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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开展全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7-98358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1 23:45: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乡开展全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202_‟4号

Xx乡开展全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乡属各部门:

为全力搞好我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和春运工作营造良好交通环境,经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紧扣全乡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建“平安畅通乡”工作成果,不断改进完善各项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杜绝道路及水上交通死亡事故,重点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道路及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Xx(派出所所长)

成员:xxxx。。。。

道路及水上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胡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320国道、凉帽公路、黄丰公路、沙兴公路。

(二)重点路段:盘江码头;202_年以来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及人车流量密集路段。

(三)重点整治时段:新铺场天.(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及水上船只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船只)、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水上)行驶;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 320国道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_年2月28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各有关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服从乡道路及水上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根据整治范围和重点,切实开展专项整治;

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作为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整合各方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确保形成交通安全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将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安新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乡道路及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同志给予通报批评,以期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总结上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期2个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相关资料收集上报,于3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Xx乡人民政府

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

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

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

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xxxx〕114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xx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荣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3月23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荣县铁厂镇“3.18”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荣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化“一岗双责”,做到隐患排查达到100%,船舶清理面达到100%。逐步建立起“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海事处决定成立由处长崔清麟任组长,黄晓聪、伍候忠、谭琳、赵月为成员的荣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候忠具体负 1

责。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正式文件)。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此次专项行动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凡在我县境内河流、水库内航行的客、渡般船、货船、农副业生产生活自用船、采砂船、旅游船均属行动范围。

(二)专项行动内容:乡镇管船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客(渡)船现场《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治及经费投入情况;渡口码头“两线”设置及勘划;救生衣行动的执行情况;乡镇自用船舶发证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查人、船、证是否相符,船上救生、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且摆放是否规范,非客船载客、违法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雾航、夜航等行为。

五、专项整治的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必须对所有的船舶进行全面普查,逐点复查,不漏检一处;对普查不达标的,由责任单位负责限期整改。整治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自用船整治标准

1、自用船达到一船一证;

2、乡镇管船站登记、丈量准确,不超越自用船登记范围;

3、签订有乡镇、村、船主安全责任书;

(二)运输船整治标准

1、客、渡船以船检部门核定的载客人数为准,不超员;

2、货船以船检部门戡划的载重线为准,不超越载重线;

3、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船舶及船员证书、证件;

4、配备有合格有效的救生、消防设备且摆放规范;

5、签定有乡镇、村、船主安全责任书;

六、实施步骤

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行政区划分水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个行动从202_年4月1日至202_年4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调查摸底检查阶段(202_年4月1日—202_年4月10日)

各乡镇要对辖区水域(包括山平塘)所有船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存档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各乡镇要做好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迎接县上的检查验收。

(二)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202_年4月11日—202_年4月20日)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乡镇船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乡镇自用船舶检验发证情况;救生衣行动开展情况;安全培训教育的执行情况;签单人员的履职及考评情况。

(三)总结阶段(202_年4月21日—202_年4月30日)整治行动结束后,县上将对各有船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成绩突出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呈报县委、县政府在年终安全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和表彰;没有完成整治任务和在整治中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要呈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同时,还要限期限整改,直到合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以客渡船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和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事故的防范能力。

(三)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各乡镇要按《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的规定,把乡镇自用船舶的清理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区分渔业船舶与乡镇船舶界线,决不能将三板船、五板船划为乡镇自用船。对清理出的乡镇自用船,要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检验发证,与船主签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组船主,发证所需证书到县海事处领取。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决不能再出现乡镇自用船舶失管失控的情况。

(四)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在4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报表书面报送我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8.28”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目前全国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针对我县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突发的问题,县政府决定从9月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贯彻“8.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以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牵手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三超一疲劳”活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这次整治行动是针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整治行动参与单位多、历时长、任务重,县上成立由副县长胡永洲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浩文明、纪检组长郭玉春,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建斌任副组长,安监、交通、监察、发改、财政、规划、城建、城管、教育、司法、农机、卫生、商务、文广、旅游、气象、工商、质监、公路段、运管、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大队长杨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专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区、辖区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地区“五种”车辆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全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整治重点

1、县城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抢超强会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

2、农村“五种”车辆非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3、无证驾驶、车辆未按期入户、故意遮挡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及城区街道、乡镇街道,莲池三叉路口、南站门口、教子川洗车点、驿马三叉路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街道、农村岔道口等重点区域交通混乱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在宣传动员阶段,县电视台对开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9月5日至12月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100天的集中治理,使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在整治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活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12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县城街道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牵头,运管、城管、城建、工商、客运企业等单位配合。加大对城区“五种”车辆,尤其是城区街道“小红帽”违法载人,三轮摩托车任意穿插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区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联合运管、城管、客运企业,全力查处出租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公交车占道行驶、抢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联合城建、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城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对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影响正常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城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国省道、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运管、公路段、交通、安监、环保、工商、客运企业及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秩序混乱的点段进行联合治理。对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交通要道、交通枢纽等人群、车辆集中的区域,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对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乱停乱放、抢拉乘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公路上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长、超高、驾驶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公路沿线的加水站、洗车房进行整治,特别是对省道202线庆城教子川路段,几处洗车场临近公路,路面积水、天冷结冰点段,省道202线白马三里店路段加水站、水果销售摊点紧靠路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点段要加强治理。

(三)客运车辆整治。由运管局牵头,交警、城管、旅游等部门配合,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出租车、村村通、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落地休息和连续驾驶4小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检查客运企业GPS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查处客运和营运车辆违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违规载货、客运车辆出站后在道路上缓行揽客,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严肃处罚,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的处罚。在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重点解决莲池三叉路口、南门三叉路口、南站门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驿马三叉路口及附近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贾桥、玄马街道等路段的交通不畅,马路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南站要落实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地,由莲池村负责协调。对南门三叉路口路边停放的车辆由城区交巡警大队负责,在老农贸市场设臵停车区域,并增设流动岗加强巡逻。针对以上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并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进行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配合。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五种”车辆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五种”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派出所要大力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对辖区“五种”车辆进行管理。各乡镇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五种”车辆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五种”车辆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五种”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二是由乡镇包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五种”车辆所有人挂牌、考证,并及时有效劝阻“五种”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的行为。三是对发现有“五种”车辆无牌无证,连续两次违法载人的行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追究村委会主任的责任。四是在集中整治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臵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五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的持证率,提高“五种”车辆纳管率,减少农村“五种”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公务车辆交通秩序整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严禁领导干部驾车。单位内部要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单位职工私家车辆的管理办法,对新购车辆要及时入户、挂牌,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素质,严防公务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管理、开霸王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杜绝单位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无牌无证执法的问题,整治中实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对维护我县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驻庆各单位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治不力、推诿扯皮、拖延懈怠导致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庆城县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2_‟53号文件要求,实行问责制。一个季度辖区内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国、省道除外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发生两起1人死亡或一起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乡镇长做出书面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执行行政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庆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庆政办发„202_‟106号)文件的否决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篇:大发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大发瑶族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市、县有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针对我乡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我们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三项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开展专项整治

(一)继续开展渡船和渡口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有关整治要求,结合实际,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方案的进度要求逐步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监管责任和渡运人安全责任的落实,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

2、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互相协调,发挥监督、业务指导作用。深入督促检查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跟踪督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加强对渡口管理人员和渡工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完善渡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突出抓好日常监管,严防渡口渡船事故的发生。强化水上监管,查处违法渡运行为,维护渡运秩序。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加强现场维护,保障了渡运安全。

3、渡口安全检查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渡口安全检查,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枯水期、农忙、大雾、重大节假日组织的联合检查,有效地增强了渡口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了渡口安全隐患的整改。今年以来,共组成各类检查组8个,参加人员达230人次,检查渡口8道次、渡船18艘次,发现隐患5件次,现场整改5件次,保障了渡口安全渡运。

(二)全力抓好危险品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做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运输船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码头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码头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事故隐患,有力保障了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强化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拉横幅8幅,标语22条;在宣传点发放其他宣传材料800余份。三是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

(三)以“一个责任”的落实,推进“两防”隐患的排查整改 落实自查责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了自排自查,重点是对危险品码头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大发乡水域点多面广,且地处偏远山区,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水上交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经费,水上安保设施经费没有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设施、渡口渡船改造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明年整治计划

1、深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渡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渡口及渡运的安全管理,建立了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了渡口名称、渡口的批准机关、批准日期、责任人、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渡口守则》、经营人、监督电话等,并配备了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

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城区实际,打击取缔“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加快船舶改造更新工作,推进标准化船舶建造,指导和引领船主申请船舶检验和办理船舶有关证书,3、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公安、经贸、水利、海事、交通、乡政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打击取缔“三无”船舶非法载人载客及无序经营的旅游竹排,对违法经营行为,采取现场拆除船舶动力装置或拆解销毁船舶、竹排的强制处理手段。

大发瑶族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Xx乡开展全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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