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文模版)
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的调 查 报 告湖南省××市中院课题组在内地,由于改革开放力度不够,那些经济不够发达地区的法院,其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并已经引起最高层的关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内地法院人才流失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市作为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情形较为突出,并已经成为影响该地区法院深化改革和向前发展的一个紧迫性问题。为了确保法院改革和发展进一步顺利进行,××中院组成了专门课题组,对全市法院人才流失情况及队伍现状进行了统计调查和分析,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流失原因和队伍现状提出一些防治措施和建议。现将调查研究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调查经过和主要方法为了搞好本次调研,××中院高度重视,动用二级法院的力量共同完成。首先,成立专门课题调查小组,进行专门调研;其次,动员全市9县3区共12个基层法院初步进行摸底调查,以便全面掌握全市法院人才流失情况及队伍现状的第一手资料;最后,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找出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方向和原因,并通过仔细分析队伍的现状,研究出一些对策,最终形成了此调查报告。一是成立课题调研小组,研究出调查的总体思路、范围和方向。课题组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组长,研究室主任◆◆◆为副组长,并在一基层法院挑选一名调研专干为成员。课题组确定了调查提纲,设置出统计表格和问卷,从调查人才流失的时间、范围、方向、原因、队伍现状及人才流失现象对当前在岗中青年法官的心理影响等六个方面着手调研。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4月上旬,市中院正式下文通知各基层法院按设计的表格正确统计数据,然后对全院三十五岁以下青年在岗法官进行不记名问卷调查,并要初步形成调查汇报材料,于4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上报中院。三是4月下旬,课题组将各基层法院上报的数据进行了全面汇总,尔后,又深入到人才流失现象较为典型、极具代表性的一个基层法院进行重点调研。四是通过采取表格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及点面结合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终于较为准确地找出了当前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象的主要原因,以及应当如何解决这些不利因素,进而提升目前法院人才素质,提出一些建议,以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及思考
(一)人才流失情况统计与分析。全市共12个基层法院,其中有9个上报了数据和材料。首先,我们对9个基层法院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1999年至2003年共5年时间,法院共流失人员55人(不含离、病、退休及辞退人员),其中具有法官资格者42人,其他人员13人。在流失的法官人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成员9人,其他学历者33人。通过上述数字显示,我们可以得出:法院的人才流失,主要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流失。然后,我们从流失的主要方向上来看:流向党政机关31人,其中法官25人;流向沿海地区7人,其中法官6人;考取硕士研究生7人,均为法官;流向高薪企、事业单位2人,其中法官1人;流向律师行业1人,为法官;流向其他方面7人,其中法官2人。在以上6个方面中,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方向依序为党政机关、沿海地区及考取研究生。其次,我们从流失年份上来看:1999年流失人员12人,均为法官;2000年流失人员15人,其中法官6人;2001年流失人员8人,其中法官7人;2002年流失人员6人,均为法官;2003年流失人员14人,其中法官11人。在5个年份中,以1999年、2000年、2003年流失幅度较大,其中1999年与2003年法官流失人数均超过10人。然而2000、2001、2002三年法官流失数量基本持平,均在6-7人左右,但到2003年流失又忽然增至11人,可见当前法官流失量又呈上升趋势。最后,我们从流失率方面看:9个基层法院现有在岗人员共计728人,其中法官397人,全日制法律本科成员23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法院人才流失率为7%,其中法官人才流失率为11%,其他人员流失率为4%,而全日制法律本科人员流失率高达28%。很显然,法院人才流失的总体趋势,是人才素质越高,流失量越大。
(二)法院新增人员统计与分析。1999年至2003年,9个法院共新增人员64人,其中新增法官8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者36人。其中1999年新增23人,没有新增法官;2000年新增12人,其中新增法官1人;2001年新增13人,其中新增法官2人;2002年新增6人,其中新增法官4人;2003年新增10人,其中新增法官1人。从近5年新增人员统计数字来看,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相对非常少,尤其与法官流失量相比,相差5倍以上,并且其他新增人员素质情况又如何呢?从其中一个基层法院的汇报材料上看,五年来,该院共调入4人,其中1人是照顾解决交流领导干部家属,1人是高等院校毕业生,2人是转业军人。因此,即使是《法官法》修改之后,法院人才队伍仍未有明显提高,高素质法官人才准入得到控制,其他低素质人才大量涌入,这种怪现象的出现,与法院人才准入机制的缺陷有着莫大的关系。
(三)法院人才流失原因调查研究。法院人才流失为何会如此严重(这里主要是流失量与新增量相比较而言)?为了查明其原因,我们动用了集体智慧,主要通过对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法官进行了问卷式调查来了解。因为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控制的,要想了解法官不想呆在法院,只想往外走,就必须得了解其切身感受和真实的想法,而法院流失人员绝大部分是一些中青年法官,故而了解目前在岗的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法官的思想动态,是找出法院人才流失原因最佳的途径,是寻求对策的实事依据。9个县、区基层法院共对87
来,导致人才流失。
三、防止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及提升队伍素质的对策思考法院的法官作为社会生活中主体的一员,从哲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看,一方面他是社会统治秩序的特定维护者,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生活中的自然人。前者决定了法官的社会组织本质,后者决定了法官的个性自然本质。其社会组织本质与个性自然本质构成法官这一特定社会角色的双重人格载体。作为普通社会成员的法官,其行为必然会受到来自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前面,我们通过调查了解了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法官的思想动态极不稳定性,因而,为了让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法官队伍建设与肖扬院长提出的法官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
(一)落实人民法院宪政地位,切实提高法官社会地位,让法官一职成为法律工作者一生为之追求和奋斗的目标。落实法院宪政地位,其实质就是要保证法院司法独立,其审理案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然,我们提出的法院司法独立并不是要法院脱离党的领导,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相互制衡,而是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遵守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排除来自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干涉,以确保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威信。提高法官社会地位,就是要切实落实《法官法》的规定,国家应根据审判工作特点,尽快出台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然后严格按法官等级执行,不应再去套用行政级别。在英国,凡任命法官者,均会由女王授予爵士称号,以显示法官的身份地位,在我国,可以类似规定凡被任命法官者,可以享受某种社会荣誉或某项高规格的政治待遇,以隆法官社会地位。在前面调查法官的流失方向时,42名法官中流向党政机关者达25人,占人才流失总量的59.5%,这一事实表明,法院政治地位差、法官社会地位低,是导致法官人才流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再不尽快落实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政治地位,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内地法院人才流失就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人才枯竭。
(二)建立健全法院人才保障机制。该机制应从五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法官职业权力保障机制,建立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保障法官不因客观原因所致的裁判错误而受到责任追究,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第二,建立法官职业地位保障机制。中基层法院法官的任命应当提级,并且法官一经任命录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其免职、辞退、降职或处分,以保证法官地位和身份的稳定性,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贵。第三,建立法官职业收入保障机制。提高法官基础工资标准,一般为公务员3至5倍,然后,再实行法官等级津贴,对精英法官增加特殊津贴。第四,建立法官职业安全保障机制。要为每位法官办理职业安全综合保险,增强法官抗御职业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其职业安全。第五,建立法官职业培训机制。建立法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定期、定时对每位法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法官每年开展研讨辩论和外出调研等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法官人才流动机制。该机制分为法官职业准入机制和法官退出机制。对准入机制,就是要提高法院门槛,严格按《法官法》的规定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方能取得担任法官的资格。退出机制就是对不合格或违法违纪不宜再担任法官的人员,应当疏通出口将其分流出去,以保证整个法官队伍的素质水准和纯洁性。
(四)建立健全法官职业监督机制。要求每位法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要制定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诉、控告权利的机制和程序,切实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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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的调查报告
湖南柿×市中院课题组
在内地,由于改革开放力度不够,那些经济不够发达地区的法院,其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并已经引起最高层的关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内地法院人才流失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市作为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情形较为突出,并已经成为影响该地区法院深化改革和向前发展的一个紧迫性问题。为了确保法院改革和发展进一步顺利进行,××中院组成了专门课题组,对全市法院人才流失情况及队伍现状进行了统计调查和分析,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流失原因和队伍现状提出一些防治措施和建议。现将调查研究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调查经过和主要方法
为了搞好本次调研,××中院高度重视,动用二级法院的力量共同完成。首先,成立专门课题调查小组,进行专门调研;其次,动员全市9县3区共12个基层法院初步进行摸底调查,以便全面掌握全市法院人才流失情况及队伍现状的第一手资料;最后,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找出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方向和原因,并通过仔细分析队伍的现状,研究出一些对策,最终形成了此调查报告。
一是成立课题调研小组,研究出调查的总体思路、范围和方向。课题组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xxx任组长,研究室主任xxx为副组长,并在一基层法院挑选一名调研专干为成员。课题组确定了调查提纲,设置出统计表格和问卷,从调查人才流失的时间、范围、方向、原因、队伍现状及人才流失现象对当前在岗中青年法官的心理影响等六个方面着手调研。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4月上旬,市中院正式下文通知各基层法院按设计的表格正确统计数据,然后对全院三十五岁以下青年在岗法官进行不记名问卷调查,并要初步形成调查汇报材料,于4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上报中院。
三是4月下旬,课题组将各基层法院上报的数据进行了全面汇总,尔后,又深入到人才流失现象较为典型、极具代表性的一个基层法院进行重点调研。
四是通过采取表格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及点面结合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终于较为准确地找出了当前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象的主要原因,以及应当如何解决这些不利因素,进而提升目前法院人才素质,提出一些建议,以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及思考
(一)人才流失情况统计与分析。
全市共12个基层法院,其中有9个上报了数据和材料。首先,我们对9个基层法院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1999年至2003年共5年时间,法院共流失人员55人(不含离、并退休及辞退人员),其中具有法官资格者42人,其他人员13人。在流失的法官人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成员9人,其他学历者33人。通过上述数字显示,我们可以得出:法院的人才流失,主要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流失。
然后,我们从流失的主要方向上来看:流向党政机关31人,其中法官25人;流向沿海地区7人,其中法官6人;考取硕士研究生7人,均为法官;流向高薪企、事业单位2人,其中法官1人;流向律师行业1人,为法官;流向其他方面7人,其中法官2人。在以上6个方面中,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方向依序为党政机关、沿海地区及考取研究生。
其次,我们从流失年份上来看:1999年流失人员12人,均为法官;2000年流失人员15人,其中法官6人;2001年流失人员8人,其中法官7人;2002年流失人员6人,均为法官;2003年流失人员14人,其中法官11人。在5个年份中,以1999年、2000年、2003年流失幅度较大,其中1999年与2003年法官流失人数均超过10人。然而2000、2001、2002三年法官流失数量基本持平,均在6-7人左右,但到2003年流失又忽然增至11人,可见当前法官流失量又呈上升趋势。
最后,我们从流失率方面看:9个基层法院现有在岗人员共计728人,其中法官397人,全日制法律本科成员23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法院人才流失率为7%,其中法官人才流失率为11%,其他人员流失率为4%,而全日制法律本科人员流失率高达28%。很显然,法院人才流失的总体趋势,是人才素质越高,流失量越大。
(二)法院新增人员统计与分析。
1999年至2003年,9个法院共新增人员64人,其中新增法官8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者36人。其中1999年新增23人,没有新增法官;2000年新增12人,其中新增法官1人;2001年新增13人,其中新增法官2人;2002年新增6人,其中新增法官4人;2003年新增10人,其中新增法官1人。从近5年新增人员统计数字来看,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相对非常少,尤其与法官流失量相比,相差5倍以上,并且其他新增人员素质情况又如何呢?从其中一个基层法院的汇报材料上看,五年来,该院共调入4人,其中1人是照顾解决交流领导干部家属,1人是高等院校毕业生,2人是转业军人。因此,即使是《法官法》修改之后,法院人才队伍仍未有明显提高,高素质法官人才准入得到控制,其他低素质人才大量涌入,这种怪现象的出现,与法院人才准入机制的缺陷有着莫大的关系。
(三)法院人才流失原因调查研究。
法院人才流失为何会如此严重(这里主要是流失量与新增量相比较而言)?为了查明其原因,我们动用了集体智慧,主要通过对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法官进行了问卷式调查来了解。因为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控制的,要想了解法官不想呆在法院,只想往外走,就必须得了解其切身感受和真实的想法,而法院流失人员绝大部分是一些中青年法官,故而了解目前在岗的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法官的思想动态,是找出法院人才流失原因最佳的途径,是寻求对策的实事依据。
9个县、区基层法院共对87名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法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7份,收回问卷60份。问卷内容共涉及八个方面。下面先将这60份问卷所回答内容进行汇总。
1、对当前法院各项因素的看法(满意程度):①政治待遇满意1人,基本满意6人,不满意53人;②经济待遇基本满意6人,不满意54人;③社会地位满意3人,基本满意25人,不满意32人;④工作环境满意8人,基本满意17人,不满意35人;⑤生存环境满意4人,基本满意21人,不满意35人。
2、对各项因素中最不满意的典型事例:95%认为政治待遇太低,与乡镇机关都无法比,有的提出“副科级是个宝,不到退休捞不到,甚至退休都捞不到。”
3、符合条件时愿往发展的方向:①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法院44人;②党政机关10人;③高薪企、事业单位18人;④专职律师7人;⑤考硕士研究生7人;⑥安心本职工作3人。
4、对当前法院人才流失的看法:90%认为是大势所趋,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去流的必然结果。
5、法院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被调查者普遍认为政治、经济待遇低、司法不独立、能力得不到发挥,难以体会到成就感。
6、对防止法院人才流失的建议:①提高政治、经济待遇;②落实法院宪法地位,实现司法独立。
7、对法院人才现状的看法:①法官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②复合型人才太少;③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少;④中青年法官少,有些法院开始出现人才断层。
8、提升法院人才素质的建议:①精练法官员额;②强化法官培训;③建立健全人才引入机制。
通过对60份问卷的汇总统计,我们可以得出几个事实。
1、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社会地位不高、经济待遇低下、人才吸引力不够,在被调查的人员中,88%的法官认为政治地位差,90%的法官认为经济待遇差。
2、法官的处境较为艰难,思想压力、工作压力、生活压力都很大,思想极不稳定,在被调查者之中,仅有5%的法官能安心本职工作。
3、法院人才现状堪忧,高素质、复合型法官少。中青年法官开始出现断层。
4、法院人才机制不健全,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不想进来,低学历、低素质的人才出不去,导致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日益严重。
通过对人才流失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并根据所得出的四个事实,再结合归纳被调查法官的看法和观点,我们可以得出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有:
1、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其具体表现在,法院的司法独立仍是一句空话,司法权受到行政权的有力挑战,司法机关的经费由政府供给,人员编制由政府决定,工作条件的改善、物质装备的更新须经政府批准,政府掐住司法机关的脖子,司法想独立皆不能。因此,权大于法,权干预法,司法根本无法独立,故而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关系案、人情案的泛滥,就不可能避免。
2、《法官法》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法官的级别名存实亡,无法稳定目前法官队伍。其具体表现在:法院解决政治待遇没有优势。《法官法》虽然修改数年之久,可法官的政治待遇根本未能真正得到具体体现,在目前法院仍参照行政级别管理体制下,与党委、政府机关相比,法院法官解决职级相对而言要困难得多。在被调查者问卷中,大部分人提出,基层法院法官要想解决副科级是非常困难的事,有的法官当庭长十多年,都无法解决副科级,倒是一般乡镇的公务员,一般三年左右就能解决副科级,故而心理很不平衡,一心只想离开法院。
3、法官的经济待遇不是得到提高,相对而言有下降的趋势,巨大的生活压力下迫使高素质法官人才外流。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官而言,其每月工资与其他收入共计1000元左右,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家职工月平均工资1229.8元相比,相差200多元。由于国家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国家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亦大,而法官的经济待遇增加相对较慢,以至法官的经济待遇离平均线越来越远。难怪,在被调查的法官中,有的提出现在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难以养家糊口,就别提什么“让法官过上比较体面的生活”了。同时,法官的经济待遇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使得法官这样一种高尚、神圣、高贵的一门职业,竟然开始受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歧视。如有法官在问卷中,对最不满意的典型事例就是有人这么说:“法院、法官算什么,五、六百元一个月的工资1语气中带有很强烈的蔑视,相信每位法官听后都非常气愤和心寒。所以说,法院内有能力的人才就想跳出法院,而社会上那些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也不愿进法院,与法院经济待遇差,还要受到社会歧视不无关系。
4、法院司法环境差,法官的工作、生活压力大,法官想留,都害怕留。目前法院司法环境不是有所好转,而是明显恶化。法院司法独立的口号非常响,但却雷声大、雨点小,法院不仅要受党的绝对领导、政府的经济控制、人大有力监督,还要受新闻媒体的大量曝光和“误导”,更要受到暴力抗法者的严重威胁,职业、地位及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法院聚集社会焦点,大事小事揽于一身,因而法官的工作压力大、思想负担重,紧张程度比一般党政机关高,但政治、经济待遇却相对要差,故“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或者少吃草”这样一种违背自然生存法则事实的存在,使得法官心理害怕,想留,都不敢留下来。
5、法院人才机制不健全,无法培养出高素质人才,使得一些有志之士,通过自身努力,考研而出,不愿意再进来。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不愿进来,中等人才素质却提不高,低素质人才又出不去,是法院人才机制缺陷的具体表现。对于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来讲,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是非常稀少的,他们根本就不屑一顾,就中级法院也很难招到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如某中院连续二年招研究生学历者,第一年还有十余人问津,有二人报名,到第二年却只有1人问津,无1人报名,其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时,对其条件和要求被迫降格录用,已严重影响到了法院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因此,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法院来讲,中等学历、中等素质的中档次人才较多,然而,由于经费紧张,法院很少对这一绝大部分法官进行培训、轮训,有的法官进入法院十余载,就一直埋头苦干,从未得到过正规的培训,他们提出参加培训也是一种福利,他们却从未享受过,素质谈何提高。既然在法院内部无法提升个人的素质,使得一些有志之士,刻苦攻读,考研而去,不再回来,导致人才流失。
三、防止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及提升队伍素质的对策思考
法院的法官作为社会生活中主体的一员,从哲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看,一方面他是社会统治秩序的特定维护者,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生活中的自然人。前者决定了法官的社会组织本质,后者决定了法官的个性自然本质。其社会组织本质与个性自然本质构成法官这一特定社会角色的双重人格载体。作为普通社会成员的法官,其行为必然会受到来自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前面,我们通过调查了解了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法官的思想动态极不稳定性,因而,为了让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法官队伍建设与肖扬院长提出的法官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
(一)落实人民法院宪政地位,切实提高法官社会地位,让法官一职成为法律工作者一生为之追求和奋斗的目标。落实法院宪政地位,其实质就是要保证法院司法独立,其审理案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然,我们提出的法院司法独立并不是要法院脱离党的领导,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相互制衡,而是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遵守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排除来自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干涉,以确保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威信。提高法官社会地位,就是要切实落实《法官法》的规定,国家应根据审判工作特点,尽快出台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然后严格按法官等级执行,不应再去套用行政级别。在英国,凡任命法官者,均会由女王授予爵士称号,以显示法官的身份地位,在我国,可以类似规定凡被任命法官者,可以享受某种社会荣誉或某项高规格的政治待遇,以隆法官社会地位。在前面调查法官的流失方向时,42名法官中流向党政机关者达25人,占人才流失总量的59.5%,这一事实表明,法院政治地位差、法官社会地位低,是导致法官人才流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再不尽快落实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政治地位,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内地法院人才流失就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人才枯竭。
(二)建立健全法院人才保障机制。该机制应从五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法官职业权力保障机制,建立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保障法官不因客观原因所致的裁判错误而受到责任追究,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第二,建立法官职业地位保障机制。中基层法院法官的任命应当提级,并且法官一经任命录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其免职、辞退、降职或处分,以保证法官地位和身份的稳定性,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贵。第三,建立法官职业收入保障机制。提高法官基础工资标准,一般为公务员3至5倍,然后,再实行法官等级津贴,对精英法官增加特殊津贴。第四,建立法官职业安全保障机制。要为每位法官办理职业安全综合保险,增强法官抗御职业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其职业安全。第五,建立法官职业培训机制。建立法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定期、定时对每位法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法官每年开展研讨辩论和外出调研等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法官人才流动机制。该机制分为法官职业准入机制和法官退出机制。对准入机制,就是要提高法院门槛,严格按《法官法》的规定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方能取得担任法官的资格。退出机制就是对不合格或违法违纪不宜再担任法官的人员,应当疏通出口将其分流出去,以保证整个法官队伍的素质水准和纯洁性。
(四)建立健全法官职业监督机制。要求每位法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要制定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诉、控告权利的机制和程序,切实维~官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浅议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及其对策
浅议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及其对策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11-11-03 11:52:00 ]作者:梁秀芬
论文关键词:建设项目 管理现状 对策建议
论文摘 要:建设项目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的增长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往往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路绿灯,不能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致使污染源头得不到有效控制。本文结合涡阳县实际,就如何在加强项目管理、控制新污染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行简要分析,提出了几点思考与建议。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部分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对环境保护认识还停留在表面、停留在口头,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如过分热衷于招商引资,给每个政府部门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等。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获得一定的地方利益及政绩,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干扰多、支持少,事实上造成环保部门执法难、建设项目环评执行难、三同时跟踪难。
1.2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关不严。《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计划、经贸、建设、工商、土地管理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项目审批、登记、规划、用地、设计、竣工验收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擅自批准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关是法律法规赋予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尽到共同把关的责任,使得环保部门独立承担压力,这也是造成很多项目漏报的一个根本原因。
1.3环评单位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部分环评报告书(表)评价及预测模式照搬照抄,泛泛而谈,缺乏科学性与真实性。相当多建设项目的实施结果和环评结论相差甚远,引发了公众对环评的不信任。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造成建设单位的困扰,同时也产生社会的不安,增加行政成本。部分环评单位开展环评的指导思想不正确,以为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拿人财钱替人消灾,就完全按着建设单位的意愿开展评价,失去了环评选择最优方案、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的意义。
1.4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本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但现实中,有的企业将“三同时”往往变成“两同时”甚至是“一同时”(即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只是设计同时)。有些企业对“三同时”有关规则和报批程序不熟悉,执行“三同时”工作时草率处理,不遵循规定程序,不让本单位环保部门人员参与。还有的企业在新、改、扩项目上马时,环保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投产,而是分期分类进行。大多数企业仍处于“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控制管理阶段,无法做到“预防为主”。
1.5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问题多。从执法实践看,相当多的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擅自投入生产。究其原因,有的是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滞后而不能验收,有的是企业逃避环保验收,有的是环保部门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还有的因为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要求而长期不能验收。环境监察部门负责项目验收后的日常监管,往往也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但却常常未能参加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中间断了一节,容易产生问题。某地曾有一重污染建设项目,从项目审批到验收,环境监察部门一直不知道,结果项目正式投产后一直未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直至后来发生了污染事故,管理漏洞才暴露出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将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标,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由偏重经济增
长转向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行政绩效评价体系,对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由单纯GDP量的增加转向引入环境绩效的“绿色GDP”。要落实长效执法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督查机制建设,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和司法监督的作用。
2.2完善考核体系,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这是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一个重要举措。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增加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商环保前置审批条件考核的份量,确实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彻底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唱独角戏、环保执法难的局面。
2.3 实施环评质量纠错制度,强化环评单位的法律责任。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实施环评质量纠错制度,对未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能认真按照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整体要求,对项目建设过程及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没有进行充分慎重分析,导致环评结论错误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取消评价证书、证书暂停使用落实整改等处分,对责任人要取消环评上岗资格。环评单位应对评价结果经过项目建成后的回顾性评价负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把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强化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生产)。对建设项目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建设单位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依法予以查处。
2.5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就擅自投产的行为予以重点查处,严格按照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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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主义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它有别于城镇,具有独特的发展特征,其规划也有特殊性。近年来,随着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村庄的功能及结构逐步发生变化。但由于对欠发达地区村庄发展规律的研究和认识不够,使村庄的发展普遍缺乏整体性和发展的后劲;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村庄发展的特征及规划布局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云南省地处我国西部经济地带,除昆明周边区域外均属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农业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落后。本文以云南省罗平县明格村为例来分析我国欠发达地区村庄的发展特征及其规划要点。村庄规划的一般性问题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中,涉及村庄规划的国家级法规和规章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这两个文件的指导,村庄规划一般应参照村镇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也通常是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编制的。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往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主要集中
1.1 我国村庄的总体特征
(1)规模少,布局分散
这是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低和便于耕作管理的要求造成的。在乡(镇)域范围内,有许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村庄和集镇,形式上是分散的个体,实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他们在生产、生活、文教、服务和贸易等方面形成网络结构体系,呈金字塔形分布。
(2)村庄类型多样化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造成各地村庄在结构布局形态、社会经济职能、民俗民风、生产特点乃至建筑风格等多方面呈现多样化的格局。
(3)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各地区村庄生产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的不同,造成村庄的规模、分布密度、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等各不相同。
1.2 村庄建设发展的一般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以往的村庄规划所遇到的村庄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土地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差、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差、难以培育工商业文明、生产要素市场难以建立、环境污染难以治理和村庄自身特色缺失等八个方面[1]。
1.3 传统村庄规划的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的两个法规文件的规定,村镇规划包含村镇体系规划、村镇(庄)总体规划和村镇(庄)建设规划三个层次;而涉及村庄规划的主要是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常常将后两个层面的规划合并编制,统称为“村庄规划”。实践证明,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合并能够提高规划的效率,有利于村庄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需求的结合,便于操作实施。
1.4 村庄规划所涉及的一般性问题
已有的研究表明,村庄规划在内容上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村庄的规划布局问题、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村庄公建设施的配置问题和村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保护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村庄规划若干问题探讨》[2]中有过深入探讨,此处不再赘述。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非常规性问题
2.1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村庄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山区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比如罗平县明格村,全村耕地面积410亩,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83%;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71亩,远远低于平原地区的耕地数量,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林地较多,面积2050亩,可占总面积的34.17%,但由于国家的山林保护政策,林木的经济效益往往无法发挥。
2.2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如明格村离罗平县城60余公里,且多为山路,长期只能依靠所处九龙瀑布景区的外围区位进行部分游客餐饮接待来带动经济发展,而且形成的规模不大,品牌效应不明显。
2.3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如明格村的总人口只有不到600人,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如江苏华西村等)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2.4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资本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2.5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
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村庄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2.6 规划重视不够,经费不足
由于欠发达地区在市域、县域甚至乡(镇)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常常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所在县的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部门)对于其规划也较城市和中心镇的规划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没有规划费用的投入。而实际中这些地区的村庄又根本无力承担正规规划院高昂的规划费用,或者即使有些经费也不愿投入到非直接效益的规划之中。村庄经济实力远不能跟城镇相比,如果得不到专项经费支持,规划编制经费很难筹措,编制经费短缺使得村庄规划流于应付。为了应付规划检查,行政村组织往往自己或委托上级管理部门简单做个规划,这样,规划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不足便成为理所当然。
2.7 少数民族聚居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很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西南诸省尤其突出。一方面这会加强该地区发展的紧迫性;但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蕴藏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文化,也为其发展带来隐性的有利条件。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要点(以明格村为例)
3.1 明格村现状的简要分析
(1)道路系统:现有的道路网系统尚未完善,各级道路普遍偏窄;村内小巷狭窄弯曲,消防车无法进入;除过境路外,村内其他道路均为质量较差的水泥路;道路附属设施不够齐全。
(2)村民住宅:住房布局散乱,住宅用地严重;房屋多为砖木结构,通风条件不良,质量较差;建筑风貌参差不齐,新建的砖混农家乐建筑对原有村落风貌破坏严重;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
(3)公共设施:小学规模太小,教学设施不完善;无幼儿园、医疗所等设施;村内商业点店铺店面凌乱,无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气息。
(4)市政基础设施:排水不成系统,生活污水无处理;村中乱拉电线,存在火灾隐患。
(5)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内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居民家庭多露天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差。
(6)景观环境:绿地率低,缺少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河流岸线绿化较差,垃圾较多;村内“裸”房子居多,严重影响村的视觉环境。
3.2 规划内容与思路
针对欠发达地区所面临的问题并结合明格村实际,笔者认为其村庄规划在满足基本的规范要求的基础之上,尤其应当突出重点、抓住中心,避免“面面俱到”而“面面不到”。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所谓重点和中心也只能有一个。对于几百人的一个村子,无论如何难以聚集多大力量做出多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因此村庄规划的内容与其遍地开花,不如集中力量研究好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经济滞后),办好一件事,谋划一个发展思路,解决好一个问题……。
就明格村而言,由于其属于自然村庄,经济主要依靠基础农业为支撑,附带旅游餐饮接待服务,所以明格村的发展在做好农业这个基础的前提下,尤其应强调特色农业的发展,走以农
带商,以商促农的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集中力量做好几个方面,不能贪大求多,具体归纳为五个“一”的发展思路,即:
(1)一个目标:即和谐农村建设,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合理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文明的提高)。
(2)一个中心任务:即经济发展,抓住以农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方向,带动农家乐的餐饮接待业。
(3)一条主导产业链:即绿色农业――延伸产业(农业产品浅加工、绿色服务业)。
(4)一个窗口:即能够反映明格村自然生态及丰富资源的窗口,通过一个重新整合的村落风貌,来表达这个窗口的形象。
(5)一种新面貌:即明格村新的物质环境与精神面貌,物质环境包括生产环境的改善,生活环境的美化,生活物质内容的丰富,精神面貌包括,人的满足感增加,对未来充满希望。
同时,规划的主要内容,重点也需围绕这五个“一”来展开,包括:(1)合理布局村庄发展用地,明确未来发展方向;(2)理顺村内道路交通,处理好内外交通的联系;(3)改造村庄生活环境,包括卫生、生活、生产、旅游接待环境;(4)营造特色村庄景观,包括建筑风貌的统一,突出明格村的自然景观特色;(5)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给排水、电力电信、污水处理等;(6)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为将来作为旅游餐饮接待区的建设打下组织基础。
3.3 功能布局的调整
依据突出重点这一规划主题,本次规划在用地调整上以增加“合力”为核心内容,将原有的两个不同村落(上明格村和下明格村)的空间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空间关系,使其组成一个完整的环境空间,更好的发挥作用,从而使整个规划区形成“一轴、一带、三片”的格局:
(1)“一轴”:即原村庄道路,穿越整个村庄的主干道构成的村庄发展主轴。
(2)“一带”:即一条滨江绿化带。
(3)“三片”:以现状形成的居住村落形态,将整个规划区分为三个片区,即北部村民居区,南部村民居区,以及位于河道两侧的新规划居住和管理片区。
3.4 村庄特色规划
村庄特色是吸引外来投资及外部消费对象的重要因素。明格村有山有水,环境优越,同时处于旅游景区的外围。规划在保持现有格局和风貌的基础上,力求将山、水、绿地、村庄各项用地融为一体,注意地方特色的挖掘,将当地民居文化的特色融入村庄建设之中,使山区村庄环境和景观建设的特色得到更充分的体现,营造出“山中有村、村内有水,水绕村行”的自然村庄特色形象。因此,规划考虑从“一种风貌、两大特色、三个要素”三个方面形成有主有次,点、线、面相结合的特色系列:
一种风貌:即以自然村落的肌理为主调的纯朴乡村风貌。
两大特色:紧紧抓住山、水、村相依的特色,使山青水秀成为村庄最突出的两大特色。
(1)山青:对村庄周围的山体加强绿化,使之成为村庄的绿色背景。有山之处,建筑布局依山就势,相得益彰。
(2)水秀:充分利用现有水系景观,规划把水系揉进村落,使村庄有青山的衬托,房前屋后有潺潺流水,面对一片开阔的田园风光。
三大景观元素:
(1)休闲空间:为了使城镇空间更为通透和具有现代感,规划将在重要地段设置各具特色的广场,一是使村庄空间富有变化;二是为村庄增加 “客厅”,它是表现村庄形象的重要窗口。
(2)游览空间:依据现状条件,在村庄北部、中部、南部设置一个休闲游园,设计充分突出滨水特色,使公园成为村庄景观的“点睛”之笔。
(3)休闲绿化带:滨水绿化带,以地方性民俗民风为主要文脉,沿江设置部分休憩的小品设施,利用绿化营造不同氛围的空间环境,形成丰富的、多层次的外部空间环境。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差异
通过上述分析和实例说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差异可概括为:①内容差异:后者追求全面发展,注重协调,而前者更突出重点,特别强调经济的发展;②产业差异:前者较之后者更注重农业基础,走以农带商(或以农带工,尤其是加工业)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而非大规模工业化生产;③用地布局差异:前者以基本的宅基地划分为主,而后者多参照城镇居住小区规划进行布局;④发展策略差异:前者多利用后发优势,尤其是古建筑、古民风保存完好的优势,并常利用山地打开发展的思路,强调对山地的开发;后者则多利用先发优势,走工业化道路;⑤灾害防护差异:由于地形条件的不同,前者的村庄灾害防护多以防洪为主,而后者则以防涝为主;⑥特色差异:前者更强调原始古朴、自然生态的村庄环境特色,主要是对现有村庄空间格局的保护、建筑的维护与更新、生活环境及基础设施的改善,有别于发达地区的建设向城市特色发展的趋势;⑦编制过程差异:前者更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规划过程强调村民的参与,强调规划人员与村民的互动及对村民村官规划普及教育;⑧经费来源差异:前者以多方筹措和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规划行为更少市场性、更多计划性,而后者多实力雄厚、自筹经费。结语
尽管欠发达地区有诸多制约发展的欠发达因素存在,但其村庄规划却不应是“欠发达”的。该地区的村庄规划凭借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产业基础、民俗风情和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在规划布局、建筑形式、建造方式、环境利用和资源开发各方面都可舒展地方特性、挖掘传统文化,创造具有鲜明山乡村寨特色和浓郁乡土文化氛围的村庄规划。如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先行;改变现状农村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将成为推进国家整体文明的大事,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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