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心小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小学:
根据国家、省、***市、***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教〔2006〕12号),结合我中心小学的实际,现就***中心小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多,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在教育系统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教育部门的形象,腐蚀了干部和教师队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小学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教育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中心小学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教育,教育行政权力和学校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立起适应我中心小学教育系统实际的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我镇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中心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与检察、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各学校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统一校服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国内外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仑苍中心小学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校也要召开相应的会议,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上
第二篇: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和国家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决策。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紧紧抓住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依纪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项重点,通过行之有效的效能监察手段,既认真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又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矿区稳定,努力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维护大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煤炭市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有利于建设平安、高效、和谐矿区。
(二)明确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症结,着力解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煤矿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界限,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商业交易中的一般性不当行为,要通过自查自纠,认识错误,进行纠正。构成违法违规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已经触犯法律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按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四)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企业改革建设发展相适应。要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管理机制,切实规范煤矿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的交易行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在集团公司各种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项目的概算、结算、决算和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在购买各种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未按招投标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
(三)在产权交易、资源共享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按照领导小组的布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文件,督促、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组织案件线索排查处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方法步骤
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8月开始,至2007年3月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2006年8月底前)
集团公司拟用一个月的时间,以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学习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要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加强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廉政谈话,签定廉政承诺书,积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9月―12月)
1、进行自查。各单位和部门既要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又要对自身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要通过审查营销
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方式方法,认真查找经营决策、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及重点岗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2、进行自纠。对查找出的一般性问题要限期进行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分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注意从源头抓起,进行综合治理。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各单位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有关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的书面综合报告。
2、对自查、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对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及监督约束长效机制,防范商业贿赂再次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07年2月―3月)
通过前三阶段工作的开展,认真查找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写出书面总结并上报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到“四个结合”: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八荣八耻”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发现问题、查办案件、加强整改紧密结合。要在宣传上下功夫,在预防上做文章,切实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拓宽案源
渠道。要认真排查处理案件线索,抓住案件查办重点,加强办案协作配合,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三)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联系职工,调查研究,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和处理,使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篇: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博建管字﹝2006﹞9号
博兴县建筑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区)站: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 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关 于《博兴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 署,结合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坚决制止在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违反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收受财务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为建筑业发展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
二、方法和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9日——5月15日)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县委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从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相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8月31日)
各股室及岗位工作人员,对在 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单位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名,报局办公室。
3、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股室及岗位工作人员对 自查出的问题,要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指导和监督。
4、重点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12月15日)
局治理商业贿赂专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核查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要深入检查,不掩盖事实。对拒不落实自查,掩盖问题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股室及个人,要调查核实,正确把握政策,讲究原则。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监督指导落实工作。
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博兴县建筑业管理局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国胜局长
副局长:邢万孝副局长 成员:姜平副局长 报电话:
栾洪刚副局长 李涛总工程师 卜凡莉工会主席 董德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德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举2321594)。
第四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XX区XXXXXX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XX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X委办发[2006]15号)、《XX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X委
办[2006]17号)和《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X质技监委[200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全局,责任重大。为此,局在2006年6月5日召开党政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兼联络员)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区委和市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对上海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打造现代交通商务区的重要意义,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通过宣传发动、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区委、市局党委的精神上来,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与建设新闸北,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与贯彻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结合起来,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和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有序、廉洁的良好环境。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正面典型示范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害人害己害社会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受理,在我局筑起防范商业贿赂的道德防线。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中央、市委、区委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局从5月份起,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局和人员中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安排要周密,考虑要周全,要抓住重点以及群众意见大的问题,重点抓好行政审批、执法稽查、认证评审、名优推荐等领域的问题。
自查自纠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受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做到边整边改。对自查自纠不力、不深入、不全面的责令其补充、重来。
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宽严相济,依法审核使用办案措施和手段,认真查处局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案件,特别要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稽查、认证评审、名优推荐等权利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
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注意从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效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
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局纪检组牵头,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把治理商业贿赂与纠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法职能结合起来,切实抓出成效。
中共XX区XXXXXX局党组
2006年6月7日
第五篇: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
意见
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2007-12-16 23:31:45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2)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市××区人民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据《2006年××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我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与维护正常商业活动相统一,努力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推动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由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和渎职犯罪。
(二)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各种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惩
治力度。
(三)加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的监督,防止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处理失之于宽、打击不力。
(四)积极在有关部门和行业开展商业活动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商业贿赂犯罪的长效机制。
(五)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六)加强对商业贿赂犯罪现象的研究,掌握当前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特点、规律,解决惩治商业贿赂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司法难题,为党委政府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发挥参谋作用。
三、实施步骤
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4月)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反贪局、渎检科、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政治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反贪局和办公室为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2、制发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该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
3、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党组会、院务会、科务会的形式,及时传达区委、区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干警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开展调查研究。对2003年以来我院先后立案查处及提起公诉的各类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先行掌握当前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并相应提出初步对策,为下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支持。
(二)依法查处阶段(5-11月)
1、加大办案力度。以办案为主要手段,关注商业贿赂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同时结合举报宣传周,开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举报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
2、密切协作配合。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工商、贸易、卫生、教育等相关职能部
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通力合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3、加强舆论宣传。结合案件查处,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报道我院在专项工作中的做法,适时披露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例,为全区专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推进基础建设。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切入点,加强行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了解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推动行政执法资料移送检察机关备案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行贿行为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对在专项工作中受查处的行贿人及时入库,丰富行贿人资料库内容。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总结前期工作。对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小结,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累经验。
2、巩固治理成果。结合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