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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电商与北极绒儿童保暖内衣签署合作协议(共五则)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7-66544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14:22: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淘大电商与北极绒儿童保暖内衣签署合作协议

北极绒是最早的保暖内衣品牌之一,正昂首屹立在保暖内衣行业潮头。14 年来,北极绒获得“驰名商标”、“免检产品”、“消费者协会3 15 标志商品”、“上海市著名商标”、“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 VPS 先进单位”、“保暖内衣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等数几十项荣誉,拥有20 多项专利,以及由5000 余家各级经销商组成的庞大完善的销售网络,创造了累计销售产品8000 多万套的经营神话。

当下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深深影响了线下传统企业的经营策略,作为一个老牌的传统企业,加速触网,实现产业升级是必不可免的。江苏淘大电商以其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经验,出色的业务能力,先后获得了南京丰盛,江苏联通等众多企业的信赖。日前,江苏省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一行专门考察了江苏淘大位于仙林的总部,对公司的发展表示支持,对目前的情况表示肯定。

极绒集团在经过数次考察之后最终选择江苏淘大作为自己的伙伴,更使得江苏淘大的实力得到了肯定。

第二篇:淘大电商与ANUXE爱丽仕签署天猫托管合作协议

淘大电商与ANUXE爱丽仕签署天猫托管合作协议

2013年7月,江苏淘大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天猫爱丽仕旗舰店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由江苏淘大电商负责爱丽仕旗舰店的电子商务天猫托管事宜。

爱丽仕旨在研究最合适亚洲女性的产品,打造出“最美孕妈妈”。爱丽仕首创“定制孕内衣”,以最佳的面料、最合理的设计及工艺,生产出最合适亚洲孕妈妈形体的产品,并通过升级健康指标,达到A类婴幼儿用品标准的标准,由内而外为孕妈妈提供保护,令孕育更健康快乐。作为专业的孕期服饰公司,爱丽仕始终不遗余力的为满足孕期妈妈对美的追求而奋斗,通过对舒适的源泉、维系健康孕期的重点——面料及孕期形体的科学研究,创造安全、舒适的孕期方案。2010年上海世博会,爱丽仕荣幸的成为中华母婴健康协会的主荐品牌。

江苏淘大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8年实战经验,总部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国家金港科技园,有1200平米运营基地,是全国最大运营外包基地。淘大电商与多家品牌企业合作,以其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电子商务经验,出色的业务能力,先后获得了柚子美衣、江苏联通、丰盛集团等众多企业的信赖。日前,江苏省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一行专门考察了江苏淘大位于仙林的总部,对公司的发展表示肯定与支持。也正是淘大电商的专业实力,得到了爱丽仕的亲睐,双方就此建立了合作关系。

通过一次又一次成熟的企业合作与交流,淘大电商正在不断发展,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前进。我们坚信,淘大电商必将在未来创造更为辉煌的成绩。

第三篇:电商合作协议(定稿)

当前位置:随笔吧>范文大全>合同范本>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时间:2016-08-09 07:46 阅读:117次

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配图 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受理行客户经理。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指为商户提供集供应链管理、多渠道支付结算等定制化的商务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核心商户:指与乙方签订协议,通过使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与客户进行资金结算的商户,即本协议中的甲方。

多渠道支付:指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确认的电子支付指令为依据,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b2b支付、b2c支付、c2c支付、智付通支付及其他渠道支付。

(二)甲方为乙方的核心商户,乙方为甲方提供“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客户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需要进行网上支付时,自助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多渠道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电子支付指令,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的电子指令为依据将客户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三)服务支持

1、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基础数据迁移、系统升级、快速业务处理响应、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服务。

2、业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操作培训、系统运营维护、简单工作流配置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申请办理“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时,应填写《“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应确保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甲方应予全额赔偿。

(二)甲方开通的支付方式以乙方审核通过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的支付方式为准。

(三)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发布的系统功能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甲方在系统使用中产生疑问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技术咨询和查询要求。

(四)甲方应正确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并妥善保管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甲方知悉并同意,系统登录账号、密码是乙方判别甲方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唯一标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系统认证即视为甲方行为。如因甲方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善、密码泄露、甲方操作失误等产生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甲方根据自身管理需求在系统登录帐号项下建立用户名和密码,凡使用甲方建立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系统操作均视为甲方行为,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六)甲方负责处理客户对商品和服务提出的各种需求,包括咨询、投诉、退换货等;由此引发的投诉及相关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不得利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内容及从事洗钱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八)甲方确保向乙方发送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九)甲方对其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业务存在疑问的,有权在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出查询要求。逾期提出查询要求的,乙方有权不予受理。

(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使用培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通“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支付方式为其提供多渠道支付结算服务,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涉及甲方与客户交易取消等原因需要进行款项划转的,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或者司法机关等外部有权机关指令划转相关款项。

(三)乙方有权单方面根据“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升级等业务需要,暂时中止提供本业务,但乙方应提前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权单方面对提供的服务项目或者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乙方应提前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如不接受调整的,需要在乙方公示期内与乙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服务,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服务调整。

(五)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交易数据,乙方应将甲方的数据视同金融业务数据管理。

(六)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资料,生成服务器证书,并完成“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接口的配置。

(七)根据甲方业务应用需求,乙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甲方开设指定账户,并设置账户性质。

(八)有下列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收到的甲方交易数据信息不完整或者信息内容有误,从而无法正确执行客户的电子指令;

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操作流程进行正确操作造成损失的;

3.甲方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

4.其他属于不可抗力或者不属于乙方过错的情况。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及本协议。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1.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声誉的;

2.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赌博等非法产品、服务的;

3.商品质量低劣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

4.提供商品或服务引发投诉,影响较大的;

5.信誉低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对其他商户存在欺诈行为的;

6.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多渠道电子支付产品进行交易的;

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已无经营资格的;

8.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9.其他有损合作方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甲方对乙方解除本协议有异议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使用乙方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下列标准支付费用:

1、开通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2、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3、其他:。

甲方申请“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支付上述费用;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中扣收。如甲方停止使用本服务,乙方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二)涉及农行的电子商务交易结算费用按乙方对外公告的标准执行。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的选择以及交易手续费金额、费率等约定按照“甲方申请,乙方同意”的方式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确定。

第五条、差错处理

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差错,甲乙双方应当以乙方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共同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差错,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第六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软件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除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合作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权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被撤销、终止或者失效以及乙方中止提供服务而不予履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给合作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合作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

(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三)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或者甲方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根据甲方逾期天数按逾期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日计算。

(五)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可以从甲方在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应付款项。甲方对此有异议的,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扣收的甲方应付款项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获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

第八条、免责条款

(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各自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

(二)因供电系统或通讯系统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乙方免于承担责任。

(三)乙方仅为甲方与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服务,一切因交易商品质量、交付等引发的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以及甲方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题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履行期限

(一)《“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通过该申请表约定业务种类、支付方式等服务内容。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三)有效期满前,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有效期满双方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逐次顺延壹年,甲乙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声明:

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如以上声明与事实或甲方真实意愿不符,甲方请勿签字/盖章;如相符,请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个人客户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电商培训班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举办“电商培训班”,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双方的基本条件 甲乙双方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条 合作内容 组织举办电商培训班”。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期数待定。培 训 费: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为主办方,乙方为合作培训方。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以自身名义发布文件通知,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具体项目活动。

(二)招生学员经费(食宿、误工补贴)均有甲方向当地政府申请支

付。

(三)负责合作项目内容的招生工作。

(四)负责提供学员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硬件设施。

(五)负责安排乙方讲师的食宿。

(六)甲方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按事先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的培训方案)。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合作项目内容的培训工作。

(二)保证培训内容、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各个阶段乙方所提供培训方案来进行培训,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学员及甲方的利益及声誉。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要求操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的信息或资料不得泄露。

(四)乙方讲师需持有相关讲师资格证书,并向甲方备案。

(五)乙方需提供培训所需的电商教育培训等相关资质并备案。

(六)乙方需保证甲方招生学员毕业率95%以上,且颁发相关结业证书。

(七)乙方培训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培训。

(八)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培训时间和要求进行各个阶段培训课程,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开班培训时间。

(九)乙方对运作该项目给予支持,解答参加单位及个人对项目情况的有关咨询。

(十)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六条 利益分配

(一)项目由乙方设立帐户,项目款拨付后扣除乙方讲师费用,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全部转到甲方账户。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讲师费用。具体支付的时间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讲师费用发票。

第七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项目活动圆满完成。

(三)由于法定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由于乙方行为造成客户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权过问事情处理的有关情况。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件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造成损失的幅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淅川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出现法定不可抗力而终止或解除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一)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的,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银行账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电商培训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汝州电子商务培训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进行培训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培训内容: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科技示范、政策法规、农村金融、致富信息及电商实战操作等等。

2、咨询要求:学员能够完成全部课程,结课考核成绩达标,能够自主操作运营淘宝店铺。

3、培训方式:理论学习实操,训练店铺运营指导,组织学员分享交流:学员俱乐部组建。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组织培训工作: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拟定双方认可的培训方案,并同步开始实施,具体进度遵照培训方案。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组织培训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学员个人信息及背景资料;(2)学员及所在企业需求;

2、提供工作条件:

(1)培训场地,投影、电脑、网络等设施;

3、其他: 配备专门的培训项目负责人,使得双方沟通顺畅,并保证培训课程顺利开展。

为使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双方有维护对方知名度的责任,并允许对方在对外宣传报道中提名;甲乙双方将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未经甲、乙双方许可,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提供给受训学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4月 10日

淘大电商与北极绒儿童保暖内衣签署合作协议(共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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