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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7-5195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2 09:32: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并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当然法律还有更为具体的定义,这里我只能泛泛而谈它的一般含义。

先哲卢梭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

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一系列暴力机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可然性。当然,我也不是在说不知道多少年之后,国家达不到社会主义。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其次,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而我个人认为,法律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对其根本还是针对那些“坏人”。正如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这也就是著名的霍布斯“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

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

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如果法律把人性假定为善,把人看作好人,不会背信弃义,那还讲什么诚实信用;不会出尔反尔,那就用不着签订合同了;不会损人利己,那就谈不上损害赔偿;不会杀人越货,那还规定刑法干什么?等等,一句话,如果人是好人,就不需要法律规则了。好人虽然也会有矛盾纠纷,但只是小打小闹,严重不到法律上来,好人不需要法律,法律是对好人的不敬。从这个角度看,人性善的假定,好人理论,往往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当然我也不是在否定“人之初,性本善”的古训。

有时我也在想生活也法律到底有什么关系。此时却有种感觉,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在生活中,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而这也正是生活所需要的。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当这些法律被制定出来,而我们也需要去紧记遵守。正如轰动上海的胶州路大楼大火事件,正是用人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焊工,才酿造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多少生灵在此刻涂炭,多少家庭在此刻破碎,多少幸福在此刻消散。正是这么个漠视法律的念头导致了如此下场。身为大学生的我们从此次事件中获得教训:倘若我们忽视了法律,法律一定不会忽视我们。

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知法、懂法、了解法律。我们大学生在身体发育逐渐成熟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并成熟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广大的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精神。新一代的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也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我们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华夏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

第二篇: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是紧密相连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是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谈到法律,那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具体定义: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律的其他解释: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

其实当人类在这片大地上开始迈出第一步时,规则便伴随在人类的身边,不是为了禁锢限定人类的自由,而是为了匡正行为,弘扬正义。当汉穆拉比撰写了《汉穆拉比法典》时,规则被抬高了一个台阶,让人们不再是应该去遵守,而是必须去遵守规定,聪明的古罗马人深知只有踩上“法律”这一台阶,才能看见昌盛的罗马帝国的朝阳,也正因如此,罗马广场的十二块铜表向世人传达了法治精神。新一代的我们回眸历史,深感法律发展的不易,社会变革的不易。我们采撷古人的丰硕成果,创造出了自己的法律。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自党的十五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法律保护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维护着我们的秩序,然而很多人觉得法律是“冰冷”的,因为它是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给人以“无情”的感觉。其实不然。法律来源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从道德的角度规定了法律的宽度和力度。法律对社会大众当然是有情的,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人的无情是必要的。如果法律不是对社会大众有情,政权就要崩溃,因为,没有大众的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根本不可能生存。所谓的法律无事法律(私法)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施和应用情还有一个误会是:刑事和行政法律(公法)在实施和应用的时候无情,而不是法律无情.而民商的时候不仅不是无情还是有情。还有一个误会是:法律的实施对冤假错案的当事人也是无情的,但是同上.那是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错位,而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法律不是为了冤枉人而制定的,冤枉人的不是法律,而是执行法律的那些人 所以说,法律其实是有情的,但是对于违法犯罪的人是无情的。法律的双重功能决定了法律的性质,一个功能是保护大众(不仅指民事法律中对被侵权违约的大众的公力救济,还指刑事行政法律中对被害人的公力救济)。另一个功能是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人(不仅指刑事行政法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人,还指民事法律中的恶意行为人)。

作为大学生要懂法守法。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

法律这一词是严肃的,容不下感情的。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到它可却不好意思开口说它,那就让它换个说法-------“履行义务”或者“或者成为义务的履行人”。然而有些时候履行法律需要你我掷地有声地说出。正如轰动上海的胶州路大楼大火事件,正是用人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焊工,才酿造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多少生灵在此刻吐痰,多少家庭在此刻破碎,多少幸福在此刻消散。正是这么个漠视法律的念头导致了如此下场。身为大学生的我们从此次事件中获得教训:倘若我们忽视了法律,法律一定不会忽视我们。

让视线转移到我们熟悉的校园,法律其实在校园中也有不少脚印,这些脚印跟随在我们身边,只是有时我们并没有瞧见罢了。

我就曾有一次忽视了它。当时我在前排发本子,第一排有两个男生推推搡搡,一不小心将桌子掀翻,而更悲剧的是,我的脚正巧被砸中,当时那两个人连忙道歉,所以我才没有追究他们责任,反而是自己承担了医药费。如今六五普法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我才意识到当时对于法律意识的淡泊和那种不好意思的想法让我自己成为事件责任的承担人。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精神。

第三篇:法律与生活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 与 生活》

系别:汽车工程系

班级:820115

学号:82011524

姓名:李延帮

指导老师:孙由体

日期:2012-12-

1《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通过一学期课程中学习,我收获很多,感受很多。下面是我对此课程的回顾与总结。

片段一:法治的力量 第一次上课,孙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2011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是打拐英雄陈士渠,他一心只愿天下无拐!陈士渠透露,在4月13日公安部召开深化打拐行动专项会议后,目前全国公安打拐已经进入新的阶段。6月1日,公安部建立来历不明儿童失踪查找机制,凡是儿童失踪案件公安部门都要查找,疑似来历不明儿童都要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009年4月,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公安部方面称,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陈士渠称,从2009年4月到现在,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陈士渠介绍,在接到孩子失踪报案后,公安部门会把孩子失踪的父母的DNA资料全部采血入库,同时警方也会把来历不明儿童的DNA也采血入库。在DNA库中,专业的软件会自动比对,如果有父母和来历不明儿童的DNA吻合,软件会自动提示。对于比对成功的父母和孩子,公安部会对其进行复核,完全确认后会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

在送还程序上,陈士渠表示,对于超过16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安部门会尊重本人意见,由孩子自己选择是否回到亲生父母身边。16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尊重亲生父母意见,具体还要和孩子、养父母协商。他的影响甚远,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从他的故事中让我明白:没有法律,没有规矩,世界就乱套了,有了规定有了法律,大家都遵守,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法律才能正真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学会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片段二:婚姻法

首先老师通过关于于长青案例的视频,让我们初步了解婚姻法。我对于长青的案件有很深的印象。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案件中的于长青和郭晓欣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有同居的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的这些 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于长青又并没有与自己的法定妻子离婚,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对于于长青和郭晓欣订立的那份协议的效力问题,我认为他是没有效 力的,虽然他们订立的协议虽然是一份赠与合同但是仔细看来这份合 同是不生效的,因为赠与合同当事人赠与的东西必须是赠与人的个人 财产,然而在本案中于长青协议中要赠与郭晓欣的这栋别墅应该是属 于于长青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于长青没有权利在妻子没有同意的情 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所以于长青与郭晓欣的那份赠与 别墅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于长青与其妻子写的那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既 没有法律效力,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表现的很幼稚,完全是夫妻之间 一种相互安慰的协议,双方都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的建立 完全是出于夫妻情感的因素,所以这份“协议”没有事实上的法律效 力,所以于长青说其如果有保证书里的出轨行为就放弃一切财产的保 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接下来应该解决的就是郭晓欣母子的问题,虽然郭晓欣的行为 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小宝”毕竟是于长青的亲生的儿子,在法律上 这个孩子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并且从案件各个当事人的情况来考虑,郭晓欣的压力是最大的,面临着自己的生存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所以我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应该充分考虑郭晓欣的情况,面对两个 无效的合同,法院应该从财产的继承方面入手,虽然于长青的妻子拥 有优先的继承权,但是考虑到郭晓欣母子的现实情况,法院应该按照 合适的比例将于长青的部分财产(实际上应该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其儿子“小宝”来继承。从他的案件中我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道德,严于律己,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片段三:法眼看酒驾

自从醉驾入刑法律生效时间2011年5月以来,酒后驾驶得到明显的改善。老师首先放一系列的视频关于饮酒驾驶的案例。其中高晓松醉酒驾驶一案,我有很深的感悟,他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2011年5月9日晚,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例分析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

(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

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律与生活课程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里,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知识,领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学习法律课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

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学好法律,我们将受益一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法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明白:我相信智慧,相信知识,但我更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第四篇:法律改变我们的生活

法律改变我们的生活

高三(4)班刘欢欢《法律改变我们的生活》 法制教育 普法演讲比赛演讲稿

法治是一道治国的阳光,法治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然而,昨天的昨天,我们还在人治的漩涡里挣扎:今天的昨天,我们开始提到法治的字眼:到了今天,我们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的字眼到法的精神。短短十年,法治在中国快速前进,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我们似乎已经看到梦想的阳光照进了灰暗的现实。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稳定和繁荣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向世界宣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年10月15日,举世瞩目的十七大报告将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这标志着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时代。法治也是生活的一道阳光,它涉及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举3个比较贴近我们的例子: 第一:拾得物品必须归还.《民法通则》第97条: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将不当利益返还损失的人。受损的人在得知他人非法占有自己遗失物品的情况下,可以自己索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如果原物灭失无法归还,受损人有要求他人赔偿的权利。

第二: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不得恶言侮辱他人。《民法通则》第9条: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生活中,有人因嫉妒,憎恨同学,就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传闻,这是一种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是极不道德的。

第三:讲法律也要讲道德。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受到追究时躲躲闪闪,含糊其辞甚至否认事实真相,最后即使躲过法律的制裁,但从道德的角度看,他们要受到良心的谴责。对法治,许多人从陌生的怀疑到日渐熟悉的信任,生活规则,法律有明示;重大决定,先看看法律;遇到纠纷,让法律说话;权利受到损害,理直气壮地说一句:“我要告你!”。法治如此亲切地走进老百姓,与大众生活水乳交融,得益于社会主义法治本身的正义性。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折射出人类政治文明的光辉。

我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草案,听证会,座谈会等渠道,稳步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充分收集民意,集中民智,使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护卫者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权益。相信法治,崇尚法治,让我们做一个讲道德,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五篇:法律与生活作业

《法律与生活》

—————回顾与思考

姓名:仇尧

学号:37011224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选修课时间:星期四(九十节课)

(本人由于第二周到第九周在富士康实习,从第十周开始上课,所上课内容只有电影教学)

回顾与思考一: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在四川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中,一个女人在村委书记“杠爷”门前上吊自杀。几天后,县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就来村中调查杠爷。他们听了四个关于杠爷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自杀的女人虐待婆婆,婆婆忍无可忍,到杠爷那里告状。随后,杠爷就在村子放电影时大肆羞辱女人,还请来女人的父母看她出丑。女人气不过,晚上打婆婆,杠爷将她绑起来游村。女人觉得很没面子,就在杠爷家门口上吊自杀了。

第二个故事。几年前,村中的男人都出外打工,使得耕地都荒芜了。杠爷决定让全村劳力回家种田,但是一个农民在信中跟自己老婆讲到不打算回来。这封信恰好在杠爷手中,还被他拆开让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念了出来。农民老婆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就是不听杠爷的,坚决不给老公写信让他回家。杠爷只好让村中的人外地将农民找了回来。

第三个故事。村中一个农民因为迟交公粮,杠爷罚他再多交出二分之一的粮。农民不服,杠爷只好将他捆起来关了三天,而且这三天只给喝水不给饭吃。

第四个故事。村子修建水库时,一个党员带头反对,杠爷就当众打了他好几个耳光。之后,这个党员就非常听从杠爷的领导,还依靠修建水库承包的池塘致了富。

以上四个故事,检察院工作人员听完后很矛盾。他们知道杠爷已经违法,但是这些被杠爷“整”过的人,并不嫉恨他,而且还感激他,杠爷的所作所为也给村子带来了富裕和平安。可是法不容情,几天后杠爷被抓走了。在检察院调查情况时,村民们还猜测是谁高告了杠爷,并一一替杠爷求情。最后,杠爷的孙子告诉家里人,是他给法制日报写得信,他的目的只想分辨一下究竟是“村规”正确,还是“国法”正确。

本片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力作,它探讨了“村规”与“国法”,其实也就是人治与法治的问题。电影表现的内容,也是这两种方式的矛盾冲突。同时,影片也展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引发出很深的思考。以上就是电影要表达的内容,也就是电影的主题。

回顾与思考二:

药家鑫案

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陕西省西安市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发生了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一位在校大学生。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过激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反思。虽然事情发生后,陕西各个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可是这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可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将事件的原因归结为药家鑫本人,或者说是教育的失败。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导致药家鑫这样过激举动的原因是单纯的吗?难道就没有社会原因吗?为什么他会这样不计后果而将被撞者捅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分析一下迫使他这样做的社会原因。当记者问药家鑫为什么要捅死被撞者,药家鑫说害怕农村人难缠,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他说这样的话理由太不充分,但是他的话并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这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可能对药家鑫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一般出了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一是被撞者可能会无理取闹,得寸进尺,甚至没什么问题都会赖在医院不走,或者过一段时间就会找肇事者的麻烦;二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可能对于事故的处理不到位,使事故留下后遗症;三是肇事者不负责任,甚至对被撞者害上加害,比如药家鑫。因为现在这三种情况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出现,所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现在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有些人不仅缺乏法律常识,更缺乏道德素质。因此,通过药家鑫事件要进行深刻反思,不仅要关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做好社会环境的建设工作,使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健康良好,只有社会环境健康良好,生活在在其中的人也才能健康成长和发展。

回顾与思考三:

《青涩记忆》观后感

老师给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片《青涩记忆》,这部让人泪流的影片,是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电影在欢乐跳跃的音乐声中开始,青春阳光的少年棒球队队员映入观众的眼帘,微微悲凉的钢琴曲,这些青春少年随之出现在暗淡的画面,立刻给观众的心里布满灰暗,这就是他们的青涩记忆。杜鹏是一个出色的男孩,成绩非常优异。家里的奖状和证书及奖杯很多很多,甚至曾经梦想着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一次偶然,他听到父母吵架,母亲计划把他送到国外读书,并且决定要和父亲离婚。杜鹏开始逃学了。他和笼罩在父亲暴力阴影下的邵远,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陈志以及性格懦弱的许枫一起去网吧疯狂打游戏。在游戏中。四个男孩分别找到了自己的需要。在网吧一玩就是几天,吃在网吧,睡在网吧„„沉迷导致了他们犯罪。在犯罪过程中,杜鹏无意重伤了保安,但这几个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虽然胡老师非常努力的想和他们沟通,但是阴差阳错,老师的工作每一次都是徒劳。陈志第一个知道了事情的严重后果,他无法承受,疯了。当杜鹏知道他们那天误伤的人是自家保姆的丈夫时,他选择了死亡。而邵远在经过胡老师的一次家访之后,决心做一个好孩子,他和父母做了人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沟通,正当全家其乐融融的时候,警察来了。邵远的父母一直追赶着警车,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悔恨„„

许枫因为犯罪中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他的心中充满了惶恐。最终,胡老师等在许枫回归的路上„„ 电影《青涩记忆》以几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为主线,浓缩成了当今青少年的四个缩影。他们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学校,家庭形成了厚厚的“断层”,导致沉迷于网路,深陷其中。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家庭没了温暖,家人之间也少了沟通。唯一陪伴的,只是冰冷的鼠标和键盘。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青涩记忆》深了揭露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原因,突出反映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而带来的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严重危害。《青涩记忆》给当今社会的父母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与孩子们更好地保护。只有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沟通溶解,才能使我们的下一代真正的健康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我真诚的希望每一位家长带着孩子一同看一下这部电影,不只是单一的是你有所感触。它会使家长和孩子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青涩记忆》是一部流着泪讲述的影片,是震撼我们心灵的艺术„„

回顾与思考四:

《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

个人的惨剧,安迪——一个光明磊落、刚正不阿的大银行家,家庭妻子对自己的背叛,间接导致安迪的入狱,接下来就是漫长的二十年牢狱生活,安迪特殊的嗜好和一如既往的会忍耐、懂得什么才是自己当下的目标和计划,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不像瑞德,瑞德已经被体制化了,正如他说,当他真的有一天回到了现实生活,他会恐惧、会无助、会被排斥,会被抛弃,直到最后,他会想办法回到监狱,或者选择在外面自杀。在监狱里他们拥有地位有求必应的能力,出了监狱,自己什么也不是。是希望,让安迪走出监狱,也正是希望拯救了准备走和老布同样道路的瑞德,因为他想起了安迪的话,安迪的承诺,安迪的希望。

希望——真是个好东西。他给我们带了多少惊喜和欢乐啊。监狱里慢慢成长的友谊让安迪有了一个可以自由发展的区域,自由发展自己的爱好和计划,虽然瑞德比安迪在监狱中呆的时间长,但是他早已放弃了希望,他已经从心里被监狱打败了,他已经不会反抗了。安迪则是喜欢思考,不愿放弃,这点从他被鸡奸和坚持每周一封信可以看出。即使在监狱,他也无时不刻的在思考,从心底在和监狱作斗争,自从安迪进监狱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很清楚的了解自己的立场了。

有一句屁话叫做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安迪选择表面上的顺从讨好监狱长,背地里利用典狱长疏忽的那张大海报来做自己逃走的屏障。

影片的最后还是告诉了我们该死贪婪的典狱长的结果,嘿嘿,还是很让人舒心的。尽管瑞德的结局时能猜到的,但是,看到了,还是很为他们高兴的。

影片到安迪和瑞德见面后结束了,给观众留下了不止境的想法:其他人呢?会不会在他们出狱的那一天在监狱门口看到他们的好朋友正在等待他;还是最终大家都因为表现良好或者法律的修改,伙伴们全部都出来了,大结局是大家住在一起,都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早上,大家一起出来跑步,累了,瑞德还是会向老大一样问他们想要什么,然后大家会嘲笑他忘了自己在哪里,然后一群人开心地去边喝啤酒,边游泳,干自己想干的,做自己爱做的,是否真的能有这样的结局呢?哈哈,很感人,感觉时间就此停止了,是羡慕呢?还是被他们感染了,看完这样的影片总给我一种感觉——我被电影净化了!

肖申克的救赎。救了谁,谁救得,这些要看你自己,你的心来回答你吧。

总结:

通过本学期学习法律与生活这门课程,让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学习了一些法律常识,懂得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的成长、成才和发展的需要。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还应该继续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学习法律知识刻不容缓。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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