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和谐平安农村
文章标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和谐平安农村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和谐平安农村
回顾“十五”,特别是03年以来,是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生显著变化的时期。几年来,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精会神抓经济、千方百计求稳定”,全面深化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民主进程、扩大政治文明,极大地促进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治安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菜屯镇地处三界首,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复杂的治安形势。这就要求我们只有强化各项综治措施,才能打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几年来,镇党委、政府结合全县开展的“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春季严打活动”、“集中治理百日活动”、“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等各项活动,重拳出击,打击了冯春生(外号“冯四”)等数名村霸、地痞、抗缴税费、殴打干部、破坏他人财物、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分子,打下了邪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治理了菜屯的社会环境。同时,我们加强了综治队伍建设,整治了治安薄弱村庄,下气力清理了遗留问题。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全面推行了治安承包责任,加强了对点的防范,在部分村先行试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公开四严格”的工作程序,即: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招标竞聘,对治安总承包人和巡逻队员严格把关,严格履行合同,严格财产登记,严格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治安总承包人和巡逻队员的政治业务培训,确保上岗人员政治思想上过硬,行为上规范,业务上胜任。目前,全镇27个村实行了治安承包。实行“分区管理警长负责制”,强化对面的控制。以派出所公安力量为主体,管区书记、村干部为治安防范为负责人,村内以治安承包人为基础,在各主要干道和路口设立治安堵截点、检查站,执行盘查堵截任务,在全镇形成治安防控网络,使犯罪分子进不来,出不去。几年来,全镇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一直呈下降趋势,并为全县最低。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集中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首先,加强司法所建设对司法所进行了重新定位,配全了5名工作人员,加大了资金投入,规范了工作制度。其次,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菜屯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第三,充实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拔了5名有法律知识的镇机关干部、4名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村民调主任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第四,调整了村民调组织。过去部分村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人员参差不齐,调解极不规范。我们明确了调解员条件、任用程序、报酬以及工作纪律和制度,对全镇30个村的民调主任、调解员全部调整到位。两级组织建立后,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职责,邀请市、县司法局及县法院的专家领导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6起。镇村两级调解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及时介入、妥善化解了许多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使上访问题处理在镇村两级,使治安案件大幅下降。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建立及工作的开展,整合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资源,解决了矛盾纠纷激化前和信访问题没发生时工作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分流、调处了信访案件,也促进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形成。三、推动民主建设进程,扩大基层政治文明
广大农民群众是建设农村民主政治的主体,只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能使基层民主更加扎实、深入。1、推行民主选举。针对过去党支部群众基础不强、号召力不高的现象,我们在村党支部的调整和换届选举中均使用“两票制”的方式,即先由全体群众投信任票,再由全体党员投选举票。这样既保证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也增强了村党支部的群众基础和凝聚力。在第八届村两委的换届选举中,全镇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人兼”比例达90,两委兼职率87,干部职数减少47人,年龄平均降低2.4岁。同时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建立方面,充分实行民主,保障了群众的选举权力。
2、实行民主决策。镇实行人民代表议政会制度。我们组成了由市、县、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38人的人民代表议政会,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举贤荐能,参与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在村级实行“两会制”决策,即村级的重大事务先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提出议题,然后“党员大会”讨论、修改、完善形成预案,再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同时,明确了“两会制”决策的内容、程序、原则和要求,保证的群众的决策权。
3、完善民主管理。为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我们面向全
第二篇: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打造平安和谐环境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打造平安和谐环境
——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发言材料
芦溪县银河镇邓家田村(2010年6月10日)
各位领导:
邓家田村地处芦溪县银河镇以北,是一个风景秀丽,民风淳朴,生态环境良好,人文底蕴丰厚的丘陵山村。全村总面积9.8平方公里,山林面积6200亩,森林覆盖率达95%,有农户685户,人口2780人,下辖24个自然村小组,6个党小组,有中共党员70名,预备党员4名,有资源型企业4家,有农产业种养合作社组织6个。村内有交通干线2条,村组水泥公路全面贯通,“沪瑞”高速公路穿村而过。
近几年来,村支两委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讲和谐、保稳定、求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力打基础,认真抓落实,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四民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村干部依法治村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此作一简要发言。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村支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的邓家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24个活动小组,并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方案。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村委会与24个村民小组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禁毒责任书》,各组又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委会还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了帮教责任人,签订了帮教协议。三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治保调委会的职责》、《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36个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二、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近几年来,村支两委以“平安村镇”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使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违法青少年得到有效帮教。我村“两劳”释放青年甘家福在村支两委的教育帮助下,建成了年出栏达600头的养猪场,年产值逾40万元,并带动了众多农户从事养殖业,成了全村有名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为了防止“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村内加强了对邪教本质危害和外在表现的宣传教育,使村民能分清正常宗教信仰与邪教的区别,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教育广大群众不听、不信、不言、不传。村委会还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法治文艺、召开群众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提高村民民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三、坚持民主公开,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全村党员干部利用发放选民证的机会,广泛向村民宣讲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意识。一是抓好民主选举环节,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支两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律由村委班子会研究,再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抓好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计生、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特别是党员目标岗位责任制的创建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健全调解网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综合治理,我村建立了三级治保调解网络。村委会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也相应成立了人民调解小组,选配了德望高、有威信的老党员为调解员,同时根据村民居住情况,每组选出了一名纠纷信息员。二级调解网络健全后,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
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一是出现的各类纠纷得到及时调处,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没有因纠纷调解不善而导致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在昌金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中,我们全面调处该工程施工时产生的矛盾纠纷达200起,制止了3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共追回村民土地、材料、工资等累计金额达164万元。二是能及时发现、整治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整治不了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置。2009年我村引进了一家鞋面制作厂,该厂落户于王永茂家中。由于进他家的道路不够宽,需通过其邻居自修道路方可进入,本身两家不和,工作很难开展。经过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矛盾双方最终消除对立心理,握手言和,鞋厂成功引进并解决了当地50多人就业问题。
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我村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村民邻里团结,治安秩序良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2009年全村总收入1807万元,人均收入6500元,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全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懈努力。
第三篇: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调查报告(定稿)
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抓好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活动,2007年3月至5月,我们组织了司法、派出所、政府办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先后三次深入到者太乡三卡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初步了解了该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现状及特点
三卡村位于者太乡西北部,地处云南、广西、贵州三省五县(广南、丘北、师宗、西林、兴义)交界处,辖20个村小组(三卡,落角、大湾)等,共769户,总人口3794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四种民族,农民收入主要依靠饲养牛、猪、家禽和种植水稻,包谷、生姜、桐果等,2004人均纯收入为548元。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困难。2004年至今一直被列为重点扶贫村。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
下特点:
(一)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
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本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
务收支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
(三)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予项目扶贫的同时,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中经常吃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
识在农村得到普及。
(四)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农副产品价格不断上升,群众收入也随之提高,但是由于该村地处三省五县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外地往来人员较多,加之长期以来很少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较为混乱,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村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迫切要求建立一个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各村村民小组建立一支巡防队伍,让群众加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保一方平安,为脱贫致富奔小康营造一个安
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村的村民大会只在每届村委会换届时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也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干群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群众缺乏知情权,同时,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但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并且,现有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该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如《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对自家饲养的牲畜看守不力损害其他农户庄稼,每损毁一株,赔偿人民币2元,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及时,与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甚远。
(二)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维权
村委会没有成立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日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知法懂法明白人,学法用法新户主”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日常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因此,经常出现因不懂法而发生一些不应发生的事,如该村岩畔村小组一姓王农户家耕牛被盗,其私自调查认为是邻村的杨某所为,就邀约其亲戚朋友将杨某强制押到其家里,非法逼供,控制杨某人身自由并与对方写下保证书互相承诺,结果造成了违法犯罪事实。又如,安马小组一农户在经济来往中别人赊欠物款时未立依据,至使资金多年无法回收,欲用法律手段解决又因无效有依据,缺乏法律依据,眼看自己的血汗钱难以收回,该农户心急如焚,欲哭无泪。
三、主要体会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证农民当家作主,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三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
1、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2、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做到与各项工作、项目同时布署、同时规划、同时实施;
3、乡党委、政府领导在各项工作实行挂钩联系、责任分工时要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做好指导工作;
4、在考核村委会各项工作指标的同时,也要对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村党总支议事规则》、《村民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两委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和约束。发挥好“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
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的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要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干部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村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以村委会为中心,设立社会治安联防中队,各村小组相应成立治安巡防队,形成一支由村、组、户联防互防的打、防、控一体的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参考二:
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教育财务管理现状调查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联产承包之后又一次重大变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规范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治本之策。它既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又涉及上层建筑的改革,尤其对农村基础教育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是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责任。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二是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得到了重新构建,加大了政府对办学的投入力度,使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强化,由过去农民集资办学转变到国家办学,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三是为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学校编制的确定,在用人机制上优胜劣汰,竞争上岗,有利于减员增效;四是为学校布局的调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薄弱学校的改造与合并,危房的改造创造了条件。总之,农村税费改革从多方面推动着基础教育内部的改革,为基础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时机。
我们要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给教育财务管理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基础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本来就存在一系列问题未得到解决。税费改革的实施,意味着过去在农村收取的“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将统统取消,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如果地方、市、乡各级政府对实行新体制认识上不统一、不提高,国家的政策和措施不到位,将会出现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下滑,多年努力得到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将会遭受损失。
税费改革对教育财务管理上的影响具体表现在:第一,教师工资难兑现,教师队伍难稳定。麻城是革命老区、库区、贫困山区,连续两年市财政可用财力平均只有15119万元,地方财力非常有限。我市现有教师12628名(包括离、退休人员),按全额工资计算,年需要14128万元。税费改革前,教师工资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市级财政预算;二是农村教育费附加;三是从学生中收取;四是中央转移支付。2001年,我市年初财政预算3206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1343万元,教师工资统筹3000万元,转移支付815万元,合计8364万元,保教师“四块”工资8472万元尚有缺口10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一费制”的试行,教师工资统筹的3000万元和教育费附加的1343万元共4343万元落空,加上原有缺口108万元,保教师四块工资缺口4451万元。地方财力有限,教师工资难以兑现,按国家政策,教师四块工资必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市委、市政府克服很多困难,将上级转移支付和市财政预算捆绑起来使用,教师“四块”工资基本得到保证,但教师的补助工资即“弹性”部分没有着落,各项补贴不能兑现,农村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要少拿工资300元至400元。教师待遇偏低,心理不平衡,教师队伍不稳定,人心思走,大批骨干教师外流,有的出外打工,有的继续深造,有的已跳槽到别的单位,我市“不辞而别”的教师近300多人。
第二,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不足。2001年我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实际支出3884万元,小学生平均150元,初中生平均300元(省鄂财教发[2001]50号文件规定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140元/人、年,初中360元/人、年)。实行“一费制”后,小学每生每年只能收80元,缺口70元;初中每生每年只能收160元,缺口140元,全市小学公用经费缺口980万元,初中公用经费缺口832万元,合计缺口1812万元,而市级财政没有预算公用经费。如我市的一所中心小学,2002年秋季在校学生1100人,总收入(80元×1100人)为88000元,减去课本费55000元,练习本5500元,净收入只有27500元,学生人平公用经费只有25元。而本学期公用经费支出需要56000元,(其中教师用书2000元,水、电费9000元、办公费16000元,还有邮电费、维修费、教学设备添置费、占用费等)缺口20000多元。由于债务未化解,有的中小学欠银行债务,开学后所收杂费银行只给学校留下书本费,其余全部扣抵债务,导致正常教学秩序难以维持,办公设备、仪器用具无钱购置,水电费无法支付,有的学校住读学生自习、教师办公,晚上点蜡烛。群众埋怨学校,教师也不能安心教学,出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每年都有学生虚报年龄外出打工赚钱的辍学现象。
第三、“非一费制”学校没有收费政策。我市有39所学校实行“非一费制”。“非一费制”意即能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在财政预算安排上比“一费制”学校年人平少安排近3300元左右,而市政府又没有明文规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学校也不敢乱收,造成“非一费制”学校教师供给水平更低,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只有翘首以盼政府能尽快出台新的政策。
第四,农村税费改革,使民办教师的问题突出。税费改革后,为了减轻学校压力和财政负担,对教师供给范围进行了清理,辞退没有“民师聘用书”和“民师供给卡”的民师276人。民办教师在一定时期给教育事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们付出较多,有的民师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而回报很少,财政每月定补38元,村级按年补助1-2000元,辛苦一年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现在却
因为没有民师聘用书或民师供给卡而要离开心爱的讲台,给他们在心灵上是极大的伤害。
第五、税费改革对基础教育的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布局调整,扩大办学规模,学校的基本建设,危房改造等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很难到位,后续资金无来源。专项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由于中间环节过多,资金到位不及时。此外,还有教师的社会保障、普九债务的有效化解等问题,都是制约经济贫困落后地区基础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因素。
综上所述,税费改革给基础教育、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轻视。他使贫困落后地区的教师待遇和发达地区、城市教师的待遇反差太大,造成教师心理极不平衡。面对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教育财务管理的现状,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寻找对策。否则,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不能生存和发展,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形成恶性循环,将会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的发展。农村“税费改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试行“一费制”带来的诸多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需求如何保障,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资金从何而来,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责任和财力,积极调整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结构比例,真正站在“科教兴国”的高度,认真贯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的方针,千方百计确保农村基础教育的“吃饭、运转、发展”的基本需求,特别是教师“吃饭”和学校危房改造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国家和省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和危改资金专项补助力度。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占可用财力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下差部分上级转移支付应该承认。上级转移支付不能解决的,应该出台政策或规范性的文件,将教师工资发放作出统一规定,尽量缩小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待遇差别,只有在教师待遇上提高,才能留住人才,才能稳定人心。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服务费与基本学习费用区别开来。学生住宿费和搭火费用属基本生活费,应根据市场供求,按成本据实收取。建议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到市(县),由各市(县)根据市场规律,核定项目、规范收费。发展教育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以国家办学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教育体系,建议政府部门从政策上、制度上加以引导,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教育事业。
第四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调查报告
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抓好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活动,2007年3月至5月,我们组织了司法、派出所、政府办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先后三次深入到东仓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初步了解了该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现状及特点
东仓村位于福
建边缘,地处衢州市与江山市交界共169户,总人口1794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四种民族,农民收入主要依靠饲养牛、猪、家禽和种植水稻,、生姜、茶叶、毛竹等,2004人均纯收入为748元。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困难。2004年至今一直被列为重点扶贫村。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一)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本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务收支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
(三)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予项目扶贫的同时,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中经常吃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识在农村得到普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村的村民大会只在每届村委会换届时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也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干群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群众缺乏知情权,同时,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但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并且,现有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该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如《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对自家饲养的牲畜看守不力损害其他农户庄稼,每损毁一株,赔偿人民币2元,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及时,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甚远。
(二)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维权
村委会没有成立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日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知法懂法明白人,学法用法新户主”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日常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因此,经常出现因不懂法而发生一些不应发生的事,如该村岩畔村小组一姓王农户家耕牛被盗,其私自调查认为是邻村的杨某所为,就邀约其亲戚朋友将杨某强制押到其家里,非法逼供,控制杨某人身自由并与对方写下保证书互相承诺,结果造成了违法犯罪事实。又如,安马小组一农户在经济来往中别人赊欠物款时未立依据,至使资金多年无法回收,欲用法律手段解决又因无效有依据,缺乏法律依据,眼看自己的血汗钱难以收回,该农户心急如焚,欲哭无泪。
三、主要体会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证农民当家作主,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三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
1、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2、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做到与各项工作、项目同时布署、同时规划、同时实施;
3、乡党委、政府领导在各项工作实行挂钩联系、责任分工时要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做好指导工作;
4、在考核村委会各项工作指标的同时,也要对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要建立《村党总支议事规则》、《村民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两委干
部带头学法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
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和约束。发挥好“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的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要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干部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村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以村委会为中心,设立社会治安联防中队,各村小组相应成立治安巡防队,形成一支由村、组、户联防互防的打、防、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五篇:民主法制建设
河源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调研工作安排,我办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曾瑞凤同志带队下,组成调研小组,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这一主题,于3月24—26日先后到龙川县(其余五个县区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调研并上报书面材料)、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开展调研活动。调研活动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注重法治和民主的有机结合,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2003年以来,我市在实施“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规划中,启动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有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8个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市、县、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考评制度》等文件。2008年市委、市政府已将扩大基层民主纳入“七大”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一,并细化了考核指标。龙川县还制定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和挂点联系镇制度》,推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2、健全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一是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自 1999年以来,我市依照“一法两办法”的规定普选产生了三届村委会成员,在2005年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首次实行选举观察员制度,对选举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和选举秩序混乱的村,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纠正。二是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的村规民约,明确农村干部群众的权利、义务和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管理权,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三是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民主议事程序,制定议事规则,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尤其是与农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并对民主决策程序加以制度化、规范化、防止决策随意化。四是推进民主监督。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村账镇记,加强了对民主理财的指导监督。各地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和设立村务公开栏,发挥村务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村民议事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如龙川县登云镇认真抓好村帐镇记,实行财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登云镇天云村还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路子,参照镇“四长”接访日制度,每季开展一次村民“民主日”活动,把村务公开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村民自治的新亮点。
3、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教育。我市自2003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成立县(区)、镇、村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机构,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九条标准和六有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针对基层群众的特点,市、县两级普法部门联合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制图片巡回展览”和“百案进千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龙川县佗城镇枫深村把普法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法教育方案,邀请镇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学校、村委会给小学生和村民上法制辅导课,增强了学生、村民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三年来全村无出现吸毒人员、无发生
刑事案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农民群众的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还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如源城区在所辖的31个行政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职调解员,从2007年1月起区财政每月给予调解主任100元、调解员50元的工作补贴;连平县加大对村级调解员培训力度,每年在各镇举办1-2期村级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够到位,民主法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领导缺乏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认识,没有将民主法治建设摆到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同等重要的位置抓落实;二是一些村民法制意识不强,参政议政意识淡薄,自主能力弱;三是部分村级班子成员素质较低,法制观念不强,民主治村意识及能力较差。
2、制度执行不落实。目前,我市大部分的村都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民议事等制度,明确了操作规程。但这些制度在村务管理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部分村干部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心存顾虑,表现为不想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导致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有的仅成为应付上级的各种考核、验收的摆设而已。
3、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普法工作存在着死角和盲点,法制教育的形式单一,效果不够明显,基层调解员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法律教育培训。