并未听说有其他群众对公平公正质疑的声音,体会之三,镇街一级领导班子的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这一方式特别受群众拥护。今年7月1日,按照区委相关要求,冯镇长,唐委员,驻村干部一起来到胡豆坪新服务中心点,通过召开院坝会的形式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在村干部的带头下,群众的思想包袱打开,群众畅所欲言,镇村干部听到了许多以前没有听过的真话,大实话。在搜集到问题中,涉及到排污,乱建,企业和小作坊环境污染,村级服务中心资金筹集,垃圾池,天然气,花椒栽培,移民项目的追踪问题等等,冯镇长都认真笔记并一一答复,部分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跟踪限期办理。群众意犹未尽,不时有群众加入倾听。
二、几点差距
通过干部大下访活动,我清醒认识到,对照群众的需求我们还有许多准备不足的地方。
(一)、对国家各项农村政策的理解不够,群众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而我们的镇街干部往往是某一方面的能手,但有些方面,有些政策就不太熟悉甚至陌生,这就需要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政策的不断学习和完善。
(二)、需要了解群众的疾苦,了解他们的所想所需,只有深入群众中去。镇街干部在本职工作和下访如何平衡时我们必须面临的实际问题,许多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往往对下访的时间投入的不够。
三、几点建议
(一)、各驻村干部要有明确的目标,切实解决群众苦难,解决问题不在于多,抓住典型,重在引导。
(二)、大下访结合驻村的发展实际,估计现在及今后可能面临的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提早学习政策和应对。例如胡豆坪秋后西三环的征地问题等等。
(三)问题重在解决而不仅仅停留在解释层面。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给予积极地回应,并做到定期跟踪。对于群众的不合理诉求细致解释并明确答复,不能让心存幻想。特别是针对不合理上访问题需慎重处理,以免为了所谓的“和谐”而影响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篇:干部大下访
白马镇“12345”工作法开展干部“大下访”
召开一次例会。白马镇党委政府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听取综治信访的情况汇报,共同分析信访稳定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措施。对有难度的个案,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办理原则和办法;对进展缓慢的案件落实专人加强督办,限时办理。
建好“两个台帐”。分别建立社情民意台帐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台帐,做到社情民意心中有数、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矛盾化解不留隐患。在充分走访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建立村(社区)居民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业、居住状况、家庭年收入、主要收入来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社情民意台帐,全面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体和上访群体的基本情况;在收集整理辖区内矛盾纠纷问题的基础上,建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台帐,每月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对苗头性问题加强预防,对出现的矛盾进行及时化解,力争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采取“三访”措施。即采取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公开接访的方式开展“大下访”活动,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领导及机关内干部每人每月下访不少于4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妥善处理各自分管领域中出现的信访稳定问题。
落实“四包”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发生。
坚持“五必”走访。即在干部“大走访”活动中,坚持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地方必走访,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走访,因政策等原因引发矛盾纠纷的地方必走访,遭受自然灾害的地方必走访,偏远贫困地方必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