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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廉政建设之“五要”五篇范文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17-36725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03:44: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官廉政建设之“五要”

法官廉政建设之“五要”

滦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翔

从目前法官队伍现状看,应当说主流是好的。无论是各级领导还是普通干警,绝大多数都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为法院的发展进步贡献着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法官队伍中违规违纪现象仍然存在,特权思想、纪律松弛、工作懈怠、脱离群众、不

思进取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法院和法官形象,损害了法律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法官职业已经成为容易滋生腐败的“高危”职业。法官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可能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诱惑,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因此,作为法院的一员,就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

首先,要加强修养。修养,是一种自觉自愿遵行的习惯,是一种自身拥有,无法剥夺的素质,是一种溶化在血液里、铭刻在灵魂中的文化。修养左右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向和办事效果。那么,应如何加强修养?明朝洪应明编著的《菜根谭》中有这样一句话:“降魔者先降自心,心伏则群魔退听;驭横者先驭此气,气平则外横不侵。”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制伏外在的邪恶,必须先制伏自己内心的邪恶,自心邪恶降伏后,一切外在的邪恶必然不起作用;要控制外来的横逆之事,必须先控制自己浮动的情绪,控制好了情绪,外来的横逆之事自然不能入侵。笔者认为,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自身修养的重要性。正像有人所说的:“做官不患位不尊而患德不崇,勤政不患禄不厚而患知不博。”无论是德还是知,都属于自身修养和人文素养的范畴。正所谓做官先做人,做人须有德。从世界上来讲,任何一个国家,对为政者的个人道德操守都是很挑剔的,只是道德操守的标准不尽一致。拿美国来说,美国人可以原谅克林顿的生活不检点,但绝不允许说谎或不诚实。而作为一个中国人,就做人来讲,我感觉至少要做到“十六个字”:清能有容,仁能善断,明不伤察,直不过矫。意思就是清廉纯洁而又有大度的胸怀,心地仁慈而又有当机立断的毅力,聪明智慧而又有不苛求于人的气度,情怀刚直而又有不矫枉过正的肚量。在这十六字以外,还要多读书,多学习,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如果读书学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那么做人、做事、为政、司法,都很难做好,至少境界不高,行之不远。特别是作为人民法官,较之普通群众,更应当立身高一步,处世高一阶,修德高一品,情操高一层,更应当从为官的角度,从司法的角度,从为民的角度,经常清理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思想上防蜕变,经济上防贪占,工作上防失职,纪律上防松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心的好法官。

其次,要淡泊名利。目前,社会上有一股不正之风,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案件一进门,两边都托人”,从案件一进法院,双方当事人就开始千方百计地找关系进行请托、疏通。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要许给法官名或利的诱惑。这时候,就特别需要我们慎独、慎名、慎利,需要我们淡泊名利,守住自己的一颗公正之心,正确对待各种诱惑。《菜根谭》中有非常著名的一句话:“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在刚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笔者心境豁然开朗,感觉这句话真是道出了人生一世的境界。如果能悟到这句话的真谛,那么我们就会把一切都看得淡泊,就会消除不正当的欲望,就会做到洁身自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第三,要守住底线。沧州市台办主任薛泽通所写的《领导者人文素养》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守住底线是一种境界。从当前的社会现状来看,思想解放些,头脑活络些,处事灵活些,这本无可厚非。但有的时候这个度很难把握,度把握不好,底线就很可能被突破,一旦底线被破,就如同千里堤坝开了口,欲望的洪水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有人可能会说,出事的毕竟是少数,我贪点、占点,卡点、要点,算不上什么大事,哪就轮到我出事了。但仔细想来,人一旦做了出格的事,就抹不掉了,就永远有出事的可能,谁也不能保证不出事。出了事,对大多数来说,你是个别,但对你自己来说,你就是全部,一生都耽误了,还让亲人朋友跟着提心吊胆。那么,到底什么是底线?陕西省宜君县县委书记熊晖的一段话,给出了这个答案。他说:“我只想保护我的道德底线,维护好我的精神家园。这个道德底线就是国法、天理、人情。如果三者矛盾了,按顺序来。”而作为人民法官的底线,最高院王胜俊院长也给出了答案:“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要把廉洁公正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要始终把廉洁公正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努力做到秉公办案、廉洁司法。”要砺炼成一名合格的乃至优秀的人民法官,会有很多的艰辛和磨练,必须要珍惜、珍重自己,守住底线。清代江苏道监察御史陶澍[shù]在官署厅堂自撰了一副楹联“要半文不值半文,莫道人无知者;办一事须了一事,如此心

第二篇: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范文模版)

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

【摘 要】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牢固树立“两手抓”的思想,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和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廉洁。

【关键词】廉政建设 常抓不懈

清政廉洁,反对腐败,不仅是当前的迫切要求,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既要痛下决心,切切实实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又要做好长期起作用的基础工作。要使廉政建设再深入一步,必须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从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起来。

一、牢固树立“两手抓”的思想,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两手抓”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要一手抓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这不仅对于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而且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廉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前一个时期,由于受西方及资产阶级不良影响和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我们有些同志对邓小平同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理解得不深、贯彻的不力。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以“两个务必”为主要内容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败思想,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全党抓经济建设工作中,切不可忘记抓廉政建设,不仅主管党务工作、政治工作的同志要集中精力抓,主管经济工作的同志也要注意抓廉政的建设。“两手抓”可以分工,但不能分家。有人对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认识不清,担心抓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工作,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许多经济建设搞的好的单位,并不是靠邪门歪道,而是靠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靠艰苦奋斗的精神,靠正当经营,靠产品质量,靠严格的管理,靠诚信的发展观念。有的单位,虽然通过请客送礼、走回门,一时也搞出一点名堂,但最终还是摔了下来。“两手抓”是一项战略性的措施,不能坚持一阵子,必须贯穿与各项工作的始终。这是因为,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的提高与物质条件的变化有关系,但不是成正比例发展的。思想的转变,道德修养的提高,赖以经常性的教育引导。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廉政建设持久的开展下去。

二、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

人们的行为是靠思想支配的。同样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环境,同样面对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为什么有些党员干部在金钱物质面前,不弯腰,不伸手,保持廉洁,一尘不染;而有些党员则不能站稳脚跟,甚至自甘堕落,腐化变质?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国税局长李真就是典型例子。这里起重要作用的是思想觉悟的高低,个人品德的好坏。抓廉政建设,当然要办实事,解决人们群众关心的问题。但如果不从思想筑起堤防,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国在五十年代之所以有一个良好的风气,是与我们党在进城以前和进城以后,经常地对党员进行反腐蚀教育分不开的。因此,我们一定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使每个党员无论在有人监督还是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做到为政清廉。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机制

制度问题带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党内出现的许多****现象,不少与制度不健全、缺乏有力的约束有关。有些同志认为,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表率比什么都灵,这就是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教育是重要的,但思想教育也不是万能的,这就是要有制度约束,不允许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所以说,制度建设是一项保持廉洁的根本性措施。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中央和省在大的方面作了规定,但不可能方方面面都涉及到,这就需要各个地方、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制度规定,弥补其不足制度。制度应该从

实际出发,要有针对性、可行性,不能摆样子、唱高调。不成熟的就不定,定了的就坚决执行。制定制度要依靠群众,不能少数人闭门造车,不能只约束别人,约束群众,不约束领导,要讲民主,讲透明度,要公布于众。制定制度要力求缜密,既要有不允许怎么办,还要有违反了怎么办,增强刚性,减少弹性,以利组织和群众监督。制度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但也不是永久不变的,要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情况变了,不修订,不补充,制度就不起作用了。

四、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廉洁

搞好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事实证明,不管哪个系统、哪个单位,领导班子廉洁清正,就不容易出什么问题,出了问题也能够及时纠正解决。领导班子不清正,失去说话的资本,怎么能够理直气壮地去抓廉政建设?

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廉洁,必须把建设纠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作为关键来抓。做到考察干部要考廉,评议干部要评廉,任用干部要重廉。要经常对现任领导干部,特别是掌管人、财、物的干部进行重点考察。自身不清洁廉政的、不能坚决同****现象作斗争的,要从领导班子调整出去。选拔干部要把廉洁不廉洁作为考德的重要依据。不廉洁的人,爱贪好沾的人,本事再大也不能进领导班子和重要部门。只有这样,才能从组织上为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第三篇:浅论法官之公正

我国首席大法官肖扬院长曾经说过, 公正是法院审判的生命所在。同样,公正更是人民法官的定位器,是法官追求的终极境界。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基本标准是:不仅要实现诉讼结果的公正,即事实认定正确,法律适用准确,实体处理得当,还要实现诉讼过程的公正,即审判公开,依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力求通过自己的渊博学识、较深的社会素养、强烈的竟业精神和踏实的工作达到自己终极目标----司法公正。笔者试从分析如何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入手,阐述法官的定位和公正问题。

一、司法公正的含义

公正是司法的第一属性。没有公正,司法便失去存在的价值。现代意义的公正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平,二是正义。公平,要求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保证诉讼各方平等地行使权利。正义,要求司法活动追求科学和真理,摒除邪恶与反动,实现文明。公正是人类活动的目标之一,是文明的要求与象征。法院之所以在社会上成为最受尊重的机关,就是因为它代表着公正。法院作为社会终极裁判者,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终维护者,是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公众需要公正、期待公正, 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催动力之一, 否则公民或法人的纠纷完全可以自行了结,无需耗费人财到法院诉讼。公正还是一种信念, 是当事者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判断, 要不为什么我们要公开审判,就是要让公众消除对审判“暗箱操作”可能导致不公正的疑虑, 尽管最后的裁判不一定达到了实际上的公平。《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就将“保障司法公正”摆在首要位置,可见司法公正的重要所在。

二、法官的自身素质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因素

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法院在某些方面离司法公正还有一定的距离。法院要追求司法公正的形象,就必须保持中立无偏,而裁判者的自身素质是与司法的被动性密切关连的。法官这一主体因素为核心来加以思考并进行一些制度上的设计与调整。实际上,法官是实现司法改革的目的——司法公正这一过程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

(一)、为人民服务必须在审判中体现出来,法官必须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法官要注重观念的转变,树立一种服务的观念。这一提法可以说是丰富了司法的民主与文明的内涵,把实现司法的民主与文明,从一种理论高度归结到服务这种具体的模式上来。使司法的民主与文明由内在的、抽象的东西成为了一种机制的、具体的、可操作的事物,司法的民主与文明也就归结、转化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这就是司法机构公正、高效的服务。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法官的司法技能再高、法律水平再精、法律思想再深,他们或许无力评价。但是,他们最有资格以一个通达之人的心态评判法官的行为是否对人民、社会有好处,是否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权利实现,是否做到了公正适用法律。这种评价是最权威的。当然,如果一些法院落实服务理念的结果,使司法不再是独立、公平、权威的司法,或许“最满意的服务”会成为最凶的“法治杀手”。中国人民吃尽了法治不彰、司法不独立的苦头,而前些年出现的所谓“主动服务”、“保驾护航”、“法律咨询”、“寻找案源”、“参与中心工作”、“下乡收税费”等,又着实把法治的萌芽吓了一跳。当前,虽然上述问题减少了,但当地政府仍然把法院当作其一个职能部门,法院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政府分派的任务,如招商引资、参加某些工作组等,我们期待着尽快恢复法院的宪法地位,即一府两院。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服务”仍然被理解为法院不独立、受制于人的代名词。澳大利亚前任首席大法官布伦南爵士曾指出,法院不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这一精辟阐述既体现了独立审判的工作方式,又揭示了法院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对服务型法院理念的一个有力支持。美国的“五好法院”都反映出了“法律为民众服务”这样的理念。

(二)、法官的综合素质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譬如甲法官谈吐文明、举止得体,而乙法官出言不逊、衣着不整, 案件由甲法官办理,当事人一般觉得比由乙法官办理会更公正一些。笔者所在的法院院长就再三强调:开庭时,法官必须着法官袍,书记员必须着制服,佩带徽章;上班期间必须着法官服。这正体现出了法官作为法官角色这一特殊社会形象所具备的最基本素质,表现出了法官的较高涵养和浓厚的法院文化,这就是法官素质反映出来的表现公正。法官应是学识渊博、知识结构完整的,是精通法律的、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是有修养的、儒雅性的,是有强烈敬业精神的、有职业自豪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精英群体,应是具有足以让不同场合的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的社会群体。但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素质现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素质都有差别,非正规法律院校毕业或没有经过比较系统、严格司法培训的法官占整体法官队伍的大多数。社会公众没有视法官为特殊群体,没有视法官为公正的化身。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法院许多方面改革的深入, 也成为法院许多改革难以取得实效的合理托辞。但是目前随着《法官法》的修改,晋升法官前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一职业准入的提高,上述现象已明显改善。同时也说明了法官的高素质化对司法公正的重要影响所在。

三、提高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官的定位所在。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中国法官的个性犹如中国法院判决书的书写模式一样----千篇一律,几乎没有什么特点可言。”因而中国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与体现。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法院评“办案能手”往往是看办案的数量,严重忽视上诉率问题。笔者认为,上诉率低的法官才是办案能手。因此建议将上诉率和案件质量作为衡量法官能力的重要判断依据。一般而言,上诉率低,说明当事人对法官的判词认可,服从法官的理据,因而不行使上诉权。依照笔者的经验,当事人之所以提起上诉,主要原因是一审法官的判词没有正确表达,或

说理不透,或自相矛盾等等。而这一问题直接影响着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衡量法官的学识和判决质量水平是提高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的重要所在。法官的人格魅力是法官内在道德涵养的综合体现,而法官的人格魅力对于公正审判的实现或某些制度的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日本学者谷口安平指出,由于“吸收了大陆传统自成一个专业系统的日本司法官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权威和威信,一般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与公正性抱有很强的信赖感。法官能够独立地执行其职务,很少受律师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美国联邦系统的法官和德国的法官也是如此,这使他们有可能发挥‘管理型’的作用”。此外,在我国马锡武在诉讼制度史创造的“马锡武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并广为流传,与其本人公正廉洁的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当然那种审判方式是顺应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在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着更深层次的审判方式改革,并有着较好的审判环境,作为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清心寡欲、增强学识,审判公正,以提高自己的威望与人格魅力,进而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以期达到法官心中的公正。

总之,法官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与威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自己的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案件并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才得以做到公平正义,即法律的公正所在,也是法官定位自己的人生终极目标—实现司法公正所在。

(作者单位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46--252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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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3.5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汇报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近年来,爱辉区法院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使法官的公正司法意识不断增强,廉洁司法水平和司法为民服务能力大幅提高,连续八年来无一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实现了廉政建设“零违纪”的目标。

近年来,我院先后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纪检监察室被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民二庭副庭长蓝晓娜同志被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标兵”;2008年,我院作为爱辉区唯一单位,被爱辉区委推荐参加了黑河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由我院制作的《廉政建设谱新篇》专题片,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率先垂范,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廉政建设工程

没有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明,就没有司法的公正,也无从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因此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具有十分紧迫的重要意义。自从全省法院“法官廉政建设工程”推进会在大庆市召开之后,我院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制订了《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廉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院党组班子带头自我施压,处处起到表率作用。院长史东江郑重承诺自己为法官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其他党组成员分别与院长签订了《法官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党组成员既要抓法官廉政建设又要抓业务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院党组在日常工作中身体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1

切实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大胆开展工作。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党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落实党务公开;党组成员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为全院的法官廉政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官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廉政建设工程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院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先后在全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理,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审判纪律专题教育。在全院进行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权力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理论教育和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的基础上,针对法院特点,突出开展了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是开展算好廉政“四笔账”教育。即算好政治账,使广大干警弄清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代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荣贪耻理念,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算好经济账,使广大干警知晓违纪违法行为一旦事发的经济成本和风险代价,珍惜工作岗位,自觉廉洁奉公,坚决拒绝腐败;算好亲情账,使广大干警明白违纪违法行为给家庭、亲人、好友带来的伤害,警钟常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拒腐蚀,永不沾;算好健康账,使广大干警明确违纪违法行为对身心健康的危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宁静致远,淡泊名利,洁身自好,远离腐败。

三是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教育。在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中,我院始终注重突出重点,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的要害岗位的干部作

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有更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另外,还把法院重要工作事项、内部人事、财务、福利待遇、基本建设等重大敏感问题全部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按照规定的议事原则和议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了一言堂。

四是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一方面,把“远学宋鱼水,近学蓝晓娜”作为常态化的学创活动,用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把司法廉洁作为选人用人的必要条件和重要考核标准,进而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以清廉为荣,以腐败为耻的浓厚氛围。在蓝晓娜的带动下,我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另一方面,采取观看反腐专题片、召开反面典型剖析会等形式,以案说纪。尤其是根据上一年全省法院通报的法官违法违纪案件,我院创新学习方式,采取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座谈会、写观后感等多种形式深入体会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做到警钟长鸣。对院内违法违纪案件,我们采取及时进行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强化内部管理,“四个规范”规范法官用权行为

对法官的用权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极易导致腐败。爱辉区法院坚持从源头抓起,规范法官行为。

一是规范立案行为。通过建立健全立案管辖、受案审查、再审复查、诉前保全、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规定,加强对立案环节的全程监督,杜绝了违法收案、越权收案、越级管辖和保全不当等问题。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实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诉讼费“三统一”,即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部门,统一收费票据。严格诉讼费“缓、减、免”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了超标准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审判、鉴定、执行三个环节法官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做到公开开庭,公开审判,阳光执法。在审判环节,建立《审判流程管理规程》,对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不同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审限跟踪,较好地防止了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在人身损害赔偿、房屋及其他财产的鉴定和审计、评估、拍卖环节,制定了《委托评估拍卖操作规程》;在执行环节,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等多项制度。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实行了“五公开”,即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公开。同时对执行人员作出了“四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截留挪用当事人款物,严禁工作人员代当事人领取款物,严禁案件承办人私自收费,严禁白条收费和拉赞助。建立执行权分权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了执行权的运行。

四是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为了防止律师和法官串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我们规定了“三不许”,即“不许法官私下会见律师、不许律师代当事人领取款物、法官与律师有特殊关系时不许不履行回避制度”。

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廉政工程长效机制爱辉区法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对思想政治工作、廉政纪律、审判管理等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做出详细的规定,对违反制度的,明确相应的惩治条款。让每一名工作人员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做到了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同时,根据情况发展,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制度或进行配套制度建设或研究制定新的廉政制度,从而达到堵塞漏洞的目的。先后制订完善了《爱辉区法院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爱辉区法院述职述廉制度》、《爱辉区法院群众评议制度》,《法官个人党风廉政考评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法官办案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和《法官廉政档案》,将各项党风廉政指标细化、量化,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局面。

同时在每年年终按照细则做到奖罚分明。

五、“六项措施”强化内外监督,营造廉政环境氛围我院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廉政监督岗”。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本部门廉政监督员,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机制,既管业务又管人,有效发挥最直接的监督作用。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和例行检查力度。为了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由纪检和政工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的对饭店、歌舞厅、洗浴中心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干警执行“五个严禁”的情况,为干警划定了警戒线,设立了高压线,保证了队伍的自律和廉洁。

三是做到案件质量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来信来访线索访查相结合。一方面,审监庭每月对全院所有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逐卷打分。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同时,审监庭还负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从而有效提升了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从纪律作风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免谈话,防微杜渐。

四是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我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了“廉政投诉中心”。设立廉政举报箱,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政务公示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专职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五是聘请党风廉政执法监督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离退休老干部等24人为爱辉区法院党风廉政执法监督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审判工作流程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加强

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的监督,形成具有法院特色的监督机制,同时发挥好通报的作用,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及时通报,敢于揭丑亮短,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六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对人大、政协转来案件及时反馈结果,切实接受监督。不定期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院长亲自主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广泛了解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予以整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爱辉区法院法官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今年以来,有多个集体和多名干警立功受奖,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8封,锦旗14面。虽然如此,我们的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拼搏和不懈努力,把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不断引向深入,为爱辉区地方经济发展和辖区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二○一○三月四日

第五篇:廉政建设“五要”“十不准” -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武汉临空港

廉政建设“五要”“十不准”

“五要”

一、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要依法管理,坚持原则。

三、要执行政策,办事公道。

四、要礼貌服务,文明管理。

五、要礼貌服务,文明管理。

“十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纪。

二、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

三、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

四、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请客送礼。

五、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找工作对象购买商品。

六、不准以工作为由,故意刁难工作对象。

七、不准利用职权向工作对象索取钱物。

八、不准用公款旅游和搞观光活动。

九、不准违犯财经纪律和滥发物品和奖金。

十、不准超越职权范围违反办事程序。

法官廉政建设之“五要”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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