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年,按照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市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围绕市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措施,努力探索和实践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建设的新举措,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年
工作回顾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明显。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在城区投资10.8万元建设了**个规范化社区调解室;落实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9.3万元,补贴案件**件。通过与法院召开诉调对接会议,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培训,进一步强化、规范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等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件,成功率达98.3%;防止民转刑案件6起、群体性械斗4起、群体性上访21件,基层人民调委会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件。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推进。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定期联系检察、法院、公安、监狱等单位就社区矫正工作召开协调会议,制定下发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完善了协调配合、风险评估、个案矫正等工作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在城区全面起用了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配发了定位手机,为社区矫正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报请师市下发了《**市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依托师市团委建立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用工企业就挂牌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取得联系。严格按照“六清楚、六到位”的工作要求,落实监所与帮教工作机构、家庭、单位、连队、社区的无缝对接,对重点人员做到了必接必送。
四是深入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调查摸底和帮扶活动”。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配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情况摸底调查,了解其子女生活状况、帮扶需求,对其进行了帮扶。
(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一是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了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完成了7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及92名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召开了**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律协换届工作;成立了市首个法律顾问团,为推动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指导法律服务行业积极主动参与公共事业、经济运行以及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了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教育指导,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高其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2012年底,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279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19件。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建设成效显著。加大了法律援助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办案的培训指导和案件评查,援助工作不断规范;发挥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畅通援助渠道,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18件,其中:民事案件628件,刑事案件87件,行政案件3件。
四是公证便民服务机制健全完善。通过规范接待、简化程序、提供上门服务、开通师市首家公证服务网站等便民措施,提高了公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全方位打造了窗口形象。办理各类公证**件,其中:经济类公证987件,民事类公证**件,涉外826件。
五是司法鉴定监管到位,完成法医临床类鉴定350件、法医精神病鉴定203件,无投诉案件。围绕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两个重点,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年度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三)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市进程成效显著。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改进市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部门、团场、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完成了2个兵团法治团场、4个兵团法治单位创建的迎检验收工作。基层普法办创新性地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溶入到社会维稳各项工作中,针对团场城镇化建设、“三秋”生产期间社会矛盾增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实际,扎实开展了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法律援助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活动。共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244场、大型普法宣传活动677场,征订青少年、干部普法教育读本1.4万册,设立永久性法制宣传栏352个,直接宣
第二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推进以“实施十大项目、建设五大体系、构筑五化格局”为内容的“1055”计划的全面落实,凝心聚力,创业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我局被省司法厅授予**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上有新作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民事诉讼、非警务类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7大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了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并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其中,海渔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率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率先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警调和交调衔接工作全省领先。全省警调衔接工作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全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63049件矛盾纠纷,其中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件,**件非正常死亡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4%。
——法律服务在服务发展惠民生上有新业绩。出台系列文件,以“7+4”法律服务框架为全市金融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组建金改法律服务专业团队,着力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为金改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把关、风险把控和政策法律研究等,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部、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法律服务城乡统筹改革扎实有效,公证机构积极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做好方案咨询、现场监督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件。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市、县政府和80.5%政府部门及72.2%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市90%的社区签订了有偿法律顾问合同。全省首创在98.8%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现“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6640件,同比增长37%。推进法律服务温州经济和“**人”经济,在13家在**异地商会、15家异地**商会建立了普法联络点,商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类人员”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成果。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力度,落实了分类管理措施,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58%,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0.2%,均远低于省市考核要求。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全省最多而重新犯罪率历史上最低、全省排名最好的成绩。开展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改革,推进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加强安全工作机制和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连续13年*个月的安全稳定。
——自身建设在服务保障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了政府购买社区法律服务机制,促进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推进司法所建设,全市共建司法所131个,建立直派司法所128个。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市县两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局机关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和市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大队新管教区相继竣工落成。率先开展公证行业的行业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全省公证管理的行业标杆,受到了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成市行政审批中心司法行政分中心。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五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队伍建设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同时,我们大力推进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全面铺开;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建立了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建设争创一流,各阶段和各环节工作平稳顺利实施,2012年全市共有**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计财装备、依法行政、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系统干警职工的艰苦努力;二是得益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三是得益于大力发扬“务实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作风,将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得益于积极创新考绩考核方式方法,有效调动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向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司法行政第一线的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力量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任务需求之间的矛盾相对突出,司法所人员和编制偏少的现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二是功能区由于运行机制尚未完善,司法行政职能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良莠不齐,少数地方法律服务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律师“万人比”要“学赶杭甬”仍有较大差距;四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待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
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13年的工作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第三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扣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主题,立足职能,求真务实,创新实干,奋力争先,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科学创新发展,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现将**年工作基本情
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进展。全面做好普法骨干培训和普法读本征订发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狠抓以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城乡社区干部和群众等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骨干分集中讲法和讨论互动“两个时段”进行“以案讲法”,先后讲法300场次,现场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深入开展了妇女权益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先后抽调得力人员参与讲法117场次,使广大在校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司法视角”栏目9期,进行典型案例剖析。继续推行网络普法,利用在百度诸城吧开设的专贴,点对点、一对一地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对网友提出的63个涉法问题及时回帖解答。坚持学用结合,围绕创建“法治诸城”,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市积极推行社区事务契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化”管理,不断将社区事务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发展稳定。同时,积极开展“法治机关、法治镇街、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有效提高了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镇街、社区调委会实现了全覆盖。在深入调研,外出参观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医患、消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物业、涉校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经过层层筛选,密州街道西王门社区等17处调委会被潍坊市司法局授予“潍坊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市调解组织建设树立了样板;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吸纳退休法、检、警官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人民调解。举办社区调解人员培训班,对全市社区调解人员进行了轮训,有效提高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开办《人民调解专刊》,随机刊发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有效化解。注重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意愿和诉求,依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自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市司法所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各类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全员参与,从镇街、社区、厂矿企业、学校等最基层单位入手,自下而上地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坚持做到镇街不漏社区,企业不漏车间,单位不漏人,力求排清摸透,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弄清底数,列出单子,建立台帐,逐一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措施,并落实包靠领导和责任人员,一包到底,对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做到及时上报,争取支持,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干群关系、物业管理、恶意欠薪等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及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共调处矛盾纠纷**件,成功**工作进行了视察,给予充分肯定。
三、法律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将2012年确立为“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严格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切实把好“入口关”,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新考核录用法律服务工作者29名。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集中规范活动,组成专门班子,对法律服务市场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列出单子、逐个分析原因、逐一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与法院等执法办案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严防严查非法违法执业行为,继续保持了零投诉。深入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律师进百企包千村进万户”、“公证机构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民生年”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力推行“一社区一顾问”制度,选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城乡社区实现了全覆盖。充分发挥“服务蓝
色经济区建设服务团”作用,全力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继续大力推行律师参与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选派20名律师业务骨干陪同市级领导接访,协助领导依法处理有关涉法问题,积极做好引导涉法矛盾纠纷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为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风险评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融资引资等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
事项1673件;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2家,参与刑事辩护49件、诉讼非诉讼代理**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846家,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1689件,参与项目招投标**个,办理见证1684件;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事项**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跨越。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就近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继续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化管理,每名律师年内至少办理2件刑事和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名法律工作者年内至少办理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分工1名局领导具体靠上,抽调2名整体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服务室,局主要领导定期到为民服务中心带班服务,分管领导每周参与服务2次以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参与服务不低于2次,确保了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健康规范高效运行。针对农村赡养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新形势,开辟赡养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该类矛盾纠纷实行主动出击、先予受理、优先承办。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确保了弱势群体应援尽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6件,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450件的任务,办理数量和质量均在潍坊市系统名列前茅。10月**日,市司法局专门在我市召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广了我们的做法。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新加强。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大排查活动,逐一走访排查,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帮扶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工作成果。12处司法所全部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依托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和全市城乡社区,及时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并将安置帮教对象随时录入系统。针对每名安置帮教对象,成立由政法干警为主体,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服务志愿者及其就业单位相关人员和亲友参加的安置帮教小组,实行零距离“多对一” 零距离帮扶,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依托社区人力资源平台,协调帮助就业,避免脱管失控,有效地提高了安置帮教质量。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52人,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契机,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将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各方面信息输入市综治维稳中心管理软件,并实现与社区信息共享。先后举办10期培训班,对全市2000多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技能。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强化监控。依托社区平台,随时做好回归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接纳工作,建立台帐,组建以司法所干警为主体,社区相关服务人员、社区服务志愿者、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单位相关人员及其亲友为补充的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确保每个社区矫正人员有档案、有矫正责任人、有跟踪管控帮扶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14名违反社区矫正制度规定人员进行了警告处分。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登记、接纳、学习教育、日常管理、档案管理、社区矫正解除、执法文书使用等制度。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制定发放了《社区矫正人员投诉告知书》,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实行问责追究,有效地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扎实有效开展。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人,全部落实了管控矫正措施,实现了“零”重新犯罪。潍坊市司法局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时,对我市“两类”人员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六、农村社区化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进社区”工作,不断加大社区普法力度,实现了城乡社区普法全覆盖。积极探索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政法、调解、社区服务、志愿者等人员多方参与,教育、引导、帮扶、安置综合施治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的调解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小的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大的矛盾纠纷不出镇街”。积极拓展社区法律服务业务,将法律服务随时送到群众身边,较好地满足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10月8日,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与会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厅厅长来我市实地观摩时,对我们依托社区平台,工作前移、服务下沉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省司法厅以《**市构筑基层司法行政新格局》为题进行了转发,并于11月**日,派出专人来我市录制了专题片。
七、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深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及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向本局潍坊市劳模孟凡礼同志学习活动。深入推进“民情台帐”工作,切实沉到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工作日”活动,每月的第二个周六,领导班子成员到包靠联系的社区,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困难党员群众,宣讲政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1件,对2户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创造性地推出了“群众说话、部门说法”新机制,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了“群众说话屋”,集法律咨询、接待来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于一体,整合司法行政人、财、物资源,对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全方位开放,先后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分流到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案件243件,帮助联系有关部门办理群众求助事项31件,调解矛盾纠纷**件,通过引导群众依法诉讼,避免上访事件13件,真正使“小屋”产生了大效能,对这一做法,省司法厅、潍坊市司法局予以转发,平安山东网进行了登载。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还存在人员不足现象,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
**市司法局
**年**月
第四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xxxx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服务“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为重点,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为重点,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了新贡献
一是确保了监狱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今年来,我们按照省厅“三项零指标”和“五个绝对不能”的工作要求,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工作为总揽,扎实开展“监所创四无”活动,落实“首要政治任务”,履行“首位责任”,贯彻“首要标准”,紧紧围绕“强素质、保稳定、重主业、抓教育、谋发展、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司法部开展的“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载体,健全监所稳定协调机制,强化监所稳定防守模式,完善监所稳定设施建设,确保了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夯实了改造和管教工作基础,强化了生产行政管理,提高了队伍综合素质。武陵监狱和市劳教所确保实现“四无”,即: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创新了监所矫治帮教工作新模式。我们以“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为载体,在劳教、戒毒场所、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全面构建矫治帮教专业化网络平台,通过“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和谐整个社会”的创新之举,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落实“首要标准”,以xxxx市社会管理“一中心五网络”建设为主体,积极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监狱、劳教、戒毒场所与矫治对象、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单位、街道社区(村组)、家庭的衔接机制和综合矫治帮教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矫治帮教工作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目的性,实现监所矫治帮教工作的专业化、责任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了区县(市)司法局矫治帮教工作响应机制。由各区县(市)司法局根据劳教、戒毒场所、监狱寄送的相关函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回复,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建立专门的档案台帐,堵绝失控漏管现象;建立了重点矫治对象交办帮教制度。经劳教、戒毒场所、监狱确定需要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开展社会帮教的劳教(戒毒)、服刑人员为重点矫治帮教对象,在报市监所矫治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司法局监所管理科向重点矫治帮教对象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司法局发出协助监所开展社会帮教的交办函,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司法局应在收到交办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交工作函的相关监所联系,落实社会帮教措施,配合开展社会帮教。
三是开创了人民调解的高效调处新模式。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紧紧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和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均取得重大突破。如:桃源县推行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2”调解模式,汉寿县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澧县启动了“乡镇调委会流动调解庭”机制,道路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诉前委托人民调解、警司联调、边界联防联调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网络建设均得以进一步健全。6月13日召开了湘鄂边界联防联调22周年暨湘鄂黄山周边五乡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第13届年会。截止今年10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8922件,成功率达到98.1%,律师协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563起、参与接待涉法上访群众2453名。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的“四无”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是规范了社区矫正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省厅的要求,借鉴津市市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模式,在全市内高标准推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设立了社区矫正专门管理机构,司法所普遍配备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干。与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排查和管控,杜绝了漏管、失控情况的发生。积极推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一体化建设,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尽职履责,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津市市推行“三无”矫正工作模式,注重在接茬、监督、管理三个环节实行“无缝、无漏、无畏”的“三无”工作模式,即接茬讲究无缝、监督讲究无漏、管理讲究无畏。截止今年10月
第五篇: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00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家,承办诉讼案件**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