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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情况说明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7-105555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30 11:52: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文件起草情况说明

文件起草情况说明范文

11月29日,在总社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受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委托,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文件起草领导小组负责人李春生就文件起草情况和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向与会代表作了详尽的说明和阐述。他指出,在文件的酝酿、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始终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文件相关政策的协调过程中,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全力配合;文件的出台,全文出现“支持”、“鼓励”等表述21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关于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李春生指出,《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下发10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整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有能力、有条件在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总社从202_年“四代会”前就积极推动文件的出台。202_年1月,总社党组在向回良玉副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希望国务院能够出台一个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建议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肯定,指示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

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指示,今年2月中旬,总社就文件起草事宜与中农办领导进行了沟通,双方就文件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3月,成立了由中农办、供销总社牵头,中组部、中编办等21个部门组成的文件起草组。4月28日,中农办牵头召开了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成玉主任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情况、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文件需要明确的政策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表示总社将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文件起草工作。中农办陈锡文主任介绍了起草文件的背景,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文件起草工作组的同志,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形成了文件提纲。文件起草工作组的同志又深入山东、浙江、湖北等地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并着手文件的起草。6月22日,文件初稿提交总社主任办公会讨论。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李成玉主任多次召集主任办公会或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期间,李成玉主任亲自带队,先后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并到多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总社机关有关部局也在不同层面反复做工作,积极争取政策。

文件起草工作组经过4个多月的调研、协调以及对文件的修改,8月10日向回良玉副总理报送了文件稿和关于文件起草情况的汇报。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8月24日,中农办陈锡文主任主持召开了文件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组对“文件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并印送各有关部委征求意见。9月,文件起草工作组对反馈的4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吸收,形成了“文件送审稿”。随后,文件起草工作组形成了“文件送审稿的说明”及关于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请示,经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会签后,10月10日报

送到国务院。11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6次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11月20日文件由国务院正式发布

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李春生作了概括和阐述。他说,文件的主要内容分为3个板块,共6章、19条。文件全文出现“支持”、“鼓励”等表述21次,其中 “支持”的表述出现15次,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文件中都尽可能地涉及并妥善处理。主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已有明确意见,再次重申强化的政策。主要包括:继续加大“新网工程”资金支持力度;抓紧落实解决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经营性财务挂账及职工养老保险;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国家委托的重要商品储备经营任务;重申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属性和有关权益。二是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明确同样适用于供销合作社的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三是新增的政策。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土地的确权登记和处置收益的使用问题;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进财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探索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其他业务经营问题。

李春生对文件中有关政策的出台背景、系统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有关政策能够产生的功能和作用,作了详尽的解释和阐述。

第二篇:公立医院改革文件起草说明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起草公立医院改革

政策文件的有关说明

现在离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结评估还有半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前期,市里重点抓了全市医疗惠民实施、市中医院“先行先试”和面上政策性文件制订等工作;近期,县一级需要起草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文件较多,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予以足够重视,成立专门班子,集中力量,如期完成文件起草任务,切实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文件起草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需要起草关于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7月份开始,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进入全面综合改革试点阶段。这个文件,是对去年本地试点实施方案的完善和深化,是对本地公立医院改革的总的面上的指导性文件。也可以说,“实施意见”就是本地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是迎接试点总结评估的基本经验。请主要参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潍办发[202_]23号),认真研究,抓紧起草印发,于7月底前报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市卫生局备案。

二、需要起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1

起草“实施意见”之后(或同时),县级各公立医院(指由国有资本举办的二级非营利性公益性医疗机构)均需要制订本单位的具体改革方案。这些方案是对“实施意见”的贯彻和具体化。

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即将推开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目前工作方案正在会签中。本着抓早字、向前赶的原则,市里在起草潍办发[202_]23号文件和《潍坊市中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潍公医改组[202_]1号)时已充分考虑这个方案精神。一定意义上,各地是在提前起草本地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请由县里牵头,主要参照潍公医改组[202_]1号文件和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会签稿,已传各地,请勿外传),认真研究,抓紧起草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于7月底前报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市卫生局备案。

三、需要起草县域医疗联合体组建方案。市里正在起草潍坊中心城区医疗集团组建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也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积极探索县乡村资源纵向整合、不同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具体组建方案请于8月15日前报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市卫生局备案。

四、需要起草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

(潍办发[202_]24号)。请各地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起草本地实施意见,明确规划,落实办法,加快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实施意见请于8月15日前报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市卫生局备案。

五、需要起草其它相关配套文件。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抓紧起草其它相关配套文件,于8月15日前报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市卫生局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8871803。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第三篇: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定稿)

城乡建委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背景)

(一)陈述应当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理由、目的、意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必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制的理由等内容;

(二)必要时,介绍全省其他城市或全国各地同类城市的相关情况及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包括起草该规范性文件涉及有关问题的调研情况,草案征求意见及意见的采纳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职权时有关争议的处理和协调情况等。

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一)对于并非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一般性不同意见、不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的不同意见等,可以不作说明。

(二)对于一些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确须作出规定但经过协调仍达不成一致的不同意见、虽然达成一致但有可能在实施中重新提起异议的不同意见等,则必须要将意见相左各方的具体意见、相关部门的 -1-

协调情况、法制机构的具体建议等,在说明中列专条作出具体说明;

(三)对于经过协调达成一致的一些重大问题,还要将达成一致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

1、只要在制定本规范性文件中作为依据使用或者参照、参考了的,都要列举出来;

2、在列举顺序上,首先是上位法依据,其次是参照依据,再次是参考依据;

3、列举制定依据的名称,必须是其全称并加书名号,同时注明其文号和公布时间。

四、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以高度概括、简洁明了的方式,说明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要简要介绍该规范性文件的条款数、内容基本构成等,属于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还应说明修订的部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本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相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2-

第四篇: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一、背景

起草:主持、起草人、配合单位

1、粮食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基本国情

2、省、市从202_年起,全面部署实施“百、千、万”工程,建设高标准良田,持续到202_年,我县规划60万亩。

3、项目背景:当前,县级单位直接组织实施与粮食生产有关的涉农项目有七类:发改委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财政局现代农业粮食类项目、农综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局农田水利项目、国土局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农业局的高标准粮田项目、邮政局的高产示范工程。这些项目的建设内容大多为沟、路、林、渠、井、电力配套、种子、肥料工程和农业技术推广。按照各自行业的规定,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标准不统一、投资额度不同,除农综办的高标准项目和国土局的项目内容较为全面外,其他各类不是缺电、就是没有林网、道路,建设时都达不到高标准。在规划和实施时省、市业务部门都要求要整合其他各类项目达到高标准,同时又要求不得与其他项目在布局上重合,“整合项目、高标准建设”最终成了一句空话。同时林业、农业、农村公路等其他涉农项目都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不出亮点,项目实际效益发挥不好。

4、我县与其他县的差距:在南阳市内我们落后于唐河、宛城、邓州市,这三个地方一是全县有个整体布局规划,各有关单位在规划申报项目时都往这个区域投放,相互之间有机衔接,互相补充,每年建一片,逐年推进。二是适当调整原计划内容,结合实际搞建设。三是项目区资金投入不足时,县市区财政列专项资金给予补充,提高建设标准。四是宛城区的项目一律由区政府直接安排施工,尤其是道路、电力、林木工程,都是交给区直属部门组织施工,招标时完善手续。比如202_年项目还没有上报,但宛城的土方工程已完成,主体框架已经出来,紧靠住202_年项目区。

我县202_年以来,几家单位分别在晋庄、大冯营、李店、太和、兴隆、郝寨、城郊等乡镇实施项目,一部分很难发挥效益,如太和、兴隆、李店等乡镇的项目区至今电力没有配套,遇干旱,群众用水十分困难,意见较大。

二、有关说明

1、关于项目申报:各类涉农项目在规划时一般由业务部门自行组织,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具体设计,标准依照上级规定执行,与南阳市高标准粮田的要求都有差距,所以必须统一。项目申报时,一般由发改委行文上报或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无需县政府把关,互相之间不沟通。为实现项目整合,需要对发改委、财政局上报项目时设置前置条件。

2、关于项目建设:项目委任乡镇作为业主实施,解决了县直业务部门人少、不能经常在一线、管不好、管不了和乡镇能管住、能管好、没权管的问题,也只有业务部门不直接组织实施,才能发挥好监督作用。

关于实施计划问题,严格地说实施计划一经上级批准,即不能再变更。但往往上级在规划方面的硬性规定不切合实际,基层又不能改变,比如道路工程,硬化路面宽度标准不一,但都达不到高标要求,有的项目打井不配套等,若不适当调整实施计划,就达不到有关效果。改变计划的责任也只有县委、政府可以担当,所以文件上给予明确。

关于土方工程提前开工问题,多数项目批准后由于需要评审、招标时间较长,若不顺应农时,土方工程不在农作物幼苗期施工,不在冬季施工,那么项目建设将推迟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就是推迟一年。如果这个现状不改变,就会永远落后,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拨的也慢,上级也批评。

土方工程交由乡镇负责,主要是便于协调。

3、道路、电力等工程交由县直有关单位施工,主要是这些工程关乎项目区形象和实际效益发挥,要求较高。如果只靠招标招来的外地企业施工,一是不好管理,二是出现问题无法补救。如个别乡镇的高标基本农田项目的电力工程就是此类问题。同时,本县有关单位组织施工,便于上级领导检查监督,能确保工程质量。4、9.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整合项目事关重大,必须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主要领导经常亲自过问,还需给业务部门创造环境,替基层担当。

第五篇:关于起草说明

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繁荣现代服务业促进绿色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为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繁荣现代服务业,按照区委要求,我委起草了《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繁荣现代服务业促进绿色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将《若干政策措施》起草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若干政策措施》的必要性

目前,全省正全力投入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当中,我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当前我区正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发展新型工业、繁荣现代服务业对我区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全面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性导向作用,制定《若干政策措施》理成必须。

二、制定《若干政策措施》的及时性

我市几个县区已制定或正在着手制定发展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政策措施,我区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传统产业、支柱产业发展日趋饱和,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亟待开发。全区正兴“加快经济进位赶超,促进绿色崛起”之潮,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是区委、区政府推进“经济大区”向“经济强区”跨越的有力举

措,恰在其时。

三、《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过程

我委按照区委要求,做好政策起草的基础性及后续性工作。7月初会同区委办一起到各镇场、街道、园区调研征求意见,参考我省、我市工业、商业发展布局及省外兄弟县区优良经验与做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现状,着眼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拟定初稿;其后,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修改,形成现在版本讨论稿,完成起草工作。

四、文件主要内容

我委通篇考虑“发展新产业、服务新举措、激励新机制、考核新办法”的原则,创新性地发展新型工业、繁荣现代服务业。文件分为五大块进行系列阐述:确立产业指导思想;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先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产业规划布局中,提出“一区六集群”的新型工业化发展布局和“一核六中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新型工业:“一区”,即建立全省新型工业示范区,“六集群”,重点打造针织服装产业集群、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冶金建材产业集群、印刷包装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一核”,即构建规划全区核心商务圈,“六中心”,重点建设现代商业中心、现代商务中心、市场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生态宜

居中心、服务外包中心。

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总部楼宇经济产业、现代市场物流业、现代商贸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品牌酒店餐饮业、服务外包产业、LED半导体照明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汽车航空零配件产业、新材料产业。十大重点产业制定了产业发展目标和产业专项扶持措施。

为促进全区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了涉及产业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扶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等具体产业发展保障措施,以操作性强、成效性大、扶持性准的产业政策全力实现我区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两轮并驱”,走出特色产业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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